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我们作
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
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如下:
经充分了解和查验,公司在 2022 年度内发生一笔对外担保,担保发生额合计为
人民币 29,400,00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具体情况如下:
币 114,750,000 元。担保的具体情况:项目借款人民币 225,000,000 元,期限 2021 年
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持有光明银宝乳业 51%的股权,公司按
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光明银宝乳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币 78,400,000 元。担保的具体情况:项目借款人民币 160,000,000 元,期限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担保期间自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持有银宝光明牧业 49%的股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银宝光明牧业向公
司提供反担保。
借款人民币 60,000,000 元,期限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4 日。担保期
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持有银宝光明牧业 49%的股权,公
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银宝光明牧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除以上情形外,至 2022 年底,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严格遵循《公
司法》
《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本页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毛惠刚:
赵子夜:
高 丽: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