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在 2022 年度
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为毛腊梅女士、吴慈生先
生,阮运松先生、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毛腊梅女士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 议案 决议结果
司、合肥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 700 万元关联交
易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
全票通过
抵押担保的议案》 全票通过
二、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 1-3 月审阅报告、
制工作与重点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评估与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内
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
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等,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审阅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在审议前,我们与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
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聘用的外
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我们查阅了容诚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需要。在公司 IPO 申报审计工作中,容诚派驻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审计工作经
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事项、监督及评
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提
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进一步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积极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毛腊梅、吴慈生、阮运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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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