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
发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场地内
变更为经开区西湖三路以北、天门山大道以东、黄山大道以西地块。本次变更未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
已经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对外
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
原证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核查报告认为,精达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