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三路 99 号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267,543,8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835%。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09,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13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
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14,7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96%;反对 42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03%;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267,114,7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96%;反对 42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03%;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267,114,7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96%;反对 42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03%;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267,114,7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96%;反对 42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03%;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267,114,7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96%;反对 42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03%;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
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贾芳菲律师、韦香
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会会议决议;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