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
监督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桂林、邓定远、卢治临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陈桂林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邓定远、董事卢治临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
;
;
第二届董事会 5.《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十次会议 6.《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案》 。
第二届董事会
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审计及其
他鉴证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2022 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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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