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雪莱: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及《监管指南第 1 号》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等
相关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首次授予的 77 名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以 2023 年 3 月 20 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800.00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莱特光电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