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后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范荣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3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原拟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3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根据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
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5.92 万股调整为
量由 30.00 万股调整为 27.0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2 人调整为 1 人,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人数不作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
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