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南光
高速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 1#楼 9F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注册
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近期正式颁布,根据相关规定的最新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决
议有效期截止日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
止日,2023 年 8 月 14 日止”。
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
同意注册。鉴于《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指引——发?类第 6 号》
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近期正式实施,根据相关规定的最新要求,公司拟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 事宜的有
效期截止日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士的授权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 公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中 国证 监 会指 定 创业 板 信息 披 露 网站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1824 号)。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在发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
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
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
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决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