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679 号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业智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景业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景业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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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
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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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89 元,共计
募集资金 69,813.40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 5,550.17 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
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
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2,548.64 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 314.16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28.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2,028.75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29,6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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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97.10
应结余募集资金 C=A-B1+B2 32,904.0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D 32,904.05
差异 F=C-D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2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
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钱塘支行
杭州景业智能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8110801011602395962 7,515,349.16
杭州平海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010122002376463 983,7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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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分行营业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城支行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
杭州智核智能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杭州钱塘支行
合 计 9,040,532.1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32,904.0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余额 904.05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共计 2,965.32 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902.55
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 62.77 万元。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 2022 年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73,500.00 万元,累计收益 412.6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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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为 32,000.00 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理财产品名称 类 型 金 额 起止日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5.13
大额存单 530 固定收益 11,000.00
杭州钱塘支行 -2025.5.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 保本浮动收 2022.11.12
杭州平海支行 结构性存款 12436 期 益 -2023.2.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单位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2022.11.18
杭州分行营业部 228477 益 -2023.2.2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单位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2022.11.24
杭州分行营业部 228482 益 -2023.2.22
合 计 32,000.00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机
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预
计总投资 24,237.93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1,883.55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补足。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
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
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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