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ECport Technologies Co., Ltd.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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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
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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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涉及存量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拟上市的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交易所和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5,990.0097 万股
保荐机构(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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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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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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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和为控
六、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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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缩略语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简称 释义
发 行 人/本 公司/公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
司/股 份 公 司/中 电 指
更设立
港
中电港有限 指 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
中 电 信 息/控 股 股
指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东
中 国 电 子/中 电 集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团/实际控制人
发起人或发起人 中电信息、中国电子、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中电坤润、国风投、亿科合
指
股东 融、大联大商贸、中电发展、同沁同立,为发行人发起人
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 5%以上
中电坤润 指
股东
大 基 金/国 家 集 成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5%以上股东
电路基金
国风投 指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 5%以上股东
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 5%以上股东,
亿科合融 指
员工持股平台之一
大联大商贸 指 大联大商贸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股东
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中电坤润的一致行动
中电发展 指
人,二者合计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同沁同立 指 深圳前海同沁同立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2017 年 9 月更
中电器材 指
名),曾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中电创新 指 中电创新基金(有限合伙),曾为发行人 5%以上股东
共青城亿科合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间接股东,员工
亿科合思 指
持股平台之一
共青城亿科合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间接股东,员工
亿科合拓 指
持股平台之一
共青城亿科合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间接股东,员工
亿科合达 指
持股平台之一
深圳市融思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
融思拓 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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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释义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东中电华星电子器材有限公
广东亿安仓 指
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艾矽易 指 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南京亿安仓 指 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为香港亿安仓全资子公司
思尼克 指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弈安云 指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长沙亿安仓 指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思尔泰 指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器材国际 指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国电子器材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
香港亿安仓 指
人全资子公司
器材香港 指 中国电子器材香港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亿安仓 指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鸿 富 港/深 圳 鸿 富
指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港
香港鸿富港 指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鸿富港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汇众合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圳市中电合信科技股份有
汇众合信 指
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前海深蕾科技集团(深圳)有限公
深蕾科技 指
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华大北斗 指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交易中心 指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中电鑫泽 指 中电鑫泽(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器材深圳 指 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中电亿科 指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深中电 指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财务 指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深桑达 指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032
AMD(超威) 指 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Qualcomm( 高
指 Qualcomm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td.
通)
Maxim(美信) 指 Maxim Integrated Produc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Analog Devices Inc.,由于 Maxim(美信)于 2021 年 8 月被 ADI(亚德
ADI(亚德诺) 指 诺)收购,公司与 ADI(亚德诺)签署授权分销协议,约定自 2021 年 12
月 12 日起,公司成为 ADI(亚德诺)授权分销商
NXP(恩智浦) 指 NXP Semiconductors Netherlands B.V.
Micron(美光) 指 Micron Semiconductor Asia Operations Pte. Ltd
Renesas(瑞萨) 指 Renesas Electronics Corporation、Renesas Electronics (Penang)Sdn. B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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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释义
Renesas Electronics Germany Gmbh 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Nvidia(英伟达) 指 Nvidia Singapore Pte. Ltd
Samsung(三星) 指 上海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睿鑫
视源股份 指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视尔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Spreadtrum Hong Kong Limited、 展 讯 通 信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RDA
Technologies Limited、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北京紫光存储科技
紫光集团/ 有限公司、Unic Memory Technology (Singapore)Pte. Ltd、武汉新芯集成
指
紫光展锐 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紫光数码(香港)有
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紫光宏茂微电子(上海)有限
公司、北京紫光青藤微系统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存储(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
长江存储 指
下公司
华大半导体 指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华大半导体(成都)有限公司
澜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Montage Technology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澜起 指
Limited、澜至电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豪威科技 指 Omnivision Technologies Singapore Pte. Ltd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技佳易微电子(香港)科技有限公
兆易创新 指
司、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长鑫存储 指 长鑫存储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圣邦微 指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圣邦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矽力杰 指 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Silergy Corp.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思瑞浦 指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Maxlinear( 迈
指 MaxLinear, Inc.
凌)
北 京 小 米 电 子 产 品 有 限 公 司 、 小 米 通 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Xiaomi H.K.
小米 指
Limited 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Tecno Reallytek Limited、深圳小传实业有限公司、Wellcom Communication
传音 指
Limited 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天珑 指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天珑无线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创维平
创维 指
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
美的 指
设备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海尔 指 海尔国际有限公司、海尔电器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信宽带科技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
海信 指
司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西安克瑞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努比亚
中兴 指
技术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移远通信 指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控 指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雷赛智能 指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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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释义
华硕 指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
比亚迪 指
司
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
华阳集团 指
下公司
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富士康 指 Ltd、深圳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贵州富智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等同一控
制下公司
艾睿电子 指 ARROW ELECTRONICS Inc.,一家美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安富利 指 Avnet Inc.,一家美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大联大 指 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台湾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文晔科技 指 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台湾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深圳华强 指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英唐智控 指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科通芯城 指 科通芯城集团,一家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科通技术 指 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力源信息 指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好上好 指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润欣科技 指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雅创电子 指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商络电子 指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中国证监会、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国家发改委、发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改委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金、保荐人、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伦、发行人律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师
通商、保荐人
(主承销商)律 指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师
信永中和、申报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
中京民信、评估
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
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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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公司法》 指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
定》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证券法》 指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股东信息披露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指引》
《2 号指引》 指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
《公司章程》 指 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文意所需,发行人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制定的公司章程(经发行人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
《公司章程(草
指 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案)》
年度股东大会修改,自发行人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实施)
《企业会计准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指
则》 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
报 告 期/最 近 三 年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即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指
及一期 起算、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议事
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
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则》
《监事会议事规
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则》
《关联交易管理
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办法》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
本招股意向书 指
书》
二、专业术语释义
简称 释义
电子元器件是电子元件和电子器件的总称,电子元件包括电容、电阻、电感
电子元器件 指
等,电子器件包括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等
半导体 指 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
Integrated Circuit,即集成电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通过一定的工艺
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
IC 指
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
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FAE 指 Field Application Engineer,现场应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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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释义
AE 指 Application Engineer,应用工程师
Point of sales,部分原厂(主要是欧美原厂)与分销商交易采用的一种返款模
POS 指
式
原厂 指 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商
电子产品制造商 指 电子产品部件制造商、终端电子产品制造商及电子代工企业之统称
客户类型的一种,指单个客户消费金额较小,但是数量众多的一类客户,与
长尾客户 指
消费金额较大的重点客户相对应
与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商签订代理协议的方式获得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商的
授权分销商 指 分销授权,与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商合作紧密,并能得到电子元器件设计制
造商在信息、技术、供货等方面的直接支持
处理器一般指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 CPU),作为计算机
系统的运算和控制核心,是信息处理、程序运行的最终执行单元。本招股意
处理器 指
向书中,处理器是广义的概念,包括 CPU(中央处理器)、GPU(图形处理
器)、MPU(微处理器)、MCU(微控制单元)、AP(应用处理器)等
Micro Controller Unit 的缩写,是把中央处理器的频率与规格作适当缩减,并
微控制单元
指 将内存、计数器、USB 等周边接口甚至驱动电路整合在单一芯片中,形成芯
/MCU
片级的计算机,为不同的应用场合做不同组合控制
存储器是一种时序逻辑电路,是许多存储单元的集合,按单元号顺序排列,
存储器 指
每个单元由若干二进制位构成,以表示存储单元中存放的数值
分立器件 指 分立器件泛指二极管、晶闸管、功率晶体管及半导体特殊器件
模拟集成电路主要是指由电阻、电容、晶体管等组成的模拟电路集成在一起
模拟器件 指 用来处理连续函数形式模拟信号(如声音、光线、温度等)的集成电路,包
含通用模拟电路(接口、能源管理、信号转换等)和特殊应用模拟电路
电子设备系统中担负起对电能的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管理的职责的
电源管理 IC 指 芯片和器件,包括开关电源芯片、LCD/LED 驱动芯片、电压检测芯片、电
池充电管理芯片等
传感器件是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的信息,
传感器件 指 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
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
射频器件是无线连接的核心,是实现信号发送和接收的基础零件。射频器件
射频器件 指 包括功率放大器(PA)、射频开关、滤波器(包括 SAW 与 BAW 两种)、低
噪放大器(LNA)、天线调谐器(Tuner)等
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即 PLD。PLD 是做为一种通用集成电路产生
的,其逻辑功能按照用户对器件编程来确定。一般的 PLD 的集成度很高,足
可编程逻辑器件 指
以满足设计一般的数字系统的需要。可编程逻辑器件的两种主要类型是现场
可编程门阵列(FPGA)和复杂可编程逻辑器件(CPLD)
晶圆是制造半导体器件的基础性原材料,极高纯度的半导体经过拉晶、切片
晶圆 指 等工序制备成为晶圆,晶圆经过一系列半导体制造工艺形成极微小的电路结
构,再经切割、封装、测试成为芯片
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
PCB 指
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相互连接的载体
板卡是一种印制电路板,带有插芯,可以插入计算机主板的插槽中,安装驱
板卡 指
动程序后,可以控制硬件的运行,实现相应的硬件功能
是指由数个基础功能组件组成的特定功能组件,可用来组成具完整功能之系
模组 指 统、设备或程序。模块通常都会具有相同的制程或逻辑,更改其组成组件可
调适其功能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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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释义
烧录 指 烧录是将程序下载到控制器(单片机、嵌入式等)的存储器中
Independent Design House,独立设计公司,是上游原厂与下游整机企业之间
IDH 指
的桥梁,在 IC 原厂芯片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级设计、提供系统级解决方案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在此模式下供应商根据客户采
购订单的要求,将物料送至客户指定的仓库存放,并由客户代为保管,客户
VMI 指
可根据其生产需要从仓库中领用物料,物料在仓库保存期间,其所有权仍归
供应商所有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即电子数据交换,是指将标准的经济信息通过通
EDI 指
信网络传输在贸易伙伴的电子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
True Wireless Stereo,即真无线立体声,是基于蓝牙芯片技术发展而来的一种
TWS 指
技术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即电池管理系统,主要作用是智能化管理和维
BMS 指
护电池组及各个电池单元
注: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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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
股意向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部内容,
并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全球产业格局进入深度调整时期,部分国家通过贸
易保护的手段,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尤其当下,我国在部分高
端电子元器件领域的关键技术方面,仍面临被国外厂商“卡脖子”的不利局面。因此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供应链和成品出口等环节,仍将持续面临来自国际贸易摩擦的多
重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授权分销业务代理的国际产品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NXP(恩智浦)、Micron(美光)、ADI(亚德诺)、Renesas(瑞萨)、Nvidia(英伟达)
等国际原厂。此外,公司客户涵盖多个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商,其旺盛的产能需求
是公司业绩增长的根本动因。
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公司可能因国际贸易管制措施无法采购部分国外原厂
产品,或无法及时采购进口电子元器件,或因下游客户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导致产能
需求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893.92 万元、-173,774.30 万
元、-471,127.78 万元和-561,965.06 万元,因业务快速扩张及上下游账期差异,使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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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多。
该情况符合行业惯例,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中间环节,在当下
电子元器件供应不稳定的情况下,为了给下游客户供应稳定、采购成本可控、交期符
合预期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商往往需要通过提前采购的方式进行备货,以降低产
品供应不稳定的风险。同时,分销商上游一般对接原厂,下游一般对接终端电子产品
制造商,上游供应商给予公司的账期一般短于公司给予下游客户的账期,因此电子元
器件分销行业对分销商的资金实力有较高的要求。
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有望进一步增大,如公司无法合理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或融
资成本出现大幅上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75.82%、83.00%、88.13%和
高的要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
扩大的需要,加之公司目前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大部分资金需求通过银行借款解决,
因此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若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及时取得银行贷款,
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中,部分原厂(主要是欧美原厂)与分销商的交易采用
Point of sales(以下简称“POS”)返款模式。该模式下,分销商先以原厂价目表价格
(即名义采购价)向原厂采购,在分销商实现产品销售后,分销商按照事先协商确定
的成本价按差额向原厂申请返款,计算方式为:(名义采购价-成本价)*数量,原厂审
核通过后开具 Credit Note(抵扣货款凭据)返款给分销商。
POS 返款的计算涉及大量的客户、物料型号,且不同原厂返款规则存在一定差异。
根据原厂的分销政策,原厂会不定期对授权分销商的分销活动和返款申报情况进行检
查,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返款申报不符合原厂相关政策,存在无法足额收到返款或者
返款被收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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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器件是现代电子工业的基础,是当今一切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系统的核心
部件。电子元器件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涉及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
算机、汽车电子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因此电子元器件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宏观
经济波动的影响。国际贸易环境、经济增速等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将直接影响电子
信息产业的上下游供需平衡,进而对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带来重大影响。
如果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生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等宏观经济的
负面情形,公司所处的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势必受到冲击,公司的业务发展速度可能
放缓或下滑,从而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作为多年来稳居行业前列的境内分销商,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已获得
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等下游应用领域。公司紧密跟踪原厂的产品开发情况以及下
游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趋势,持续为原厂向市场推广新产品,全力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的
应用创新。
但电子信息产业日新月异,技术更替进程较快,上下游产品推出速度提升,要求
公司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快速理解新技术或新产品,从而帮助客户实现新产品的快速
应用,以应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变革。
如公司对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或未来电子信息行业技术发生重大变革,
或公司无法及时掌握新技术从而帮助客户实现技术的成熟应用等情形发生,可能导致
公司重点投入产品面临下游需求不足的局面,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计基准日后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2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主
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公司经营模式、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
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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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XYZH/2023SZAA4B0057 号),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2022.12.31/2022 年度 2021.12.31/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总资产 1,972,560.52 2,031,590.94 -2.91%
所有者权益 276,777.63 241,220.25 14.74%
营业收入 4,330,299.24 3,839,100.32 12.79%
营业利润 44,273.74 39,126.40 13.16%
利润总额 45,393.12 39,451.94 15.06%
净利润 40,059.12 33,675.42 18.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059.12 33,675.42 18.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838.29 -471,127.78 -67.77%
者权益为 276,777.63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14.74%。
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等均同比增长,其中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4,330,299.24 万元,
较上年度增长 12.79%;利润总额为 45,393.12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15.06%;净利润为
因素的影响,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公司在 2022 年度购买了较大比例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并形成约 1.30 亿元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但由于相关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从而导致公司 2022 年度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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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下滑。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1,127.78 万元有较大幅度改善。
发行人 2023 年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预计金额 2022 年 1-3 月 预计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 787,324.74 ~ 890,024.74 1,315,706.40 -40.16% ~ -32.35%
利润总额 8,083.92 ~ 8,898.04 15,640.70 -48.31% ~ -43.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6,519.84 ~ 7,206.67 11,967.60 -45.52% ~ -39.78%
利润
注: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2023 年 1-3 月数据为预计数据,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的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数据,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
(1)受 2020 年下半年以来供给需求变动等影响,市场出现“缺芯”,发行人销售规模
持续增长,2022 年 1-3 月收入、利润水平处于历史高位,使 2023 年 1-3 月的比较基数
较高;(2)2022 年下半年以来,在宏观经济整体下行等因素的影响下,电子元器件终
端需求较为疲软;加之较多电子元器件短缺已得到缓解,部分客户降低了备货库存。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
Shenzhen CECport Technologies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8 日
/英文名
Co., Ltd.
注册资本 56,992.507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继国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
注册地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主要生产经营地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 A 座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23-25 层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司 司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
行业分类 批发业(F51) 无
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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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保荐人(主承销商)律
审计机构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师
评 估 机 构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
(如有) 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第 10 层以上的间
接股东中,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国家集成电
路基金间接持有极少量发行人出资,穿透后中金公司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 0.000001%。该等间接投资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
系相关各层间接股东所作出的独立决策,并非中金公
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司受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影响而主动对发行人进
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
行投资,未违反《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
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规范》(中证协发〔2016〕253 号)第十六条的规定。
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
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
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
收款银行
构 司深圳分公司 支行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18,997.5024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其中:发行新股
数量
股东公开发售股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份数量
发行后总股本 75,990.0097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发行前每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 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股收益 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
算) 行前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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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按照【】年【】月【】 【】元(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
发行后每股 日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发行后每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 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 股收益 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 不适用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
发行方式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
投资者配售)
发行对象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发行对象
件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
理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各项费用明细如下:
金总额的 5%(含增值税,含保荐费);此外发行人根据主承销商表现可以决定
给与奖金,奖金金额另行约定;
金,奖金金额另行约定;
发行费用概算
金金额另行约定;
注:1、以上发行费用除承销费外均不含增值税;2、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
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将结合最
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3、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高级管理人员、
员工拟参与战略 不适用
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
司拟参与战略 不适用
配售情况
拟公开发售股份
股东名称、持股
数量及拟公开发
不适用
售股份数量、发
行费用的分摊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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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保荐代表人 李邦新、王申晨
项目协办人 吴友兵
项目经办人 潘志兵、李金华、邱能彦、王雨琪、刘潇霞、吴家鸣、刘付匀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单位负责人 张学兵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
经办律师 喻永会、谢静
联系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838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谭小青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 潘传云、侯光兰
联系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单位负责人 孔鑫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 至 14 层
经办律师 刘问、关骁
联系电话 0755-83517547
传真 0755-83515502
法定代表人 陈圣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 A 座 7 层 703 室
经办注册评估师 李朝霞、王莹(已离职)
联系电话 010-82961362
传真 010-8296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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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开户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1001085100056000400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8668888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2023 年 3 月 23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7 日
申购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缴款日期 2023 年 3 月 30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
股票上市日期
交易所主板上市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中电港是行业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三十
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发展成为涵盖电子元器件分销、
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公司通过构建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以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为驱动,
聚焦网信系统、人工智能、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精专业”
应用领域,提出平台服务与专业驱动相结合的新分销模式。
中电港“新分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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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为核心,辅以非授权分销业务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并积极探索电商模式;通过“亿安仓”开展非授权分销业务和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
为上中下游企业提供安全、敏捷、高效的仓储物流、报关通关等综合性协同配套服务;
通过“萤火工场”开展硬件设计支持与技术方案开发等设计链服务,以技术服务和应
用创新为依托,聚焦重点行业与产品线,为分销业务增长和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提供
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通过“芯查查”开展产业数据服务,以海量的电子元器件、设
计方案和市场信息,为行业用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信息查询、选型替代、技术方案、产
业资讯等服务。
公司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中游环节,通过技术、产品、应用、数据、资金、人才
等生产要素的集聚和高效配置,将上游原厂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紧密联系在一起,
保障电子元器件供应链稳定,成为连接产业上下游的重要纽带。一方面,公司通过自
身在行业市场、客户网络的布局,帮助原厂积极推广新产品、开拓新客户,解决了上
游原厂难以有效覆盖众多客户的痛点,降低原厂的营销成本;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市
场人员、现场应用工程师 FAE 深入服务下游电子产品生产制造企业,整合客户需求,
降低客户采购成本,在为客户供应电子元器件的同时,在产品设计、产品应用等方面
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应用解决方案,实现技术增值和服务创新。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已获得 126 条国内外优质的授权产品线,其中不仅包括
Qualcomm(高通)、AMD(超威)、NXP(恩智浦)、Micron(美光)、ADI(亚德诺)、
Renesas(瑞萨)、Nvidia(英伟达)等国际品牌,还包括紫光展锐、长江存储、华大半
导体、澜起、豪威科技、兆易创新、长鑫存储、圣邦微、矽力杰、思瑞浦等国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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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从 CPU、GPU、MCU 等处理器到存储器、射频器件、模拟器件、分立器件、传
感器件、可编程逻辑器件等完备的产品类别。公司拥有超过 5,000 家交易客户,深度
覆盖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监控、人工智能等众
多领域,为包括消费电子领域的小米、传音、创维、美的、海尔、海信,通讯系统领
域的中兴、移远通信,工业电子领域的浙江中控、雷赛智能,计算机领域的华硕,汽
车电子领域的比亚迪、华阳集团,电子制造领域的富士康等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客户提
供多维度、高附加值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
公司已连续 20 年荣获行业权威媒体《国际电子商情》授予的“十大中国品牌分销
商”。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破百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 30%以上,
在本土分销行业中稳居前列,2020 年、2021 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位居本土分销商第一。
公司未来将持续践行平台服务与专业驱动相结合的新分销模式,努力打造电子元器件
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圈,助力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形成了稳定的商业模式,拥有完善的采购、销售等管理制度。具体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
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式”。
(三)公司竞争地位
公司是行业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多年以来一
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根据国际电子商情网统计,公司报告期内一直稳居境内电子元
器件分销商前二,2020 年和 2021 年位居境内分销商之首,已具备显著规模优势。
单位:亿元
排名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注 1:数据来源为国际电子商情网,排名仅包括中国境内电子元器件经销商,因其列示的部分数据
仅到小数点后一位,因此表格亦仅保留了一位小数。其中发行人数据根据审计报告进行了调整。
注 2:韦尔股份(2020 年营业收入 198.24 亿元)因合并半导体业务后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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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20 年国际电子商情未将其排列在内。
在授权资源方面,公司获得了包括 Qualcomm(高通)、AMD(超威)、NXP(恩
智浦)、Micron(美光)、ADI(亚德诺)、Renesas(瑞萨)、Nvidia(英伟达)、紫光展
锐、长江存储、华大半导体、澜起、豪威科技、兆易创新、长鑫存储、圣邦微、矽力
杰、思瑞浦等在内的一百余家国内外优质授权产品线,已形成品牌影响力较强、产品
类别完备、国内行业市场深度覆盖的核心优势。
公司在多年业务发展中,积累了多领域的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客户已遍布消费
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等多个领域,并与包括消费电子领域
的小米、传音、创维、美的、海尔、海信,通讯系统领域的中兴、移远通信,工业电
子领域的浙江中控、雷赛智能,计算机领域的华硕,汽车电子领域的比亚迪、华阳集
团,电子制造领域的富士康等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五、发行人的板块定位
发行人所处的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环节,是连接上下游、
实现技术落地的重要一环,电子元器件分销已处于成熟发展阶段,发行人业务模式成
熟稳定。
公司是行业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多年以来一
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根据国际电子商情网统计,公司报告期内一直稳居境内电子元
器件分销商前二,2020 年和 2021 年位居境内分销商之首,已具备显著规模优势。报
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718,314.95 万元、2,602,597.05 万元、3,839,100.32
万元和 2,509,541.26 万元,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连续破百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综上,发行人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且规模较大,2020 年和 2021 年位居
境内分销商之首,符合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
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的定位要求。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XYZH/2022SZAA40466 号),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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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2,556,110.58 2,031,590.94 1,244,039.36 761,805.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56,058.80 241,220.25 211,525.85 184,231.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86.94 83.06 70.85 52.07
营业收入(万元) 2,509,541.26 3,839,100.32 2,602,597.05 1,718,314.95
净利润(万元) 18,536.46 33,675.42 31,931.75 8,590.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52 0.5909 0.5603 0.150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252 0.5909 0.5603 0.15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1 14.85 16.15 4.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
-561,965.06 -471,127.78 -173,774.30 -103,893.92
元)
现金分红(万元) 10,450.00 5,000.00 1,648.26 1,688.6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17 0.18 0.19 0.26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如下:
“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
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
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各项财务指标符合上述标准,具体如下:
上市标准要求 公司情况
符合,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
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5,367.69 万元、
符合,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
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累计为 70,974.86 万元
符合,公司最近一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
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 33,675.42 万元
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
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符合,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累计为 816.00 亿元
亿元
注:公司净利润数据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孰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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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九、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公司将根据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战略,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
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情况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
产品线扩充项目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
十、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涉案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包括:香港亿安仓与香港
奥特姆、深圳奥特姆供应链纠纷仲裁案件,香港亿安仓与东莞金铭、深圳金立买卖合
同纠纷诉讼案件,香港亿安仓与徐红英、胡杰保证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及广东亿安仓、
香港亿安仓与谷美公司、黄文丽、钟育华、吴色色、曾坚元、李珂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案件,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涉及发行人的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四、涉及重要关联方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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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产品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作为多年来稳居行业前列的境内分销商,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已获得
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等下游应用领域。公司紧密跟踪原厂的产品开发情况以及下
游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趋势,持续为原厂向市场推广新产品,全力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的
应用创新。
但电子信息产业日新月异,技术更替进程较快,上下游产品推出速度提升,要求
公司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快速理解新技术或新产品、从而帮助客户实现新产品的快速
应用,以应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变革。
如公司对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或未来电子信息行业技术发生重大变革,
或公司无法及时掌握新技术从而帮助客户实现技术的成熟应用等情形发生,可能导致
公司重点投入产品面临下游需求不足的局面,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厂授权风险
公司作为境内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历经多年发展,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已取
得了包括 Qualcomm(高通)、AMD(超威)、NXP(恩智浦)、紫光展锐、长江存储在
内的 126 家国内外知名原厂的授权资质。
授权资质是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目前,上游电子元器件
的设计制造呈现头部垄断格局,高端电子元器件的供应由少数原厂垄断,且部分电子
产品对电子元器件要求较高,仅有头部原厂的产品方能满足其产品的技术要求。同时,
原厂为有效管控产品价格和销售渠道,在特定区域内仅授予有限的授权分销资质。因
此,上游原厂头部集中效应,叠加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授权资质壁垒,使得头部原
厂的授权资质成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核心竞争资源。
但若未来公司资质或服务能力无法满足原厂、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原厂改
变其授权分销策略等情形发生,可能导致公司被原厂取消授权资质、或存在授权分销
资质到期后无法续约的风险,或公司未来无法开拓取得更多原厂授权,可能会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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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营业绩和竞争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客户持续稳定合作风险
电子元器件一般需要经过硬件方案设计与开发、产品选型、软件方案开发、工程
样机调试、PCBA 生产测试等多个步骤,才能够应用到下游客户的终端产品中,公司
通过搭建广泛的销售网络、建立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提供优质的供应链服务、承担
资金融通职责,与下游客户建立起合作关系。
随着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市场形态的变化,上游原厂可能转换销售模式,下游客
户可能变更产品采购模式,如未来个别下游客户不再选择通过分销商采购电子元器件,
转而直接向原厂采购电子元器件,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893.92 万元、-173,774.30 万
元、-471,127.78 万元和-561,965.06 万元,因业务快速扩张及上下游账期差异,使得公
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多。
该情况符合行业惯例,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中间环节,在当下
电子元器件供应不稳定的情况下,为了给下游客户供应稳定、采购成本可控、交期符
合预期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商往往需要通过提前采购的方式进行备货,以降低产
品供应不稳定的风险。同时,分销商上游一般对接原厂,下游一般对接终端电子产品
制造商,上游供应商给予公司的账期一般短于公司给予下游客户的账期,因此电子元
器件分销行业对分销商的资金实力有较高的要求。
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有望进一步增大,如公司无法合理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或融
资成本出现大幅上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75.82%、83.00%、88.13%和
高的要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
扩大的需要,加之公司目前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大部分资金需求通过银行借款解决,
因此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若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及时取得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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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64,713.95 万元、383,181.96 万元和
大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41%、14.7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质量良好,账龄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在
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
(七)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各类电子元器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 余额分别为
备余额分别为 7,300.20 万元、17,826.18 万元、27,966.23 万元和 30,078.16 万元,存货
账面价值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44 %、20.70%、51.27%和 43.68%。
公司主要下游客户为具有较大产量规模、知名度较高的电子产品制造商,由于上
游原厂的生产供应周期往往与下游客户的生产需求周期不匹配,为保障电子元器件供
给,公司会结合市场情况、客户需求预测、上游原厂交期等信息,提前向原厂采购、
备货。
如果未来出现公司未能及时应对上下游行业变化或其他难以预料的原因导致存货
无法顺利实现销售,且存货价格低于可变现净值,则该部分存货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电子元器件的采购、销售涉及港币、美元等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将对公司外
币资产、负债的汇兑损益产生影响;同时部分以美元采购的电子元器件会在境内以人
民币销售结算,汇率波动也将对公司的收入和成本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利润。报
告期内, 公司汇兑 损失 (负 数为收益 ) 分别为 1,759.34 万 元、-8,886.9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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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一定
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全球产业格局进入深度调整时期,部分国家通过贸
易保护的手段,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尤其当下,我国在部分高
端电子元器件领域的关键技术方面,仍面临被国外厂商“卡脖子”的不利局面。因此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供应链和成品出口等环节,仍将持续面临来自国际贸易摩擦的多
重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授权分销业务代理的国际产品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NXP(恩智浦)、Micron(美光)、ADI(亚德诺)、Renesas(瑞萨)、Nvidia(英伟达)
等国际原厂。此外,公司客户涵盖多个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商,其旺盛的产能需求
是公司业绩增长的根本动因。
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公司可能因国际贸易管制措施无法采购部分国外原厂
产品,或无法及时采购进口电子元器件,或因下游客户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导致产能
需求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返款政策的风险
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中,部分原厂(主要是欧美原厂)与分销商的交易采用
Point of sales(以下简称“POS”)返款模式。该模式下,分销商先以原厂价目表价格
(即名义采购价)向原厂采购,在分销商实现产品销售后,分销商按照事先协商确定
的成本价按差额向原厂申请返款,计算方式为:(名义采购价-成本价)*数量,原厂审
核通过后开具 Credit Note(抵扣货款凭据)返款给分销商。
POS 返款的计算涉及大量的客户、物料型号,且不同原厂返款规则存在一定差异。
根据原厂的分销政策,原厂会不定期对授权分销商的分销活动和返款申报情况进行检
查,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返款申报不符合原厂相关政策,存在无法足额收到返款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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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款被收回的风险。
(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电子元器件是现代电子工业的基础,是当今一切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系统的核心
部件。电子元器件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涉及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
算机、汽车电子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因此电子元器件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宏观
经济波动的影响。国际贸易环境、经济增速等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将直接影响电子
信息产业的上下游供需平衡,进而对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带来重大影响。
如果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生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等宏观经济的
负面情形,公司所处的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势必受到冲击,公司的业务发展速度可能
放缓或下滑,从而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市场波动及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分销的产品主要包括处理器、存储器、模拟器件和射频与无线连
接等产品种类,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安
防监控、人工智能等应用领域。报告期内,随着 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
术的快速发展,工业数字化、汽车电动化、万物互联化等行业趋势显现,下游电子信
息产业需求快速增加,公司各产品种类细分市场以及各应用领域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带动了公司业绩的高速增长。
业电子元器件需求较为疲软,如未来公司各产品种类细分市场或下游各应用领域市场
增长速度放缓或国家产业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导致部分下游应用领域电子元器件需求
恢复缓慢,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业绩下滑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尽管目前我国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全球疫情
及防控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受新冠疫情以及其他因素影响,2020 年以来,全球晶圆
制造和封装测试产能出现周期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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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及产品销售并未因新冠疫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若
全球疫情短期内无法有效控制,从而对电子元器件产业上下游产生较大的冲击,可能
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
及《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1]30 号),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所得税税率减按 15%征收。
若将来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则企业经
营税率将会上升。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718,314.95 万 元 、2,602,597.05 万 元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均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管理层经营管理能力
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及业务管理、财务内控等方面不能适
应规模迅速增长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未能有效提高,可能将会引起相
应的管理风险,并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收益不达预期风险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入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数字化转
型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测算,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产品线将更加完善,应用创新能力将
得到增强,内部运营效率将得以提升,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将
显著上升,行业地位将获得巩固,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取决于市场环境、管理、
技术、资金等各方面因素。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
公司将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甚至导致初期发生亏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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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规模、人员数量将对
应增加。随着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规模的扩大,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将得到增强,
内部运营效率将得到提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测算,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人员费用增加将被新增收入消化,公司
整体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但是,若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存在折旧摊销费用、
人员费用增加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五)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590.48 万元、31,931.75 万
元、33,675.42 万元和 18,536.46 万元,对应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75%、16.15%、14.85%和 7.5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净
资产将出现大幅度增加,但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一定建设期和达产期,因此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尚未完全体现前,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
总股本的增长幅度,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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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Shenzhen CECport Technologies Co., Ltd.
注册资本: 56,992.507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继国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 2014 年 9 月 28 日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 2021 年 3 月 31 日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住所: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518000
电话号码: 0755-82531616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cecport.com/
电子信箱: zdgdb@cecport.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姜帆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电话号码: 0755-82538660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由中电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前身为成立于 2014 年 9 月 28 日的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电
港有限)。
的批复》(中电资[2014]444 号),同意设立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为 16,000 万元,全部由中电器材以现金方式出资。
中电港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16,000 万元,中电器材出资 1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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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第 008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12 月 15 日,中电港有限已经收到股东中电器材缴纳
的第一期货币出资 8,000 万元整。2014 年 12 月 31 日,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验资报告》(深铭鼎所[2014]验字第 009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12 月 25 日,中电港
有限已经收到股东中电器材缴纳的第二期货币出资 8,000 万元整。
执照》(注册号:440301111400701)。中电港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电器材 16,000.0000 100.00
合计 16,000.0000 100.00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 1,729,991,584.77 元。
及的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
第 023 号),中电港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70,550.38
万元。2021 年 1 月 29 日,产权持有单位中电信息将该评估报告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中国电子填报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0662ZGDZ2021005),中
国电子对前述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中电资[2021]80 号),同意中电港有限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中电坤润、国风投、亿科合融、大联大商贸、中电发展、同沁同立通过股东会决议:
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深圳中电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现有 9 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同意以截至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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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 1,729,991,584.77 元按 3.0355:1 的比例折股,折股
后的股本总额为 569,925,073 元,剩余净资产 1,160,066,511.77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
积;同意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69,925,073 元,股份总数为 569,925,073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均为普通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相关议案,并通过了《公司章程》等制度;同日,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2021
年 3 月 31 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1SZAA40166)对前述整体变更
事项进行了审验。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666571Q)。
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中电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56,992.5073 100.00
注:SS 是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股东。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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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6,992.5073 100.00
公司股东中电创新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根据中电创新
的合伙协议约定,该基金的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5 年。2020 年 12 月,该基金已进入基
金运作的退出期。本次股权转让及股权分配前,中电创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0.00 100.00
中京民信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2021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中电创新基金(有
限合伙)拟进行基金清算对其所持的深圳中电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
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
第 021 号)、《中电创新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基金清算所涉及股权非现金分配项目
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京信估报字(2021)第
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估值为 270,550.38 万元。以上交易价格参考评估
报告或估值报告确定,定价公允。
公司 3.84158%股权项目(项目编号:G32021BJ1000015)挂牌公告,公告期 20 个工作
日。
中电港有限的投资项目退出时,对中国电子进行股权分配,对其他合伙人进行现金分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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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有限 3.841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189.4128 万元)以 10,393.4093 万元转让给
中电发展,同意原股东中电创新根据《中电创新基金(有限合伙)2021 年第一次合伙
人会议决议》将其持有的中电港有限剩余 5.740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3,271.8662 万
元)转至中国电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中电创新与中电发展签署《产
权交易合同》,与中国电子签署《股权分配/转让合同》。
权转让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本次股权转让及股权分配完成后,中电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56,992.5073 100.00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情况”。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中电港未发生股本变动的情形。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
公司设立初期收购了中电器材旗下与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有关的资产、业务。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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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背景及概况
中电器材为中电港有限的创始股东,其成立于 1987 年 7 月,曾主要从事物业经营、
进出口贸易及代理、电子元器件分销等业务,其子公司器材深圳为中电器材旗下经营
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平台。
为实现轻资产运营,更好地服务大力发展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国家战略,中电器
材拟新设一家“前台统一交易体验,后台开放的集商户、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一站
式垂直服务的电商平台”。为实现上述目的,2014 年 8 月 7 日,中电器材向中电信息
提交《关于在深圳市投资设立电商平台公司的请示》(器材财[2014]49 号),拟投资设
立中电港有限。2014 年 9 月 4 日,中国电子作出《关于同意设立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的批复》(中电资[2014]444 号),同意中电器材投资设立中电港有限,并要
求中电器材立即启动有关业务及企业向中电港有限的注入及整合工作(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
本次重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将中电器材当时的全资子公司器材深圳(于
入中电港有限;(2)将中电器材当时的下属子公司器材国际、广东亿安仓、香港亿安
仓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电港有限。
(二)器材深圳的资产、业务注入情况
中电港有限于 2014 年 9 月设立后,器材深圳逐步将其与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有关
的资产、业务、人员注入中电港有限,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具体内容
注入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78 台办公电子设备、371 台电脑)、存货(91,049,754 片集成
电路)、商标(32 项)、专利(4 项)及软件著作权(4 项);
资产 收购价格:固定资产及存货合计作价 12,360.4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按照 2015 年 7 月 30
日折旧后的账面净值作价,存货按照购入时的账面原值作价,商标、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无
偿转让。
中电港有限成立后,器材深圳即着手将与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有关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
平移至中电港有限,但出于部分客户或供应商政策(如需要合作方成立满一定年限)等要
业务 求,少量业务仍需使用器材深圳(含其子公司)的平台。前述相关业务的支持及维护均由
中电港有限完成,器材深圳(含其子公司)仅保留 0.3%的毛利作为运营费用。2018 年 12
月,器材深圳原有全部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均已转移至中电港有限。
本次重组前,器材深圳及其子公司拥有员工约 600 人;本次重组后,器材深圳所有员工整
人员
合进中电港有限,并与中电港有限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员工工龄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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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器材深圳的过渡期安排
器材深圳除经营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外,还从事物业经营业务。本次重组过程中,
器材深圳全部员工均整合进中电港有限,为确保本次重组后器材深圳的平稳运行,并
保障相关业务顺利切换,2015 年 10 月 30 日,中电器材与中电港有限签订了《企业托
管协议》,由中电港有限全面负责器材深圳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综合在管物业面
积、人员投入及在建工程情况因素,双方协商确定托管费用为 500 万元/年。
截至 2018 年 12 月,器材深圳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遗留客户已全部平移至中电
港有限。自 2019 年起,器材深圳不再由中电港有限托管,改为中电信息直接管理。
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关系的决定》(中电信息资[2019]19 号),终止《企业托
管协议》。
(四)器材国际、香港亿安仓、广东亿安仓的股权收购情况
本次重组前,器材国际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境外采购平台,香港亿安仓为境
外销售平台,广东亿安仓为项目公司(主要建设项目为虎门仓库,拟打造为电子元器
件供应链业务平台)。本次重组前,器材国际、香港亿安仓、广东亿安仓均为中电器材
旗下、由器材深圳管理的全资子公司。出于业务整合的需要,根据中国电子作出的
《关于协议转让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所属相关全资企业的批复》(中电资[2015]356 号),
中电港有限于 2015 年 8 月收购了上述公司 100%的股权。
(五)本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主要发生在报告期之前,本次重组完成后,器材深圳及其下属企业不再
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发行人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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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 10 家控股子公司、4 家参股公司及 3 家
分公司。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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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 10 家控股子公司、4 家参股公司及 3 家
分公司,主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广东亿安仓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广东亿安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5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5890996D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骏马路 6 号中国电子东莞中电器材配送中心项目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配送中心仓库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和在发行人业务 定位于供应链业务平台,主营业务包括非授权分销、仓储物流等供应链
板块中定位 配套服务
(2)深圳亿安仓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深圳亿安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12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5T3U22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 1129 号前海易港中心 W6 号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仓库辅助楼 508-529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和在发行人业务板
区域性重点企业、支柱产业电子元器件供应链服务平台
块中定位
(3)器材国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器材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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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09 年 8 月 21 日
已发行股本 100 万港元(普通股)+987.1 万美元(A 类普通股)
G03, Kerry Warehouse (Fanling 1), 39 On Lok Mun Street, On Lok Tsuen,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Fanling, N.T., HONG KON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和在发行人业务
主要从事境外授权分销业务
板块中定位
(4)香港亿安仓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香港亿安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8 月 21 日
已发行股本 100 万港元(普通股)+987.1 万美元(A 类普通股)
G03, Kerry Warehouse (Fanling 1), 39 On Lok Mun Street, On Lok Tsuen,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Fanling, N.T., HONG KON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和在发行人业务
主要从事境外非授权分销业务
板块中定位
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广东亿安仓 183,383.76 15,242.66 200,767.24 1,452.28 174,672.04 14,515.67 427,714.76 2,557.04
深圳亿安仓 293,360.21 9,578.27 134,160.47 -421.73 - - - -
器材国际 1,196,326.66 47,801.72 1,288,799.83 15,297.27 798,246.19 32,816.61 2,294,238.96 4,697.85
香港亿安仓 214,794.68 17,788.19 234,394.28 547.09 168,809.29 16,666.75 509,049.37 767.85
注:以上数据已作为合并报表范围的一部分经信永中和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二)发行人的其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分公司
发行人的其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成立/入股 股东构成及控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号 时间 制情况
定位于数字化应用平台,主
广东艾矽易信息 2018 年 12 发行人,持股
科技有限公司 月3日 比例:100%
商分销、产业数据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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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成立/入股 股东构成及控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号 时间 制情况
香港亿安仓,
南京亿安仓供应 2020 年 10 供应链业务的区域性经营平
链服务有限公司 月 19 日 台
深圳市思尼克技 2020 年 11 发行人,持股 国内品牌电子元器件分销业
术有限公司 月 17 日 比例:100% 务
深圳亿安仓供应 2021 年 12 发行人,持股 区域性重点企业、支柱产业
链科技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比例:100% 电子元器件供应链服务平台
长沙亿安仓供应 2022 年 6 发行人,持股
链科技有限公司 月1日 比例:100%
深圳思尔泰技术 2022 年 12 发行人,持股
有限公司 月 15 日 比例:100%
序
持股公司名称 入股时间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大股东及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代理销售电
子元器件和
深圳市鸿富港 富泰捷科技发展
月 11 日 器件供应链
公司 司,持股比例 40%
技术支持服
务
深蕾科技发展(深 电子元器件
深圳深蕾科技 2020 年 10 589.0900 万
股份有限公司 月 28 日 元
股比例 38.91% 芯片设计
从事导航定
位芯片、算
深圳华大北斗 中电光谷(深圳)
月7日 元 自主设计、
公司 司,持股比例 9.22%
研发、销售
及相关业务
电子元器件和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
集成电路国际 2022 年 12 报告期内尚
交易中心股份 月 30 日 未开展业务
有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2 号楼 6 层
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 B-62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司杭州分公司 2028 号星耀城 3 幢 801-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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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中电信息直接持有公司 41.79%股份,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中电信息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5 年 5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74995A
注册资本 364,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64,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 31 层
法定代表人 刘桂林
股东构成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100%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供应链服务;网信产业园区运营服务;智能终端
主营业务
技术、产品及创新服务
与发行人
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其他关系
主营业务的关系
中电信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10,447,704.83 9,676,127.71
净资产 2,719,875.60 2,747,525.38
营业收入 5,522,422.45 9,917,144.24
净利润 68,010.14 397,529.28
注:上述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审计,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中国电子通过中电信息控制公司 41.79%股份,并直
接持有公司 5.74%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47.53%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9 年 5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024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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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848,225.199664 万元
实收资本 1,848,225.199664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19 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3 号中电长城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 曾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90%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 10%
主营业务 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
与发行人
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其他关系
主营业务的关系
中国电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39,933,599.63 39,442,929.35
净资产 13,601,828.79 11,906,836.55
营业收入 13,149,944.59 27,779,719.39
净利润 231,616.62 190,901.21
注:上述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审计,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争议的情况。
(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单独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中电信息、国
家集成电路基金、国风投、中电坤润、亿科合融、中国电子;中电坤润、中电发展的
基金管理人均为中电鑫泽,二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本公司 13.2920%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本公司 8,079.0338 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8%,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9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9,87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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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2 层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
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其他关系
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9,872,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国风投持有本公司 5,386.022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9.45%,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0,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497,504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注册地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 号恩菲科技大厦 B 座 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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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
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其他关系
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国风投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0,200,000.00 100.00
中电坤润、中电发展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中电鑫泽,二者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中电坤润持有本公司 5,386.0225 万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45%;中电发展持有本公司 2,189.4128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3.84%。
(1)中电坤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中电坤润的出资构成、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
云南工投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惠众东陆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普通合伙)
合计 - 22,090.0000 100.00
(2)中电发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中电发展的出资构成、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电鑫泽(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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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硕(天津)发展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 82,500 100.00
亿科合融及其合伙人亿科合思、亿科合达、亿科合拓均为员工持股平台,除了亿
科合拓有限合伙人徐俊斌已于 2023 年 1 月离职、目前正在办理回购手续之外,其他最
终权益持有人均为公司在职员工,不存在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在相关持股平台中拥有
权益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亿科合融的出资构成、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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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984.7214 100.00
亿科合融的合伙人中,亿科合思、亿科合拓、亿科合达分别持有亿科合融 30.11%、
(1)亿科合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亿科合思间接持有本公司 1,554.2981 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2.72%,其合伙人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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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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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
合计 5,117.9021 100.00
(2)亿科合拓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亿科合拓间接持有本公司 1,077.9622 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1.89%,其合伙人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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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550.3704 100.00
(3)亿科合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亿科合达间接持有本公司 428.0597 万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75%,其合伙人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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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409.6576 100.00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
大违法行为。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569,925,073 股,按照本次拟公开发行 A 股 189,97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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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计算,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全部发行新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18,997.5024 25.00
合计 56,992.5073 100.00 75,990.0097 100.00
注:SS 是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股东。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56,992.5073 100.00
注:SS 是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股东。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不存在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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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作出的《关于深圳中电
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518 号),公
司股东中电信息、中国电子、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风投为国有股东,其股东标识均
为 SS(State-owned Shareholder)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标识
合计 40,554.9677 71.16 -
上述股东的股权结构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之“1、国
家集成电路基金”及“2、国风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外资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情况
行人原股东中电创新持有的中电港有限 3.841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189.4128 万元)。
中电发展本次入股系因看好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及上市预期而希望对公司进行投资,
以期获得投资收益,入股价格为 4.7471 元/注册资本。该等入股价格以 2021 年 1 月 19
日中京民信出具的《中电创新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基金清算对其所持的深圳中电
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 021 号)确定的中电港有限在评估基
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270,550.38 万元为基础,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确定。
中电发展入股发行人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
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2、2021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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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及股权分配”,中电发展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情况”之“3、中电坤润及中电发展”之“(2)中电发展”。
册资本 3,271.8662 万元)作为分配资产转让予其有限合伙人中国电子,中国电子无需
向中电创新支付对价。中国电子本次入股发行人系因中电创新已进入基金运作的退出
期,计划解散清算,因此退出相关投资项目,中国电子作为中电创新的合伙人获得投
资标的股权分配,因此不涉及对价支付。
中国电子入股发行人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
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2、2021 年 3
月,股权转让及股权分配”,中国电子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七、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
况”之“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电发展系发行人主要股东中电坤润的一致行动人。
中国电子通过中国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电信息的 81.66%股权,直接持有发行
人主要股东中电坤润、中电发展的基金管理人中电鑫泽的 30%股权。
(资)合[2021]93 号),约定中国电子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委托中电信息管理,
且若发行人未来实施配股、缩股、股份拆细、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中电信息受托管理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除上述情况外,中电发展、中国电子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
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新
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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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各股东间关联关系
中电信息 23,818.0452 41.79 中国电子通过中国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
中国电子 3,271.8662 5.74 有中电信息的 81.66%股权
中电坤润 5,386.0225 9.45 中电坤润、中电发展的基金管理人均为
中电鑫泽,二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中电发展 2,189.4128 3.84 中国电子持有中电鑫泽 30%股权
中国电子直接持有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0.51%的股份。
除上述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情
况作出了相关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附件(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附件”。
(八)发行人股东间曾约定的回购等特殊权利安排及其解除情况
(1)2016 年 9 月的增资扩股
人及其当时的控股股东中电器材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
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了反稀释、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售权)、
拖售权以及上市承诺、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与业绩挂钩的薪酬考核义务等特殊权
利条款。
(2)2017 年 12 月的增资扩股
中电坤润、国风投曾与发行人及其原股东亿科合融、大联大商贸、中电创新共同签署
了《关于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了反稀释、
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售权)、最优惠待遇、拖售权以及上市承诺、2017-2019
年度业绩承诺、与业绩挂钩的薪酬考核义务等特殊权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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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 9 月的增资扩股
下表中甲方指中电器材,乙方指中电港,丙方指亿科合融,丁方指大联大、中电
创新。
项目 具体内容
甲乙双方承诺,乙方争取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满足于中国境内或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或反向收购及其他资本运作的相关基本条件及要求。
各方股东应共同努力,创造条件并积极配合乙方前述资本运作。
甲方不可撤销地向(并促使乙方向)丁方作出承诺,尽其最大合理努力,实现
上 市 后 《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同时,甲方(并
退出 促使乙方)同意及承诺,在符合适用法律以及交易所规章的前提下,尽最大合
理努力,协助丁方在乙方上市时以及上市后转让其持有的乙方的股份。
在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若乙方在预定时间内未满足上市条件及未成功实现上
退出安排 被 并 购 市的,与丁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向丁方发出对乙方的收购要约,且合计
或 收 购 所持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除甲方和丙方以外的股东同意接受该要约,则同意该
后退出 要约的股东有权要求其他股东(即异议股东)以相同的条件和价格出售其股权
或股份。
在以上情形,如需遵守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履行相关国资监管
法律程序。
乙方在本次增资扩股后进行任何一轮融资时,新投资者参与的后续融资价格须以乙方的
评估价格为基础,且不得低于本次增资扩股的投资价格(即每一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作价
反稀释
人民币 3.29593125 元);但甲方、丙方和丁方一致同意新一轮融资价格低于本次增资扩
股的投资价格的情形除外。
甲乙双方承诺,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丁方将拥有在其持股比例范围之内认购乙方任何
优先 新增股本或新发证券的优先权,且按乙方向潜在投资者发行此类股本或证券的同等价
认购权 格、同等条款和同等条件予以认购。在该等情形,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有规
定的,乙方应履行相关国资监管法律程序。
各方确认,在乙方上市前,现有甲方拟向任何第三方(同一控制人下的股权划转或转让
等情形除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持有股权或股份时,应征得丁方的书面同意,丁方被赋
予以下选择权:(1)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的条款和条件优先购买拟出售股权或股份;
优先购买
(2)按照第三方提出的同样条件,以丁方和甲方届时的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权/股
权/共售权
份给第三方。
在上述(2)情形下,转让方承诺不将拟出让的股权转让给任何从事与乙方核心业务相竞
争业务的公司及个人。
乙方争取 2016 年度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达到 80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达到 4000 万元人
民币;争取 2017 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在前一年计划指标基础上以至少
承诺业绩
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及公司运营情况等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进行调整和修
改的,以当年度最后调整和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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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具体内容
若某一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 70%的,则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在下一年度的每月薪酬全
部降低至原薪酬的 70%,且当年绩效薪酬不再发放;若某一年度业绩已达到承诺业绩
业绩考核
原薪酬的 80%;若承诺业绩未达成的次年,标的公司超额完成承诺业绩且业绩未达成的
及薪酬
当年与其次年全部业绩之和不低于这两年承诺业绩之和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的薪酬恢
发放
复至与完成承诺业绩相同的水平。
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的具体薪酬和绩效薪酬按市场化原则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批准
同意后确定。
(2)2017 年 12 月的增资扩股
下表中甲方指中电器材(甲方 1)、大联大(甲方 2)、亿科合融(甲方 3)、中
电创新(甲方 4),乙方指中电港,丙方指中电信息(丙方 1)、亿科合融(丙方 2)、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丙方 3)、中电坤润(丙方 4)、国风投(丙方 5),控股股东指
甲方 1、丙方 1,投资方指甲方 2、甲方 4、丙方 3、丙方 4、丙方 5。
项目 具体内容
控股股东及乙方承诺,乙方争取 2017 年至 2019 年的业绩和经营情况满足 A 股 IPO、重
大资产重组或反向收购及其他资本运作的相关基本条件和要求,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完成 A 股 IPO 的申报,并获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受理通知(以下简称“上市
上市承诺
申报”)。乙方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应采取令投
资方满意的方案解决因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股东资格、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瑕疵而可能
导致的上市申报障碍;各股东应共同努力,创造条件并积极配合乙方前述工作。
控股股东不可撤销地向(并促使乙方向)投资方作出承诺,尽其最大合理努
力,实现《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同时,
上市后
控股股东(并促使乙方)同意及承诺,在符合适用法律以及交易所规章的前提
退出
下,尽最大合理,努力协助投资方在乙方上市时以及上市后转让其持有的乙方
的股份
本次增资完成后,若乙方在 2017 年至 2019 年的经营情况未能满足上市申报、
重大资产重组或反向收购及其他资本运作的相关基本条件和要求,或乙方未能
退出安排 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上市申报或乙方主动撤回上市申报或上市申报未经
被并购
证监会批准的,若与投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向投资方发出对乙方的收
或收购
购要约,且除控股股东和员工持股平台以外的其他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三分之
后退出
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接受该要约(其中必须包括丙方 3 的同意方为有效),则同
意该要约的股东有权要求其他股东(即异议股东)应以相同的条件和价格出售
其股权或股份。
在以上情形,如需遵守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履行相关国资监管
法律程序。
各方确认,乙方在本次增资后进行任何一轮融资时,新投资者参与的后续融资价格须以
乙方届时的评估价格为基础,且不得低于本次增资的投资价格(即每一元人民币注册资
反稀释
本作价约人民币 3.7133 元),但甲方、丙方一致同意新一轮融资价格低于本次增资的投
资价格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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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具体内容
各方确认,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丙方将拥有在其持股比例范围之内认购乙方任何新
优先 增股本或新发证券的优先权,且按乙方向潜在投资者发行此类股本或证券的同等价格、
认购权 同等条款和同等条件予以认购。在该等情形,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有规定
的,乙方应履行相关国资监管法律程序。
各方确认,在乙方上市前,控股股东或员工持股平台拟向任何非乙方股东的第三方(同
一控制人下的股权划转或转让等情形除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持有的乙方股权或股份
优先购买 时,应征得投资方的一致书面同意,且投资方被赋予以下选择权:(1)按第三方给出的
权/共 相同的条款和条件优先购买拟出售股权或股份;(2)按照第三方提出的同样条件,以投
售权 资方和拟出售股权方届时的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权/股份给第三方。
在上述(2)情形下,控股股东或员工持股平台作为拟出售股权方承诺不将拟出让的股权
转让给任何从事与乙方核心业务相竞争业务的公司及个人。
乙方争取 2017 年度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110 亿元人民币,实现利润总额 6,300 万元人
民币;争取 2018 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在前一年计划指标基础上实现至少 25%的比例增
长、利润总额不低于 7,500 万元人民币;争取 2019 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
业绩承诺
在前一年计划指标基础上实现至少 25%的比例增长(以上简称为“承诺业绩”)。
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及公司运营情况等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进行调整和修
改的,以当年度最后调整和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业绩考核
及薪酬 与 2016 年 9 月的增资扩股时的约定相同
发放
为保障发行人及投资者利益,经各方协商,2021 年 9 月,上述包括发行人在内的
协议各方共同签署了《终止协议》,约定上述特殊权利条款自该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
终止,对相关各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各方均无需继续履行该等特殊权利条款
项下的义务,也均不再享有该等特殊权利条款项下的权利;各方在该终止协议中确认,
上述特殊权利条款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恢复执行,亦不会被视为自动恢复执行;各方
均无需因该等约定的终止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各方就增资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的履行及《终止协议》项下相应特殊权利条款的终止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
纠纷。
(九)股东中私募股权基金及其登记备案情况
发行人股东中 5 名股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指的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分别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风投、中电坤润、中电发展和同沁同立。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备案或登记,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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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备案并取
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编号:SD5797);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
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P1009674)。
国风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证明(基金编号:SGE962);国风投的基金管理人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66019)
。
中电坤润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备案并取得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编号:SCS329);中电坤润的基金管理人中电鑫泽已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8911)。
中电发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备案并取得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编号:SJJ698);中电发展的基金管理人中电鑫泽已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8911)。
同沁同立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备案并取得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编号:SCV513);同沁同立的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康悦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67571)
。
(十)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发行人根据《股东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要求,就股东信息披露作出专项承诺,
具体如下:
“1、本公司已在《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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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金
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极少量发行
人股份,穿透后中金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 0.000001%。该等间接投资系
相关各层间接股东所作出的独立决策,并非中金公司受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影响
而主动对发行人进行投资,未违反《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中证协
发〔2016〕253 号)第十六条的规定。除前述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
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股东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持的情形,符合《股东信息披露指引》第一项的规定;
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该承诺,符合《股东信息披露指引》第二项的规定;
中充分披露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除中电发展系发
行人主要股东中电坤润的一致行动人,中国电子通过中国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电
信息的 81.66%股权,直接持有发行人主要股东中电坤润的基金管理人、中电发展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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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中电鑫泽 30%股权外,中电发展、中国电子与发行人其他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中电发展、中国电子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中电发展、
中国电子已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至少 36 个月不转让;发行人符合《监管指
引》第三项的规定;
指引》第四项的规定;
业,但该等股东不存在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形,符合《股东信息披露指引》第
五项的规定;
规定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程序,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股东
纳入金融监管的情况,符合《股东信息披露指引》第六项的规定;
《2 号指引》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发行人的重大媒体质疑。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
届任期 3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现任董事及其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任职 提名人 任职期间
周继国 董事长 中电信息 2021.03.26-2024.03.25
陈雯海 董事 中电信息 2021.03.26-2024.03.25
潘玫 董事 中电信息 2022.01.20-2024.03.25
吴志锋 董事 中电信息 2021.03.26-2024.03.25
刘迅 董事、总经理 中电信息 2021.03.26-2024.03.25
蔡靖 董事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2021.03.26-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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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公司任职 提名人 任职期间
蔡元庆 独立董事 亿科合融 2021.03.26-2024.03.25
王明江 独立董事 中电坤润 2022.06.06-2024.03.25
吕飞 独立董事 同沁同立 2021.03.26-2024.03.25
发行人董事简历如下:
周继国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经济专业学士、工
商管理专业硕士。1985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历任器材深圳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
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深
圳市中电瑞波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中
电信息副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历任中电港有限监事、党委书记、董事、
董事长;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汇众合信董事长;202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
人党委书记、董事长。周继国先生目前还担任融思拓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雯海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数学专业学士、数
理统计专业硕士。1992 年 7 月至 2021 年 5 月,历任中电器材职员、科员、副处长、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中电
信息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中电港有限董事;2021 年
长、交易中心董事兼总经理、中国信息产业商会副会长、深圳市电子信息产业联合会
会长。
潘玫女士,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中国长江葛洲坝集团第一公司办公室、人事部职员;1993 年 1
月-1996 年 4 月,任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技术设计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职员;1996
年 4 月-2006 年 1 月,任深圳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2006
年 2 月-2008 年 1 月,任广东骏丰频谱实业有限公司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监;2008 年 2 月
-2015 年 9 月,任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总监;2014 年 8 月-2021 年
源部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潘玫女士目前还担任中电信息专职董
事。
吴志锋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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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部总经理助理、财务资产管理部本部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12 月,历任中国
电子财务部主任助理、财务部副主任、资产运营部企业重组与改革处处长、资产运营
部主任助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中电信息总会计师;202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
董事。吴志锋先生目前还担任中电(海南)联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刘迅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与工程专业学士、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1993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器材深圳销售部经理、销售总
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器材深圳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中电港有限总经理、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总
经理。刘迅先生目前还担任器材国际董事、广东亿安仓执行董事、鸿富港董事。
蔡靖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信工程专业学士、信号
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06 年 4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伟创力(中
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北京华瑞赛维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系统专家;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4 月,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攻读全职 MBA;
年 12 月,任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监;2020 年 1 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高级经理;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中电港有限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蔡靖先生目前还担任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国微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深圳鸿芯微纳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蔡元庆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专业学士、法学专
业硕士、法学专业博士。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日本广岛大学客座研究员;
研究生导师;202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法学
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证券法学研究会常
务副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市国际仲裁院(珠海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纺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领益智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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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明江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半导体物理与半导体器
件物理专业学士和硕士、微电子技术专业博士。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华为技
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 年 12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晶门科技(深圳)技术有限
公司高级工程师;2003 年 9 月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师;2022 年 6 月至
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王明江先生目前还担任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巴丁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
吕飞先生,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学士。2007 年
小组成员;2018 年 7 月至今,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负责人、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新三板工作委员会委员;202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发行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每届任期 3 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现任监事及其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任职 提名人 任职期间
尹顺川 监事会主席 国风投 2021.03.26-2024.03.25
王炜 监事 中电发展 2021.03.26-2024.03.25
唐艳丽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21.03.26-2024.03.25
发行人监事简历如下:
尹顺川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法律学专业学
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1997 年 8 月至 2003 年 3 月,历任中国航天电子基础技术研究
院办公室秘书、法律顾问、资本运营处副处长;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4 月,历任中国
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经理部法律事务处\调研改革处处长、管理改革研究室主任、发
展计划部规划发展处处长、经理部副部长;2008 年 4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中国航天科
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部部长;2017 年 2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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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任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部董事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生目前还担任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杭州利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炜先生,199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
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 Antra, Inc.研发工程
师;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 Quintiles IMS Holdings, Inc.系统工程师;2017 年
任中电鑫泽高级投资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唐艳丽女士,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化学专业学士。
中电港有限 CBSC 中级采购专员、高级行政专员、高级党务专员、团委书记、第二党
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中电港有限职工代表监事、
党群部主任;202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党群部主任。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经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 在公司任职 任职期间
刘迅 董事、总经理 2021.03.26-2024.03.25
周杰 副总经理 2021.03.26-2024.03.25
肇敏 副总经理 2021.03.26-2024.03.25
张文学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2021.03.26-2024.03.25
陈红星 财务总监 2021.03.26-2024.03.25
姜帆 董事会秘书 2021.03.26-2024.03.25
注: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生效)
,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刘迅先生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简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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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成员”。
周杰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物探系仪器仪表专业学士、
通信专业硕士、工商管理(产业组织与管理)专业博士。1997 年 4 月至 2005 年 4 月,
任深圳市奥维迅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5
年 1 月,历任器材深圳研发总监、技术市场总经理、市场中心网络营销部总经理;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周杰先生目前还担任汇众合信董事。
肇敏女士,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贸易专业学士。2001
年 7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任器材深圳产品部经理助理、商务部经理、运营总监、副总
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中电港有限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历任广东亿安仓经理、执行董事;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
中电港有限副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张文学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学士、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方向硕士。200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任器材深圳人力
资源经理、内控主任、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14 年 9 月至 2019 年
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中电信息综合开发部总经
理;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中电港有限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2021 年 3 月
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陈红星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学士、工商
管理专业硕士。2005 年 7 月至 2013 年 2 月,历任中电器材财务部会计、高级经理;
历任中电港有限财务会计部经理、资金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2021 年 3 月至今,任
发行人财务总监。陈红星先生目前还担任艾矽易监事、广东亿安仓监事、南京亿安仓
监事、思尼克监事。
姜帆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金融专业学士、工商
管理专业硕士。2004 年 11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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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投资总监;2021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姜帆先生目前还担任江西沃格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有其他核心人员 3 名,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周杰 副总经理
张轩轩 萤火工场业务发展部总监
徐春华 资深 FAE
本公司其他核心人员简历如下:
周杰先生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简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3、
高级管理人员”。
张轩轩先生,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
业学士。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武汉正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射频工程师;2009
年 8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器材深圳硬件工程师;2014 年 9 月至今,历任中电港及其前
身中电港有限研发主管、研发部经理、应用研发部总监、萤火工场业务发展部总监。
徐春华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与信息工程专业学
士。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武汉普天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 年 3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4 年 8 月至
前身中电港有限 MAXIM 技术支持部经理、MCU 应用部经理、资深 FAE。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任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 5%以上股东亿
科合融的执行事务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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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任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人,发行人董事长担任
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党委委 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
员 人董事担任其副总经理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
限公司
其董事长
陈雯海 董事 发行人董事陈雯海担任
参股的企业
深圳市电子信息产业联
合会
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
人员
吴志锋 董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电(海南)联合创新
研究院有限公司
任其董事
发行人持股 30%的参股
董事、总经
理
其董事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担任其非执
行董事
蔡靖 董事
深圳鸿芯微纳技术有限
公司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校务委员、法学院
教授、公司法研究
中心主任、硕士研
究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
会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
副会长 无
究会
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
仲裁委员会)
珠海市国际仲裁院(珠
海仲裁委员会)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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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任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
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
圳)
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巴丁微电子有限
公司
风险控制负责人、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公司 员、新三板工作委
员会委员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
圳)有限公司
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担任
圳)有限公司 其董事
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技术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担任
股份有限公司 其董事
尹顺川 监事会主席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担任
公司 其董事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担任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其董事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担任
其董事
发行人副总经理担任其
董事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担任
公司 其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
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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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均签署了聘任协议或劳动合同。同时,除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外,公司还
与上述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均
得到有效履行。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其他技术人员不存在竞业禁止或利益冲突等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
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前述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所示:
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或 持股比例(%)
姓名
亲属关系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周继国 董事长 0.4407 0.4407 0.3419 0.2978
刘迅 董事、总经理 0.4407 0.4407 0.3419 0.2978
周杰 副总经理 0.1760 0.1760 0.1428 0.1119
肇敏 副总经理 0.1826 0.1826 0.1416 0.1284
张文学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0.2396 0.2396 0.1986 0.1766
陈红星 财务总监 0.0668 0.0668 0.0421 0.0377
姜帆 董事会秘书 0.0364 0.0364 - -
张轩轩 核心技术人员 0.0530 0.0530 0.0530 0.0530
徐春华 核心技术人员 0.0609 0.0609 0.0609 0.0609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
其近亲属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三年及一期的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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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变动前人员 变动后人员
宋健、贺少琨、周继国、刘
洋、梁显效、刘迅
宋健、贺少琨、周继国、 周继国、王志平、贺少琨、刘
刘洋、梁显效、刘迅 洋、梁显效、刘迅
王志平因工作调 周继国、王志平、贺少 周继国、贺少琨、刘洋、梁显
动辞去董事职务 琨、刘洋、梁显效、刘迅 效、刘迅、陈雯海
国家集成电路基
金委派的董事刘 周继国、贺少琨、刘洋、 周继国、贺少琨、梁显效、刘
洋已于股东单位 梁显效、刘迅、陈雯海 迅、陈雯海、蔡靖
离职
周继国、陈雯海、贺少琨、吴
股份制改造,完 周继国、贺少琨、梁显
善公司治理结构 效、刘迅、陈雯海、蔡靖
蔡元庆、吕飞
周继国、陈雯海、贺少
周继国、陈雯海、吴志锋、刘
贺少琨因工作调 琨、吴志锋、刘迅、蔡
动辞去董事职务 靖、周生明、蔡元庆、吕
元庆、吕飞
飞
周生明因个人原 周继国、陈雯海、吴志 周继国、陈雯海、吴志锋、刘
董事职务 周生明、蔡元庆、吕飞 飞、王明江
上述董事变动主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或相关人员工作变动所致,公司均已履行
必要的程序,公司董事变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变动前人员 变动后人员
王恶从中电创新
离职
股份制改造,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
上述监事变动主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或相关人员工作变动所致,公司均已履行
必要的程序,公司监事变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变动前人员 变动后人员
刘迅、陈宇、方卫民、谢加
川、王丽凤、杨春红
谢加川、方卫民
刘迅、陈宇、方卫民、谢 刘迅、陈宇、王丽凤、杨春
加川、王丽凤、杨春红 红、周杰、肇敏
副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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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变动前人员 变动后人员
公司聘任周杰、
肇敏为副总经理
公司聘任张文学 刘迅、陈宇、王丽凤、杨 刘迅、陈宇、王丽凤、杨春
为副总经理 春红、周杰、肇敏 红、周杰、肇敏、张文学
刘迅、陈宇、王丽凤、杨
王丽凤因退休不 刘迅、陈宇、杨春红、周杰、
再担任总会计师 肇敏、张文学
学
陈宇因退休不再 刘迅、陈宇、杨春红、周 刘迅、杨春红、周杰、肇敏、
担任副总经理 杰、肇敏、张文学 张文学
股份制改,完善 刘迅、杨春红、周杰、肇 刘迅、周杰、肇敏、张文学、
公司治理结构 敏、张文学 陈红星、姜帆
根据公司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 刘迅、周杰、肇敏、张文 刘迅、周杰、肇敏、张文学、
总法律顾问为公 学、陈红星、姜帆 陈红星、姜帆
司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除谢加川已离职外,其他人员均仍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变动前人员 变动后人员
王靖因个人家庭 周杰、张轩轩、徐春华、
原因申请离职 王靖
王靖系因个人家庭原因离职,相关工作职责已由其他同事顺利交接,对公司生产
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
主要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出资额 持股/出资
序号 姓名 职务 对外投资实体
(万元) 比例(%)
融思拓 10.0000 100.0000
亿科合融 826.5279 4.8663
深圳市迈迪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4941 2.4599
深圳市巴丁微电子有限公司 24.9900 4.2500
哈韦(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4.0000
深圳市晓禾创业投资咨询研究中心(有限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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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 持股/出资
序号 姓名 职务 对外投资实体
(万元) 比例(%)
海南芯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000 7.5000
珠海迈亚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45.0000 45.0000
深圳市宇思半导体有限公司 117.6470 20.0000
深圳芯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5.9092 32.5350
深圳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5000 23.0176
深圳瑞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6.2305
深圳鑫光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543 1.8509
海南经济特区智汇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海南京智新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9098 1.7545
副总经理、总
法律顾问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程序
发行人独立董事仅向发行人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发行人董事陈雯海、潘玫、吴志
锋、蔡靖和监事尹顺川、王炜不在发行人领取薪酬。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在发行人领取薪酬,该等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
成,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岗位要求、工作职责、工作经验、个人学历等综合因素确定,
绩效奖金根据考核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
和薪酬考核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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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21 年在公司及关联方领取
薪酬/津贴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津贴(万元) 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
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
薪酬总额占当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薪酬总额 370.59 2,325.52 1,425.09 1,151.81
利润总额 21,445.18 39,451.94 37,638.80 10,193.09
占比 1.73% 5.89% 3.7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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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任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
受社会保险保障和缴纳住房公积金。除此以外,上述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它待遇和退
休金计划。
十一、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亿科合融持有本公司
科合拓通过亿科合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亿科合融、亿科合思、亿科合达及亿科合拓
的具体情况及人员构成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之“4、亿
科合融”。
(二)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通过上述股权激励,公司充分调动了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核心团
队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为公允地反映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对已实施的股权激励事项确
认了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各期,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分别为 186.28 万元、
付成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费用,在授予日一次性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费
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电信息,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
电子,上述股权激励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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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后行权安排
除上述已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外,公司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或期权激
励,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十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和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如下:
单位:名
时间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员工人数 1,387 1,284 1,010 866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专业构成情况如下:
专业构成 人数(名) 比例(%)
销售人员 686 49.46
研发人员 270 19.47
管理人员 431 31.07
合计 1,387 100.00
注:销售人员主要包括业务人员、供应链支持人员及产品支持人员。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各项保险和其他保
障,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机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
缴纳情况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未缴 缴纳 未缴 缴纳 未缴 缴纳 未缴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 (%) (%) (%)
社会保险 1,341 96.68 46 1,229 95.72 55 986 97.62 24 851 98.27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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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情况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缴纳 未缴 缴纳 未缴 缴纳 未缴 缴纳 未缴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 (%) (%) (%)
住房公积金 1,340 96.61 47 1,229 95.72 55 989 97.92 21 851 98.27 15
公司已为绝大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不
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上述缴纳人数与在册员工总人数存在差
异的原因主要为:(1)退休返聘员工无须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2)境外子
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无须为部分员工参加社会保障制度;(3)部分员工为公司月
底新入职的员工,该等员工无法在入职当月即时参缴,公司一般会在次月开始为该等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
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香港亿安仓、器材国际与员工均签订了雇佣合约,合约内容符
合香港所有法律法规,香港亿安仓、器材国际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雇员供款。
报告期内,香港亿安仓、器材国际、器材香港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被香
港政府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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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中电港是行业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三十
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发展成为涵盖电子元器件分销、
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公司通过构建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以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为驱动,
聚焦网信系统、人工智能、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精专业”
应用领域,提出平台服务与专业驱动相结合的新分销模式。
中电港“新分销”模式
公司以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为核心,辅以非授权分销业务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并积极探索电商模式;通过“亿安仓”开展非授权分销业务和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
为上中下游企业提供安全、敏捷、高效的仓储物流、报关通关等综合性协同配套服务;
通过“萤火工场”开展硬件设计支持与技术方案开发等设计链服务,以技术服务和应
用创新为依托,聚焦重点行业与产品线,为分销业务增长和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提供
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通过“芯查查”开展产业数据服务,以海量的电子元器件、设
计方案和市场信息,为行业用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信息查询、选型替代、技术方案、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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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资讯等服务。
公司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中游环节,通过技术、产品、应用、数据、资金、人才
等生产要素的集聚和高效配置,将上游原厂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紧密联系在一起,
保障电子元器件供应链稳定,成为连接产业上下游的重要纽带。一方面,公司通过自
身在行业市场、客户网络的布局,帮助原厂积极推广新产品、开拓新客户,解决了上
游原厂难以有效覆盖众多客户的痛点,降低原厂的营销成本;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市
场人员、现场应用工程师 FAE 深入服务下游电子产品生产制造企业,整合客户需求,
降低客户采购成本,在为客户供应电子元器件的同时,在产品设计、产品应用等方面
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应用解决方案,实现技术增值和服务创新。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已获得 126 条国内外优质的授权产品线,其中不仅包括
Qualcomm(高通)、AMD(超威)、NXP(恩智浦)、Micron(美光)、ADI(亚德诺)、
Renesas(瑞萨)、Nvidia(英伟达)等国际品牌,还包括紫光展锐、长江存储、华大半
导体、澜起、豪威科技、兆易创新、长鑫存储、圣邦微、矽力杰、思瑞浦等国内品牌,
覆盖从 CPU、GPU、MCU 等处理器到存储器、射频器件、模拟器件、分立器件、传
感器件、可编程逻辑器件等完备的产品类别。公司拥有超过 5,000 家交易客户,深度
覆盖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监控、人工智能等众
多领域,为包括消费电子领域的小米、传音、创维、美的、海尔、海信,通讯系统领
域的中兴、移远通信,工业电子领域的浙江中控、雷赛智能,计算机领域的华硕,汽
车电子领域的比亚迪、华阳集团,电子制造领域的富士康等全球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客
户提供多维度、高附加值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
公司已连续 20 年荣获行业权威媒体《国际电子商情》授予的“十大中国品牌分销
商”。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破百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 30%以上,
在本土分销行业中稳居前列,2020 年、2021 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位居本土分销商第一。
公司未来将持续践行平台服务与专业驱动相结合的新分销模式,努力打造电子元器件
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圈,助力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二)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涵盖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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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数据服务。其中,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分为授权分销和非授权分销两种类型,
包括线下分销和电商分销两种模式,可全方位满足企业与产品不同发展阶段的采购需
求。
(1)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是公司经营的核心业务,基于品牌授权为客户供应电子
元器件产品。授权分销产品由电子元器件原厂供应,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同时,能够获
得及时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授权分销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原厂授权
资源和客户资源,显著提升了自身技术服务水平,具备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①授权分销业务介绍
原厂资源方面,公司掌握了众多优质授权产品线资源,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
在国内外获得了 126 家电子元器件原厂的授权分销资格,其中有 7 家授权厂商来自全
球排名前列的 20 家 IC 设计制造企业,授权分销产品线数量位居行业前列。公司的授
权分销产品线既包括 Qualcomm(高通)、AMD(超威)、NXP(恩智浦)、Micron(美
光)、ADI(亚德诺)、Renesas(瑞萨)、Nvidia(英伟达)等国际品牌,还包括紫光展
锐、长江存储、华大半导体、澜起、豪威科技、兆易创新、长鑫存储、圣邦微、矽力
杰、思瑞浦等国内品牌。
产品种类和行业应用覆盖方面,公司授权分销品类覆盖从 CPU、GPU、MCU 等
处理器到存储器、射频器件、模拟器件、分立器件、传感器件、可编程逻辑器件等完
善的产品线,可为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监控、
人工智能等多领域提供应用解决方案。通过广泛的客户覆盖和专业的技术服务,持续
推动各类电子元器件技术增值、服务创新和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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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分销业务产品分类和行业应用领域
区域布局方面,为提高响应速度、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在深圳、上海、
北京、成都、武汉、香港、台北以及新加坡等设有 50 个办事处,遍布电子信息产业核
心区域。
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深度的技术支持服务。公司 FAE、AE 和市场人员通过与
客户保持长期紧密联系,深入了解客户产品需求及运营情况,将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
技术需求信息传导至上游原厂,缓解产业上下游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公司积极实
践电子元器件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的创新,与原厂、客户共同攻克产品应用技术难题,
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选型、产品线配置、应用方案优化等综合技术服务解决方案,
持续提升客户产品体验,为公司产品的稳定销售提供了有力保证。截至 2022 年 6 月末,
公司拥有超过 200 名 FAE 及 AE 人员,长期以来,公司以技术服务为纽带的分销服务
获得客户的一致认同,公司品牌在市场上赢得了较好的口碑。
②授权分销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的主要产品种类及部分产品图示如下:
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 产品介绍 主要品牌 产品图示
中央处理器,是计算机中负责读
取指令、对指令译码并执行指令
的核心部件。CPU 主要包括控制 AMD(超威)、
处理器 CPU
器、运算器两个部分,主要功能 澜起
包括处理指令、执行操作、控制
时间和处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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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 产品介绍 主要品牌 产品图示
图形处理器,是计算机中处理图
像运算工作的微处理器。公司销
GPU Nvidia(英伟达)
售的 GPU 主要用于人工智能领域
的训练和推理。
微控制单元,又称“单片微型计
算机”或“单片机”,是把中央
NXP(恩智
处理器的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
浦)、Microchip
减,并将内存、计数器、USB、
(微芯)、
MCU A/D 转换、UART、PLC 等周边
Renesas(瑞
接口,以及 LCD 驱动电路整合在
萨)、华大半导
单一芯片上的芯片级计算机。
体、兆易创新
MCU 能为不同的应用场合做不同
的组合控制。
NXP(恩智
微处理器,是一种介于 CPU 与
浦)、Microchip
MPU MCU 之间的处理器,MPU 一般
(微芯)、
不内置存储。
Renesas(瑞萨)
手机芯片通常是指应用于手机通
讯功能的芯片,包括处理器、基
带、协处理器、射频、触摸屏控
手机芯片 展锐
制器芯片、存储、无线 IC 和电源
管理 IC 等。手机芯片厂商通常会
将上述芯片组合成套片出售。
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是随机存
Micron(美
取存储器的一种,利用电容内存
光)、江波龙、
DRAM 储电荷的多寡来代表一个二进制
紫光国芯、合肥
比特是 1 还是 0,需进行周期性
长鑫
充电。
闪存是一种非易失性内存,在没
Micron(美
有电流供应的条件下也能够长久
光)、江波龙、
Flash 地保持数据,其存储特性相当于
长江存储、兆易
硬 盘 , 主 要 有 NOR Flash 和
创新、武汉新芯
NAND Flash 两种类型。
存储器
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是随机存
取存储器的一种。SRAM 在保持 Renesas(瑞
SRAM 通电的状态下,里面储存的数据 萨)、ISSI(芯
可以恒常保持;当电力供应停止 成)
时,SRAM 储存的数据会消失。
带电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是
复旦微、贝岭、
一种掉电后数据不丢失的存储芯
Microchip(微
EEPROM 片。EEPROM 一般即插即用,可
芯)、Onsemi
以在电脑上或专用设备上擦除已
(安森美)
有信息,重新编程。
蜂窝通信模组是将蜂窝通信芯
射频与无 蜂窝通信 片、存储器、功放器件等集合在 移远、芯讯通、
线连接 模组 一块电路板上,并提供标准接口 有方
的功能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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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 产品介绍 主要品牌 产品图示
一种无线局域网技术,是将串口
或 TTL 电平转为符合 Wi-Fi 无线
Wi-Fi 芯 网络通信标准的嵌入式模组,内 Qualcomm
片及模组 置无线网络协议 IEEE 802.11b.g.n (高通)、庆科
协议栈以及 TCP/IP 协议栈,可以
直接利用 Wi-Fi 联入互联网。
一种支持设备短距离通信(一般
括移动电话、PDA、无线耳机、 Qualcomm
蓝牙芯片
笔记本电脑、相关外设等众多设 (高通)、Dialog
及模组
备之间进行短距无线信息交换, (戴泺格)
可分为蓝牙数据模组和蓝牙语音
模组。
在发射机的前级电路中,经过一
系列的放大一缓冲级、中间放大
展锐、Maxlinear
射频 级、末级功率放大级,以获得足
(迈凌)、Qorvo
放大器 够的射频功率,以解决调制振荡
(威讯)
电路所产生的射频信号功率不足
的问题。
在单片芯片内集成了多种电源轨
和电源管理功能的集成电路。电
Maxim(美
源管理 IC 因其高空间利用率与系
信)、NXP(恩
统电源效率常用于为小尺寸、电
电源管理 智浦)、Renesas
池供电设备供电。其组件一般包
IC (瑞萨)、
括电压转换器和调节器、电池充
Onsemi(安森
电 器 、 电 池 电 量 计 、 LED 驱 动
美)、矽力杰
器、实时时钟、电源排序器和电
源控制。
接口芯片是内有接口电路的芯
片。接口芯片能够设置数据的寄
存和缓冲逻辑、进行信息格式的 Maxim(美
接口芯片 转换、协调 CPU 和外设在信息类 信)、圣邦微、
型和电平方面的差异、地址译码 贝岭
模拟器件
和设备选择、设置中断和 DMA
控制逻辑。
通常与反馈网络共同组成某种功
能模块。运算放大器带有特殊耦 Maxim(美
运算
合电路及反馈,其输出信号是输 信)、圣邦微、
放大器
入信号经加、减、微分、积分等 思瑞浦
数学运算的结果。
该 产 品 广 泛 用 于 OLT ( Optical
Line Terminal ) 端 和 ONU Maxim(美
时钟与数 (Optical Network Unit)端的光 信)、Semtech
据恢复 模组,使模组具有时钟与数据恢 (先科)、Epson
产品 复功能,同时又不需要任何外界 (爱普生)、奥
的伺服信号,大幅简化了整个光 拉
通信系统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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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 产品介绍 主要品牌 产品图示
指直流电源转换为直流电源的芯
Maxim(美
片,主要通过开关的方式实现,
DC-DC 信)、矽力杰、
可分为 BUCK 降压型、BOOST
芯片 Onsemi(安森
升 压型 、 BUCK-BOOST 极性反
美)
转升降压型。
模拟数字转换器件,即 A/D 转换
模数转换 器,或简称 ADC,指将模拟信号
Maxim(美
器件、数 转变为数字信号的电子器件;数
信)、圣邦微、
模转换 模转换器件,即 D/A 转换器,或
贝岭
器件 简称 DAC,指将数字信号转变为
模拟信号的器件。
二级管、三极管是一种固体半导 Nexperia(安
二级管、 体器件,其主要的功能是单向导 世)、Onsemi
三极管 通 滤波、限幅、稳压、电流放大 (安森美)、瑞
和开关等作用。 能
MOSFET 是场效应晶体管,是利
用控制输入回路的电场效应来控
Nexperia(安
制输出回路电流的一种半导体器
MOSFET 世)、Onsemi
件,可以减少损耗,提高逆变器
分立器件 (安森美)
的效率,在续流电流大的情况下
效果更加明显。
IGBT 是绝缘门双极晶体管,是
由 BJT 和 MOS 组成的复合全控
型电压驱动式功率半导体器件, Onsemi(安森
IGBT
兼有 MOSFET 的高输入阻抗和 美)
GTR 的低导 通压降两 方 面的优
点。
利用光电器件的光电转换功能将
感光面上的光像转换为与光像成
图像
相应比例关系的电信号的一种功 豪威科技
传感器
能器件,可分为光导摄像管和固
态图像传感器。
一种能感受温度并将温度转换成
Maxim(美
传感器件 温度 可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按照测
信)、Onsemi
传感器 量方式温度传感器可分为接触式
(安森美)
和非接触式两种类型。
带有触摸响应表面的透明玻璃
触控 板。在触摸时电流流过面板,产 Microchip(微
传感器 生电压或信号的变化,从而确定 芯)
屏幕上的触摸位置。
采 用 CMOS EPROM 、
EEPROM、快闪存储器和 SRAM Lattice(莱迪
CPLD
等编程技术构成的高密度、高速 思)
可编程逻 度和低功耗的可编程逻辑器件。
辑器件 一种可编程的逻辑列阵,能够有
效的解决原有的器件门电路数较 Lattice(莱迪
FPGA
少的问题。FPGA 的基本结构包 思)
括可编程输入输出单元,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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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 产品介绍 主要品牌 产品图示
逻辑块,数字时钟管理模块,嵌
入式块 RAM,布线资源,内嵌
专用硬核,底层内嵌功能单元。
③技术支持与应用创新解决方案
电子元器件产品品类繁多,一般需要经过硬件方案设计与开发、产品选型、软件
方案开发、工程样机调试、PCBA 生产测试等多个步骤,才能应用在下游终端电子产
品或设备中,公司专业的 AE 和 FAE 工程师团队一般会协同原厂和客户对电子元器件
在客户产品中的具体应用进行研究、开发、测试,为客户提供创新性的电子元器件产
品应用方案,并为客户的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有助于客户降低产品开发成本、
快速实现产品量产并将产品推向市场。
公司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方案,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案例如下:
公司技术团队在 TWS 领域深耕多年,一直致力于 TWS 整体解决方案的自主研发,
并大力开展主动降噪和通话环境降噪等前沿技术的研究,在 TWS 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储备了充实的技术。公司通过专业化的方案定制能力,为客户设计具有针对性的
应用方案,目前已成功为多家行业头部客户提供了覆盖从入门级到专业级的多套 TWS
方案,有效协助客户解决产品的核心痛点问题。
例如,公司为某知名消费品牌客户定制设计的 TWS 方案以授权产品线蓝牙音频
SoC 为核心,搭配 MCU、充电模组、语音 Mic、降噪 Mic、动铁喇叭等公司授权分销
产品线电子元器件,该方案具有高音质、低功耗、蓝牙连接稳定的特点,支持双 Mic
通话环境降噪降噪,支持混合主动降噪与通透模式,降噪深度达 40dB,并能通过蓝牙
音频 SoC 独特的编解码功能,实现音质和延迟自适应调整,使得用户获得更佳的产品
体验。
公司通过向该知名消费品牌客户推广该 TWS 方案,成功将多条授权分销产品线电
子元器件嵌入客户的产品,在赢得了客户相关产品的关键电子元器件供货机会的同时,
充分满足了客户对低功耗、高品质产品的开发需求,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肯定与认可。
同时,公司在为客户推行该 TWS 方案的过程中,为客户提供了全流程的技术支持
服务,包括在 TWS 方案导入阶段,为客户提供立项评估、功能演示等服务;在客户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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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研发阶段,为客户提供样品演示、原理图优化、测试环境搭建、样机调测等技术
支持服务,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降噪实验室,检测客户样品问题,加速客户研发进程;
在产品试产阶段,协助客户保障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和性能的稳定性。
公司方案设计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电
子元器件应用创新方案和技术服务能够推动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收入增长。
BMS(即“电池管理系统”)的主要作用是智能化管理和维护电池组及各个电池
单元。BMS 主要通过对电池组的电压、电流、温度的实时检测采集,实时展示电池状
态,实现智能、均衡的加热与散热管理,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同时,BMS 还能对充放
电进行逻辑控制,对短路、过流、过压、过温等故障形成保护,确保电池使用的安全。
此外,BMS 亦能将电池信息传递给仪表或通过无线传输将电池信息传输至总服务器,
实现电池情况的统一监测与管理。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电池的容量、安全性、健康状态与续航能力日益成为关
注重点,BMS 系统的重要性越来越高。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与客户需求,组建专业研发
团队,运用多种开发工具以及各类仿真软件,配备专业调试测试设备,开展 BMS 的研
究与开发。
公司技术团队结合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开发出多条 MCU 授权产品线和模拟器件
授权产品线的 BMS 方案,能够在实现对电池组的电压、电流、温度监控和管理的同时,
适用于多种应用场景。该方案通过专业化的开发工具实现标准化开发,提高了产品的
安全性和可靠性;支持智能均衡,能够有效延长电池使用寿命;运用公司自主研发的
绝缘检测算法,具备高压绝缘检测功能,保障乘客安全。
公司已将该 BMS 方案成功推广至多家国内新能源汽车客户,并在客户产品研发的
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开发工具配置和使用、MCU 软件设计、PC 软件设计、硬件电路优
化、调试测试工具使用等软硬件技术开发支持与调试测试技术支持服务,协助客户实
现 BMS 方案在产品中的应用,在带动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业绩增长的同时,降低了客
户的研发成本、缩短了客户的研发周期。
(2)电子元器件非授权分销
公司为了充分满足客户对各类电子元器件的多样化需求,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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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授权代理类”产品领域亦为客户提供采购支持,为客户挖掘更多的“非授权代理
类”优质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及产品。与授权分销业务需要取得原厂授权、业务主要由
原厂驱动不同,非授权分销业务不需要取得原厂授权、业务主要由客户驱动。
非授权分销业务是对授权分销业务的有益补充。一方面,非授权分销进一步丰富
了公司的产品线,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分销综合实力;另一方面,更加丰富的
产品线使得公司可以针对客户个性化的需求配置不同的原厂资源以及不同的产品类型,
更好的保障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的供应能力、帮助客户降低采购成本,为电子产品行业
降本增效提供助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非授权产品线来自超过 2,000 家供应商,主要分销产品既
包括晶圆、电路板、显示屏、电子成品等产品,也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射频与无线
连接、模拟器件、分立器件、传感器件、可编程逻辑器件等电子元器件。
公司非授权分销业务的主要产品种类及部分产品图示如下:
产品类别 代表产品 产品介绍 主要品牌 产品图示
晶圆是制造半导体器件的基础性
原材料,极高纯度的半导体经过
Hynix(海力
拉晶、切片等工序制备成为晶
晶圆 晶圆 士)、Samsung
圆,晶圆经过一系列半导体制造
(三星)
工艺形成极微小的电路结构,再
经切割、封装、测试成为芯片。
板卡是一种印制电路板,带有插
芯,可以插入计算机主板的插槽
板卡 板卡 中,安装驱动程序后,可以控制 视源
硬件的运行,实现相应的硬件功
能。
液晶显示面板是决定液晶显示器
液晶显示 亮度、对比度、色彩、可视角度
京东方、熊猫
面板 的材料,液晶面板质量决定液晶
显示器整体性能的高低。
显示屏
液晶显示器是一种将电子文件通
冠捷、
液晶 过特定的传输设备显示到屏幕上
ViewSonic(优
显示器 的显示工具,可分为 CRT、LCD
派)
等类型。
服务器是一种大型计算机,具有
高速运算能力、长时间运行能
力、强大的数据吞吐能力以及更
服务器、
电子成品 好的扩展性。 浪潮
一体机等
一体机是指将传统分体台式机的
主机集成到显示器中形成的一体
台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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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处理器、存储器等产品种类及图示见授权分销业务。
(3)设计链服务
公司设计链服务依托“萤火工场”开展,主要围绕客户产品量产之前的技术活动,
提供硬件设计支持服务与技术方案开发服务。设计链服务以技术服务和应用创新为核
心,聚焦重点行业与产品线,为公司分销业务增长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创新发展提
供技术支持、参考设计和解决方案。
硬件设计支持服务主要包括项目管理、PCB 设计、样品采购、软件烧录等系列服
务。公司通过“FAE+AE”的模式搭建起上游原厂与下游客户的技术沟通桥梁,应用
上游原厂的新技术、新产品,协助客户缩短产品研发、测试、量产周期,从而实现公
司分销业务业绩增长、上游原厂提高市占率、下游客户快速实现产品上市的产业链协
同共赢。
技术方案开发服务主要聚焦公司分销业务核心增长行业,为客户提供模组设计方
案,并提供开发工具和调试例程等测试开发服务。该服务一方面能协助客户提升产品
设计效率,快速推出产品占领市场,另一方面能拓展公司电子元器件产品应用场景,
实现公司业务领域的快速扩张。公司主要围绕自身核心产品线进行模组方案的设计,
同时引进部分外部 IDH 的模组方案,为客户提供需求匹配的模组产品。目前公司已在
网信系统、射频技术、汽车电子、电源管理、智慧视觉、无线通讯等领域积累了一定
的技术方案开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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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火工场服务内容
公司设计链服务的案例如下:
①为某卫浴产品客户开发毫米波雷达模组
某卫浴产品客户在其产品研发的过程中需要开发一款可用于智能马桶的毫米波雷
达模组。
“萤火工场”凭借在毫米波雷达、射频器件以及相关算法方面积累的丰富的产品
设计经验,在与客户充分沟通并详细获取其功能需求后,组织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
师、算法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协同开展产品的研发工作,为客户设计出功能完备齐全的
毫米波雷达模组。该毫米波雷达模组选用授权产品线 MCU 作为主控芯片,配备合适
的射频前端芯片,尺寸仅有 25x25mm2,可有效探测 12 米以上运动人体的距离,实现
马桶通过探测人体进行自动开关盖的功能。
同时,在产品的试生产环节,“萤火工场”通过设计测试夹具、开发测试程序、提
供测试文档等技术服务,调试、测试产品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助力产品的
量产进程。
最终,通过“萤火工场”和客户的共同测试验证,应用于智能马桶的毫米波雷达
成功实现量产,“萤火工场”专业化的服务与定制化的产品,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②为某相机产品客户设计全景相机控制电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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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相机产品客户主要从事 360 度全景相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研发过程中
需要开发一款可用于全景拍摄的相机产品。
客户在视觉算法方面的研究较为深入,“萤火工场”在硬件设计、PCB 设计、硬件
选型方面的经验较为丰富,双方能有效形成优势互补。“萤火工场”与客户建立合作后,
客户需要“萤火工场”的技术团队在短时间内完成核心控制板的硬件和软件设计,“萤
火工场”技术工程师迅速开始对方案进行研发和设计,最终为客户提供了以授权产品
线 MPU 作为主控芯片,搭载 Wi-Fi 蓝牙模块,配置存储模块的产品方案,可用于 VR
全景水电装修、VR 室内样板间拍摄、VR 内饰全景拍摄等多种应用场景。
在产品的测试阶段,“萤火工场”积极协调原厂资源、加强原厂与客户之间合作,
为客户解决了测试过程中在 Wi-Fi、存储、摄像头等方面遇到的技术问题,协助客户修
复了产品开发过程中的漏洞,助力客户成功实现产品量产。
(4)协同配套服务
公司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通过“亿安仓”开展,为电子元器件厂商、同行业分销
商以及电子产品制造商等提供智能仓储、敏捷通关、高效配送等一体化供应链服务,
帮助客户实现降本增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高效协同。
公司目前已在虎门、香港建立了当地仓库,其中“虎门仓”是公司供应链体系的
“中心仓”,存储面积达 5 万平米,并采用全自动智能立体库,提升储存面积、提高
拣配效率,并具备保税、完税一体化功能。
经过多年建设,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亿安仓已成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
业以及海关认证经营者(AEO)高级认证企业。未来公司的协同配套服务将以智慧储
运为基础,推进“中心仓-枢纽仓-园区仓”三级仓体系建设,打造适用于电子元器件
分类存储、高精度装卸、高效率流转的自动化设备与专业化系统,实现自动化、智能
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的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
公司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的案例如下:
①为某国内存储模组厂商供应链优化解决方案
某国内存储模组厂商主要从事 Flash 及 DRAM 存储器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是公
司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的客户之一。客户主要从境外采购原材料,并根据生产排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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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将原材料按时运送至境内外的各委托加工厂,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产品完成生
产后,客户需要再将产品销售至境内外各大地区。在此过程中,客户需要与境内外多
家服务商企业对接合作,供应链管理难度较高,信息管控效率较低,仓储物流成本较
高,随着客户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客户需要专业化的供应链服务确保产品的稳定供
应。
针对该客户在供应链服务方面的需求,公司为其制定了全套供应链解决方案。公
司通过对客户供应链各环节的梳理,优化了客户在香港进行仓储分拨、多仓调拨的供
应链流程,以虎门仓作为客户原材料收发和产品分销的“中心仓”,一站式满足客户在
货物保税仓储、物流配送、进出口报关等环节的供应链需求。
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公司作为客户原材料的 VMI 仓,将客户境外采购的原材料在
虎门仓集中收货、统一存放,并按照客户的生产排期,对原材料进行分拣包装,保税
配送至客户境内保税委托加工厂、直接运送至客户境外委托加工厂或者经一般贸易报
关完税后运送至客户境内委托加工厂,有效保证客户委托加工厂生产的连续性。
在产成品销售环节,公司作为客户产成品的集散仓,将客户境内外委托加工厂生产
的产成品集中存放于虎门仓,并根据客户销售需求,分批交货给境内外指定终端客户
或代理商。
公司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供应链交付
方案,客户业务规模的扩张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2020 年和 2021 年,该客户在公司
完成的客户定制化贴标数量同比增长 25 倍,报关数量同比增长 3 倍,全年进出口数量
达到 118,271 件,同比增长 310%。
②为某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提供精细化仓储管理服务
某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是国际芯片原厂在国内的重要分销商之一,为国内众多电子
产品制造企业提供电子元器件供应服务,也是公司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的客户之一。
该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为充分保证其客户产品顺畅供应,需要对各类产品进行库存
备货。由于电子元器件种类繁多,如果没有精细化的仓库管理模式对电子元器件产品
加以区分,则无法确保电子元器件产品存放的准确性以及交付的及时性。尤其是在当
期订单碎片化的趋势下,样品单、试生产单等多频次、小批量的订单快速增加,下游
客户对交付时效性的要求也逐步提高,分销商需要在大量琐碎的信息下完成订单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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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该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下游客户对标签、包装的要求较多,其产品分拣操作较为复
杂,人工作业导致效率与准确率较低,同时芯片市场缺货为其带来对高价值芯片的安
全保障顾虑,其在供应链方面存在较大压力。
公司对该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供应链进行考察与分析后,为其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
供应链解决方案。公司通过 WMS 系统对仓库进行数字化管理,对每件入库产品通过
贴标的方式实现唯一识别号标记,产品出入库以及库内的移动均需通过扫码作业,仓
库系统可实现对存货的精准化管理,能为该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高效率地管理仓库内的
存货,保证客户存货存放的安全性与存货信息的准确性。
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自动化立库设备优势为该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提供专业的仓储
服务,通过自动分拣线大幅提高了产品分拣的效率和准确率,可实现产品在仓库内的
快速移动及准确出库,保证产品交付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尤其能解决客户订单的“多、
散、急”问题,充分满足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产品存储、产品交付方面降低成本、提
升效率的需求。2021 年,该客户在公司完成的收发货量达到月均 6,000 箱,全年进出
口数量达到 112,101 件,仓储占用面积同比增加 2.5 倍。
(5)产业数据服务
公司通过“芯查查”开展产业数据服务,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产业数据引擎
“芯查查”APP 上线,“芯查查”拥有海量的电子元器件信息、设计方案和市场信息,
并采用最新互联网技术,自主研发了电子信息产业大数据处理引擎,可针对电子元器
件海量的型号和技术参数数据提供搜索与分析服务,为行业用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信息
查询、选型替代、技术方案、产业资讯等服务。
“芯查查”是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试点,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数字化转型
投入,探索中电港数字化服务的新商业模式。
公司产业数据服务的案例如下:
某国产汽车厂商主要从事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客户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
需要管理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参数信息、供应链管理信息、行业需求变化信息,公司充
分发挥自身在电子元器件数据搜集与处理方面的优势,与客户展开产业数据服务合作,
为客户设计开发了全套芯片数据管理系统,芯片数据管理系统与公司产业数据引擎对
接,能有效地搜集、分析、整合芯片数据与行业信息,协助客户提升对汽车芯片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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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的管控能力,保障客户供应链的安全与稳定。
一方面,公司通过产业数据引擎整合海量汽车芯片的技术参数、性能特点、替代
型号、原厂厂商等信息,融通客户内部自有数据,如 BOM 物料清单、实时库存数据、
质量问题数据、车型及部件数据等,通过数据聚类重组、数据标签等大数据处理技术,
实现对电子元器件参数指标的多维度对比分析,为技术人员提供芯片选型、产品组合
等信息作为参考。
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对客户系统的定制开发,实现对原厂基本情况、市场发展情
况以及芯片的供应情况、品质情况、车型应用情况等信息的实时记录、展示与统计分
析,多维度动态监测芯片库存情况及质量表现情况,并通过实时监测行业突发事件,
有效识别市场价格波动及行业库存紧缺等情况,建立芯片库存与供应链安全的预警机
制,为管理人员提供采购支撑、风险防范等决策支持。
公司为客户定制开发的产业数据系统为客户的产品研发及供应链管理带来了巨大
的价值,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授权分销 1,622,311.07 64.65 2,424,143.44 63.14 1,530,148.67 58.79 1,032,448.14 60.08
非授权分销 885,183.78 35.27 1,411,680.64 36.77 1,069,944.72 41.11 684,244.27 39.82
设计链、协同
配套及产业数 2,046.41 0.08 3,276.24 0.09 2,503.66 0.10 1,622.53 0.09
据服务等
总计 2,509,541.26 100.00 3,839,100.32 100.00 2,602,597.05 100.00 1,718,314.9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在 99%以上,是
公司的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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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向国内外知名原厂采购电子元器件,采购流程主要包括新产品线引进开
拓与产品日常采购。
①新产品线引进开拓
公司作为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头部企业,覆盖广泛的下游行业领域,拥有
庞大、优质的客户群体,为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供应需求。
针对授权分销业务,公司积极与上游原厂对接,开展产品线应用研发工作,持续
为公司引入贴近下游市场需求的产品线。授权分销业务引进新产品线的主要步骤如下:
下游行业进行重点研究分析,确定公司产品线的薄弱环节,并通过主动搜寻接洽相关
产品线的方式,寻找开发合适的新供应商;
有产品线产生较强的协同效应,并由产品平台负责人进行审批。产品部门通过调研充
分评估产品信息后,将提交至总经理办公会进行终审。
公会成员合议后,批准或否决拟引进的新产品线;
并签订采购授权分销协议,该产品线正式纳入供应商名录;
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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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研究
与供应商初步接洽
内外部调研
产品平台负责人审批
总经理办公会 审批不通过
审批通过
授权分销协议谈判及签订 终止
正式纳入产品线供应名录
试运行期
②产品日常采购
针对授权分销业务和非授权分销业务,公司产品部门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需求
预测情况及市场的供需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结合公司的库存情况,向原厂
发出订单进行采购。
公司产品采购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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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下达采购订单 市场需求预测
计算库存缺口
下达采购申请
审批不通过
审批采购申请
审批通过
生成采购订单
供应商确认订单
收货与结算
产品日常采购可分为订单采购和备货采购两种类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制定采购计划,并综合考虑入库地点、交付地点、物流
运输、仓储成本、交付期限、资金成本等因素,以最优的方式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为保证产品的准时交付,降低产品断供风险、提高供应链稳定性,并满足客
户临时性采购需求,公司会进行一定量的备货采购,公司备货采购可以分为销售预测
备货和市场预测备货两种类型。
销售预测备货指公司根据客户反映的需求预测数据进行备货采购。市场预测备货
指公司产品部门根据市场电子元器件的供给需求变化情况及多年业务经验,运用统计
工具辅助分析安全库存是否能满足未来客户的交付需求,决策是否进行需要进行备货
采购。
③供应商交易流程与惯例
公司与供应商在商品交付和资金结算方面的流程、交易惯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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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返款供应商采购的定价模式 向非返款供应商采购
类型 主要步骤
POS 返款供应商 采购即返款供应商 的定价模式
建立合
确认结算方式 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结算方式或双方在建立合作关系后确认结算方式
作关系
双方通过询价、报价的形 双方通过询价、报价的形 双方通过询价、报价
价格确定 式协商确定成本价,按照 式协商确定返款比例,按 的形式协商确定采购
价目表确定名义采购价 照价目表确定名义采购价 价
采购订单经公司审批后,公司通过邮件或 EDI 系统向供应商下达订单或直
下达采购订单
接在供应商系统中下达订单
商品
供应商确认 供应商通过邮件、系统等方式对订单进行确认,如存在异常订单,双方共
交付
订单 同确定订单异常原因,公司根据相关原因修订或者取消订单
供应商确认货物的交期,并根据交期将货物运送至公司指定地点或直接发
供应商发货
运至公司客户指定地点
非直发模式下,公司收到货物后,对货物进行入库验收;直发模式下,客
货物入库
户直接收到货物
货款支付申请 根据付款账期条件,采购人员发起采购付款申请
根据公司评估的供应商付款等级,付款申请经运营部门、财务部门、产品
支付供应商
部门(如需)、副总经理(如需)审批,并经资金部门审核后,由出纳向
货款
供应商付款
公司实现产品销售后,按
照事先协商确定的成本价
资金 与名义采购价的差额向原
结算 公司采购到货后,原厂按
厂申请返款,原厂审核通
照其与公司约定的返款比
过后开具 Credit Note(抵
供应商返款 例*采购价计算返款金 不适用
扣货款凭据),大部分供
额,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
应商按照返款金额抵减公
式向公司支付返款。
司应付货款,极少数供应
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公
司支付返款。
(2)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根据销售渠道不同,分为授权分销、非授权分销和电商分销。
①授权分销
公司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主要为下游多个应用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的电子元
器件产品选型、组合配置、应用方案优化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公司授权分销的主要流程如下:
户,开拓业务机会,并联合公司现场应用工程师 FAE 和应用工程师 AE 为客户提供潜
在产品的初步解决方案以及潜在应用方案参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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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开发,协助客户细化产品方案,形成可落地实施的产品组合解决方案;
“Design in”阶段。公司 FAE、AE 会继续协助客户解决样品开发过程中的技术难点,
全面落实产品组合解决方案,客户会同步完成立项;
格、型号和数量等,即“Design win”,产品逐步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客户对产品形成
批量的需求;
客户,产品销售后,公司销售人员与 FAE、AE 亦会为客户持续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客户初步接洽
提供初步方案与参考设计
FAE、AE技术支持
Design in
Design win
销售订单或合同洽谈
审批不通过
销售订单审批
签订销售订单或合同
出货、收款
售后技术服务
线下分销模式下,公司以技术支持服务带动电子元器件销售,通过持续深入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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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产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客户匹配对电子元器件需求、并实现产品的最终应
用,从而实现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公司 FAE、AE 在销售过程的各个阶段全方位地为客
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服务链条贯穿销售流程的各个环节,在客户产品的概念设计、
样品开发、小批试制、规模量产等多个阶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应用解决方案
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协助客户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并降低开发成本,提升客户新品上
市速度,提高客户市场竞争能力。
②非授权分销
公司非授权分销主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根据客户订单按时交付产品。
公司非授权分销的主要流程如下:
需求在市场上寻找适宜的供应商资源;
客户确立合作意向
了解并获取客户需求
寻找供应商资源
销售订单或合同洽谈
审批不通过
销售订单审批
签订销售订单或合同
出货、收款
③电商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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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年来大力发展电商分销业务,构建起以“艾矽易”自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
电商销售模式,并在天猫、亚马逊、速卖通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立了店铺,通过充分
满足电商客户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捕获积累了一定的长尾客户流量。
该模式下,客户采购需求量有限、采购产品为标准化产品,因此客户可在电商平
台直接下达订单。公司根据订单,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产品备货和发货,充分满足客户
对产品交付时效性的要求。
④客户交易流程与惯例
公司向客户销售的模式主要包括一般销售模式、直发模式和寄售模式,不同销售
模式下,公司与客户在商品交付和资金结算方面的流程、交易惯例情况如下:
类型 主要步骤 一般销售模式 直发模式 寄售模式
销售人员根据客户需求向产品部门提出询价申请,产品部门根据采购价格
报价
或向供应商询价的结果,为销售人员报价提供参考
客户向公司发出合同或订单,销售人员对合同或订单的单价、数量、需求
订单接收
日期、违约条款等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是否接收
公司系统根据客户订
公司系统根据客户订单情
单情况判断库存是否
况判断库存是否能够足额
能够足额覆盖,如出
库存判断 覆盖,如出现库存不足情
现库存不足情形,系
形,系统自动向产品部门
统自动向产品部门发 销售人员提出直发申
发起采购申请流程
商品 起采购申请流程 请,经信用管理部门和
交付 信用管理部门对客户 区域总经理审批后,由
信用管理部门对客户信用
信用额度进行审核, 产品部门人员通知供应
额度进行审核,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按照订单约 商发货。供应商发货
发货 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安排
定的时间安排货物发 后,销售人员紧密跟踪
货物发出,同时在系统创
出,同时在系统创建 客户货物签收情况,并
建交货单
交货单 及时更新货物签收时间
客户对货物进行签
客户对货物进行签收后,
收,第三方物流公司
货物签收 定期向销售人员发送物料
将签收信息传输至公
领用清单
司系统
销售人员根据物料领用清
发票开具 系统在确认货物签收后自动向客户开具发票
单向客户开具发票
针对月结客户,销售人员负责编制对账单,与客户通过邮件或供应商系统
对账
进行对账
资金 客户付款前,如客户需要支付票据,可以向公司提起申请,经业务部门、
结算 确认付款方式 客户管理部门、总经理(如需)审批后,公司确认是否同意客户支付票据
的申请
客户付款后,销售人员负责获取客户付款的银行回单,并在系统中将相关
客户付款 回款对应至客户,如客户委托第三方公司付款,客户需提供授权付款
委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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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返款模式
公司供应商主要系国内外知名原厂,公司与部分原厂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返款,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返款包含两种模式,分别是价目表采购并返款的销售模式(以
下简称“POS 返款模式”)和采购即返款模式。
价目表价格(即名义采购价)向原厂采购,在分销商实现产品销售后,分销商按照事
先协商确定的成本价按差额向原厂申请返款,计算方式为:(名义采购价-成本价)*数
量,原厂审核通过后开具 Credit Note(抵扣货款凭据)返款给分销商。
目前采用 POS 返款模式的供应商包括 AMD(超威)、Qualcomm(高通)、NXP
(恩智浦)、Maxim(美信)等多家原厂。
在该种模式下公司按照原厂指导价向其下单采购,采购到货后,原厂按照其与公
司约定的返款比例*采购价计算返款金额,并返还给公司。
目前采取该模式的原厂为紫光展锐。
公司的设计链服务主要包括硬件设计支持服务和技术方案开发服务。
其中,硬件设计支持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 PCB 设计、样品采购、软件烧录等服务。
技术方案开发服务主要为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模组及配套解决方案,由公司 AE 工
程师自主完成模组方案的设计,并将自研模组产品方案提供给供应商,供应商以包工
包料的方式直接生产出最终产品,并经质量检测后交付至公司;或公司直接向第三方
IDH 公司采购其模组产品。公司采购相关模组产品后,主要通过直销的方式将模组及
配套解决方案向进行客户进行销售。
公司协同配套服务主要为客户在供应链方面提供服务,主要围绕客户在产品采购
环节的核心需求,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进出口海关申报等一揽子协同配套服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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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即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JIT(Just In Time,
即实时库存生产模式)等供应链管理模式,能全方位配合客户在供应链方面的需求,
优化客户供应链体验,降低客户供应链成本,最大限度地协助客户解决供应链管理方
面的痛点。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结合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市场竞争情况、行业发展
趋势、上下游市场供需情况,在下游新兴前沿应用领域不断进行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
探索,并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深度挖掘下游客户对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形成了成
熟稳定的经营模式,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及时准确地交付产品。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符合公司自身定位和所处行业特点,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
键因素主要包括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竞争策略、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和公司应用创新
实力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与关键影响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计期限内公
司经营模式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初期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授权产品线共 34 条,随着多年发展,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授权产品线已增加至 126 条。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以电子元器
件分销为核心业务,2017 年成立“亿安仓”开展非授权分销及供应链协同配套业务,
查”APP 推出产业数据服务,进一步完善“新分销”模式布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
逐步发展成为集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于一
体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贯彻落实“新分销”业务模式,实现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
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在消费电子、通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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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监控、人工智能等专业领域实践电子元器件
应用创新,充分赋能电子信息产业链企业,带动公司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公司营业
收入分别为 1,718,314.95 万元、2,602,597.05 万元、3,839,100.32 万元和 2,509,541.26 万
元,营业收入呈快速上升趋势。
公司已围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构建起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
务平台,持续在行业应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方面加大投入,在汽车电子、网信系统、
通讯系统、电源管理、智能终端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资源,并形成了以供应链运
营支撑信息系统和产业大数据应用为核心的信息技术能力,建立起自身突出独特的核
心技术,相关核心技术均已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实现产业化应用。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流程图如下:
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分为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
其中,采购环节按照采购区域分为境外采购和境内采购。境外采购主要由器材国
际和香港亿安仓完成,器材国际和香港亿安仓在收到货物后,根据客户的交付需求以
及公司仓库库存情况,货物分别存放于香港仓库或虎门保税仓。境内采购主要由中电
港、广东亿安仓、深圳亿安仓、艾矽易、思尼克、弈安云进行,中电港、广东亿安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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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亿安仓、艾矽易、思尼克、弈安云在收到货物后,将货物存放于公司虎门仓库。
货物销售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发货并交付至客户。若客户所需货源为境外采购,
其中一部分货物由器材国际与香港亿安仓直接交付至境外客户,一部分货物由器材国
际与香港亿安仓进口报关,经由中电港、广东亿安仓、深圳亿安仓、思尼克、弈安云
采购后交付至境内客户。若客户所需货源为境内采购,由中电港、广东亿安仓、深圳
亿安仓、弈安云、思尼克直接交付至境内客户。同时,公司还有电商销售模式,该部
分货物由艾矽易通过电商平台完成销售。
公司设计链服务分为技术方案开发服务和硬件设计制造服务。
其中,技术方案开发服务的业务流程图如下:
公司萤火工场技术人员通过模组方案设计与开发,为客户提供成品模组产品,报
告期内公司模组产品主要委托第三方采用包工包料的模式进行生产。
公司的硬件设计制造服务的业务流程图如下:
公司萤火工场技术人员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 PCB 设计、样品采购、软件烧
录等系列硬件设计制造服务,协助客户加快产品测试周期。
公司协同配套服务的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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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协同配套主要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报关、配送等一揽子供应链服务,“一
站式”满足电子信息行业对供应链服务的需求。
(七)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包括产品线数量和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509,541.26 3,839,100.32 2,602,597.05 1,718,314.95
产品线数量(条) 126 123 117 116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开拓了 AMD(超威)、Nvidia(英伟达)、Lattice(莱迪斯)、
Xilinx(赛灵思)、ADI(亚德诺)、长江存储、豪威科技等优质产品线,公司产品线数
量分别为 116 条、117 条、123 条和 126 条,授权产品线质量持续优化,数量稳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718,314.95 万元、2,602,597.05 万元、3,839,100.32
万元和 2,509,541.26 万元,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
(八)发行人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电子元器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
发[2020]8 号)等多项支持性政策,电子元器件行业迎来蓬勃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和产业
数据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力地推动了电子信息产业链的高效运行与健康发展,符合
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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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和产业
数据服务,公司在向客户销售电子元器件的同时提供技术支持、应用创新解决方案等
服务。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F51 批发业”。此
外,公司作为连接上游原厂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纽带,是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的
重要一环,因此发行人所处产业为电子信息产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负责制定并实施关于电子信息
产业的政策与规划,对产业布局与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
调整和优化升级,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
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中国信息产业商会下设的电子元器件应用与供应链分会,系由电子元器件授权分
销商和电子元器件生产商等机构自愿结成的非盈利行业分会,是中国信息产业商会下
属的二级分会,并接受中国信息产业商会的领导。发行人董事长周继国担任该分会理
事长。该分会旨在推动授权电子分销服务体系在中国发展,制定电子分销行业标准,
在国家鼓励发展生产服务业的大环境下,促使电子元器件分销服务与科技服务业、商
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金融服务业融合。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是由全国半导体行业从事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
体材料和设备的生产、设计、科研等企(事)业单位和专家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行
业非营利社会组织。协会组织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和学术交流活动,为企业开拓国内外
两个市场服务,同时制(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推荐标准并推动标准的贯彻执
行,在行业内开展评比、评选、表彰等活动。
发行人所处行业已充分实现市场化,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其行业管理体制
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由工信部负责对行业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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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和监管,由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自律规范。
名称 颁布机构 时间 主要内容
……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支持深圳优
化同类交易场所布局,组建市场化运作的电子元器件和
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打造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企
业和产品市场准入新平台,促进上下游供应链和产业链
的集聚融合、集群发展。……积极鼓励、引导全球知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基础电子元器件和芯片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含各品牌商、
商务部关于深圳建 分销商或生产商)依托中心开展销售、采购、品牌展示、
国家发展改
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2022 年 软 体 方 案 研 发 、 应 用 设 计 、 售 后 服 务 、 人 员 培 训
革委、商务
义先行示范区放宽 1月 等。……优化海关监管与通关环境,在风险可控前提
部
市场准入若干特别 下,推动海关、金融、税务等数据协同与利用,联合海
措施的意见》 关、税务、银行等机构开展跨境业务,交易中心为入驻
企业提供进出口报关、物流仓储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
交易中心合作,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市场
主体依托中心开展采购,设立贸易联盟并按市场化运作
方式提供国际贸易资金支持,汇聚企业对关键元器件的
采购需求,以集中采购方式提高供应链整体谈判优势。
确定智能制造业发展愿景,到 2025 年,智能制造装备和
《“十四五”智能
制造发展规划》 工信部
(征求意见稿)
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达到 10 家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国务院
划和 2035 年远景
争力提升的关键。
目标纲要》
到 2023 年,电子元器件销售总额达到 21000 亿元,充分
满足信息技术市场规模需求。鼓励龙头企业面向行业开
《基础电子元器件
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工信部
(2021-2023 年)》
件各领域开展产品检测分析、评级、可靠性、应用验证
等服务,为电子系统整机设计、物料选型提供依据。
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
《新时期促进集成
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推动集成
电路产业和软件产
业高质量发展的若 国务院
干政策》国发
部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采取综合措
[2020]8 号
施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创造条件。
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
《产业结构调整指
国家发展改 2019 年 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
革委员会 11 月 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
本)》
板等)制造”列为鼓励类。
创新驱动,改革引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区
《粤港澳大湾区发 中共中央、 2019 年 域协同创新体系,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建设具有国际竞
展规划纲要》 国务院 2月 争力的创新发展区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
中心。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加强创新平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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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颁布机构 时间 主要内容
设,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
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动力和支撑的经济体系
将电子核心产业中的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 年
国家统计局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列为战略性新兴产
分类(2018)
》 11 月
业。
提出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
《国务院办公厅关 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
于积极推进供应链 2017 年 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
国务院
创新与应用的指导 10 月 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
意见》 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
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
《信息产业发展指 元。确定了集成电路、基础电子、基础软件和工业软
南》(工信部联规 工信部、发 2016 年 件、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智能硬件和应用电
[2016] 改委 12 月 子、计算机与通信设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 9 个
关保障措施。
进一步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
《“十三五”国家
兴产业;着力提高智能制造核心装备与部件的性能和质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2016 年
国务院 量,打造智能制造体系,强化基础支撑,积极开展示范
展规划》(国发 11 月
应用,形成若干国际知名品牌,推动智能制造装备迈上
[2016]67 号)
新台阶。
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
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新
《鼓励进口技术和
发改委、 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财政部、 (C27)继续列为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对符合国家产
版)》发改产业 9月
商务部 业政策和专项规划的投资类项目项下进口生产性设备、
〔2016〕1982 号
持。
到 2025 年,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得到及时应用,固定宽
带家庭普及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建成国际领先的移动
通信网络,实现宽带网络无缝覆盖。信息消费总额达到
中共中央办
《国家信息化发展 2016 年 12 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 67 万亿元。根本改
公厅、国务
战略纲要》 7月 变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形成安全可控的信息
院办公厅
技术产业体系。到本世纪中叶,信息化全面支撑富强民
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网络强国地位
日益巩固,在引领全球信息化发展方面有更大作为。
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
《中国制造 2025》 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
(国发[2015] 国务院 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
平,形成关键制造装备供货能力。
营发展的影响
国家高度重视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发展,自报告期初以来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以促
进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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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政策》(国发[2020]8 号)将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
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创造条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将促进电子元
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的建立,通过市场化运作的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
中心,打造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新平台,促进上下游供应链和
产业链的集聚融合、集群发展。
上述产业政策和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对促进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
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对公司业务经营具有持续积极的影响。
(三)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电子信息产业基本含义
电子信息产业是指为了实现制作、加工、处理、传播或接收信息等功能或目的,
利用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所从事的与电子信息产品相关的设备生产、硬件制造、系统
集成、软件开发以及应用服务等作业过程的集合。
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正在经历信息革命。电子信息技术以数字
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与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多领域交叉融
合,带来生产力质的飞跃,引发生产关系重大变革,成为重塑国际经济、政治、文化
等多维度发展新格局的主导力量。当前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
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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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业涵盖了从电子元器件设计和生产制造、增值分销、电子模组组装、
设备制造到软件及技术服务的多个行业,集合了包括芯片设计、精密器件制造、模组
组装和智能装备制造等多种电子信息技术。且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成熟,以电子信息
产业为依托的“数字经济”正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驱动。
(2)“数字经济”借力电子信息技术成为经济增长新驱动
“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
载体,从而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新型经济形态。而电子信息产业是数
字经济对传统产业进行数字化和智能化提升的技术实现方式。传统产业均需基于物联
网、通讯技术、网络信息技术或搭载电子元器件等方式以实现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
“十四五”规划提出,到 2035 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将达
到 10%。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已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由 2008 年的 4.8 万亿元快速增
长至 2021 年的 45.5 万亿元。随着生活领域的数字化应用爆发、生产领域的数字化转
型意愿提升,以及在政府端数字政务的推行,均使得数字经济迎来疫情之下的逆势增
长,并已成为当前最具活力、辐射范围最广的新经济形态。而未来,在“国内大循环
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格局下,生活消费、生产制造、政府管理等多领域还将进
一步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从而为数字经济带来新一轮增长动力。
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
发行人所处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中连接上下游的关键纽带,
亦是在当下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驱动格局下,帮助传统产业实现供应链价值最大
化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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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器件行业是发行人的上游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石。所有电子产品的
生产制造或电子信息服务的实现,均依赖于由各类电子元器件提供的包括信号传递、
信号处理等基础功能,从而实现多领域的广泛应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水平、生产工
艺等,是决定终端电子产品性能的关键性因素,尤其以 IC 集成电路为首的有源器件,
更是直接决定了电子产品在功率、信号传递和处理效率等方面的性能水平。
从产品类型划分,电子元器件主要分为有源器件、无源器件和配件辅料三大类。
其中,有源器件指需电源来实现其特定功能的电子元器件,主要包括电子管、晶体管、
集成电路等。无源器件指不影响信号基本特征,仅令讯号通过而未加以更改的电路元
件,最常见的有电阻、电容、电感、陶振、晶振、变压器等。
从原厂类型划分,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原厂包括:从事设计、从事生产制造、或设
计及生产制造一体三类。
(1)电子元器件行业头部集中效应明显,呈现“卖方市场”特征
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制造是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因此在市场份额和技术
领先性方面,行业均呈现显著的头部集中效应。
市场份额方面,以半导体为例,英特尔、三星电子多年以来一直稳居全球半导体
供应商前列。根据 Gartner 数据,2021 年,全球前十大半导体厂商的市场份额合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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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Gartner
技术领先性方面,目前全球掌握 14nm 制程的芯片制造商仅有包括英特尔、台积
电、三星电子、格罗方德、联电、中芯国际和华虹半导体在内的 7 家,而更为先进的
子元器件呈现“卖方市场”特征。
在卖方市场格局下,电子元器件原厂掌握较大定价权的同时,亦导致产品的供应
稳定性不足。此外因电子元器件厂商规模较大、产品更新以技术驱动性因素为主,导
致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客户的需求传导不足,原厂无法及时掌握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
在此情况下,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便承担了关键的“纽带”作用。一方面,头部分
销商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多年行业经验,根据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客户需求,为其
提供技术方案、匹配电子元器件采购需求,在供应链波动风险加剧、高端电子元器件
存在头部垄断格局下,提供成本可控、技术需求匹配的电子元器件供应链综合服务;
另一方面,亦为原厂及时掌握下游客户的技术需求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渠道。
(2)全球电子元器件行业保持高速增长格局
电子元器件作为所有电子产品的基础材料,在电子信息产业以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方式带来生产力飞跃的当下,多年来呈现高速增长局面。以集成电路为例,根
据 IC Insights 数据,2020 年以来全球集成电路均呈现高速增长局势,且预计 2022 年将
继续保持 11%的增长。
数据来源:IC Insights
国内企业方面,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近年来均保持相对稳定的出口交货值增长趋
势,除 2019 年下半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2020 年初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以及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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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4 月受上海疫情冲击影响外,其余各月出口交货值多保持稳定增长。2020 年以来,
随着我国抗击新冠疫情取得的成功,在世界范围内较早恢复生产,使得我国电子信息
制造业出口交付值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凸显我国制造业在全球化分工中的重要地位。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3)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发展迅速,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由于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起步较晚,我国企业仍与国际领先厂商存在较大差距,
尤其在高端集成电路行业依旧存在被国外“卡脖子”局面。根据信通院《中国工业经
济发展形势展望(2020 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
基础技术和工业等产业对外技术依存度在 50%以上。
以关键电子元器件产品集成电路贸易为例,虽然我国是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大国,
但在集成电路产品领域依旧存在对外依赖局面,近年来集成电路产品持续存在贸易逆
差。但随着我国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国内头部企业经过多年积淀,在集成电路等
领域与国际头部原厂间的技术差距正在不断缩小。贸易逆差额方面,因为各行业的数
字化、智能化拉动上游半导体需求,以及海外新冠疫情反复叠加中美贸易争端造成的
供应链不稳定,加剧了全球半导体的产能紧张和供应短缺,国内企业提高集成电路等
关键部件库存以避免生产中断,共同造成我国 2021 年集成电路贸易逆差扩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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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海关总署。用于统计的集成电路类型包含:其他用作处理器及控制器的集成电路、用
作存储器的多元件集成电路、其他用作存储器的集成电路、用作放大器的多元件集成电路、其他
用作放大器的集成电路、其他多元件集成电路、其他集成电路,下同。
单价方面,2017 年我国集成电路平均出口单价为 2.14 元/个,仅为进口平均单价
的 47.86%。但随着我国集成电路技术的不断发展,2021 年我国集成电路平均出口单价
已上升至 3.13 元/个,与集成电路进口单价的差距大幅缩小。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在此背景下,境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通过产品推广、需求对接、供应链服务等多
种增值服务,帮助国内原厂更高效地了解下游客户需求,实现产品的快速推广,助力
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转型升级,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突破国外厂商垄断格局。
(4)主要产品种类的市场情况
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主要产品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射频与无线连接、模
拟器件等产品,各产品种类的市场情况如下:
①处理器
处理器市场主要包括 CPU(中央处理器)、GPU(图形处理器)、MCU(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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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AP(应用处理器)等产品。
CPU 主要应用于计算机、数据中心等计算存储设备。随着 5G、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新基建技术的快速发展,更多的经济及社会活动由线下转移至线上,对于
数据的存储及运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球服务器市场保持了稳定的增长。
根据 IDC 数据,2021 年全球服务器市场出货量为 1,353.9 万台,同比增长 6.9%,
全球服务器市场规模达到 992.2 亿美元,同比增长 8.7%;2021 年中国服务器市场出货
量为 391.1 万台,同比增长 8.4%,中国服务器市场规模达到 250.9 亿美元,同比增长
数据来源:IDC
根据 IDC 预测,2020 年-2025 年,中国整体服务器市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场将达到 13%的年均复合增长率,2025 年 x86 服务器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414.2 亿美元。
Intel(英特尔)和 AMD(超威)是 CPU 市场的头部企业。长期以来,Intel(英
特尔)凭借将近 70%的市场占有率稳居 CPU 市场龙头,但近年来,AMD(超威)凭
借高性能、高性价比的产品优势,市场份额获得较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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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 5G、大数据、云计算在新基建领域快速发展以及边缘计算的快速兴起,互联
网企业对服务器性能和算力的需求不断攀升,机器人、智能化产品等应用对人工智能
计算的要求逐步提高,GPU 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根据 Verified Market Research 数据,
复合增长率为 34.35%。
Nvidia(英伟达)和 AMD(超威)是全球独立 GPU 市场的龙头企业,根据 Jon
Peddie Research 数据,在全球独立 GPU 市场中,Nvidia(英伟达)市场占有率在 80%
以上,AMD(超威)占据 17%的市场份额,位居市场第二。
MCU 是将缩减版 CPU、存储器、输入/输出接口与外设等集成在一起的芯片级计
算机,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设备、计算机与消费电子等领域。随着
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的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以及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的趋势带来
的 MCU 价值量提升,根据 IC Insights 数据,2023 年全球 MCU 市场规模将达到 188 亿
美元,2020 年-2023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8%。
国内 MCU 市场近年来亦呈高速发展状态,根据 IHS 数据统计,2018 年-2026 年,
中国 MCU 市场年均复合增速将达到 11%,显著高于全球水平,中国 MCU 市场已成为
了全球 MCU 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据来源:IC Ins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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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 MCU 行业市场份额主要由美国、欧洲、日本等地区的公司占据,龙头企业
主要包括 Renesas(瑞萨)、NXP(恩智浦)、Infineon(英飞凌)、ST(意法半导
体)、Microchip(微芯)等。
长期以来,国内 MCU 市场由国外厂商主导,在 2021 年 MCU 缺货潮的影响下,
国产 MCU 厂商迎来发展契机,以兆易创新等为代表的公司,在 MCU 领域取得了长足
进步,产品线逐步拓宽,业务规模不断增加。
AP(应用处理器)是在低功耗 CPU 的基础上扩展音视频功能和专用接口的超大
规模集成电路。根据 Statista 数据,2019 年全球移动 AP 市场规模达到 340 亿美元,出
货量接近 18 亿件,随着移动端的智能化渗透率提升,预计 2025 年全球移动 AP 市场
规模将会达到 560 亿美元,出货量将突破 22 亿件。
数据来源:Statista
根据 Counter Point 的数据,全球智能手机应用处理器市场中,MTK(联发科)在
额一直保持领先,在 2022 年第一季度仍以 38%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而排名第二的高
通市场份额为 30%。其他主要供应商包括 Apple(苹果)、紫光展锐、Samsung(三星)
和海思,2022 年第一季度 Apple(苹果)占有的市场份额为 15%,而 Samsung(三星)
和海思都有较大幅度的下滑,紫光展锐则成功扩大了客户群体,市场份额一路拓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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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存储器
存储器作为半导体的支柱产业,除了在 2019 年受贸易摩擦的影响缩减了规模之外,
市场体量一直随着不断扩大的全球半导体市场高速增长。根据 WSTS 的数据,2021 年
全球存储器市场规模将达到 1,538 亿美元,在全球疫情持续的状况下仍将保持 31.0%的
增长,需求动力持续强劲,预计 2023 年半导体存储器市场将同比增长 3.4%至 1,889 亿
美元。
数据来源:WSTS
存储器主要可分为 DRAM 和 NAND Flash,根据 IC Insights,DRAM 和 NAND
Flash 在 2021 年的市场份额分别为 56%和 41%,是最主要的两类存储产品。
全球 DRAM 市场目前主要被 Samsung(三星)、SK Hynix(海力士)和 Micron
(美光)垄断,三大公司市场份额合计超过 90%,其中,Samsung(三星)在 DRAM
市场持续保持领先。
全球 NAND Flash 市场则形成了 Samsung(三星)、Kioxia(铠侠)、SK Hynix
(海力士)、Western Digital(西部数据)、Micron(美光)、Intel(英特尔)六家公
司各自割据的市场竞争格局,前六家 NAND Flash 厂商的市场占有率达到 95%以上,
其中,Samsung(三星)持续领跑 NAND Flash 市场。值得一提的是,国内 NAND
Flash 龙头长江存储 2020 年市场份额接近 1%,成为全球第七大 NAND Flash 厂商。
③模拟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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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于工业数字化和智能化需求的推动,模拟器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
WSTS 的数据,2021 年全球模拟器件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741 亿美元,未来将继续保持
增长趋势,2022 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883 亿美元,预计 2021 年-2023 年年均复合增长
率将达到 12%,主要驱动力为下游汽车、通信、工业等应用市场。
数据来源:WSTS
中国是全球模拟器件第一大市场,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1 年中国模拟器
件市场规模占全球模拟器件市场规模的比例超过 50%,达 2,731.4 亿元人民币,为全
球第一大市场。随着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快速渗透及工业数字化转型,中国的模拟器件
市场增长速度有望高于行业平均增速。在国产模拟器件产品性能逐步提升以及客户愈
加重视供应链安全的背景下,国内模拟器件企业有望在消费及汽车、工业等高门槛领
域占领更多份额。
从竞争格局来看,模拟芯片市场仍由欧美企业主导,根据 IC Insights 数据,TI
( 德 州 仪 器 ) 牢 牢 占 据 了 其 作 为 模 拟 器 件 市 场 的 领 先 地 位 , ADI ( 亚 德 诺 ) 和
Skywork(思佳讯)市场份额紧随其后,欧洲三大半导体厂商——Infineon(英飞凌)、
ST(意法半导体)和 NXP(恩智浦)分别位列第四、五、六名。国内模拟器件领先企
业矽力杰、圣邦微和思瑞浦近年来也取得了业绩的快速增长。
④射频与无线连接
随着全球通信技术的不断提升和全面普及,射频前端器件量价齐升。根据 Q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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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onics Research Center 数据,全球射频前端市场从 2011 年的 63 亿美元增长到
演进和应用落地,射频前端器件需求用量和产品价值再度飞跃,市场规模迎来高速增
长,2019 年到 2023 年间将以 16.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 313 亿美元。
数据来源:QYR Electronic Research Center
滤波器、功率放大器、射频开关是射频前端的三大主要器件,其中,射频滤波器
市场规模最大,功率放大器排名第二,射频开关市场规模最小。
滤波器方面,SAW 滤波器市场主要被日本厂商占据,根据 Yole 的统计,Murata
(村田)以 47%的市占比位居龙头,其余主要市场份额由 Qualcomm(高通)、
TAIYO YUDEN(太阳诱电)、Skywork(思佳讯)和 Qorvo(威讯)等占据。BAW
滤波器市场则主要被欧美厂商占据,Broadcom(博通)以 87%的市占率稳居全球龙头,
位居第二三位的 Qorvo(威讯)和 TAIYO YUDEN(太阳诱电)仅占据 8%和 3%的市
场份额。
功率放大器方面,Broadcom(博通)、Qorvo(威讯)、Skywork(思佳讯)是全
球龙头,国内的功率放大器厂商如唯捷创芯、锐石创芯等目前已具备 5G 功率放大器
的生产能力。
射频开关方面,Skywork(思佳讯)、Qorvo(威讯)、Broadcom(博通)、
Murata(村田)是全球最大的四家射频开关器件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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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连接芯片主要包括 Wi-Fi 芯片、蓝牙芯片,随着物联网、无线音频耳机、智
能家居的发展,Wi-Fi 6 技术趋于成熟,蓝牙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无线连接芯片市场规
模快速增长。
Wi-Fi 芯片方面,随着 Wi-Fi 技术快速扩展至物联网设备和新一代汽车产品,根据
IDC 预计,全球 Wi-Fi 芯片出货量将于 2022 年达到 49 亿颗。根据 Markets and Markets
预计,2022 年全球 Wi-Fi 芯片市场将增长至 197.20 亿美元。
数据来源:IDC
蓝牙芯片方面,根据蓝牙技术联盟,2021 年蓝牙音频传输设备达 13 亿台,预计
到 2026 年将增长到 18 亿台。蓝牙音箱与蓝牙耳机中的 TWS 耳机是当下蓝牙音频 SoC
芯片最具有应用前景的终端市场。
电子信息制造业作为发行人下游客户所处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价值实现的关键
一环,其涵盖了包括手机和电脑等消费电子、通信设备、智能装备等多种利用了电子
信息技术进行产品生产和制造的行业。
(1)电子信息制造业特点
①电子信息制造业应用领域广阔,行业分散化特征明显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5G 和人工智能等基础前沿技术的逐渐成熟,电子信息制造
业由传统的计算机、通信设备、家电等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进一步拓展至汽车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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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管理、智能电网、智能制造以及智能家居等多元化领域,并成为全球经济增长
的新动能。
因此,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应用领域多元化特征,使得行业参与者众多,即使在部
分领域存在头部集中效应,但相较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制造行业而言,下游电子信息
制造业依旧呈现相对分散化的格局。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在境内上市的公司为
例,2019 年至 2021 年间,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电子信息制造业1
中,收入规模前五大公司占全行业营业收入的比重合计仅分别为 22.79%、28.25%和
此外,各行业因应用领域不同使得各行业关键技术存在差异,对电子元器件的技
术需求呈现多样化特征。在此情况下,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客户、尤其是中小型客户
存在将电子元器件技术需求传递给原厂的诉求,但又往往难以及时与上游原厂取得对
接。
因此,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应用领域多元化、行业参与者相对分散以及技术需求
多样化特征,进一步凸显了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产业链中的关键价值。
②电子信息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行业
过去十余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经历了飞速发展。得益于人口红利、政策改革
红利及全球化分工带来的历史性机遇,电子信息产业各年度均保持较高速增长,并逐
渐成为我国工业经济最重要的构成部分。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0 年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综合发展指数报告》,电子信息
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工业比重的发展指数已由 2015 年的 107.23 上升至 2019 年的
造业增加值增长率均高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成为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动因。尤其
息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长率更是高达 14.7%。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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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工信部,国家统计局。
③电子信息制造业技术复杂度加深、更新迭代速度加快
在通讯技术、高精度电子元器件制程等技术进步的推动下,近年来电子产品更新
迭代速度不断加快,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技术复杂度不断提升,对电子元器件的技术水
平、供应链服务等提出新的需求。2012 年以来,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应用高新
技术实现的新产品销售收入成为我国制造业增长的重要来源。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行业仅包括与电子信息制造业直接相关的电子及通信设备、家用视听设
备、其他电子设备、计算机等制造业。
以通讯技术为例,5G 技术于 2019 年正式商用,未来几年,5G 技术将成为众多下
游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生产工艺升级的关键动因。技术进步带来的生产工艺变革,使
得上游电子元器件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原厂产品推广、应用落地需求激增;下游电子
产品制造商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成为大势所趋,对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复杂度增加。
(2)电子信息制造业关键领域的发展情况
①通信:通信基础建设不断完善,5G 技术落地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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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历经多年沉淀积累,已较为完善,2021 年末全国移动通信
基站总数达 996 万个。5G 技术方面,2021 年末已开通 5G 基站 142.5 万个,当年新增
阶段 5G 模组仍处于千元价位,高价制约了终端产品的丰富性,使得下游需求碎片化、
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单一市场规模需求不足。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此背景下的“纽带”
作用进一步凸显,通过为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帮助上游原厂
了解下游 5G 技术落地需求、帮助下游客户降低 5G 模组采购成本,从而实现 5G 技术
的广泛应用,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②消费电子:可穿戴设备成为新增长点,5G 技术带来新动能
消费电子领域主要包括手机、可穿戴设备、个人笔记本电脑等终端电子产品的研
发和生产。其中,智能手机是消费电子产品最为重要的构成部分,而以 TWS 耳机为首
的可穿戴设备近年来迎来爆发式增长,成为消费电子领域的新增长点。
智能手机方面,随着 5G 通讯技术的推广,智能手机出货量迎来新增长的空间。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数据,5G 手机出货量快速增长,2021 年度全年,国
内 5G 手机出货量达 2.66 亿部,同比增长 63.5%,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 75.9%。可穿戴
设备方面,得益于芯片等关键电子元器件向微型化方向不断发展和加工工艺的提升,
可穿戴设备近年来迎来了爆发式增长。根据 CCS Insights 数据,全球可穿戴设备的出
货量由 2016 年的 8,900 万部增加至 2020 年的 1.93 亿部,复合增长率为 21.35%,且预
计 2025 年将达到 3.88 亿部。
③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成为重要增量
随着“碳中和”概念的提出,以及锂电池、能源管理等新能源技术的不断成熟,
新能源汽车成为汽车电子行业增长的推动力。2021 年度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
先开始对包括自动驾驶、大数据等新技术进行深度融合,将集更多的传感线、芯片、
控制权等电子元器件于一体,从而导致该行业对电子元器件的采购需求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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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工信部
④智能制造装备: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的关键因素
智能制造装备,是指通过集合电子信息技术,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的电子专用设
备,是制造业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数据化和网络化升级的必备硬件设施。相较传统
的专业设备,智能制造装备结合了机器视觉、运动控制、视觉算法等多种前沿技术,
因此集合了种类更为多样化、技术需求更高的多种电子元器件。
目前,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增长迅速,根据中国工控网和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的数据显示,中国工业自动化装备市场规模由 2016 年的 1,422 亿元上升至 2020 年的
进一步达到 2,087 亿元。
数据来源:工控网、中商产业研究院
但我国工业智能化水平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根据《中国制造 2025》,2013 年我国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关键工序数控化率仅为 27%,2025 年的目标为 64%。未来,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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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将进一步推动智
能制造装备行业的飞速发展。而智能制造装备随着智能化程度提升,将在数量和技术
含量方面对电子元器件提出更高要求。
传统的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通过采购原厂电子元器件、并向下游客户销售为盈
利模式。但随着电子信息产业在技术、客户需求、国际供应链格局等方面的变革,电
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主要参与者逐渐由传统的贸易商,向综合技术及供应链服务商转
变,为上游原厂和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客户提供多维度、多领域的高附加值服务。
(1)国际市场行业头部集中特征明显
目前,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呈现头部集中效应。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作为电子
信息产业供应链稳定性的重要保障,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凭借资金实力和授权资源
等多重优势,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占据绝对的领导地位。
海外市场方面,艾睿电子、安富利、大联大、文晔科技等几大分销商常年位居全
球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前列。根据国际电子商情网公布的数据,2021 年全球市场前四
大分销商的营业收入总计达 974.02 亿美元,占当年海外 TOP50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营业
收入总额的 51.54%,头部公司占据绝对的行业领导地位。
数据来源:国际电子商情网
(2)国内市场行业集中度尚有提升空间
国内市场方面,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集中度较海外市场而言偏低。根据国际
电子商情网统计,2021 年度境内 25 家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营业收入合计 2,382.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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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发行人的营业收入金额已按照发行人《审计报告》进行调整),其中排名前四的
分销商收入合计占比为 42.45%。2021 年度境内前十大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营业收入情况
如下:
数据来源:国际电子商情网,其中发行人数据根据审计报告进行了调整。
(1)行业整合不断加速
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凭借资金实力和授权资源丰富等多重优势,在电子元器件
分销行业占据绝对的领导地位。而当下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供应链风险加剧、授权资
质竞争激烈、上游研发成本高企等行业背景,倒逼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进一步完成
行业整合,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头部竞争优势。
自 2010 年以来,艾睿电子、安富利以及大联大等全球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持续
通过兼并收购方式,逐步完成现有业务格局。其中,艾睿电子于 2010 年至 2018 年间,
先后完成了对 Converge、Verical、Redemtech Inc.和 Chip One Stop 在内的数十家公司
的收购;安富利完成了对裕能达部分资产、Bell Microproducts 等多家公司股权的收购;
大联大完成了对友尚、全润、大传等台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收购。境内方面,深圳
华强、英唐智控等上市公司亦先后完成了对多家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收购,从而实现
了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
但相较国际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我国境内分销商目前集中度尚有待提升。根
据国际电子商情网公布的数据,2021 年全球市场前四大分销商营业收入占当年全球
TOP50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营业收入总额的 51.54%。但当年境内排名前四大分销商营业
收入合计占境内 TOP25 家分销商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 42.45%,与全球头部分销商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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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差距。
(2)分销服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向数字化方向探索
随着电子信息产业在技术复杂度、应用专业化等方面的要求持续提升,传统电子
元器件分销已不能充分满足原厂及下游客户的服务需求,因此,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纷
纷开始向专业化增值分销的业务方向发展。
一方面,部分头部分销商基于自身技术积累与沉淀以及对上游电子元器件产品的
深度了解,为下游客户提供包括电子元器件选型、技术咨询、产品开发等多种增值服
务,同时,在供应商服务方面积极、及时地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
供应链服务。
另一方面,随着电子商务的成熟,电商分销逐渐成为弥补传统电子元器件分销模
式不足的重要新模式。中电港、艾睿电子和科通技术等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均先
后搭建电商分销平台,为原厂和下游客户提供透明度更高、更为及时的产品信息。
(3)国内原厂推广需求旺盛
集成电路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关键技术,其研发和生产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电子信息
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发改委和工信部等部委先后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
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等政策性支持文件,进一步强调了电子元器件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
中的重要地位。
历经多年投入和技术积淀,我国高端电子元器件行业初见成效。在进口平均单价
不断下降的同时,集成电路的出口平均单价已由 2017 年的 2.14 元/个上升为 2021 年的
陆集成电路厂商,已掌握了先进的 14nm 制程工艺,而全球仅有 7 家芯片制造商掌握
该制程工艺。
但相较 Intel(英特尔)、AMD(超威)等国际头部厂商,国内原厂因起步晚、应
用范围有限等因素导致品牌力不足,使得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在设计、选品环节难以
优先选择国内原厂研发或生产的电子元器件。此外,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当下,美
国实施的“原产地证”等关税管制措施进一步增加了部分电子信息制造业客户采购国
内原厂产品的难度。因此,国内原厂在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的当下,亟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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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分销商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推广服务。
(4)全球化分工对分销商的全球化运营能力要求提升
随着我国近年来人口红利逐渐消退,以及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印度、越南等东南
亚国家逐渐成为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新选择,使得制造业的全球化分工进一步深化。
富士康、伟创力、立讯精密和歌尔股份等电子专业制造服务厂商先后在东南亚国家完
成生产线布局。
在此背景下,对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全球化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土分
销商仅有进一步强化境外布局,在境内外均具备较高的供应链整合能力、提供优质的
物流服务,方能与包括艾睿电子、安富利等在内的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竞争。
(四)行业竞争环境
(1)授权分销竞争格局初步形成
电子元器件分销的多种模式下,授权分销凭借产品价格、产品品类、需求对接、
供应稳定性等方面的优势,成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中最具竞争力的模式。在此情况
下,获取更多原厂、尤其是国际头部原厂的授权分销资质便成为分销商的关键核心竞
争优势之一。
因此,分销商仅有通过不断强化产品推广能力、资金实力、丰富客户资源等,方
能保持现有授权分销资质稳定的同时,不断获取更多国际头部原厂授权。
(2)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挑战与机遇并存,且机遇大于挑战
亚太地区作为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核心,成为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兵家
必争之地”。与国际头部分销商相比,本土分销商凭借对境内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深度
参与,能更好地理解境内客户对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同时在业务布局、人力配备、现
场技术支持等方面具备本地化优势,从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综合性服务。尤其自新
冠疫情以来,全球贸易摩擦不断加剧,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产业链地位进一步凸
显。
因此,虽然当下相较国外头部分销商国内分销商因起步晚、电子元器件头部原厂
主要系国外厂商等因素,仍在授权资源、代理产品线以及信息化管控方面具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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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当下全球面临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全球地位正
不断提升,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正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且机遇大于挑战。
(3)本土分销商尚未进入全球第一阵营
由于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存在资金壁垒、授权资源壁垒等进入壁垒,营业收入规
模成为衡量各企业市场地位的关键指标。境外头部分销商如艾睿电子、安富利等,经
多年行业整合实现了较大的业务规模,并掌握了丰富的授权资源等竞争优势,成为行
业第一阵营企业。但目前我国本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营业收入规模仍较为有限,尚未
进入全球第一阵营。
数据来源:国际电子商情网,其中中国分销商包括大联大和文晔科技。
根据国际电子商情网统计,2021 年度,全球营业收入规模超过 100 亿美元的电子
元器分销商仅有艾睿、安富利、大联大和文晔科技四家,暂无本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而我国作为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中心,下游应用市场规模巨大、电子元器件分销行
业空间广阔。因此,我国本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1)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①艾睿电子
ARROW ELECTRONICS Inc.,(以下简称“艾睿电子”)系美国电子元器件分销
商,于 1935 年成立,是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总部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艾睿
电子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其授权代理的品牌包括 TI(德州仪器)、
Nvidia(英伟达)、ADI(亚德诺)等国际头部电子元器件厂商,并在全球多个区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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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支机构及配套物流设施。
②安富利
Avnet Inc.,(以下简称“安富利”)成立于 1921 年,总部位于美国凤凰城,是纳
斯达克上市公司。安富利是全球第二大电子元器分销商,为客户提供包括半导体、互
连、被动和机电等元件,以及工程设计链和供应链服务。安富利连接世界领先的技术
提供商和超过 10 万的涵盖广泛领域的客户,通过提供高性价比的增值服务和解决方案
助力其合作伙伴取得成功。
③大联大
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联大”)前身成立于上世纪 70 年代,
位于中国台北,并已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大联大经历多次整合,已成为亚洲和中
国第一大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技术支持、仓储物流与 IC 电子商
务等增值服务,满足原始设备制造商、原始设计制造商、电子制造服务商及中小型企
业等不同客户需求。
④文晔科技
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晔科技”)创立于 1993 年,为亚洲第二大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文晔科技营运总部设立于中国台湾,目前在中国、韩国、新加坡、
印度、泰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地区共有四十多个营运据点。文晔科技代理全球一流
半导体原厂超过 70 家,服务优质客户超过 8,000 家。所代理的电子零组件被广泛应用
于通讯、电脑及周边、消费性电子、工业控制、物联网及汽车等多样应用领域。
⑤深圳华强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强”,股票代码 000062.SZ)成
立于 1994 年,并于 1997 年在深圳主板上市,位于深圳市。2015 年起,深圳华强通过
一系列并购切入电子元器件分销市场,目前公司已建立电子信息产业高端服务业的业
务布局,涉及产品、交易、数据、技术、创新创业的全链条服务。
⑥英唐智控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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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汽车、家电、公共设施、工业等多个行业,并服务云计算、5G、新能源汽车、
安防、物联网等多领域客户,逐渐成为国内电子分销领域内生增长能力较强的电子分
销商。
⑦科通技术
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通技术”)成立于 2005 年 5 月。公
司是一家知名的芯片应用设计和分销服务商。公司与全球 80 余家领先的芯片原厂紧密
合作,覆盖全球主要高端芯片厂商以及众多国内芯片厂商,主要代理产品类型包括
FPGA(可编程逻辑芯片)、ASIC(应用型专用芯片)、处理器芯片、模拟芯片、存储
芯片、软件及其他。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沉淀了深厚的应用技术、丰富的产业资源,
公司向下游主要覆盖智能汽车、数字基建、工业互联、能源控制、大消费等五大领域,
为客户提供芯片应用方案设计以及相匹配的分销服务。
⑧力源信息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信息”,股票代码 300184.SZ)
成立于 2001 年,并于 2011 年 2 月在创业板上市。公司是诸多半导体供应商的授权代
理或分销商,拥有专业网站和庞大的产品资料库,为客户提供从产品资料、产品方案、
产品选型、供应保障及物流服务等一揽子服务。近年来通过多次并购实现外延式扩张,
成为 IC 增值分销行业的重要竞争者。
⑨好上好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上好”)成立于 2014 年。好
上好主要向消费电子、物联网、照明等应用领域的电子产品制造商销售电子元器件,
并提供相关产品设计方案和技术支持等服务。公司代理的产品主要包括 SoC 芯片、无
线芯片及模块、电源及功率器件、模拟/数字器件等各类电子元器件,拥有联发科
(MTK)、PI(帕沃英蒂格盛)、Nordic(北欧半导体)、恒玄科技(BES)、圣邦股份
(SGMC)、晶豪(ESMT)、CreeLED(恪立)、Microchip(微芯科技)、晶晨半导体
(Amlogic)、格科(GALAXYCORE)等境内外知名原厂的授权。好上好已向证监会
递交上市申请。
⑩润欣科技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股票代码 300493.SZ)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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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于 2000 年,并于 2015 年 12 月在创业板上市。其主营业务为 IC 产品授权分销,分
销的 IC 产品以通讯连接芯片、射频和功率放大芯片和传感器芯片为主。目前主要代理
高通、AVX/京瓷、思佳讯、AAC(瑞声科技)等全球著名 IC 设计制造公司的 IC 产品,
并服务于美的、大疆等行业知名客户。近年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无线通讯连接及传感
技术的研发,在智慧家电、无线城市等多个领域形成了 IC 应用解决方案。
?雅创电子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股票代码 301099.SZ)
成立于 2008 年。雅创电子主要分销东芝、首尔半导体、村田、松下、LG 等国际著名
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商的产品。具体产品包括光电器件、存储芯片、被动元件和分立
半导体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领域,客户包括延锋伟世通、亿咖通等国内外汽
车电子零部件制造商。
?商络电子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络电子”,股票代码 300975.SZ)成
立于 1999 年,并于 2021 年 4 月在创业板上市。商络电子是国内领先的被动电子元器
件分销商,主要为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制造商提供电容、电感、
电阻及射频器件等被动电子元器件。目前,公司拥有 80 余家知名原厂的授权,向约
(2)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根据国际电子商情的数据,2019 年-2021 年中电港营业收入稳居境内分销商前两
名,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在中国境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中排名第一。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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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注 1:数据来源为国际电子商情网,排名仅包括中国境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因其列示的部分数据
仅到小数点后一位,因此表格亦仅保留了一位小数。其中发行人数据根据审计报告进行了调整。
注 2:韦尔股份(2020 年营业收入 198.24 亿元)因合并半导体业务后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较
大,2020 年国际电子商情未将其排列在内。
(1)授权资源壁垒
授权分销是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中最为重要的经营模式。该模式下,分销商获得
原厂授权,产品直接来源于原厂。因此,在产品价格、产品品类、需求对接、供应稳
定性以及速度等方面,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
但同时,原厂对分销商的资质审查机制,使得授权资源存在进入壁垒,小型分销
商或新进入者难以获得头部原厂的授权分销资质。此外,原厂为有效实现产品价格和
销售渠道的管控、避免分销商之间的过度竞争,在特定区域内仅授予有限的授权分销
资质。此外,由于电子元器件行业存在头部集中效应,取得头部原厂授权的分销企业
便获得了显著竞争优势。
(2)资金壁垒
目前,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因此,仅有具备较强资金实力
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方能更好地发挥电子信息产业的纽带作用,为下游客户提供稳
定性高、采购成本和交期可控的电子元器件。
此外,随着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朝多元化、综合服务商方向发展,头部电子元器
件分销商还为客户提供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等增值服务。相较传统电子元器件分销
服务,该类服务需大量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入,进一步凸显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资
金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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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资源壁垒
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分销商带来稳定市场需求的同时,亦实现了对分销商的反哺,
为分销商在掌握行业动向、获取头部原厂授权分销资质等方面,提供重要的保障。但
同时,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尤其是部分集中度较高的细分领域,对供应商的考核较
为严格。仅有经过长期合作,供货稳定性、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通过客户
验证的分销商,方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
(4)技术壁垒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承担着上下游技术衔接、协助下游电子信息产业实现技术落
地的重要任务,随着电子信息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快,传统中小型电子元器件分销企
业往往缺乏技术和人才储备,尤其在 5G、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领域,无法深入
了解有关技术原理,导致传统中小型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无法跟上新产品、新技术的迭
代速度,也无法深入了解客户具体应用技术的需求,难以实现帮助原厂了解下游客户
技术需求和技术痛点、为客户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技术产品的目的,这使得中小型电子
元器件分销企业很难在行业覆盖和电子元器件行业应用技术领域与规模大的分销企业
竞争。
同时,电子信息产业上下游数字化发展水平较高,这要求分销商必须具备很强信
息技术研发能力,以满足上下游数字化发展带来的信息系统适配需求。作为产业链的
中间环节,分销商的信息系统具有上下游多对多的网络匹配特点,需要对上下游多个
原厂和客户的多种信息系统进行接入、适配,这使得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形成了较高
的信息技术壁垒。
(1)市场供给状况及变动原因
电子元器件行业存在头部垄断的格局,为行业供应链稳定性带来不确定性,同时
我国在部分关键核心电子元器件领域仍存在受制于人的局面,进口依赖度仍较高。尤
其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叠加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升压力,当下电子元器件行业面临巨
大供给缺口,电子信息制造业面临“缺芯”困局。
一方面,受疫情影响,众多境外电子元器件原厂无法复工复产,产能受到严重制
约,导致多个终端行业面临因原材料不足无法正常生产的情形。以汽车制造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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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包括大众、奔驰在内的全球汽车品牌,普遍面临因芯片不足无法生产的情形。另
一方面,铜等金属原材料价格近年来价格上升,导致多种电子元器件面临巨大的成本
上升压力。此外,在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加剧背景下,个别国家对我国电子信息企业采
购国际品牌电子元器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综上,电子信息产业的供应情况,受产能、原材料价格和国际贸易局势等多方面
因素影响,且当下正面临电子元器件供应不足的严峻挑战。
(2)市场需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电子信息产业的需求主要受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产能需求波动影响。但近年来,
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部分领域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增速在 2021 年
实现两位数增长,达到 15.7%,是十年来的新高,主要受益于国内疫情受到控制,复
工复产情况较海外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出口交货值增速比上年增长
数据来源:工信部
电子信息制造业的需求,主要受技术更新迭代、宏观经济发展局势两大因素影响。
技术方面,电子信息技术的更新迭代是电子信息制造业得以实现快速增长的关键因素。
以 5G 技术为例。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的预测,2020 年起各年 5G 技术对全球经济增长
点的贡献值将高达 1,630 亿美元以上。宏观经济发展局势,是影响终端消费者购买力
的决定性因素。若因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导致终端消费者购买力不足,则将使得电子
信息制造业面临产能需求萎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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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为例,2019 年以来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净利率如下:
单位:%
净利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大联大 1.56 1.50 1.34 1.23
文晔科技 1.70 1.75 1.07 0.76
中电港 0.74 0.88 1.23 0.50
深圳华强 4.52 4.57 4.41 5.00
英唐智控 1.23 0.27 2.13 0.58
科通技术 4.15 4.10 3.77 2.55
力源信息 3.76 2.93 -16.75 1.47
好上好 2.36 2.73 2.25 1.28
润欣科技 3.36 3.11 3.26 2.04
雅创电子 8.69 6.55 5.38 3.39
商络电子 3.17 4.36 4.79 4.79
行业平均(剔除异常值) 3.20 2.98 2.96 2.14
注 1: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注 2:力源信息因 2020 年度存在大额商誉减值情形,因此净利率较为异常,故进行了剔除。
注 3:科通技术系科通芯城经营电子元器件分销的子公司。
从净利润率水平看,大联大、文晔科技等行业内经营规模大的企业净利润率略低,
其他中等及小规模企业净利润率略高,主要与经营规模、产品线丰富程度及客户数量
等因素有关;从变动趋势来看,报告期内,大多数同行业公司净利润率有所上升,主
要系受益于下游电子信息产业需求快速增长。随着物联网、大数据、5G 和人工智能等
下游领域需求不断增长,以及各电子厂商受全球贸易环境影响逐渐加大对电子元器件
供应链的重视程度,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通过提高行业集中度、提升服务能力,行业利
润水平预计将会维持在稳定水平。
(2)行业利润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
影响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利润水平的因素主要包括:
①供需状况变化
上游原厂产品供应是否充足、下游电子需求是否旺盛、客户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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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素均将对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采购成本、销售毛利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导致行
业利润水平的波动。
②汇率波动
由于目前我国高端电子元器件仍然依赖进口,且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在向境外原
厂采购时需以外币进行结算。因此行业内企业在开展国际品牌产品线授权分销业务时,
将面临国际汇率波动,较大的外汇波动将对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③业务升级转型
随着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头部竞争格局逐步形成,部分电子元器
件分销企业开始进行纵向或横向业务延伸,如通过收购等方式参与电子元器件设计等
环节,如通过开展电商销售的形式拓展电子元器件销售模式,实现了毛利率和净利率
的提升。以润欣科技为例,因其开始拓展芯片设计业务,2018 年以来该公司利润水平
不断提升。
④产品类型与客户结构
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的利润水平还受其代理的电子元器件产品类型及客户结构的
因素影响。如果分销商在分销服务的过程中赋予电子元器件产品较高的价值,则分销
商能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电子信息产业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
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下一个发展历程中,我国将迎来向高质
量发展的新阶段,到 2035 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数
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将达到 10%。
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实现“信息化”的产业基础,
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
将围绕“十四五”所指出的指导方针,继续包括对集成电路等电子元器件行业、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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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制造业以及配套的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进行方向性指导,并给予政策支持,为电
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环境。
(2)电子元器件分销产业链价值进一步凸显
当今世界正经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
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在此背景下,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
产业链价值进一步凸显。
一方面,随着 2019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上游原厂产能紧张、下游需求
旺盛等原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风险不断增加。部分国内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因
面临供应链管制,无法采购部分关键电子元器件;部分企业因受贸易管制,无法向国
外客户销售其产品。在此背景下,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通过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供应链服
务,保证产品供应稳定性、降低产业波动,在电子信息制造业中的“纽带”作用凸显。
另一方面,5G、人工智能等基础前沿技术,因电子元器件成本高企等因素,造成
了上游原厂研发生产意愿低、下游客户采购需求不足等不利局面。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通过打破上下游信息不对称,可助力电子信息产业在新兴技术领域的快速发展、加快
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此外,2022 年 1 月,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提到,
深圳将组建市场化运作的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打造电子元器件、集
成电路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新平台,促进上下游供应链和产业链的集聚融合、集群发
展,并将积极鼓励、引导全球知名基础电子元器件和芯片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含各品
牌商、分销商或生产商)依托中心开展销售、采购、品牌展示、软体方案研发、应用
设计、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电子元器件分销产业链的价值进一步凸显。
(3)“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仍有较大空间
“数字经济”作为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新型经济形态,在 2020 年
新冠疫情冲击下,依旧迎来逆势增长。全年实现 9.7%高位增长,是同期名义 GDP 增
速的 3.2 倍多,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
未来,数字经济还将继续加深与三大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迎来行业新机遇,为
电子信息产业带来广阔市场需求。尤其在农业和工业方面,截至 2020 年数字经济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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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行业的渗透率仅分别为 8.9%和 21.0%,远低于在服务业的渗透率 40.7%。而随着工
业互联、智能制造等行业的全面加速,工业数字化转型还将为数字经济孕育广阔成长
空间。
(4)新冠疫情进一步巩固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全球地位
虽然新冠肺炎对全球制造业带来较大冲击,但中长期看,亦为我国电子信息制造
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在全球制造业的核心地位带来了历史性机遇。我国凭借稳定
疫情的优势,较早恢复了工业生产,进一步彰显了我国制造业的稳定性,提升我国电
子信息制造业在全球产业链的地位。
在疫情冲击下,2022 年上半年我国工业出口交货值依旧保持较高水平,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已成最重要构成部分,2022 年 1-6 月工业出口交货值为
口交货值为 31,765.50 亿元,占工业出口交货值的比重达 42.73%,凸显我国电子信息
制造业在疫情冲击下的稳定性。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未公告各年度 1 月、2 月工业出口交货值当期值,只公告了各年度 1 月-2
月的工业出口交货值累计值,其中 2019 年 1-2 月工业出口交货值累计值为 17,254.60 亿元、2020 年
亿元、2022 年 1-2 月工业出口交货值累计值为 22,668.30 亿元。
而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全球化分工的重要地位,是境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稳定
市场需求的根本保障,仅有我国制造业实现稳定、持续增长,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方能
发挥产业链价值、分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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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贸易摩擦加剧,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贸易摩擦加剧的格局下,虽然进一步凸显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产业链价值,但亦
对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和挑战。
一方面,目前我国在高端电子元器件领域仍旧存在被“卡脖子”的局面,国内原
厂的产品无法满足部分高端应用需求。若无法通过提升技术水平以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可能会导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面临下滑的风险。
另一方面,若境内分销商无法合理应对国外贸易管制措施、发挥供应链稳定者角
色,亦将无法在此局势下获得长足发展。
(2)电子信息制造业全球化分工进一步深化,制造业产能呈现向具有成本优势
国家转移的趋势
近年来,越南、印度、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凭借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等优势,承
接了大量国内制造业的转移产能,对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带来一定冲击。
一方面,东南亚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低廉的成本,吸引国际头部电子信息制造
业向该地区迁移,或将导致我国境内的制造业产能需求下降。另一方面,我国本土制
造业公司,为满足客户产能布局需求,亦需进行全球化布局。亚太地区作为全球电子
信息制造业的核心区域,成为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兵家必争之地”。以艾睿电
子为例,近年来亚洲地区成为其业务主要增长点,2019 年和 2020 年其亚洲地区收入
分别为 38%和 46%。
境内分销商由于本土化服务优势,在覆盖国内电子信息制造业客户方面具备一定
竞争优势。但在制造业开始向东南亚转移的当下,国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具备更加成
熟的全球化运营经验,可为客户提供覆盖区域更广、产品授权区域更全的供应链服务。
境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需快速加强全球化运营能力,方能从容应对制造业外移对行业
带来的冲击。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作为连接上游原厂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关键一环,直接承
接上游原厂的新技术、新产品,需要掌握全面、充分、专业的电子元器件相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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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现原厂产品的快速推广、客户需求的精准匹配以及技术需求的充分传递。
此外,分销商还需具备较强的信息技术能力,通过对海量供应链数据的智能化管
理,合理分析产业链供给需求情况,并运用资金优势、仓储能力和供应链网络,在最
大程度提升自身营运能力的同时,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赋能客户供应链体系,提升
供应链效率,降低供应链成本。
(七)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特征
经营模式方面,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主要分为授权分销、非授权分销。
(1)授权分销
该模式下,分销商获得原厂授权,产品直接来源于原厂。因此,在产品价格、产
品品类、需求对接、供应稳定性以及速度等方面,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可帮助电子
信息制造业客户有效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有效管控采购周期和采购成本。
(2)非授权分销
指未取得原厂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向授权分销商或其他非授权分销商采购电子元
器件的模式,部分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未授权的原厂采购。该种模式由于未取得原厂
授权,在价格、供应稳定性等方面竞争优势不及授权分销,但因其具备一定灵活性,
可满足部分规模较小客户或大客户的临时零星采购需求。
目前,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呈现头部集中效应。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
发展趋势”之“4、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发展情况”。
(八)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行业周期性方面,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受电子信息产业的波动,而存在一定周期
性特征。一方面,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要受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居民消费支出变动,
使得电子信息产品或服务面临消费者购买需求变动。同时,电子信息技术的变革亦会
为电子信息产业带来技术驱动型增长。其中,5G 技术将以其高传输速率、多连接性等
特征,为包括消费电子、医疗、农业、工业制造业等众多运用领域带来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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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存在区域性特征。一方面,原厂根据不同区域,给予不同分
销商在特定区域的授权分销资质。因此,分销商仅能在特定区域内分销原厂授权的电
子元器件。另一方面,随着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剧、电子元器件类型不断丰富,下游
电子信息制造业客户对分销商服务的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头部电子元器
件分销行业为保证与客户的深入技术沟通、及时的现场技术支持等,其业务区域往往
集中在特定区域。
季节性方面,因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无显著的季节性特征,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
不存在显著的季节性特征,全年各季度收入稳定。
(九)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电子元器件分销是电子信息产业的中间环节,是承接电子元器件原厂与下游电子
信息制造业的关键一环。其上游行业,主要为电子元器件原厂,包括设计、制造原厂,
覆盖电源、分立器件等多种电子元器件。发行人下游行业为电子信息制造业,覆盖了
所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电子产品的企业,从而产出包括消费电子、通讯设
备等在内的终端产品。
随着电子信息产业在技术、客户需求、国际供应链格局等方面的变革,电子元器
件分销行业的主要参与者逐渐由传统的贸易商,向综合技术及供应链服务商转变,为
上游原厂和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客户提供多维度、多领域的高附加值服务,并逐渐成
为电子信息产业中的关键环节,是连接上下游、实现技术落地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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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游晶圆产能的影响
电子元器件行业的主要原厂一般专注于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与设计,晶圆的生产和
加工主要通过委外加工的模式完成,全球主要晶圆产能主要集中在少数晶圆代工厂中,
因此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受上游晶圆厂产能影响。
通信、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汽车行业在疫情前期下
调了销量预期,减少了对上游晶圆厂的计划订单,其产品较长的交付周期与下游市场
超预期的需求复苏引起全球市场芯片的极度短缺。
同时,受新冠疫情以及美国极寒天气、日本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上游晶圆厂
持续反复遭受负面影响,导致产能利用率整体下降。其中,2021 年东南亚地区新冠疫
情再度严重,东南亚地区作为全球主要的半导体芯片封装和测试中心,致使全球芯片
的封测产能受到较大的影响。
综上,2020 年-2021 年,受新冠疫情、下游市场复苏超预期、晶圆产能利用率下
降等因素综合影响,全球芯片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形,芯片缺货现象严重。
产品逐步开始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形。
对于公司而言,为电子信息产业链成员企业解决电子元器件的供需错配问题系公
司的重要价值所在,公司拥有数量众多的授权分销产品线资源,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
的电子元器件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可以通过提前规划电子元器件订单、建立重要电
子元器件产品安全库存、促进产业链信息流通,最大程度地保障电子元器件的稳定供
应,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链高效运行。同时,在芯片市场供需失衡的状态下,芯片上下
游资源逐步向头部及具有成长潜力的原厂、电子产品制造企业聚集,公司主要供应商
和客户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未来成长潜力较大,因此在芯片缺货的背景下,
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一定程度上迎来发展契机,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2,509,541.2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536.46 万元,公司业绩实现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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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游行业市场的影响
随着 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汽车电子、物联网等行业的快速发展,电
子信息制造业由传统的计算机、通信设备、家电等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进一步拓展
至汽车电子、新能源管理、智能电网、智能制造以及智能家居等多元化领域,成为全
球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同时,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指导下,政府部门不断为集成电路行业、电子信
息制造业以及配套的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提供政策支持,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
有利环境。
在此背景下,公司下游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安
防监控、人工智能等行业领域实现快速增长,带动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3)细分市场规模变动的影响
公司在处理器产品市场代理了 AMD(超威)、Nvidia(英伟达)、Renesas(瑞
萨)、NXP(恩智浦)、Microchip(微芯)、紫光展锐等全球市场前列的 CPU、GPU、
MCU 和手机套片厂商的产品,在存储器产品市场代理了 Micron(美光)、长江存储等
全球头部存储芯片厂商的产品,在模拟器件产品市场代理了 ADI(亚德诺)、NXP(恩
智浦)等国际头部原厂以及矽力杰、圣邦微和思瑞浦等国内知名原厂的产品,在射频
与无线连接领域代理了 Qualcomm(高通)、Qorvo(威讯)等领先原厂的产品,公司
代理的产品线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均享有较高的声誉,原厂的品牌效应协助公司提
升了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的信誉度与知名度。
随着下游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处理器、存储器、模拟器件、射频与无线连
接等细分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作为各产品种类细分市场龙头原厂的授权分销商,
未来市场增长空间广阔。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主要竞争对手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并为产业链内企业提供协同配套、设计链、
产业数据等综合服务。发行人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做为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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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A 股上市或拟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中以线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为主,报告期
内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占其营业收入约 90%或以上的公司;二是考虑发行人销售区域
主要覆盖中国地区,发行人又作为中国大陆地区电子元器件的龙头企业,为增强可比
性,选取了电子元器件业务较为繁荣的中国台湾地区,且已上市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头
部企业;三是报告期内的可比信息可以且能持续从公开渠道获取。
公司主要经营区域为中国境内和中国香港地区,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亚太地区分销
商大联大、文晔科技,也包括境内分销商深圳华强、英唐智控、科通技术、力源信息、
好上好、润欣科技、雅创电子、商络电子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四)行业竞争环境”
之“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二)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行业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多年以来一
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根据国际电子商情网统计,公司报告期内一直稳居境内电子元
器件分销商前二,2020 年和 2021 年位居境内分销商之首,已具备显著规模优势。
单位:亿元
排名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注 1:数据来源为国际电子商情网,排名仅包括中国境内电子元器件经销商,因其列示的部分数据
仅到小数点后一位,因此表格亦仅保留了一位小数。其中发行人数据根据审计报告进行了调整。
注 2:韦尔股份(2020 年营业收入 198.24 亿元)因合并半导体业务后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较
大,2020 年国际电子商情未将其排列在内。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凭借多年以来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境内规模最大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并凭
借对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深刻理解,从而获得了包括 Qualcomm(高通)、AMD(超威)、
NXP(恩智浦)、Micron(美光)、ADI(亚德诺)、Renesas(瑞萨)、Nvidia(英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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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展锐、长江存储、华大半导体、澜起、豪威科技、兆易创新、长鑫存储、圣邦微、
矽力杰、思瑞浦等在内的一百余家国内外优质授权产品线,已形成品牌影响力较强、
产品类别完备、国内行业市场深度覆盖的核心优势。
一方面,公司授权品牌均是各类电子元器件的知名企业,代表了各类电子元器件
的领先技术水平,是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技术革新、产品升级的必备要素,因此
高质量的授权品牌为公司开发下游优质客户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公司授权的电
子元器件涵盖处理器、存储器、射频器件、模拟器件等各类产品,为公司向多领域下
游客户提供服务、进行供应链整合奠定了重要基础。
优质的授权资源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在与原厂长期稳定的合
作中,亦实现了对电子信息产业前沿技术的深入理解,从而掌握行业先机,为公司业
务的多元化、可持续发展提供动能。
公司凭借优质的授权分销资质、全面的产品线布局、完整的业务体系,在多年业
务发展中,积累了多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客户已遍布消费电子、通讯系
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等多个领域,并与包括消费电子领域的小米、传音、
创维、美的、海尔、海信,通讯系统领域的中兴、移远通信,工业电子领域的浙江中
控、雷赛智能,计算机领域的华硕,汽车电子领域的比亚迪、华阳集团,电子制造领
域的富士康等全球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多领域优质客户资源的覆盖,使得公司具备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因此可以
深度参与电子信息产业,获取较大市场份额、掌握产业发展动向,及时进行产品业务
布局,以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保持竞争力。
公司深耕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三十余年,一直致力于成为国内头部电子元器件分
销商,不断拓展完善授权产品线,实现自身业务体量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
收稳居境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前两名,2020 年和 2021 年位居分销商首位。长期的历
史积淀让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较大的市场份额为公司进一步拓
展业务、巩固竞争优势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方面,市场份额带来的规模效应,使得公司具备向上游原厂的谈判能力,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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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产品议价权,降低采购成本,与授权资源优势形成协同效应,有助于实现对产品线
的多元化覆盖,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另一方面,基于规模优势带来的品牌
效应,公司具备更强的客户开拓能力,有助于不断深化下游行业领域覆盖,提升公司
业务抗风险能力。
随着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更新速度加快,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需求多样化程度提升。
在此背景下,分销商对客户提供的技术支持价值进一步凸显。公司多年来扎根电子元
器件分销行业,专注于消费电子、通讯系统、计算机、工业电子、汽车电子等多个下
游应用领域,对电子元器件产品的技术研发、运用场景等具有深刻的见解,并储备了
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知识。
一方面,发行人通过“FAE+AE”的模式,为客户配备完善的工程师队伍,在客
户进行产品开发面临难点时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以帮助客户显著降低研发成本、缩
短研发时间,对客户产品设计开发形成推动性支持,进而深入绑定客户,进一步增加
客户粘性。另一方面,当上游原厂推出新产品时,公司研发团队能迅速理解产品技术
并加以运用,以最快的速度为客户供应适当的创新产品解决方案,为客户带来“一站
式”的产品组合与多样化的解决方案,最大化地发挥产品线组合的最佳性价比,在满
足客户对研发时效性要求的同时,帮助原厂进行产品的快速推广,实现上、中、下游
三方共赢的局面。
同时,公司通过定制开发 ERP、EDI 系统,自主开发或二次开发 OA、BI、WMS
等经营管理系统,以及“艾矽易”电商平台、“芯查查”产业数据引擎,完善公司内
部信息化管理水平,并着手数字化转型升级规划。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共拥有 15 项专利权、19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系公
司在开展分销业务过程中,加强应用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技术优势是公
司过去得以保持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亦将是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推力,公司将进一
步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研发投入,在保持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紧跟行业发展趋势,
不断增强应用创新能力,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
公司作为境内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基于对上下游需求的深入见解,提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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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专业驱动相结合的新分销模式,较早开始构建集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
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及产业数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并已初见成效。
电子元器件分销方面,中电港授权产品线超百条,具备了较强的品牌竞争优势。
设计链服务方面,公司依托“萤火工场”,为客户提供硬件设计支持与技术方案开发
等多种技术服务,聚焦重点行业与产品线,在赋能客户的同时,体现公司电子元器件
分销业务价值。协同配套服务方面,公司“亿安仓”通过自建智能化仓库和物流系统,
以智慧仓储、数字化服务为核心,为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提供安全、敏捷、高效的仓
储物流、报关通关等综合性协同配套服务。产业数据服务方面,公司于 2021 年正式上
线的“芯查查”电子信息产业数据引擎,通过收录海量电子元器件数据,为行业用户
提供电子元器件信息查询、选型替代、技术方案、产业资讯等服务,是发行人在整合
行业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又一大创新。
公司通过全力推行“新分销”模式,打造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为核心的电子元
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不断集聚各类产业资源,优化生态圈环节,
释放产业环境价值,公司可为行业客户提供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产业链供应链综合
服务与保障,凸显公司综合服务能力价值。
公司通过建设“大平台”,集聚了产业链上下游大量的产业资源,作为国家级双创
示范基地,不断拓展与产业上下游及高校院所、投资机构等资源合作,助力电子信息
产业生态圈的建设和产业创新创效;并通过建设产业社群、举办创新设计大赛、开展
技术培训和交流沙龙等方式,与高校、创客、初创企业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
积累产业链资源库、知识库、人才库,为业务的可持续增长提供动力。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目前公司主要通过自有资金、股东投入、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融资方式较为有
限。而此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将成为公司下一阶段发展的重要契机,帮助公司拓宽融
资渠道、增强风险抵抗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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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已是境内规模最大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但相较国际头部分销商而言,
仍有较大差距。一方面,公司授权分销品牌仍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司目前尚未获得部
分国际头部原厂的授权分销资质,无法为客户提供最为全面的供应链服务,因此在进
一步扩张市场份额方面受到一定制约;另一方面,公司目前主要服务于境内电子信息
制造业客户,在国际化布局方面尚显不足。若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大规模向东南亚迁
移,将对公司业务带来一定挑战。
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拓展,对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尤其是电子元器件品类
丰富、信息复杂、数据量大,而公司虽然在信息系统方面已有所布局且初具成效,但
为应对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数据激增,仍需不断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投入,借助数
字化、智能化的大数据手段,加强对海量业务数据的管控、分析能力,方能进一步提
升供应链服务水平。
四、公司销售及采购情况
(一)主要客户及产品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分类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储器 1,038,108.41 41.37 1,241,807.37 32.35 690,062.53 26.51 326,932.81 19.03
处理器 507,561.66 20.23 988,738.38 25.75 663,065.04 25.48 402,256.91 23.41
模拟器件 355,904.69 14.18 467,009.91 12.16 200,172.72 7.69 150,618.04 8.77
射频与无线连接 204,931.88 8.17 397,397.52 10.35 393,465.89 15.12 289,724.66 16.86
晶圆 117,372.96 4.68 50,400.53 1.31 118,318.30 4.55 72,967.75 4.25
电子成品 93,652.14 3.73 193,442.52 5.04 182,698.58 7.02 62,118.23 3.62
板卡 43,249.39 1.72 100,531.72 2.62 91,870.94 3.53 211,732.2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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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传感器件 42,081.65 1.68 63,287.43 1.65 43,299.36 1.66 46,225.40 2.69
可编程逻辑器件 32,597.49 1.30 62,780.61 1.64 23,649.69 0.91 16,417.88 0.96
分立器件 19,457.46 0.78 51,467.76 1.34 60,365.13 2.32 44,424.49 2.59
显示屏 8,362.23 0.33 102,428.64 2.67 59,561.45 2.29 30,429.19 1.77
其他产品 46,261.30 1.84 119,807.94 3.12 76,067.43 2.92 64,467.31 3.75
合计 2,509,541.26 100.00 3,839,100.32 100.00 2,602,597.05 100.00 1,718,314.9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产品以处理器、存储器、射频与无线连接、模拟器件为主,
四者合计占比分别为 68.06%、74.80%、80.62%和 83.9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地区 2,093,716.09 83.43 3,064,360.25 79.82 2,043,235.60 78.51 1,295,720.72 75.41
境外地区 415,825.17 16.57 774,740.07 20.18 559,361.45 21.49 422,594.23 24.59
合计 2,509,541.26 100.00 3,839,100.32 100.00 2,602,597.05 100.00 1,718,314.95 100.00
注:销售区域按照客户注册地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境内地区,各期占比均在 70%以上,整体结
构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客户名称 销售额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小米 147,550.62 5.88%
公司 M 115,636.61 4.61%
传音 100,110.57 3.99%
公司 N 94,139.78 3.75%
公司 O 88,143.76 3.51%
合计 545,581.34 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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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客户名称 销售额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公司 A 163,100.96 4.25%
传音 158,761.93 4.14%
公司 J 153,449.66 4.00%
公司 B 130,981.81 3.41%
合计 801,186.48 20.87%
公司 C 300,643.98 11.55%
富士康 133,917.15 5.15%
传音 127,533.84 4.90%
公司 A 126,852.31 4.87%
百瑞莱科技有限公司 88,297.74 3.39%
合计 777,245.02 29.86%
小米 205,009.50 11.93%
传音 92,196.71 5.37%
百瑞莱科技有限公司 88,826.71 5.17%
公司 D 76,346.79 4.44%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66,688.47 3.88%
合计 529,068.18 30.79%
注 1:同一控制下客户已合并计算;
注 2:小米包括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Xiaomi H.K. Limited 等同一
控制下公司;
注 3:传音包括 Tecno Reallytek Limited、深圳小传实业有限公司、Wellcom Communication Limited
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注 4:富士康包括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深圳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贵州富智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累计销
售金额超过当期销售总额 50%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过程可分为仓储、报关、运输、对账、付款等环节,各环
节时间周期的主要情况如下:
前五大客户
客户名称 仓储周期 报关周期 运输周期 对账周期 结算周期
(合并口径)
富联精密电子(天 境外采购境外交货,
津)有限公司 不涉及报关
富士康 Cloud Network
境外采购境外交货,
Technology Singapore 30-60 天 1-2 天 每个月对账 90 天左右
Pte. Ltd 不涉及报关
Tecno Reallytek
传音 30-45 天 境外采购境外交货, 1-2 天 每个月对账 70 天左右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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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大客户
客户名称 仓储周期 报关周期 运输周期 对账周期 结算周期
(合并口径)
不涉及报关
公司 B2 30-60 天 1-2 天 1-3 天 每个月对账 90 天左右
境外销
境外采购境外交货: 售:1-3 境内交易:40 天
公司 B 不涉及报关; 天; 左右;
公司 B1 30-60 天 每个月对账
境外采购境内交货:2 境内销 境外交易:50-60
天左右 售:2-3 天左右
天
境内采购境内交货,
公司 N 公司 N1 7-14 天 2-3 天 每两周对账 微品牌物料为 30
不涉及报关
天左右)
公司 J 公司 J1 2-3 天 2-3 天 每两周对账 60-90 天左右
天
公司 C2 2 天左右 2 天左右 不对账
公司 C
公司 C1 2 天左右 2 天左右 不对账
百瑞莱科技有 供应商直发,不涉及
百瑞莱科技有限公司 0天 3 天左右 每个月对账 60 天左右
限公司 报关
境外采购境外交货, 中电港:60 天左
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 不涉及报关; 右;
限公司 境外采购境内交货:1- 器材国际:105
小米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
司
公司 D1 45 天左右 2 天左右 4 天左右 每个月对账 70 天左右
境外采购境外交货,
公司 D 不涉及报关;
公司 D2 30-60 天 1-2 天 每个月对账 90 天左右
境外采购境内交货:1-
境外采购境外交货,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 不涉及报关;
天珑 30-45 天 1-2 天 每个月对账 45 天左右
有限公司 境外采购境内交货:1-
公司 M 公司 M 7-14 天 2 天左右 1-2 天 每个月对账 100 天左右
公司 O 公司 O 7-14 天 2 天左右 1-2 天 每个月对账 100 天左右
注:仓储周期指货物从入库到出库的时间周期,运输周期指货物从出库到客户签收的时间周期,对账周期指货物从
客户签收到双方完成对账的时间周期,结算周期指双方完成对账到客户付款的时间周期。
(二)主要供应商及产品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储器 943,508.04 32.44 1,413,362.43 26.72 726,787.16 23.19 341,726.04 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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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处理器 771,561.51 26.53 1,325,104.73 25.05 828,872.45 26.45 536,122.06 26.22
模拟器件 480,450.88 16.52 867,102.42 16.39 330,699.48 10.55 231,204.53 11.31
射频与无线
连接
晶圆 94,335.54 3.24 297,196.98 5.62 123,744.72 3.95 76,673.49 3.75
电子成品 71,959.69 2.47 247,699.76 4.68 180,697.93 5.77 56,651.73 2.77
传感器件 56,454.15 1.94 86,442.43 1.63 58,514.16 1.87 50,839.05 2.49
可编程逻辑
器件
板卡 42,859.82 1.47 108,064.09 2.04 96,543.92 3.08 215,170.05 10.52
分立器件 20,280.72 0.70 52,628.56 0.99 70,459.28 2.25 62,006.60 3.03
显示屏 3,921.91 0.13 100,992.93 1.91 59,377.76 1.89 26,849.25 1.31
其他产品 61,081.81 2.10 129,515.61 2.45 84,184.40 2.69 64,103.99 3.14
合计 2,908,044.77 100.00 5,290,276.46 100.00 3,134,259.15 100.00 2,044,528.54 100.00
注:采购金额为名义采购金额,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产品以处理器、存储器、射频与无线连接、模拟器件为主,
四者合计占比分别为 71.26%、76.83%、78.92%和 86.45%。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额占比
紫光集团 641,853.42 22.07%
AMD(超威) 216,898.78 7.46%
Qualcomm(高通) 203,038.56 6.98%
NXP(恩智浦) 137,512.51 4.73%
ADI(亚德诺) 130,660.92 4.49%
合计 1,329,964.20 45.73%
紫光集团 1,004,060.56 18.98%
AMD(超威) 420,220.68 7.94%
新蕾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74,080.01 5.18%
NXP(恩智浦) 205,284.02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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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额占比
合计 2,205,855.88 41.70%
紫光集团 339,929.82 10.85%
Qualcomm(高通) 255,826.04 8.16%
AMD(超威) 254,670.61 8.13%
Samsung(三星) 167,758.05 5.35%
公司 E 162,747.52 5.19%
合计 1,180,932.04 37.68%
紫光集团 248,915.72 12.17%
视源股份 214,928.14 10.51%
Qualcomm(高通) 153,221.84 7.49%
NXP(恩智浦) 119,450.59 5.84%
公司 E 111,224.38 5.44%
合计 847,740.66 41.46%
注 1:同一控制下供应商已合并计算;
注 2:紫光集团包括 Spreadtrum Hong Kong Limited、RDA Technologies Limited、展讯通信(上海)
有限公司、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存储(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紫光数码(香港)有
限公司、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公司,其中,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存储(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和紫光长存(上海)集成电路有限
公司自 2022 年 5 月 27 日起不再与前述其他公司受同一控制,但 2022 年 1-6 月仍作为合并口径供
应商紫光集团披露;
注 3:ADI(亚德诺)包括 Analog Devices Inc.和 Maxim Integrated Produc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注 4:视源股份包括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睿鑫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视尔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供应商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长江存储科
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供应商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长
存创芯(上海)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为公司供应商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供应商宏茂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供应商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直接持有长江存储
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4.0933%股权,并间接持有长江存储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持股 94.9309%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
有紫光展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14.3528%股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家
集成电路基金还间接持有公司供应商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的少量股权(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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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未占有任何权益。
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过程可分为下达订单、供应商按照订单安排生产、货物
运输、供应商开具发票、公司付款等环节,其中供应商确认订单和按照订单安排生产
的时间周期受各供应商产能、终端客户优先度、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对订单进行调整等
因素影响,不同情况下的时间周期各有不同,一般情况下,供应商确认订单周期在 1-7
天左右,供应商订单交期在 6 周-12 周左右,产能紧张时,供应商订单交期在 12 周-52
周左右。除供应商按照订单安排生产环节以外,采购其他各环节时间周期的主要情况
如下:
前五大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订单周期 运输周期 开票周期 结算周期
(合并口径)
货到 10 天付
Spreadtrum Hong Kong Limited 1-7 天 1-2 天 发货时开票
款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货到 30 天付
紫光集团 款或货到 3
长江存储(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天内开具信
用证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1-7 天 2-5 天 每月底开票 先款后货
发票日 30 天
AMD(超威) 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1-7 天 3-10 天 发货时开票
付款
新蕾电子(香港)
新蕾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1-7 天 7-10 天 发货时开票 先款后货
有限公司
Qualcomm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发票日 30 天
Qualcomm(高通) 1-7 天 7-10 天 发货时开票
Ltd. 付款
发票日 45 天
Samsung(三星) 上海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 1-7 天 2-5 天 发货时开票
付款
公司 E1
公司 E 1-7 天 2-5 天 7 天左右 先款后货
公司 E2
视源股份 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7 天 3-5 天 7 天左右 先款后货
发票日 30 天
NXP(恩智浦) NXP Semiconductors Netherlands B.V. 1-7 天 3-7 天 发货时开票
付款
发票日 30 天
ADI(亚德诺) Analog Devices Inc. 1-7 天 4-5 天 发货时开票
付款
注:订单周期指从公司下达订单到供应商确认订单的时间周期(不包括供应商按照订单安排生产的时间周期),运
输周期指货物从供应商发出到公司入库的时间周期,开票周期指货物入库到供应商开具发票的时间周期,结算周期
指公司付款的时间周期。
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演变,美国制定了一系列贸易政策对中国芯片产业
进行限制,但该等贸易政策限制主要围绕芯片设计、晶圆加工等特定环节或对特定对
象、特定应用领域进行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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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境外原厂采购的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通讯系
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该等元器件大多属于产业通用型芯片,
受贸易摩擦影响较小。
公司与美国原厂之间的授权关系一直保持稳定,未受到中美贸易关系、美国出口
管制影响,未来公司续期已有授权分销资质和开发新的授权分销资质也不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或者实质性障碍。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美国授权产品线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为 16.69%、21.19%、20.31%和 14.39%,2019 年-2021 年,销售收入稳步提升。
综上,自 2019 年以来,公司来自美国的授权原厂数量和质量均未出现下降,国际
贸易摩擦、贸易管制政策未对发行人采购国外原厂产品产生重大影响。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等。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9,270.22 1,227.84 - 8,042.37 86.75
机器设备 2,192.27 414.30 - 1,777.97 81.10
电子设备 2,254.82 1,075.70 - 1,179.12 52.29
办公设备 490.25 288.23 - 202.02 41.21
运输设备 95.37 68.67 - 26.70 28.00
合计 14,302.93 3,074.74 - 11,228.19 78.5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 1 项房屋所有权,
建筑面积为 32,811.54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所 建筑面积 房屋 是否存在
序号 房产证号 坐落
有权人 (㎡) 用途 他项权利
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骏马路
粤(2018)东莞不动
产权第 0124763 号
送中心项目配送中心仓库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广东亿安仓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土地出让合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核发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 2014-03-0006 号)、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签
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 2015-03-1006 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签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1900201507131101 号),广东亿安
仓将该土地作为仓库,在其上建设“中国电子东莞中电器材配送中心项目”,与不动
产权证书所载土地用途、规划用途均一致。因此,该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符合《土地
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该土地上通过自建房时取得的房产已取得合法许
可,取得程序合法合规,该房产为合法建筑。发行人合法取得并使用房产,不存在瑕
疵房产。
广东亿安仓已经取得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
其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建设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形。
广东亿安仓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CECF 综信(2019)第 82 号-抵押
第 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上述房屋所有权抵押予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发行人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CECF 综信(2019)第 82 号”《综合
授信合同》及双方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3 日期间签订的综合授信合
同项下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土地
使用权的抵押登记已解除。
(1)境内租赁房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正在使用的主要租赁房
产共 32 处,租赁总面积约为 14,805.22 平方米,主要用途为办公、员工宿舍,具体情
况如下: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是否取得 是否办理
建筑面积 是否涉及集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 不动产权 租赁备案
(㎡) 体土地
证书 登记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
深圳市大沙河建设 2024.02.28
室和 2302 室
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 2019.12.18-
(西区)A 座 2401、2402、2501、2502 室 2022.12.17
上海市宜山路 810 号中国电子贝岭大厦 18 2021.12.01-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 幢 15 楼 A 座 2024.09.30
公司 上海市宜山路 810 号中国电子贝岭大厦 18 2021.10.01-
幢 15 楼 D 座 2024.09.30
广州市祈福商务中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新邨福华路 15 号 2017.11.01-
公司
出租方未提
宁波市鄞州金曼商 2021.11.20-
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2.11.19
的证明文件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 19 号附 41 号 19-1 2020.12.01-
和 19-20 2022.11.30
钜星(成都)商务 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 36 号中海大厦 9 层 2020.04.06-
服务有限公司 14 单元 2023.04.05
出租方未提
位 2022.12.31
沈阳海纳同元商务 的证明文件
服务有限公司 出租方未提
位 2023.04.21
的证明文件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是否取得 是否办理
建筑面积 是否涉及集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 不动产权 租赁备案
(㎡) 体土地
证书 登记
的证明文件
出租方未提
中电智能技术南京 南京市江宁区江苏软件园东吉大厦 A 座 15 2021.09.01-
有限公司 层 2022.08.31
的证明文件
出租方未提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汇 2022.02.16-
景城市中心 C 幢 1210 室 2025.02.15
的证明文件
杭州楼友资产管理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2028 号星耀 2021.12.15-
有限公司 城 3 幢 801-1/2/3 室 2024.12.14
天津中海海盛地产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洞庭路交口东南 2020.06.01-
有限公司 角五福大厦 13 层 10 单元 2023.06.30
福州陆玖科技有限 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 10 号万福中心 2 号楼 2020.06.20-
公司 14 层 02 室 2023.06.19
济南市筑梦之星科 出租方未提
公司 的证明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硅谷亮城 2B- 2021.10.01-
北京华楷物业管理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一号院 2 号楼 B 座 6 2021.10.01-
有限公司 层 612 号
武汉丽岛物业管理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77 号金
办公、研 2021.01.01-
发 2022.12.31
司 B18 座 2F
深圳市前海蛇口启 深圳市南山区怡海大道招商经贸中心 A 座 2021.06.01-
迪实业有限公司 20 层 2026.05.31
西安市太白南路 139 号荣禾云图中心 2022.05.0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是否取得 是否办理
建筑面积 是否涉及集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 不动产权 租赁备案
(㎡) 体土地
证书 登记
河南畅瑞信息技术 郑州市科学大道升龙又一城 B 座 15 楼 511 2021.12.01-
有限公司 号 2023.11.30
河北泽汇房地产开 保定市七一中路 108 号水晶商务楼 2 单元 2022.03.28-
发有限公司 (A)座 17 层 1706 室 2025.03.27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二路 5 号 2 2021.01.01-
器材有限公司 号楼 4 层 2023.12.31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软件园路 1 号会展中 2022.01.01-
展有限公司 心二层 D118 单元 2022.12.31
横琴国际商务中心 珠海市横琴环岛东路 3000 号横琴国际商务 2022.03.10-
开发有限公司 中心(一期)南塔 5 层 13-15 单元 2025.03.09
广东亿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 2021.07.01-
安仓 发展有限公司 2023.06.30
湖南博皓商业管理 2021.08.30-
有限公司 2024.08.29
出租方未提
济南市筑梦之星科 2022.04.16-
技企业 2022.10.15
的证明文件
注:1、上表第 13 项房屋的租赁面积中,发行人对其中 205.62 平方米的区域有优先使用权,其余 491.63 平方米的面积由出租方享有优先使用权。中电港
与出租方已就该房屋的续租签署了租赁协议,租赁期间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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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不存在租赁土地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承租的少数房屋存在产权
瑕疵或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等瑕疵,存在无法继续使用的风险,但该等房屋均不
属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不直接产生收入,不会对发行人的
收入、毛利、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且周边可替代性房屋较多,搬迁难度及成本较小,
因此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构成障
碍。
(2)境外租赁房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外正在使用的租赁房产共 2
处,主要用途为仓储、办公,具体情况如下:
序 房屋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
号 用途
Kerry Warehouse 香港新界粉岭安乐邨安
香港 约 1,787.64 2021.08.15-
亿安仓 平方米 2024.08.14
Limited (粉岭)G03 房
No. 26 Sin Ming Lane Two common
Hock Services 2022.07.01-
(Pte)Ltd 2024.06.30
Singapore 573971. (约 10 平方米)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租赁土地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或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情形,详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二)公司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取得 1 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 是否存
序 房地产权证号/ 宗地面积 权利 使用
使用 土地坐落 用途 在他项
号 不动产权证号 (㎡) 性质 期限
权人 权利
粤(2018)东 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骏马路 至 2064
广东亿 仓储
安仓 用地
发行人已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已履行招拍挂手续,并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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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土地出让金,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合法取得并使用土地,不存在使用瑕疵土地的情形。
广东亿安仓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CECF 综信(2019)第 82 号-抵押
第 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予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发行人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CECF 综信(2019)第 82 号”《综合
授信合同》及双方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3 日期间签订的综合授信合
同项下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主债权提供担保。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土地
使用权的抵押登记已解除。
(1)境内商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85 项已取得权利证书的
境内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在该等注册商标上未设置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益,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境外商标
根据深圳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境外商标注册
情况检索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44 项已取得
权利证书的境外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在该等注册商标上未设置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序 商标注册
商标 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注册地
号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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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商标注册
商标 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注册地
号 证号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商标注册
商标 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注册地
号 证号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5 项已取得权利证书的专利
权,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期限
权人 类型 方式
继受
取得
实用 继受
新型 取得
射频功率放大电路以及射频功率 实用 继受
放大器 新型 取得
实用 继受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原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用于手势识别及防撞提醒的控制 实用 原始
系统和移动终端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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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期限
权人 类型 方式
一种带有指示的传感组件和开关 实用 原始
装置 新型 取得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9 项已取得权利证书的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且在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上未设置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益,具体
情况如下:
序 著作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权利 取得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日期 日期 范围 方式
六轴空中鼠标软件[简称:6- 全部 继受
axis Air-mouse software]V1.0 权利 取得
动力与储能锂离子电池管理系 全部 继受
统 1.1 权利 取得
称:Hi3516/3518 IPNC]V1.0 权利 取得
中电器材 AR9331 MIFI 参考
方案软件[简称:CEAC MIFI 全部 继受
software reference design based 权利 取得
on AR9331]V1.0
基于瑞萨 RX66T 平台的电机 全部 原始
变频器控制软件 V1.0 权利 取得
资 金 管 理 系 统[简 称 : 全部 原始
FSSC]V1.0 权利 取得
中电港信息管理平台[简称: 全部 原始
OA]V1.0 权利 取得
艾矽易芯查查移动应用软件 全部 原始
[简称:芯查查]V1.0 权利 取得
芯查查网信版移动应用软件 全部 原始
[简称:芯查查网信版]V1.0 权利 取得
全部 原始
权利 取得
全部 原始
权利 取得
全部 原始
权利 取得
艾矽易 WMS 系统[简称:艾 全部 原始
矽易 WMS]V1.0 权利 取得
智慧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简 广东 全部 原始
称:WMS]V1.0 亿安仓 权利 取得
弈安云高清网络摄像头运维管 全部 原始
控系统 V1.0 权利 取得
弈安云智能化高清网络摄像头 全部 原始
控制系统 V1.0 权利 取得
弈安云基于物联网的高清网络 全部 原始
摄像头应用系统 权利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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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著作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权利 取得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日期日期 范围 方式
弈安云高清网络摄像头参数优 全部 原始
化调试系统 V1.0 权利 取得
弈安云高清网络摄像头自动测 全部 原始
试系统 V1.0 权利 取得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4 项已取得权利证书的作
品著作权,且在该等作品著作权上未设置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创作完成 首次发表
序号 作品名称 著作权人 权利范围 登记号 取得方式
日期 日期
iCEasy 艾矽易吉祥 国作登字-2019-
物——小矽小易 F-00704870
国作登字-2020-
F-00012785
国作登字-2021-
F-00072751
国作登字-2021-
F-00073165
上述资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处理,未形成无形资产,因此账面价值为 0 元;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拥有的授权专利中,11 项系发行人自行研发并自主申请取得的专利,该等专
利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处理,未形成无形资产,因此账面价值为 0 元;其中 4 项系
受让取得,受让价格为 0 元,账面价值为 0 元。
该等无形资产已应用于或拟应用于发行人日常办公活动、主要产品和服务,涉及
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品牌价值等各方面,均在正常使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合法合
规、盈利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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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取得的专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让取得的专利共 4 项,具体情
况如下:
序 转让价格 转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转让时间 定价依据及交易背景
号 (元) 方
物联网模块入 为实现轻资产运营,更好地
系统 产业的国家战略,发行人创
基于智能设备 2014203 器材 始股东中电器材于 2014 年设
的红外遥控器 971099 深圳 立发行人前身中电港有限,
射频功率放大 并将当时旗下经营电子元器
功率放大器 圳的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中
电港有限,在该背景下,器
锂电池短路保 2014204 器材
护电路 762724 深圳
让予中电港有限
(2)受让取得的商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让取得的商标共 41 项,具体情
况如下:
转让对价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转让时间 转让方 定价依据及交易背景
(元)
为实现轻资产运营,
始股东中电器材于
司器材深圳的相关业
商标无偿转让予中电
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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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对价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转让时间 转让方 定价依据及交易背景
(元)
更好地服务大力发展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
中电港 始股东中电器材于
器件分销业务的子公
司器材深圳的相关业
中电港 有限,在该背景下,
器材深圳将该 13 项
人对其下属子公司进
行业务和资产整合,
故将该 13 项商标无
司艾矽易
更好地服务大力发展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
国家战略,发行人创
始股东中电器材于
身中电港有限,并将
当时旗下经营电子元
司器材深圳的相关业
务和资产注入中电港
有限,在该背景下,
器材深圳将该 2 项商
标无偿转让予发行人
控股子公司艾矽易
发行人股份,通过无
偿划转的方式划转至
中电信息,中电器材
份,但考虑到发行人
就其电子元器件分销
业务涉及的商标使用
月 11 日,中电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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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对价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 注册号 转让时间 转让方 定价依据及交易背景
(元)
将其在中国境内注册
发行人在中国境内使
发行人对上述商标使
用的稳定性、可持续
性,经中电器材与发
行人协商一致,中电
器材以经评估确定以
定价将该等商标转让
给发行人。
(3)受让取得的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让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共 4 项,具体
情况如下:
序 转让对价 转让 定价依据及交易
权利人 软件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转让时间
号 (元) 方 背景
六轴空中鼠标软
件[简 称 :6-axis 器 材 为实现轻资产运
Air-mouse 深圳
software]V1.0 大力发展中国电
子信息产业的国
家战略,发行人
动力与储能锂离 创始股东中电器
器 材
深圳
港有限,并将当
像机软件[简称: 器 材 元器件分销业务
Hi3516/3518 深圳 的子公司器材深
IPNC]V1.0 圳的相关业务和
资产注入中电港
中 电 器 材
有限,在该背景
AR9331 MIFI 参
下,器材深圳将
考 方 案 软 件[简 器 材
称 :CEAC MIFI 深圳 权无偿转让予中
software reference
design based on 电港有限
AR9331]V1.0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商标许可事项,具体如下:
至中电信息,中电器材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但考虑到发行人就其电子元器件分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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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涉及的商标使用的合法性,2018 年 6 月 11 日,中电器材与中电港签订《注册商标许
可使用合同》,约定中电器材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部分商标以无偿方式许可中电港在中国
境内使用,商标许可期限为自 2018 年 6 月 11 日起三年。报告期内,中电器材许可发
行人使用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注册商标 类别 注册地
中国
后续各方考虑到发行人对上述商标使用的稳定性、可持续性,经中电器材与发行
人协商一致,2021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中电器材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约定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
第 126 号)
,中电器材以公允价值 928,000.00 元的价格将上述 8 项商标转让给发行人。
册,并于同日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
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据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
发行人已经合法取得上述 8 项商标的专用权,其对该等商标的使用具有稳定性、可持
续性;发行人已不存在其他商标授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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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六、发行人取得的相关资质、许可或认证的情况
(一)发行人取得的相关资质、认可或认证的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
其中:
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包括境内外采购环节和境内外销售环节,涉及产品的进出口,
因此需要进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此外,发行
人控股子公司艾矽易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第三方元器件在
线交易平台服务,因此需要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无特定资质要求。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就上述业务开展情况已取得
相应的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主体 许可证编号 业务种类 发证机关 有效期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
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
信息即时交互业务
合字 B2- 工业和 2021.03.19-
(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网
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融
业务
序号 备案主体 海关备案编码 企业经营类别 备案日期 有效期 所在地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
发货人
报关企业:44199801BC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进
广东
亿安仓
(检验检疫备案号 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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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备案主体 海关备案编码 企业经营类别 备案日期 有效期 所在地海关
(检验检疫备案号 发货人
南京 进出口货物收
亿安仓 发货人
进出口货物收
发货人
报关企业:440368002Z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进
深圳
亿安仓
(检验检疫备案号 货人
号:4777309935) 发货人
报关企业:430168004M 报关企业、进
长沙
亿安仓
号 4777214705) 发货人
序号 备案主体 编号 备案号码 备案类别 备案机构 备案日期 有效期
深圳出入
疫局
广东 18070415531400 自理报检
亿安仓 001645 企业
(1)认证企业证书
序号 认证企业名称 认证企业编号 认证企业类型 发证机关 认证日期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
序号 认证主体 标准 覆盖范围 有效期
编号
元器件的销售及服务;
元器件的销售及服务;
R0M 2005
子元器件的销售及供应链服务;
元器件的销售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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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序号 认证主体 标准 覆盖范围 有效期
编号
件的销售及服务;
器件的销售及服务;
件的销售及供应链服务
(二)发行人已持有资质和许可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重要程度
发行人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相关资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和重要程度如下: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境外采购是发行人主要产品来源,因此上
述资质属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资质。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境外采购并
进口的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境外采购并进口金额 552,141.07 250,565.41 533,503.84 249,251.77
发行人采购金额 2,908,044.77 5,290,276.46 3,134,259.15 2,044,528.54
境外采购并进口金额占
采购总额比重
发行人部分收入来源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艾矽易从事的信息服务业务等增值电信
业务,但该部分收入占比极低(1%以下),因此,该资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较
小,不属于重要资质。
(三)维持或再次取得相关重要资质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或障碍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维持或再次取得该等资质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 是否符
序号 业务资质名称 法律法规规定的维持业务资质的条件
情况 合要求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系备案登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亿
记类资质,长期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口货物收 安仓、艾矽易、南京亿安仓、
发货人备案 弈安云、深圳亿安仓、思尼
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
克、长沙亿安仓已进行备案
定》等规定未设置实质性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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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 是否符
序号 业务资质名称 法律法规规定的维持业务资质的条件
情况 合要求
疫报检企业 案登记类资质,长期有效,《出入境检验 安仓已进行备案;发行人其他
备案 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等规定未设置 涉及货物进出口的控股子公司
实质性条件要求。 已进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 案,已相应取得相关报检资质
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月 20 日起,将检验检疫自理报检企业备
案与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合
并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企
业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和报检资质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 (一)艾矽易为依法设立且有
六条的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当 效 存 续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 (二)艾矽易为发行人全资子
的公司;(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 公司,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三)有为用户提供 并设立了相关的技术部门,拥
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四)在省 有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专业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 员;(三)艾矽易不存在被列
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在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增值电信业务 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
经营许可证 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人 或者能力;(四)艾矽易的注
民币;(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 册资本为 1,500 万元,符合注
方案;(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 册资本要求;(五)艾矽易拥
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 有必要的生产经营场地、生产
信名单;(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等,
根据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许可证有 能为经营电信业务提供技术方
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 90 案;(六)发行人、艾矽易及
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 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列入
申请。 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的情形
发行人维持或再次取得相关重要资质的法律风险或障碍较小。
七、公司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
公司已围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构建起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
务平台,形成了公司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以此为基础,持续在
行业应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方面投入,形成了自身突出独特的核心技术。
公司在电子元器件行业应用技术方面不断突破创新,根据客户不同的应用场景需
求,持续收集客户对技术及电子元器件的应用诉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技术服务方
案。同时,公司在开展设计链服务的过程中,结合客户诉求和市场调研情况,通过自
主研发的方式,持续进行产品应用创新的研发。公司在开展应用创新业务的过程中,
建立了超过 200 人的 FAE 及 AE 队伍,在汽车电子、网信系统、通讯系统、电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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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资源。目前公司在汽车电子软硬件开发、物联网软
硬件开发、射频电路设计和调试、智慧视觉的软硬件设计及图像处理、智能音频硬件
设计及音频处理、基于毫米波雷达的多目标跟踪算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方案经
验,为多领域客户的产品技术应用落地提供了重要的帮助。
公司作为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核心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
平台,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效率为己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在信息技术方面的
投入,形成了以供应链运营支撑信息系统和产业大数据应用为核心的信息技术能力。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作为连接电子信息产业上下游的中间环节,高效的信息系统是
提升上下游连接效率的关键,公司为此定制开发了 ERP、EDI、立库自动化、E-HR、
关务等系统,自主开发或二次开发了 OA、BI、WMS、SCM、CRM、财务共享平台等
经营管理系统,有力地支撑了分销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显著地提升了公司运营效率。
同时,公司通过运营多种类型的产业数据,打造电子产业生态圈行业大数据平台,
实现电子产业链信息全贯穿、行业数据全共享,为产业上下游企业及生态合作伙伴提
供丰富、及时的行业数据与信息。公司于 2021 年正式上线的“芯查查”电子信息产业
数据引擎,通过收录海量电子元器件数据,为行业用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信息查询、选
型替代、技术方案、产业资讯等服务,是发行人在整合行业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
的又一大创新。
(二)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围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在汽车电子、通讯系统等多个行业领域,不断进
行技术应用创新。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所处阶段及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目的/内容
进展
针对汽车电子方向进行产品方案开发,包括汽车仪表盘、车载娱
汽车电子软硬 方案推广
件方案 阶段
方案促进产线业绩
围绕摄像头涉及多种产品进行技术方案开发,如全景相机、智能
显微镜、可视门及双目识别等,并具有软硬件设计能力
应产品线要求,围绕产线 MCU 做高精度伺服电机控制和变频器
工业电机控制 市场推广
和变频器方案 阶段
产线芯片推广提供方案服务和技术支持
围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储能电站等锂电池新行业应用,以
BMS 锂电池 NXP(恩智浦)、Renesas(瑞萨)为核心产品线开发完整锂电 市场推广应
管理系统 池充放电管理系统方案,主要解决锂电池充放电过程中负载均 用阶段
衡、温度控制、过载过充等技术问题,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技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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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阶段及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目的/内容
进展
决方案
芯查查致力于打造电子信息产业数据引擎,拥有海量的实时电子
元器件物料、Datasheet、设计方案、培训课程和市场主体信息,
提供芯片信息查询、参数对比、选型替代、企业风险查询、培训
课程、技术方案、产业资讯和直播交流等服务。覆盖电子行业大
上线持续升
级阶段
智能推荐等业界创新技术,为工业互联网、电子信息产业相关人
员解决选型难、找替代难、查资料难、推广难、配套难等问题。
业务涉及产业大数据引擎、电子元器件电商、媒体,助力电子信
息产业发展。
iCEasy(艾矽易)商城是公司自建的电子元器件电商平台,提供
国内外品牌电子元器件采购服务,电子元器件 IC 设计链和供应
链全程服务,主要包含:紧缺秒杀、开发者专区、样片中心、开 上线持续升
源硬件、模块大全、BOM 配单、在线询价、在线下单等电商模 级阶段
块。公司目前正在对的 iCEasy 电商平台进行持续开发和升级优
化,提升客户购买体验。
采用国产高性能处理器,自研 PCIE 接口的商用 GPU 类板卡,提
通用 GPU 类 供 VGA 或 DVI 接口规格,适配国产 ARM/MIPS/x86 架构 CPU 研发样机推
板卡项目 及国产操作系统,适用于桌面办公、工业控制和服务器等领域, 广阶段
能够高效完成 2D、3D 图形加速功能。
基于国产芯片,自研全高清或超高清 IPC 核心模组,实现网络视
安防类 IPC 板 频流、音频流高效传输,支持远程主辐码流切换,具备多码流能 市场推广
卡项目 力以及一路音频输入、一路功放输出、双向语音对讲及环境噪音 阶段
过滤等功能,并能与主流应用方案适配。
(三)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投入 4,159.35 7,065.38 5,006.59 4,428.60
主营业务收入 2,509,541.26 3,839,100.32 2,602,597.05 1,718,314.95
研发投入占比 0.17% 0.18% 0.19% 0.2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4,428.60 万元、5,006.59 万元、7,065.38 万元和
和 0.17%。
(四)公司研发制度、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建立了《研发管理制度》,对研发计划管理、项目立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成果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对公司研发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调动了员工参与科技创
新、技术改进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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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通过鼓励创新,丰富公司的技术积淀、
增强公司的技术优势。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创新,公司已经构建了涵盖技术分销、
产品应用创新及解决方案的立体研发体系,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与在研项目。
(五)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为避免技术流失,始终把核心技术的保护作为研发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
节,采取了严密的技术保护措施,具体包括:第一,公司对主要核心技术申请专利,
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第二,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核心
技术和保密信息;第三,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合同,确保
公司的核心技术、保密信息等处于严格保密状态。
八、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设计链服务和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公司
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除生活类污水、废弃物外,
无环境污染及排放物。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
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业务不涉及产品的生产制造,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的安全生产隐患。报告期
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九、公司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2 家境外子公司,其业务基本情况如下表
所示:
境外子公司 基本情况
设立于 2009 年 8 月 21 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境外授权分销业务,负
器材国际
责对外签署国际产品线的授权代理,并负责境外采购、销售。
设立于 2009 年 8 月 21 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境外非授权分销业务,
香港亿安仓
承担亿安仓境外结算,负责境外采购及销售。
有关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六、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之“(一)发行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基
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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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信永中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
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
数据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
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60,738,230.74 1,479,178,836.08 2,675,818,221.50 942,985,624.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16,169,988.56 1,036,143,020.01 114,154,166.67 109,163,222.22
衍生金融资产 19,872,950.00 - 488,526.00 -
应收票据 817,810,596.07 769,906,314.59 762,691,162.14 811,290,946.80
应收账款 8,963,284,210.94 4,410,800,637.85 3,789,223,346.71 2,603,042,604.29
应收款项融资 100,914,949.12 164,361,583.43 149,584,165.55 34,247,914.34
预付款项 980,278,028.35 1,185,487,534.80 1,982,921,669.31 704,302,233.89
其他应收款 42,448,276.07 78,562,898.97 89,825,562.52 76,180,114.22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存货 11,165,855,276.38 10,415,441,592.20 2,575,661,246.92 2,166,313,790.03
其他流动资产 290,286,281.34 404,413,543.09 34,018,240.54 13,084,351.84
流动资产合计 25,157,658,787.57 19,944,295,961.02 12,174,386,307.86 7,460,610,802.3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0,521,292.35 25,786,348.22 22,402,931.47 22,157,019.29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固定资产 112,281,887.75 113,684,957.58 114,466,033.26 91,163,652.93
使用权资产 31,237,568.04 31,311,17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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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无形资产 23,660,397.26 24,473,341.87 22,210,486.78 17,395,319.89
长期待摊费用 9,422,639.02 9,359,871.11 7,411,538.53 3,792,560.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365,422.21 57,603,905.24 40,305,298.83 21,796,113.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66,113.28 1,802,125.64 120,000.00 1,141,559.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3,447,041.78 371,613,450.78 266,007,288.87 157,446,225.47
资产总计 25,561,105,829.35 20,315,909,411.80 12,440,393,596.73 7,618,057,027.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775,528,510.57 9,695,231,032.39 6,642,729,176.84 3,583,116,133.2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208,798.26 27,249,459.01 -
衍生金融负债 7,217,538.11 612,540.00 11,711,484.53 -
应付票据 6,455,716.59 58,469,279.43 24,643,938.70 31,940,638.09
应付账款 3,974,149,553.92 3,685,356,187.72 1,601,075,106.64 1,180,835,496.73
预收款项 - - - 224,603,858.30
合同负债 1,645,018,115.92 2,626,571,840.58 1,062,434,875.36 -
应付职工薪酬 77,196,515.06 108,066,145.32 82,275,737.40 39,536,053.05
应交税费 88,693,897.48 105,099,589.16 119,067,443.90 46,058,200.25
其他应付款 30,150,606.12 59,363,802.81 126,737,380.40 167,959,669.85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00,750,935.56 328,711,333.13 134,504,481.17 -
流动负债合计 22,299,845,628.39 17,197,144,776.85 9,852,662,382.56 5,284,584,424.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70,000,000.00 680,000,000.00 470,000,000.00 490,000,000.00
租赁负债 18,727,306.19 20,458,007.31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103,965.42 201,050.40 395,220.36 589,390.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840,969.21 5,903,053.55 2,077,497.39 569,307.77
非流动负债合计 700,672,240.82 706,562,111.26 472,472,717.75 491,158,698.09
负债合计 23,000,517,869.21 17,903,706,888.11 10,325,135,100.31 5,775,743,122.56
股东权益: -
股本 569,925,073.00 569,925,073.00 569,925,073.00 569,925,0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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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本公积 1,157,162,440.00 1,157,162,440.00 1,078,083,017.33 1,072,394,948.53
其他综合收益 47,307,734.63 -20,213,082.30 -29,118,919.32 6,459,397.14
盈余公积 32,365,651.03 32,365,651.03 19,829,310.71 7,943,379.23
未分配利润 753,827,061.48 672,962,441.96 476,540,014.70 185,591,107.40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2,560,587,960.14 2,412,202,523.69 2,115,258,496.42 1,842,313,905.30
负债和股东权益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095,412,616.97 38,391,003,213.42 26,025,970,482.87 17,183,149,470.78
其中:营业收入 25,095,412,616.97 38,391,003,213.42 26,025,970,482.87 17,183,149,470.78
二、营业总成本 24,901,930,766.23 37,771,925,204.61 25,494,536,943.88 17,052,956,874.00
其中:营业成本 24,221,058,436.06 37,036,854,695.97 25,019,697,705.65 16,544,387,904.01
税金及附加 13,973,687.97 21,246,425.29 10,004,645.43 11,430,347.54
销售费用 146,813,980.06 275,540,326.03 223,233,688.11 203,094,665.04
管理费用 74,754,879.54 153,261,130.17 104,529,741.62 79,414,712.78
研发费用 41,593,532.85 70,653,772.94 49,207,648.26 44,286,011.59
财务费用 403,736,249.75 214,368,854.21 87,863,514.81 170,343,233.04
其中:利息费用 214,262,718.12 258,905,281.82 187,037,487.29 192,068,884.90
利息收入 14,976,069.47 45,617,512.42 36,318,012.26 54,210,754.01
加:其他收益 5,945,168.13 31,042,704.55 24,953,043.25 1,937,617.74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 68,631,122.94 -45,798,884.80 -47,779,603.33 20,530,563.97
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 3,418,933.97 3,890,013.32 1,397,175.32 10,632,556.18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 28,711,365.57 9,302,217.03 -9,852,014.08 -4,254,327.22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 -81,967,889.89 -15,868,105.65 -4,419,184.19 -14,953,049.55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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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 -11,243,150.39 -206,607,572.98 -120,652,644.41 -34,011,360.56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 43,116.32 115,594.09 18,234.28 -33,997.12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亏损以“-” 203,601,583.42 391,263,961.05 373,701,370.51 99,408,044.04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1,092,230.14 4,400,732.71 2,882,722.62 2,681,545.40
减:营业外支出 242,054.25 1,145,296.76 196,071.44 158,725.84
四、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214,451,759.31 394,519,397.00 376,388,021.69 101,930,863.6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9,087,139.79 57,765,212.77 57,070,543.64 16,026,080.37
五、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 185,364,619.52 336,754,184.23 319,317,478.05 85,904,783.23
填列)
(一)按经营持
续性分类
润(净亏损以 185,364,619.52 336,754,184.23 319,317,478.05 85,904,783.23
“-”号填列)
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
归属分类
所有者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填列)
(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 67,520,816.93 8,905,837.02 -35,578,316.46 8,582,349.73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 - 24,225,613.59 7,727,350.00 -
综合收益
其中: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公允价 - 24,225,613.59 7,727,350.00 -
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 67,520,816.93 -15,319,776.57 -43,305,666.46 8,582,34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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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
可转损益的其他 1,316,010.16 -506,596.57 -1,151,263.14 208,449.68
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
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综合收益总 252,885,436.45 345,660,021.25 283,739,161.59 94,487,132.96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3,931,641.88 6,171,831.49 5,242,088.58 14,627,307.15
收到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253,154,347.26 375,185,611.02 247,933,109.05 226,971,826.04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9,250,211.39 147,089,085.32 74,620,060.19 73,180,804.24
支付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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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5,619,650,625.70 -4,711,277,806.42 -1,737,742,957.25 -1,038,939,177.17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 -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7,000,000.00 1,143,000,000.00 462,000,000.00 524,38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
- -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350,921,650.11 -960,284,458.54 -75,378,166.38 -68,078,761.02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
- - - -
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
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
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所支 238,509,744.43 222,230,507.43 152,074,908.01 160,169,132.35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
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股利、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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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 -3,225,669.27 -11,895,361.66 -19,910,711.43 6,191,197.25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
-12,936,783.12 -206,138,622.08 311,085,933.26 185,400,766.60
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额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6 月、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审计意见摘录如下: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中电港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度、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
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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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评价中电港公司与收入相关的关键
内部控制设计,并对关键控制流程的运行有效
性进行了测试;
(2)获取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关
键条款,结合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的访谈,及对
行业惯例的了解,对收入确认相关的重大风险
中电港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销售,2022
及报酬转移时点或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
年 1-6 月、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营业
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收 入 分 别 为 2,509,541.26 万 元 、3,839,100.32 万
(3)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元、2,602,597.05 万元、1,718,314.95 万元,主要为
包括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出库
商品销售收入。
单、销售发票、物流签收单、定期对账单等;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
(4)结合对应收账款、预收款项的审计程序,
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
以抽样方式选取函证样本,对主要客户各期末
时点的固有风险,同时存在收入确认不及时或提早
的应收账款、预收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确认收入的风险,因此会计师将公司营业收入的发
(5)检查中电港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生和截止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判断中电港公司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6)结合产品类型、客户情况,对收入及毛利
情况进行分析,确认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是
否合理;
(7)对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执行
截止性测试,以确认营业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
当的会计期间。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分 别 为 1,146,663.69 万 元 、 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万 元 ,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分 别 为 30,078.16 万 元 、 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关键控制流程的运
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按照名义采购价格确认,各 (2)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并关注残次冷背的存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 货是否被有效识别;
者孰低计量,存货发出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 (3)获取并复核存货期末库龄清单;
价法确定,可变现净值依据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4)对中电港公司管理层估计的可变现净值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同时考虑供应商返款情 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了解管理层确定可
况确定。公司的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需 变现净值的方法,并通过对比行业平均水平、
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并需要考虑历史售价及未来 市场行情、历史销售记录及期后销售价格,确
市场趋势。 定管理层作出的重大判断是否合理。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涉
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会计师
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以报告期内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同时结合对公司所处行业、各项业
务的理解,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性质的重要性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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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虑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因素;在判断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金额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利润总
额 10%的绝对值,或金额虽未达到利润总额 10%的绝对值但公司认为主要的事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本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
表是合理的。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
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
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
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
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
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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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
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
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
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
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
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公司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
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
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
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
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
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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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是
中国电子器材香港有限公司 否 是 是 是
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否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否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否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否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否
注:器材香港 2021 年 12 月已完成清算,本公司于 2021 年末处置了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器材香
港已于 2022 年 5 月注销完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中取得
构成同一控制下
被合并方名称 的权益比例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同受中国中电国 约定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及完
器材香港 100.00 际信息服务有限 2019-12-20 成股权转让付款之日为股权
公司控制 交割完成日
(2)其他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 5 家子公司,具体如下:
新设的子公司名称 设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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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的子公司名称 设立日期
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7 日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 日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 1 家子公司,中国电子器材香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已完
成清算,已于 2022 年 5 月注销完毕。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部分内容仅披露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关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详细说明,请参见公司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附注。
(一)收入
(1)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
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
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
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
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
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
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
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
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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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并按照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
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
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
收款项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
债列示。
(2)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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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在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收入。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
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
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
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转入当期
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分别根据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销售商品
分类 销售模式 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一般销售 按合同约定或根据客户要求,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或送
供应商直发 达至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经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线下销售
将产品运送至寄售仓库,客户从寄售仓库领用并经双
VMI 寄售模式
方对账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
电商销售 一般销售 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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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同配套服务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在客户确认服务成果后,确认收入。
(3)提供设计链服务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在客户确认服务成果后,确认收入。
(二)合同成本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
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
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
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
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
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
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
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
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
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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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
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
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
计的销售费用、返款和相关税费等金额后确定。
(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
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
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
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
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
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
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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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
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
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
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
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
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
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
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
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
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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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
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
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
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
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
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
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
除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
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
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
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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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
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
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
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
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
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
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
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
计。
公司使用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分别规避汇率变动等风险。衍生金融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期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公允价值从活跃市场上的公开市场报价中取得包括最近的市场交易价格等,或使用估
值技术确定例如现金流量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
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
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
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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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公司自
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
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
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
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
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
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
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
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公司成员和
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
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
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
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
时,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
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
期收入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
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
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损益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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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
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
同的会计处理方法: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
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
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
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初始确认后发生
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
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
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但是,如果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2)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
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
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
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3)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
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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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
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五)应收票据
参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六)应收账款”部分。
(六)应收账款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评估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等参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之“(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之“7、金融资产减值”部分。
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了信用减值的,对该应收账款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
失的信息,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情况下,公司按照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
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若相反,则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
会计记录。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
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
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各组合确定依据及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方法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公司及管理层判断无风险的款项为信
无风险组合
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无风险组合 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无法按相关合同条款收回款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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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对以应收账款的
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七)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
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
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
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八)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评估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等参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之“(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之 “7、金融资产减值”部分。
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了信用减值的,对该其他应收
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
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以款项性质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账款分为组合,
在组合的基础上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
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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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
的会计记录。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
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
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各组合确定依据及预期信用损
失计提方法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公司及管理层判断无风险的款项
无风险组合
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无法按相关合同条款收回款项
无风险组合
外,不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对以其他应收款
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九)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
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
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
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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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
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
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
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
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
额确认合同负债。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
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
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
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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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
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
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
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对于境外经营,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当期的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
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的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
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十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及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公司按照规定,相应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
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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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办法,对所有合同根
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
已履行和尚未履行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
大影响。同时假定公司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
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公司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
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调整前) (调整后)
负债:
预收款项 224,603,858.30 -224,603,858.30 -
合同负债 - 207,339,263.99 207,339,263.99
其他流动负债 - 17,264,594.31 17,264,594.31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调整前) (调整后)
负债:
预收款项 16,613,257.37 -16,613,257.37 -
合同负债 - 14,701,997.67 14,701,997.67
其他流动负债 - 1,911,259.70 1,911,259.70
(3)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增量
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根据租赁负债和预付租金计量使用权资产,将首
次执行日后剩余租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根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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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影响数
相应调整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公司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
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
使用权资产 - 12,068,376.25 12,068,376.25
其他流动资产 34,018,240.54 -145,505.67 33,872,734.87
负债:
租赁负债 - 6,014,956.61 6,014,956.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3,298.61 5,907,913.97 26,141,212.58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
使用权资产 - 12,068,376.25 12,068,376.25
其他流动资产 21,928,036.55 -145,505.67 21,782,530.88
负债:
租赁负债 - 6,014,956.61 6,014,956.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3,298.61 5,907,913.97 26,141,212.58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31 -133.79 1.82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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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司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852.06 3,445.68 2,734.82 443.76
享受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177.11 362.07 3,026.84
用费
债务重组损益 86.97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 - - -6.80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9,305.39 -3,893.32 -5,902.88 564.37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24.67 166.84 91.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2.67 -44.85 -17.69 2.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4.81 -99.42 -522.44 -151.46
小计 11,076.20 -323.92 -3,177.46 3,967.5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92.44 47.54 -151.46 744.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9,783.76 -371.45 -3,026.00 3,222.79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536.46 33,675.42 31,931.75 8,590.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9,783.76 -371.45 -3,026.00 3,222.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3,222.79 万元、-
分别为 37.52%、-9.48%、-1.10%和 52.78%。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外汇套期业
务形成的投资损益。其中,2019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较高,主要系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同时 2019 年度盈利规模相对较小,导
致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较高。2022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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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公司为管理美元货款、国际信用证汇率波动风险购买外汇套期产品,受 2022 年
所致。
七、主要税种及税收优惠情况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本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情况如下:
项目 税率
内销商品 销项税税率为 16%、13%
适用“免、抵、退”税收政策,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为
出口销售商品
服务收入 销项税税率为 6%
注 1:依据财税[2019]39 号文,2019 年 4 月 1 日前交易仍然适用 16%税率;2019 年 6 月 30 日前
(含 2019 年 4 月 1 日前)
,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
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
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
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
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本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均以实缴流转税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适用税率为 5%、7%,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为 3%,地方教育附加适用税率为
公司名称 计税依据 所得税税率
中电港 应纳税所得额 15%
广东亿安仓 应纳税所得额 25%
艾矽易 应纳税所得额 25%
器材国际 应纳税所得额 8.25%、16.5%
香港亿安仓 应纳税所得额 16.5%
器材香港 应纳税所得额 16.5%
思尼克 应纳税所得额 25%
南京亿安仓 应纳税所得额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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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计税依据 所得税税率
弈安云 应纳税所得额 25%
深圳亿安仓 应纳税所得额 25%
长沙亿安仓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二)税收优惠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
及《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1]30 号)的相关政策规定,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鼓励类
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电港符合相关条件,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法律规定,2018 年开始实行利得税两级制,不超过 200
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为 8.25%、超过 200 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为 16.5%。但两个或以
上的有关联实体当中,只有一个可选择两级制利得税率,子公司器材国际适用利得税
两级制。
根据香港财政预算案, 2019 及 2020 年度利得税税款的 100%可获宽减,每宗个案
以 2 万港元为上限。2020 及 2021 年度和 2021 及 2022 年度利得税税款的 100%可获宽
减,每宗个案以 1 万港元为上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
知》(财税[2018]99 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
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财
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18]99 号等优惠
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八、分部信息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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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13 1.16 1.24 1.41
速动比率(倍) 0.63 0.55 0.97 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 89.98% 88.13% 83.00% 75.82%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0 2.52 3.01 1.5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41 9.26 8.03 7.70
存货周转率(次) 4.37 5.51 10.02 8.5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245.55 67,531.69 57,145.24 29,98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17% 0.18% 0.19% 0.2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9.86 -8.27 -3.05 -1.82
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2 -0.36 0.55 0.3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二)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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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元/股)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85% 0.5909 0.5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01% 0.5974 0.597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15% 0.5603 0.56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68% 0.6134 0.613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75% 0.1507 0.15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8% 0.0942 0.0942
注: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
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
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
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
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
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
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
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
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
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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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
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核心业务,是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领军企业,公司已连
续 20 年荣获行业权威媒体《国际电子商情》授予的“十大中国品牌分销商”。公司依
托三十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发展成为涵盖电子元器件
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报告期内,
本公司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509,541.26 3,839,100.32 2,602,597.05 1,718,314.95
营业成本 2,422,105.84 3,703,685.47 2,501,969.77 1,654,438.79
营业毛利 87,435.42 135,414.85 100,627.28 63,876.16
营业利润 20,360.16 39,126.40 37,370.14 9,940.80
利润总额 21,445.18 39,451.94 37,638.80 10,193.09
净利润 18,536.46 33,675.42 31,931.75 8,590.48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8,752.70 34,046.87 34,957.75 5,367.69
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718,314.95 万元、2,602,597.05 万元、
元、和 33,675.42 万元和 18,536.46 万元,公司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保持持续增长。此
外,2022 年 4 月人民币快速贬值,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当期
购买了较大比例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并形成较大金额的损益,但由于相关损益属于非
经常性损益,导致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差异较大。
(二)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全部为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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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收入
公司作为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领军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
供应商和客户资源。供应商方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得 126 家国内外
知名的电子元器件供应商授权;客户方面,公司拥有超过 5,000 家交易客户,深度覆
盖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公司凭借前述丰
富的上下游资源,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分别达到 1,718,314.95 万元、
破百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49.4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授权分销 1,622,311.07 64.65 2,424,143.44 63.14 1,530,148.67 58.79 1,032,448.14 60.08
非授权分销 885,183.78 35.27 1,411,680.64 36.77 1,069,944.72 41.11 684,244.27 39.82
设计链、协同
配套及产业数 2,046.41 0.08 3,276.24 0.09 2,503.66 0.10 1,622.53 0.09
据服务等
总计 2,509,541.26 100.00 3,839,100.32 100.00 2,602,597.05 100.00 1,718,314.9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电子元器件非授权分销、
协同配套服务及设计链服务,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其中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包括授
权分销和非授权分销)营业收入占比在 99%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储器 1,038,108.41 41.37 1,241,807.37 32.35 690,062.53 26.51 326,932.8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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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处理器 507,561.66 20.23 988,738.38 25.75 663,065.04 25.48 402,256.91 23.41
模拟器件 355,904.69 14.18 467,009.91 12.16 200,172.72 7.69 150,618.04 8.77
射频与无线连接 204,931.88 8.17 397,397.52 10.35 393,465.89 15.12 289,724.66 16.86
晶圆 117,372.96 4.68 50,400.53 1.31 118,318.30 4.55 72,967.75 4.25
电子成品 93,652.14 3.73 193,442.52 5.04 182,698.58 7.02 62,118.23 3.62
板卡 43,249.39 1.72 100,531.72 2.62 91,870.94 3.53 211,732.28 12.32
传感器件 42,081.65 1.68 63,287.43 1.65 43,299.36 1.66 46,225.40 2.69
可编程逻辑器件 32,597.49 1.30 62,780.61 1.64 23,649.69 0.91 16,417.88 0.96
分立器件 19,457.46 0.78 51,467.76 1.34 60,365.13 2.32 44,424.49 2.59
显示屏 8,362.23 0.33 102,428.64 2.67 59,561.45 2.29 30,429.19 1.77
其他产品 46,261.30 1.84 119,807.94 3.12 76,067.43 2.92 64,467.31 3.75
合计 2,509,541.26 100.00 3,839,100.32 100.00 2,602,597.05 100.00 1,718,314.9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覆盖的产品繁多,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射频与无线连接、模拟
器件等逾 20 类产品,其中处理器、存储器、射频与无线连接、模拟器件四类产品为主
要产品,各期四类产品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8.06%、74.80%、80.62%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地区 2,093,716.09 83.43 3,064,360.25 79.82 2,043,235.60 78.51 1,295,720.72 75.41
境外地区 415,825.17 16.57 774,740.07 20.18 559,361.45 21.49 422,594.23 24.59
合计 2,509,541.26 100.00 3,839,100.32 100.00 2,602,597.05 100.00 1,718,314.95 100.00
注:销售区域按照客户注册地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额主要集中在境内地区,各期占比在 70%以上,整体结构较
为稳定。
(1)第三方回款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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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销售活动中的第三方销售回款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符合行业惯例,其产
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香港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元器件集散地之一,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主要
通过器材国际、香港亿安仓在香港向原厂采购后,会直接在香港进行销售,基于下游
客户需要支付美元,客户一般会由其注册在香港的集团内公司或关联方或第三方供应
链公司进行外汇支付;
②部分客户为减少资金压力,委托供应链公司垫付货款;
③如前述,电子元器件大量在香港地区汇集,部分境内客户会委托更加专业的第
三方供应链公司完成货物的签收、运输、报关、支付货款等。
据前述,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包括货代公司、客户集团内公司或关联公司等,各
期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货代公司 232,830.93 477,409.79 328,305.15 220,034.74
集团内公司或关联公司 26,971.80 78,706.54 86,559.47 66,942.40
其他 3.40 7,551.37 21,643.23 25,366.26
第三方回款金额合计 259,806.13 563,667.71 436,507.85 312,343.40
营业收入 2,509,541.26 3,839,100.32 2,602,597.05 1,718,314.95
占比 10.35% 14.68% 16.77% 18.18%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18%、16.77%、
司业务特点,与行业情况基本一致。
(2)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介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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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业务特点,与行业情况基本一致;
港交付且主要以美元结算,香港作为电子产品的集散中心,客户基于资金、物流、结
算便利等原因委托第三方付款,公司客户通过第三方付款的,主要客户出具了《委托
付款确认书》或《委托付款协议书》,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业实质相一致。
(三)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
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全部为主营业务成本,与营业收入结构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授权分销 1,559,470.29 64.38 2,325,243.67 62.78 1,457,637.96 58.26 983,058.27 59.42
非授权分销 861,162.02 35.56 1,376,596.71 37.17 1,042,943.38 41.68 670,554.49 40.53
设计链、协同
配套及产业数 1,473.54 0.06 1,845.09 0.05 1,388.42 0.06 826.03 0.05
据服务等
合计 2,422,105.84 100.00 3,703,685.47 100.00 2,501,969.77 100.00 1,654,438.7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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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 1,654,438.79 万元、2,501,969.77 万元、
电子元器件非授权分销为主,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业务类型构成与主营业务的收入构
成相匹配。
(四)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额及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509,541.26 3,839,100.32 2,602,597.05 1,718,314.95
营业成本 2,422,105.84 3,703,685.47 2,501,969.77 1,654,438.79
毛利总额 87,435.42 135,414.85 100,627.28 63,876.16
综合毛利率 3.48% 3.53% 3.87% 3.72%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 63,876.16 万元、100,627.28 万元、135,414.85 万
元和 87,435.42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72%、3.87%、3.53%和 3.48%,因公司营业
收入全部为主营业务收入,所以主营业务收入毛利额、毛利率与前述数据一致。
(1)主营业务毛利额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业务类型构成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授权分销 62,840.78 71.87 98,899.77 73.03 72,510.70 72.06 49,389.87 77.32
非授权分销 24,021.76 27.47 35,083.93 25.91 27,001.34 26.83 13,689.78 21.43
设计链、协同
配套及产业数 572.87 0.66 1,431.16 1.06 1,115.24 1.11 796.51 1.25
据服务等
合计 87,435.42 100.00 135,414.85 100.00 100,627.28 100.00 63,876.16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由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电子元器件非授权分销业务构成,
报告期内二者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98.75%、98.89%、98.94%和 99.34%,
为公司核心的利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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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各类型毛利率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授权分销 3.87% 4.08% 4.74% 4.78%
非授权分销 2.71% 2.49% 2.52% 2.00%
设计链、协同配套及产业数据
服务等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3.48% 3.53% 3.87% 3.7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72%、3.87%、3.53%和 3.48%,报
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为稳定。相较而言,公司授权分销业务毛利率高于
非授权分销业务,主要系:
且非授权业务产品一般通用性更强,非授权客户选择较多,与分销商较难建立战略合
作关系,其客户黏性较弱,价格竞争更为激烈,公司较难取得更高的销售价格;
术支持,公司可以获取相应的销售对价,从而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
在业务谈判中的地位,从而获取更为有利的销售价格;
分销业务客户更加注重产品采购成本,价格敏感度高,据此,针对授权分销业务,在
与客户议价时,公司可以获得更高的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大联大 3.87% 3.81% 3.78% 4.25%
文晔科技 3.83% 3.79% 3.05% 3.22%
深圳华强 7.39% 8.04% 6.66% 7.42%
英唐智控 9.77% 9.39% 5.12% 7.08%
科通技术 8.43% 7.71% 9.14% 7.61%
力源信息 8.69% 7.58% 5.33% 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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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好上好 N/A 5.93% 5.53% 6.50%
润欣科技 11.11% 11.82% 10.92% 9.36%
雅创电子 18.92% 16.82% 13.97% 13.18%
商络电子 12.59% 13.77% 15.38% 15.42%
行业平均 9.40% 8.87% 7.89% 7.90%
发行人 3.48% 3.53% 3.87% 3.72%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数据中好上好、科通技术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雅创电子、商络电子来源
于其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其他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
注 2:深圳华强毛利率为针对其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
注 3:英唐智控毛利率为针对其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注 4:科通技术毛利率为其主营业务毛利率;
注 5:力源信息毛利率为针对其电子元器件代理分销(模组)业务;
注 6:好上好毛利率为针对其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注 7:雅创电子毛利率为针对其电子元器件分销(分销产品)业务;
注 8:润欣科技、商络电子毛利率为其主营业务毛利率;
注 9:公开渠道暂无法获取好上好 2022 年 1-6 月相关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含授权和非授权分销)毛利率水平与
同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有所差异,且各同行业公司之间也有一定差异,主要系不
同电子元器件分销公司经营策略、业务规模、分销的产品线品牌、产品种类、下游产
品应用领域等方面不同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规模较大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毛利率在 5%以下,相对较低
发行人、大联大、文晔科技经营规模较大,目前已达几百亿甚至上千亿销售额,
科技分别为亚太地区第一、第二大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前述经营策略下,该类分销
商从深度、广度方面全方位服务各类型客户,对接了众多原厂,并提供种类繁多的电
子元器件的分销业务,业务特点表现为多产品线和产品品种、多领域覆盖,为持续扩
大市场份额,该类分销商对接了较多毛利较低的业务,并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使
毛利率稳定在 5%以下。
(2)中等规模分销商毛利率水平普遍维持在 5%~10%,高于发行人
针对深圳华强、英唐智控、科通技术、力源信息和好上好等中等规模电子元器件
分销商,其年度销售额一般在 100 亿元左右。该类公司在分销行业相对具有一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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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所开展的业务具有一定选择性,偏向于选择盈利能力更强的业务,使其销售规模
较发行人低,但毛利率水平更高。
(3)规模较小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毛利率普遍达到 10%以上的较高水平
润欣科技、雅创电子、商络电子等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整体销售规模较小,年度销
售额普遍在 20 亿元左右,但与其合作的厂线更为集中,选择产品不求全、求大,更加
聚焦于某类产品、领域等,其专业化运作使毛利率保持了相对较高的水平。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 金额 占收入比 金额 占收入比 金额 占收入比
销售费用 14,681.40 0.59 27,554.03 0.72 22,323.37 0.86 20,309.47 1.18
管理费用 7,475.49 0.30 15,326.11 0.40 10,452.97 0.40 7,941.47 0.46
研发费用 4,159.35 0.17 7,065.38 0.18 4,920.76 0.19 4,428.60 0.26
财务费用 40,373.62 1.61 21,436.89 0.56 8,786.35 0.34 17,034.32 0.99
总计 66,689.86 2.66 71,382.41 1.86 46,483.46 1.79 49,713.86 2.89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49,713.86 万元、46,483.46 万元、71,382.41
万元和 66,689.86 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89%、1.79%、1.86%和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2,695.61 86.47 22,116.37 80.27 17,450.80 78.17 13,363.05 65.80
业务招待费 482.74 3.29 1,242.81 4.51 831.77 3.73 789.58 3.89
营销费 506.09 3.45 1,067.04 3.87 423.21 1.90 523.93 2.58
交通差旅费 146.82 1.00 1,042.28 3.78 1,051.62 4.71 1,128.21 5.56
租赁费 304.60 2.07 541.58 1.97 461.12 2.07 414.31 2.04
保险费 123.51 0.84 426.47 1.55 238.04 1.07 45.13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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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仓储费 190.57 1.30 290.67 1.05 308.83 1.38 79.43 0.39
办公费 59.33 0.40 165.97 0.60 73.83 0.33 86.29 0.42
物管水电费 49.63 0.34 118.55 0.43 101.64 0.46 83.35 0.41
报关费 46.38 0.32 113.20 0.41 105.10 0.47 101.71 0.50
修理费 16.40 0.11 85.52 0.31 36.90 0.17 25.54 0.13
通讯费 13.57 0.09 80.78 0.29 133.83 0.60 130.14 0.64
折旧费 27.95 0.19 39.80 0.14 41.62 0.19 39.74 0.20
股份支付
- - 35.16 0.13 320.07 1.43 121.11 0.60
费用
运输费 - - - - - - 3,146.63 15.49
其他 18.17 0.12 187.83 0.68 744.99 3.34 231.31 1.14
合计 14,681.40 100.00 27,554.03 100.00 22,323.37 100.00 20,309.47 100.00
者合计占各期销售费用总额分别为 81.29%、78.17%、80.27%和 86.47%,占比较高,
主要系公司授权分销逾百条产品线、服务超过 5,000 家交易客户,需要较多的销售人
员所致,另外有较多的业务需要公司承担运输费用,导致运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由职工薪酬带动所致。近年来,
公司业务规模正处于快速扩张阶段,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增长较大,尤其是公司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 51.46%,公司扩充了销售团队,同时因 2020 年度
取得了良好业绩,销售人员的绩效奖励也有所增加,并导致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比
由 2019 年度的 65.80%提升至 2020 年度的 78.17%。2021 年度,一方面,为应对销售
规模的增长,公司进一步增加了销售人员;另一方面,公司持续保持良好业绩,使销
售人员维持了较高水平的业绩奖励,致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至 80.27%。
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业务应酬有所增长带来业务招待费的增加;以
及公司产业数据引擎“芯查查”APP 于 2021 年 3 月 1 日上线,公司为加大宣传力度,
产生了较多营销费用,相关情况为公司 2021 年度销售费用较上年增长的另一原因。
此外,根据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起,公司因销售商品而产生的运输费用将
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中,由此公司 2020 年度起销售费用中无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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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856.93 64.97 11,172.53 72.90 6,894.40 65.96 5,047.20 63.55
中介机构费用 881.15 11.79 921.91 6.02 673.70 6.45 229.27 2.89
租赁费 305.79 4.09 699.57 4.56 721.40 6.90 1,025.82 12.92
折旧费 281.53 3.77 526.36 3.43 347.47 3.32 327.49 4.12
物管水电费 198.67 2.66 324.15 2.11 362.02 3.46 439.98 5.54
修理费 111.59 1.49 275.33 1.80 164.94 1.58 85.41 1.08
办公费 177.27 2.37 267.77 1.75 206.79 1.98 215.25 2.71
保险费 223.53 2.99 249.57 1.63 213.96 2.05 33.71 0.42
无形资产摊销 119.64 1.60 216.31 1.41 155.05 1.48 105.21 1.32
交通差旅费 45.92 0.61 190.47 1.24 132.85 1.27 145.44 1.83
业务招待费 78.24 1.05 127.68 0.83 116.50 1.11 46.41 0.58
诉讼费 98.09 1.31 112.66 0.74 66.33 0.63 61.16 0.77
股份支付费用 - - 93.24 0.61 249.21 2.38 65.17 0.82
通讯费 50.09 0.67 92.97 0.61 102.88 0.98 72.00 0.91
其他 47.03 0.63 55.58 0.36 45.47 0.44 41.96 0.53
合计 7,475.49 100.00 15,326.11 100.00 10,452.97 100.00 7,941.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7,941.47 万元、10,452.97 万元、15,326.11 万
元和 7,475.49 万元。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租赁费等,二者合计占公司各
期管理费用分别为 76.47%、72.86%、77.46%和 69.06%。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持续增长,其中,2020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9 年
度增长 31.63%,主要系职工薪酬和中介机构费用增加的影响,职工薪酬的增加主要系
当年取得较好的业绩,管理人员取得较多的奖金所致;中介机构费用增长原因主要系
海总部企业聚集扶持”等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带来的中介机构费用增长。
况下,管理人员奖金及年度调薪带来薪酬增加,上述多重因素导致公司 2021 年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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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较上年增长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967.95 95.40 6,565.74 92.93 4,416.45 89.75 3,990.00 90.10
交通差旅费 38.96 0.94 208.98 2.96 201.23 4.09 200.66 4.53
折旧与摊销 43.01 1.03 76.34 1.08 66.70 1.36 49.18 1.11
物料消耗 19.62 0.47 47.50 0.67 43.85 0.89 64.12 1.45
业务招待费 23.80 0.57 43.97 0.62 25.34 0.51 23.44 0.53
加工费 10.17 0.24 28.50 0.40 43.16 0.88 36.28 0.82
办公费 5.11 0.12 23.00 0.33 21.19 0.43 7.98 0.18
通讯费 - - 14.89 0.21 33.10 0.67 19.33 0.44
其他 50.73 1.22 56.44 0.80 69.75 1.42 37.61 0.85
合计 4,159.35 100.00 7,065.38 100.00 4,920.76 100.00 4,428.60 100.00
期研发费用分别为 90.10%、89.75%、92.93%和 95.4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活动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公司围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在汽车电子、通讯系统等多个行业领域,不断进行技术应用创新,积累了丰富的技术
方案落地经验;二是为进一步加大数字化转型,公司自主研发了“芯查查”产业数据
引擎、“艾矽易”电商平台等数字化系统。随着服务的领域、客户等的增加,以及数字
化工作的不断推进,公司研发费用整体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费用 21,426.27 25,890.53 18,703.75 19,206.89
减:利息收入 1,497.61 4,561.75 3,631.80 5,421.08
加:汇兑损益 16,563.45 -2,987.80 -8,886.91 1,7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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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他支出 3,881.51 3,095.91 2,601.32 1,489.17
合计 40,373.62 21,436.89 8,786.35 17,034.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 17,034.32 万元、8,786.35 万元、21,436.89 万
元和 40,373.62 万元,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费用、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等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有所波动,其中 2020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下降
业务在香港完成交货和结算(主要为美元),尤其是采购端众多原厂为境外主体,使公
司采购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而在销售端,因公司主要服务于境内终端客户,为就近
服务于客户,使公司销售以美元结算的情况相较采购端少,所以整体而言,公司各期
外币货币性项目体现为净负债且以美元为主。其中 2019 年度人民币相对美元处于贬值
状态,使公司整体体现为汇兑损失;而 2020 年度人民币整体属于升值状态,且变动幅
度较大,使公司 2020 年度形成较大的汇兑收益,使 2020 年度的汇兑损益较上年变动
约 10,000 万元。
务规模大幅扩张,带动资金需求的上升,并导致当期利息费用较上年较大幅度的增长;
另一方面,当年人民币整体有所升值,但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波动更为平稳,相应公司
当期形成的汇兑收益较上年有所下降。
素使当期财务费用达到约 4 亿余元。
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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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兑人民币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费用项目 公司简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大联大 1.28% 1.38% 1.49% 1.71%
文晔科技 0.96% 1.01% 1.15% 1.24%
深圳华强 2.26% 2.62% 1.86% 1.91%
英唐智控 2.66% 2.81% 1.49% 1.69%
科通技术 1.84% 1.47% 2.53% 1.80%
力源信息 2.24% 2.28% 1.52% 1.32%
销售费用
好上好 0.66% 0.70% 0.79% 1.48%
润欣科技 2.86% 3.53% 3.78% 3.56%
雅创电子 4.04% 3.21% 2.96% 3.17%
商络电子 4.00% 4.29% 5.16% 7.29%
同行业平均 2.28% 2.33% 2.27% 2.52%
发行人 0.59% 0.72% 0.86% 1.18%
大联大 0.62% 0.66% 0.64% 0.72%
文晔科技 0.34% 0.29% 0.28% 0.29%
管理费用
深圳华强 1.30% 1.36% 1.27% 1.62%
英唐智控 2.26% 2.97% 2.27%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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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项目 公司简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科通技术 0.51% 0.57% 0.59% 1.02%
力源信息 1.09% 1.16% 1.09% 0.85%
好上好 0.70% 0.70% 0.78% 1.45%
润欣科技 1.22% 2.01% 2.10% 2.08%
雅创电子 3.28% 2.42% 2.41% 2.20%
商络电子 0.85% 1.11% 1.62% 1.80%
同行业平均 1.22% 1.32% 1.31% 1.36%
发行人 0.30% 0.40% 0.40% 0.46%
大联大 0.00% 0.0030% 0.0036% 0.0047%
文晔科技 0.12% 0.14% 0.11% 0.12%
深圳华强 0.67% 0.69% 0.57% 0.68%
英唐智控 0.30% 0.36% 0.30% 0.39%
科通技术 0.83% 0.60% 0.67% 0.49%
力源信息 0.47% 0.60% 0.45% 0.31%
研发费用
好上好 0.61% 0.60% 0.69% 1.00%
润欣科技 2.09% 2.07% 1.96% 1.66%
雅创电子 2.10% 2.59% 2.02% 1.72%
商络电子 0.26% 0.23% 0.15% 0.13%
同行业平均 0.75% 0.79% 0.69% 0.65%
发行人 0.17% 0.18% 0.19% 0.26%
大联大 0.38% 0.27% 0.32% 0.44%
文晔科技 0.23% 0.16% 0.28% 0.58%
深圳华强 0.86% 0.50% 0.36% 1.04%
英唐智控 2.15% 1.24% 1.99% 1.95%
科通技术 -0.31% 0.24% 0.63% 1.12%
力源信息 0.63% 0.10% 0.11% 0.43%
财务费用
好上好 0.68% 0.37% 0.29% 0.87%
润欣科技 0.87% -0.11% -0.32% 0.58%
雅创电子 1.27% 1.05% 0.81% 1.58%
商络电子 1.44% 0.83% 0.53% -0.04%
同行业平均 0.82% 0.47% 0.50% 0.86%
发行人 1.61% 0.56% 0.34%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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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公司与各同行业上市公司费用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主要受各公司收入
规模、经营策略、除分销业务的其他收入结构等诸多因素影响所致。
(1)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比较分析
因各公司收入规模差异较大,各费用率规模效应也有所偏差,按年度销售额将发
行人、大联大、文晔科技划分为大规模公司,深圳华强、英唐智控、科通技术、力源
信息和好上好划分为中等规模公司,润欣科技、雅创电子、商络电子划分为小规模公
司,各规模下公司的平均费用率列示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费用率
小规模 3.63% 3.67% 3.97% 4.67%
中等规模 1.93% 1.98% 1.64% 1.64%
大规模 1.12% 1.20% 1.32% 1.47%
发行人 0.59% 0.72% 0.86% 1.18%
管理费用率
小规模 1.78% 1.85% 2.04% 2.03%
中等规模 1.17% 1.35% 1.20% 1.30%
大规模 0.48% 0.47% 0.46% 0.51%
发行人 0.30% 0.40% 0.40% 0.46%
研发费用率
小规模 1.48% 1.63% 1.38% 1.17%
中等规模 0.58% 0.57% 0.54% 0.57%
大规模 0.06% 0.07% 0.06% 0.06%
发行人 0.17% 0.18% 0.19% 0.26%
注:为增加可比性,上表中大规模相关数据不包括发行人。
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开支相对较为刚性,发行人、大联大、文晔科
技因销售规模较大,目前经营规模已达几百亿甚至上千亿销售额,使规模效应更为明
显,相应使费用率整体处于行业内较低水平。
整体来看,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大规模公司,主要系受各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员工雇佣市场行情、薪酬政策等因素影响,中国台湾地区的大联
大、文晔科技的人均薪酬高于发行人。此外,发行人有较大规模的非授权分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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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非授权分销业务的销售占比约 40%,相对于授权分销业务,非授权分销业务一般
不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和方案应用实施,与原厂、客户关系的长期投入较少,使相关业
务配备的技术支持人员、销售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等更少,这亦为发行人销售费用率、
管理费用率低的原因。针对研发费用,发行人研发费用较大规模公司较高,主要系中
国大陆地区电子分销业务成熟度不及台湾地区,且大陆地区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发行
人需要投入更多的技术支持、研发力量满足客户的多样需求;此外,为完善“新分销”
模式布局,进一步加大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主研发了芯查查大数据搜索
引擎、iCEasy 电商平台等数字化系统,进一步加大了研发费用的投入。
针对深圳华强、英唐智控、科通技术、力源信息和好上好等中等规模电子元器件
分销商,该类公司在分销行业相对具有一定规模,但其所开展的业务具有一定选择性,
偏向于选择盈利能力更强的业务,使其销售规模较发行人低,规模效应亦相较发行人
等大规模公司弱,导致该类公司的费用率较高。
润欣科技、雅创电子、商络电子等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整体销售规模较小,年度销
售额普遍在 20 亿元左右,使其规模效应不明显,费用率相对处于较高水平。
(2)财务费用率比较分析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般来说,销售规模越大,资金需求
越高,外部融资需求更大,并导致财务费用水平相对较高。此外,因各公司融资来源
不同,亦影响了各公司财务费用水平。各规模下公司的平均财务费用率列示如下: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财务费用
小规模 1.19% 0.59% 0.34% 0.70%
中等规模 0.80% 0.49% 0.68% 1.08%
大规模 0.31% 0.21% 0.30% 0.51%
发行人 1.61% 0.56% 0.34% 0.99%
资产负债率
小规模 43.90% 40.33% 39.35% 33.20%
中等规模 58.81% 60.17% 58.93% 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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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大规模 74.77% 72.09% 68.30% 74.54%
发行人 89.98% 88.13% 83.00% 75.82%
由上,不同规模的公司财务费用率呈现不同的水平,其中,小规模的公司因资金
需求较小,资产负债率较低,相应财务费用率处于较低水平。大联大、文晔科技业务
规模较大、资金需求亦较大,但其财务费用率在所有公司中处于最低水平,主要系该
两家公司属于台湾地区公司,在融资成本方面,港台等境外地区货币政策较为宽松,
融资成本低于中国大陆地区。与中等规模公司相比,一方面,因发行人交易规模较大,
资金需求较大,而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并以债务融资为主,使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高
水平;另一方面,发行人主要的采购来源于境外,为满足境外采购资金需求,发行人
通过器材国际、香港亿安仓取得境外融资需求,各期主要的融资来源于境外,受境外
融资成本较低,以及各期汇率波动等影响,发行人各期财务费用率与中等规模公司水
平有所差异。
(六)利润表其他主要损益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印花税 1,060.03 1,268.12 449.58 589.1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5.27 434.01 267.54 258.63
教育费附加 67.06 187.14 115.14 122.84
地方教育费附加 44.71 124.76 76.76 81.89
房产税 42.26 84.44 83.43 82.52
水利建设基金 23.53 17.66 - -
土地使用税 4.00 8.00 8.00 8.00
车船税 0.51 0.51 - -
合计 1,397.37 2,124.64 1,000.46 1,143.03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1,143.03 万元、1,000.46 万元、2,124.64 万元和
教育费附加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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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助 539.71 3,075.29 2,448.46 193.76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54.81 28.98 46.84 -
合计 594.52 3,104.27 2,495.30 193.76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193.76 万元、2,495.30 万元、3,104.27 万元和
公司其他收益较上年增长较大,主要系广东省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就业等出台
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公司先后取得了 1,746.59 万元外贸稳增补贴、328.24 万元社保局
失业保险费返还等大额补贴。2021 年度,公司其他收益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系收到
报告期内,计入公司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相关
资助项目
房租金补贴
资助
外贸稳增补贴 - 2,521.15 1,746.59 - 与收益相关
- 174.54 - - 与收益相关
稳增长资助项目
场地租金补贴和经营
- 99.69 - - 与收益相关
贡献奖励
外贸优质增长扶持计
- 87.58 - - 与收益相关
划项目
数字经济产业扶持
- 53.00 - - 与收益相关
计划
社保局失业保险费
- - 328.24 - 与收益相关
返还
电商项目场地租金补
- - 89.70 - 与收益相关
贴和经营贡献奖励
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 - 64.60 - 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商务局 2019
- - 50.00 - 与收益相关
年供应链创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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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相关
鼓励企业恢复产能奖
- - 50.00 - 与收益相关
励资金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
会 2018 年第一批企 - - - 102.20 与收益相关
业研发资助
其他 101.57 139.34 119.33 91.56 ——
合计 539.71 3,075.29 2,448.46 193.76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41.89 389.00 139.72 1,063.2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45.35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315.44 470.00 487.31 492.4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
利收入
债务重组收益 86.97 - - -
外汇合同交割产生的投资收益 4,943.37 -5,293.54 -5,404.99 497.38
合计 6,863.11 -4,579.89 -4,777.96 2,053.0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053.06 万元、-4,777.96 万元、-4,579.89 万元和
投资收益、外汇套期业务形成的投资损益等。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4.53 391.88 175.94 1,127.21
深圳市汇众合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4 -2.88 -36.23 -63.95
合计 341.89 389.00 139.72 1,063.26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投资的联营公司鸿富
港、汇众合信所形成。其中,鸿富港主要从事代理销售电子元器件和提供电子元器件
供应链技术支持服务,报告期内,鸿富港持续盈利,公司自其取得较大金额的投资收
益。汇众合信主要从事供应链融资数据分析、风险控制管理及服务业务,但相关业务
为创新业务,经营模式尚未成熟,导致报告期内持续处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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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44.34 -130.82 137.09 56.34
衍生金融资产 1,987.30 -48.85 48.85 -488.18
衍生金融负债 -660.50 1,109.89 -1,171.15 6.41
合计 2,871.14 930.22 -985.20 -425.43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分别为-425.43 万元、-985.20 万元、930.22
万元和 2,871.14 万元,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其中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主要系公司为管理美元货款、国际信用证汇
率波动风险,公司会择机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的外汇套期产品以对汇率进行锁定,
期末锁汇产品产生的浮盈或浮亏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020.77 -1,416.91 -425.88 -987.78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20.08 107.25 -442.23 -127.0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4.06 -277.15 426.19 -380.49
合计 -8,196.79 -1,586.81 -441.92 -1,495.30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根据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所计提的坏账损失。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
为-1,495.30 万元、-441.92 万元、-1,586.81 万元和-8,196.79 万元。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1,124.32 -20,660.76 -12,065.26 -3,401.14
合计 -1,124.32 -20,660.76 -12,065.26 -3,401.14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损失,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发行人经营规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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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扩张,存货余额持续增加,相应带来存货跌价损失呈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4.31 11.56 1.82 -3.40
其中:未划分为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收益
使用权资产处
置收益
合计 4.31 11.56 1.82 -3.4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3.40 万元、1.82 万元、11.56 万元和 4.31 万
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处置的固定资产形成,各期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助 312.35 370.40 286.36 250.00
违约赔偿收入 789.58 6.80 - 3.83
其他 7.29 62.88 1.91 14.32
合计 1,109.22 440.07 288.27 268.1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68.15 万元、288.27 万元、440.07 万元和
其中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的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收益相关
前海 2021 年总部企业贡
献扶持资金
深圳前海深港第五批总部
企业集聚扶持奖励资金
- 130.08 - - 与收益相关
业贡献扶持资金
外资到位奖励 - 90.32 100.00 -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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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收益相关
前海 2021 年总部企业贡
献扶持资金
前海 2019 年第一批总部
- - 186.36 - 与收益相关
贡献扶持资金
合计 312.35 370.40 286.36 250.00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赔偿支出 13.44 114.24 4.89 -
滞纳金 10.32 0.09 - 14.39
非常损失所造成的存货毁损 - - 14.60 0.14
其他 0.45 0.21 0.12 1.34
合计 24.21 114.53 19.61 15.8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15.87 万元、19.61 万元、114.53 万元和
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31 -133.79 1.82 -3.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司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852.06 3,445.68 2,734.82 443.76
享受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177.11 362.07 3,026.84
用费
债务重组损益 86.97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 - - -6.80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9,305.39 -3,893.32 -5,902.88 564.37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24.67 166.84 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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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2.67 -44.85 -17.69 2.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4.81 -99.42 -522.44 -151.46
小计 11,076.20 -323.92 -3,177.46 3,967.5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92.44 47.54 -151.46 744.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9,783.76 -371.45 -3,026.00 3,222.79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536.46 33,675.42 31,931.75 8,590.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9,783.76 -371.45 -3,026.00 3,222.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3,222.79 万元、-
分别为 37.52%、-9.48%、-1.10%和 52.78%。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外汇套期业
务形成的投资损益。其中,2019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较高,主要系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同时 2019 年度盈利规模相对较小,导
致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较高。2022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较大,
主要系公司为管理美元货款、国际信用证汇率波动风险购买外汇套期产品,受 2022 年
所致。
十一、资产状况分析
(一)总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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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合计
非流动资产
合计
资产总计 2,556,110.58 100.00 2,031,590.94 100.00 1,244,039.36 100.00 761,805.70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为 761,805.70 万 元 、1,244,039.36 万 元 、
长,2019 年至 2021 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9.47%,与公司主营业务电子元器
件分销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等资产快速增长。
公司的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故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资产结构与公司业务模式相匹配。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36,073.82 5.41 147,917.88 7.42 267,581.82 21.98 94,298.56 12.64
交易性金
融资产
衍生金融
资产
应收票据 81,781.06 3.25 76,990.63 3.86 76,269.12 6.26 81,129.09 10.87
应收账款 896,328.42 35.63 441,080.06 22.12 378,922.33 31.12 260,304.26 34.89
应收款项
融资
预付款项 98,027.80 3.90 118,548.75 5.94 198,292.17 16.29 70,430.22 9.44
其他应收
款
存货 1,116,585.53 44.38 1,041,544.16 52.22 257,566.12 21.16 216,631.38 29.04
其他流动
资产
流动资产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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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88%、96.8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库存现金 - 3.80 0.01 0.06
银行存款 47,995.80 49,275.54 69,860.31 38,781.23
其他货币资金 88,078.02 98,638.54 197,721.50 55,517.28
其中:用于担保的大额存单及保证金 85,135.82 95,426.02 195,470.00 54,879.60
大额存单及保证金预提应收利息 2,929.50 2,527.44 2,195.78 611.51
受限制的的监管账户 - 662.24 - -
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 12.71 22.84 55.72 26.17
合计 136,073.82 147,917.88 267,581.82 94,298.5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0,804.32 9,927.73 6,798.48 9,619.69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22,500.98 43,081.02 55,961.98 32,575.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94,298.56 万元、267,581.82 万元、
需要保持足够的货币资金以满足业务需求所致。
公司的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主要为用于担保的大额存单及保证金、大额存单及保证金预提应收利息等。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的采购业务通过香港子公司以美元和
供应商结算的比例较高,综合考虑业务需求、资金成本、汇率等因素,境内主体会通
过内保外贷形式为香港子公司获得银行融资而质押大额存单或保证金。
港子公司资金需求,境内主体通过内保外贷形式为香港子公司获得银行融资而质押的
大额存单及保证金大幅增加。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20 年末下降较多,主
要原因为 2021 年末存在 10.24 亿元的结构性存款用于内保外贷质押,根据准则规定结
构性存款应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因此 2021 年末用于内保外贷而质押的大额存单及
保证金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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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中存在受限制的情形,主要为其他货币资金中用
于担保的大额存单及保证金和大额存单及保证金预提应收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用于担保的大额存单及保证金 85,135.82 95,426.02 195,470.00 54,879.60
大额存单及保证金预提应收利息 2,929.50 2,527.44 2,195.78 611.51
受限制的监管账户 - 662.24 - -
其他 0.01 - - -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合计 88,065.32 98,615.70 197,665.78 55,491.1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结构性存款 141,534.83 102,378.87 10,215.42 10,678.32
权益工具投资 82.17 35.43 - -
债务工具投资 - 1,200.00 1,200.00 238.00
合计 141,617.00 103,614.30 11,415.42 10,916.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10,916.32 万元、11,415.42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衍生金融资产分别为 0.00 万元、48.85 万元、0.00 万元和
远期结售汇合约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2022 年 6 月末
衍生金融资产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 2022 年 1-6 月汇率波动
较大,公司加大了远期结售汇合约的购买金额,期末尚未到期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增加
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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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科目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9,079.17 7,281.43 7,129.01 6,725.82
商业承兑汇票 73,680.77 70,468.01 70,006.16 74,827.10
应收票据 账面余额 82,759.94 77,749.43 77,135.17 81,552.92
减:坏账准备 978.88 758.80 866.05 423.82
账面价值 81,781.06 76,990.63 76,269.12 81,129.09
应收款项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 10,091.49 16,436.16 14,958.42 3,424.79
账面价值合计 91,872.55 93,426.79 91,227.53 84,553.89
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由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构成。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
将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银行承兑汇
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81,129.09 万元、76,269.12 万元、
票据到期承兑时间以及对外背书转让或贴现金额等因素相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已终止 未终止 已终止 未终止 已终止 未终止 已终止 未终止
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银行承
兑汇票
商业承
- 41,861.88 - 33,510.53 - 14,519.22 - 12,263.10
兑汇票
合计 35,345.73 50,255.89 25,258.84 36,911.75 21,115.51 15,524.63 24,197.64 17,077.17
注:公司将 6 大国有银行和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转让或贴现时予以终止
确认。6 大国有银行和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指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和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
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
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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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将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对外背书转
让或贴现,其中:6 大国有银行和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信用风险指标、流动性指
标、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良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2017 修订)的规定,可以合理判断上述银行出具的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时,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因而予以终止确认;除此之外,其他商业银行的银行
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时不予以终止确认。
(1)应收账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 909,152.93 445,714.28 383,181.96 264,713.95
减:坏账准备 12,824.51 4,634.21 4,259.62 4,409.6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896,328.42 441,080.06 378,922.33 260,304.26
当期营业收入 2,509,541.26 3,839,100.32 2,602,597.05 1,718,314.95
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
收入比例
注:2022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比例已年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64,713.95 万元、383,181.96 万元、
规模快速增长,营业收入从 2019 年的 171.83 亿元增长至 2022 年 1-6 月的 250.95 亿元,
应收账款规模也随之增加;②随着公司知名度和在行业内的地位不断提升,2019 年开
始公司与传音、富士康、中兴、天珑等客户的交易规模增长较快,公司给予优质客户
相对较长的账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41%、
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下游客户为确保货物的稳定供应,年末回款更为及时所致;2022
年 6 月末比例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 xiaomi h.k. limited 等个别大客户 2022 年 1-6 月交
易规模增长较大,期末尚未到账期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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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含 6 个 880,503.47 96.85 428,452.93 96.13 380,234.07 99.23 259,868.37 98.17
月,下同)
合计 909,152.93 100.00 445,714.28 100.00 383,181.96 100.00 264,713.95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 6 个月以内的占比分别为 98.17%、99.23%、
信用政策和收款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应收账款的总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客户主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回款,部分资信较好的客户
存在通过汇票进行回款,前述客户票据到期时均已得到承兑,不存在到期无法兑付的
情形。
发行人以收入确认时点作为应收账款账龄的起算时点,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开始起
算应收账款的账龄,应收账款的账龄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
初始确认后又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或应收票据确认后又转为应收账款结算的情形,
发行人已连续计算账龄并计提坏账;对于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行人按原
有账龄计提坏账,账龄计算方式合理。
(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5,681.28 8,270.18 17,411.1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83,471.65 4,554.33 878,9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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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09,152.93 12,824.51 896,328.42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836.97 1,868.44 2,968.5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40,877.30 2,765.77 438,111.53
合计 445,714.28 4,634.21 441,080.06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135.60 2,135.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81,046.36 2,124.03 378,922.33
合计 383,181.96 4,259.62 378,922.33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653.89 2,653.8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62,060.07 1,755.81 260,304.26
合计 264,713.95 4,409.69 260,304.26
报告期内,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账龄分析法,公司按账龄分析
法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883,471.65 100.00 4,554.33 -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440,877.30 100.00 2,765.77 -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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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81,046.36 100.00 2,124.03 -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262,060.07 100.00 1,755.81 -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较
报告期各期,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① 2019 年
公司简称 6 个月以内 7 个月-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深圳华强 0.00%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科通技术 5.00%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力源信息 0.31% 7.08% 36.23% 75.41% 90.95% 94.53% 100.00%
好上好 5.00%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润欣科技 0.14% 4.27% 60.78%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雅创电子 0.22% 2.62% 37.62%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商络电子 5.00%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平均数 2.24% 4.85% 27.80% 60.77% 91.56% 96.36% 100.00%
中位数 0.31%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发行人 0.50% 5.00% 30.00% 50.00% 80.00% 90.00% 100.00%
(注:英唐智控 2019 年开始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式,2019 年未披露具体计算比例)
② 2020 年
公司简称 6 个月以内 7 个月-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深圳华强 0.00%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科通技术 5.00%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英唐智控 0.08% 2.48% 11.93% 21.01% 54.13% 84.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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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6 个月以内 7 个月-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力源信息 0.24% 8.41% 40.09% 65.52% 89.56% 94.54% 100.00%
好上好 5.00%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润欣科技 0.11% 3.91% 42.18%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雅创电子 0.17% 2.89% 35.18%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商络电子 5.00%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平均数 1.95% 4.71% 23.67% 54.57% 86.71% 94.82% 100.00%
中位数 0.21%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发行人 0.50% 5.00% 30.00% 50.00% 80.00% 90.00% 100.00%
③ 2021 年
公司简称 6 个月以内 7 个月-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深圳华强 0.00%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科通技术 5.00%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英唐智控 0.03% 0.92% 7.39% 22.55% 50.40% 84.00% N/A
力源信息 0.16% 6.86% 32.17% 64.09% 84.26% 94.36% 100.00%
好上好 5.00%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润欣科技 0.09% 3.49% 54.53%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雅创电子 0.09% 2.51% 33.38%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商络电子 5.00%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平均数 1.92% 4.22% 23.43% 54.58% 85.58% 94.80% 100.00%
中位数 0.13%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发行人 0.50% 5.00% 30.00% 50.00% 80.00% 90.00% 100.00%
注 1:大联大、文晔科技系境外上市公司,未披露上述数据;
注 2:好上好、商络电子未区分 6 个月及 6 个月至 1 年的账龄,因此其 6 个月内的计提比例较高;
注 3:同行业可比公司半年报未披露坏账计提政策,因此未对 2022 年 1-6 月进行对比。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深圳华强、英唐智控、力源信息等同行
业上市公司及行业中位数水平相接近,计提比例合理。
(5)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 序号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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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序号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合计 346,299.06 38.09
合计 128,502.40 28.83
合计 107,580.37 28.09
合计 88,398.13 33.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3.40%、
款集中度有所降低;2022 年 6 月末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 xiaomi h.k. limited 等个别大
客户 2022 年 1-6 月交易规模增长较大,期末尚未到账期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应
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均为国内知名电子产品制造商,业务发展及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
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中无持公司 5%以上(含 5%)有表决权
股份股东及其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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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年,下同)
预付款项账面余额 98,027.80 100.00 118,548.75 100.00 198,292.17 100.00 70,430.22 100.00
减:预付款项坏账
- - - - - - - -
准备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 98,027.80 - 118,548.75 - 198,292.17 - 70,430.2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70,430.22 万元、198,292.17 万元、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采购款。2020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19 年末增加 127,861.94
万元,主要原因系:1)公司 2020 年营业规模快速增长,预付采购款随采购规模的增
加而增加;2)2020 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及下游电子元器件产品需求旺盛,上游原厂产
能供应不足,公司为保证货源,预付了较多的采购款。
公司支付预付款主要系为了提前保证货源,2021 年末公司储备了较多存货,预付
款相应进行结转,因此期末预付款项金额较 2020 年末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618.01 万元、8,982.56 万元、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押金/保证金 4,325.47 8,092.22 2,144.30 678.30
往来款 - - 6,500.00 6,944.49
资金归集款 - - 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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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性质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担保费 - - - 558.34
其他 403.23 291.35 179.36 195.01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4,728.70 8,383.57 9,233.90 8,376.13
减:坏账准备 483.87 527.28 251.35 758.12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4,244.83 7,856.29 8,982.56 7,618.01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往来款、应收担保费等构成,主要项目变动
情况如下:
① 往来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往来款主要由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利息形成: 1)
及利息构成;2)2020 年末余额为 6,500.00 万元,主要由中电信息为公司向国家开发
银行深圳分行借款提供担保而要求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保证金 5,000 万元和与深圳鸿富
港之间的 1,500 万元的往来款构成。
详细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关联关
系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② 押金/保证金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押金/保证金主要由关税保证金、租房押金和应收保证金等内
容构成,具体如下:1)2019 年至 2021 年末余额变动受关税保证金的影响较大,具体
原因为年末受报关货物金额及海关结算时间的影响,公司将已取得海关收据但尚未取
得海关缴款书的税款作为关税保证金记账,2019 年至 2021 年末,公司向沙田海关已
缴纳但尚未取得海关缴款书的海关税款保证金分别为 117.24 万元、1,556.79 万元和
构成。
③ 资金归集款
资金归集款为公司根据中电信息对下属企业资金统筹管理的要求,通过一二级账
户联动的方式归集至中电信息的款项。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开始参与资金归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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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后不再存在资金归集的情况。
详细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关联关
系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④ 应收担保费
保费率收取担保费用。
详细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关联关
系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在途物资 68,406.17 5.97 77,806.78 7.27 64,444.32 23.40 65,491.46 29.25
原材料 4,116.99 0.36 624.04 0.06 0.92 0.00 - -
库存商品 950,005.66 82.85 820,169.98 76.69 185,617.09 67.40 153,527.93 68.56
发出商品 21,257.25 1.85 35,340.96 3.30 10,575.55 3.84 4,068.89 1.82
委托加工物
资
合计 1,146,663.69 100.00 1,069,510.39 100.00 275,392.30 100.00 223,931.58 100.00
存货跌价准
备余额
存货账面价
值
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16,631.38 万元、257,566.12 万元、
公司存货主要由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构成,其中在途物资系公
司向供应商采购的在途电子元器件;库存商品系公司采购的尚未销售的电子元器件;
委托加工物资系公司为满足客户对定制化产品及产能管理等需求,委托外部厂商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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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定制化产品的晶圆、板卡等。报告期内公司在途物资的金额较高,主要原因为公
司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向境外供应商采购,部分交易采用 FOB、EXW 等交易模式,
此类交易模式下货物在工厂交货或港口装运后公司就承担了该货物灭失的风险,由于
国际货物运输周期相对较长,故产生较多在途物资。
(1)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具有较大产量规模、知名度较高的电子产品制造商,由于
上游原厂的生产供应周期往往与下游客户的生产需求周期不匹配,为保障电子元器件
供给,公司会结合市场情况、客户需求预测、上游原厂交期等信息,提前向原厂采购
以进行备货。2019 年至 2021 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9.47%,随着业务规模的
快速增长,公司需要储备更多的存货以满足业务需求,因此公司在途物资和库存商品
也随之增加。
②2020 年开始因受疫情影响,上游原厂产能受限,交货周期延长,同时国内消费
电子、新能源等下游客户需求旺盛,为保障产品供应能力,满足客户生产需求,公司
增加了存货储备量,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增加较多。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
存货余额较高,主要系部分客户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储备了较大金
额的存货。
③报告期各期末,委托加工物资分别为 843.30 万元、14,754.43 万元、135,568.62
万元和 102,877.62 万元,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为提高综合服务
能力,为客户提供产能管理、满足客户特殊定制需求等目的而采购较多的晶圆等,因
此用于委托加工的物资也随之增长。
(2)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7,300.20 万元、17,826.18 万元、
模的扩张而不断增加,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余额也有所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
准备余额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26%、6.47%、2.61%和 2.62%,各期计提
比例有所波动,主要系各年末库存产品型号、预期销售情况、市场价格波动等有所不
同。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速度良好,各期库龄一年以内的存货均在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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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存货跌价的风险较低,公司对存货建立了严格的库存管理机制,并对存货计提
充分的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计提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实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大联大 1.01% 1.61% 2.39% 1.57%
文晔科技 1.33% 1.57% 2.26% 2.10%
深圳华强 4.39% 3.66% 5.39% 4.38%
英唐智控 4.74% 5.21% 6.63% 1.93%
科通技术 1.82% 1.15% 4.68% 6.59%
力源信息 3.85% 4.19% 3.63% 2.53%
好上好 1.51% 1.93% 2.66% 4.63%
润欣科技 2.19% 4.70% 7.34% 7.13%
雅创电子 2.11% 3.15% 2.20% 2.92%
商络电子 9.90% 7.37% 6.54% 9.03%
平均 3.29% 3.45% 4.37% 4.28%
发行人 2.62% 2.61% 6.47% 3.26%
注 1:商络电子主要产品为被动电子元器件,2018 年及 2019 年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因此其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也存在较大波动,因此剔除;
注 2:好上好 2022 年 6 月末数据为审阅数。
和 2.62%,同行业平均水平分别为和 4.28%、4.37%、3.45%和 3.29%,2020 年高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2020 年存在个别备货金额较大的物料因客户未提货或技术
更迭导致手机市场需求下降,市场价格出现下跌,公司对前述物料计提了较大金额的
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 26,568.36 38,888.05 599.59 184.97
待摊费用 259.29 952.77 2,777.53 512.64
预缴企业所得税 2,200.97 600.54 24.71 610.82
合计 29,028.63 40,441.35 3,401.82 1,3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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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分 别 为 1,308.44 万 元 、3,401.82 万 元 、
业所得税等构成。
所致,具体原因为:1)2020 年公司开展了一笔 ABS 业务,资产专项计划设置了循环
购买条款,公司将首次转让的应收账款余额与实际收款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待摊费用,
在 ABS 存续期间分摊计入财务费用,2020 年末待摊余额为 1,558.52 万元;2)公司的
个别银行借款在放款时银行需预先收取相关利息和服务费,公司将银行预收的利息及
服务费计入待摊费用在借款期限内摊销,报告期各期末的待摊余额分别为 87.20 万元、
国进出口银行此类型的借款金额较以往年度高,因此年末待摊销的预收的利息及服务
费也较以往年度增长较多。
项较上期增长 38,288.45 万元。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3,052.13 7.57 2,578.63 6.94 2,240.29 8.42 2,215.70 14.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759.17 26.67 10,759.17 28.95 5,909.10 22.21 - -
固定资产 11,228.19 27.83 11,368.50 30.59 11,446.60 43.04 9,116.37 57.90
使用权资产 3,123.76 7.74 3,131.12 8.43 - - - -
无形资产 2,366.04 5.86 2,447.33 6.59 2,221.05 8.35 1,739.53 11.05
长期待摊费用 942.26 2.34 935.99 2.52 741.15 2.79 379.26 2.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36.54 21.41 5,760.39 15.50 4,030.53 15.15 2,179.61 13.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6.61 0.59 180.21 0.48 12.00 0.05 114.16 0.73
合计 40,344.70 100.00 37,161.35 100.00 26,600.73 100.00 15,744.6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5,744.62 万元、26,600.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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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科技和华大北斗进行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较多;(2)2020 年对广东亿
安仓仓储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新购较多机器设备;(3)2021 年开始实施新租赁准则,
确认了使用权资产;(4)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联营企业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
汇众合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19.75 2,343.62 2,002.40 1,941.59
深圳市汇众合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38 235.01 237.89 274.12
合计 3,052.13 2,578.63 2,240.29 2,215.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2,215.70 万元、2,240.29 万元、
核算,根据其当期利润确认对应投资收益,从而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断增加。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分 别 为 0.00 万 元 、5,909.10 万 元 、
了股权投资,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列示,因此 2020 年开始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建筑物 9,270.22 64.81 9,270.22 65.87 9,177.28 68.55 9,088.03 85.32
机器设备 2,192.27 15.33 2,189.62 15.56 2,189.94 16.36 185.08 1.74
电子设备 2,254.82 15.76 2,094.66 14.88 1,553.31 11.60 973.05 9.13
办公设备 490.25 3.43 441.44 3.14 390.44 2.92 328.75 3.09
运输设备 95.37 0.67 77.35 0.55 77.35 0.58 77.35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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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值合计 14,302.93 100.00 14,073.29 100.00 13,388.31 100.00 10,652.26 100.00
减:累计折旧 3,074.74 - 2,704.79 - 1,941.70 - 1,535.89 -
账面净值合计 11,228.19 - 11,368.50 - 11,446.60 - 9,116.37 -
减:减值准备 - - - - - - - -
账面价值合计 11,228.19 - 11,368.50 - 11,446.60 - 9,116.3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 10,652.26 万元、13,388.31 万元、
设备为主。
广东亿安仓仓储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新购 1,931.55 万元机器设备;2)因研发、日常
经营及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等需求,公司本年度新购 618.30 万元模拟器、网关系统、示
波器、电脑等电子设备。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将租赁期限在 1
年以上的租赁确认为使用权资产。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
值分别为 3,131.12 万元和 3,123.76 万元,为租赁期限在 1 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软件 2,297.87 2,250.37 1,891.37 1,246.91
土地使用权 792.07 792.07 792.07 792.07
商标 127.22 127.22 34.42 34.42
原值合计 3,217.16 3,169.66 2,717.86 2,073.40
减:累计摊销 851.12 722.33 496.81 333.87
账面净值合计 2,366.04 2,447.33 2,221.05 1,739.53
减:减值准备 - - - -
账面价值合计 2,366.04 2,447.33 2,221.05 1,7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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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软件和土地使用权组成。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分别 1,739.53 万元、2,221.05 万元、2,447.33 万元和 2,366.0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为满足日常经营管理需求,公
司陆续外购项目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各类软件系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装修费 942.26 934.19 740.76 377.31
其他 - 1.80 0.39 1.95
合计 942.26 935.99 741.15 379.26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 379.26 万元、741.15 万元、935.99 万元
和 942.26 万元,主要由办公场所和仓库等装修费构成。报告期内整体呈增长趋势,主
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陆续装修新办公场所、仓库更新等装修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原因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0,078.16 4,969.92 27,966.23 4,580.01 17,826.18 2,932.62 7,300.20 1,202.00
信用减值准备 14,287.26 2,855.33 5,920.30 1,025.89 5,382.67 889.54 5,523.72 933.88
可抵扣亏损 3,593.91 703.04 855.67 145.30 130.79 32.70 224.48 43.73
金融工具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合计 48,681.09 8,636.54 34,803.46 5,760.39 24,510.79 4,030.53 13,048.40 2,179.61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2,179.61 万元、4,030.53 万元、
减值准备等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政策的差异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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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4.37 5.51 10.02 8.5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41 9.26 8.03 7.70
总资产周转率(次) 2.19 2.34 2.60 2.46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8.53、10.02、5.51 和 4.37,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周转率下降较多,一方面系 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因部分大客户业务规
模持续增长,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储备了较大金额的存货;另一方面系电子元器件产品
普遍产能紧张,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客户需求提前进行备货,因此期末存货余额较高,
从而导致周转率下降。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7.70、8.03、9.26 和 7.41,2019 年至
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管理较好。
报告期各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2.46、2.60、2.34 和 2.19,因分销行业不
涉及生产制造,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相对较高,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简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大联大 7.57 10.25 9.22 7.51
文晔科技 6.46 7.63 7.43 6.86
深圳华强 7.38 8.58 8.68 7.00
英唐智控 5.13 6.38 11.30 12.72
存货
科通技术 3.54 5.47 12.11 9.20
周转率
力源信息 4.98 7.02 8.47 10.57
好上好 9.23 10.63 13.59 9.93
润欣科技 5.42 8.37 10.15 5.99
雅创电子 6.10 9.10 9.87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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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公司简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商络电子 6.12 8.43 8.02 6.11
行业平均 6.19 8.19 9.88 8.45
发行人 4.37 5.51 10.02 8.53
大联大 5.91 6.46 5.53 5.07
文晔科技 6.75 6.85 6.94 8.61
深圳华强 5.14 5.04 4.36 4.86
英唐智控 5.33 6.92 7.87 5.67
科通技术 7.59 7.65 5.91 5.69
应收账款 力源信息 5.36 5.90 5.41 6.63
周转率 好上好 6.85 6.40 6.06 5.85
润欣科技 3.60 3.89 3.60 3.99
雅创电子 3.34 2.95 2.57 2.88
商络电子 3.51 3.89 3.72 2.92
行业平均 5.34 5.60 5.20 5.22
发行人 7.41 9.26 8.03 7.70
大联大 2.62 2.98 2.63 2.47
文晔科技 2.80 2.94 3.04 3.43
深圳华强 1.62 1.63 1.38 1.33
英唐智控 1.50 1.83 2.28 2.07
科通技术 1.71 2.52 2.79 N/A
总资产周 力源信息 1.72 2.09 1.83 2.02
转率 好上好 3.50 3.68 3.53 3.10
润欣科技 1.37 1.57 1.34 1.33
雅创电子 1.40 1.49 1.57 1.76
商络电子 1.73 2.10 2.07 1.63
行业平均 2.00 2.28 2.25 2.13
发行人 2.19 2.34 2.60 2.46
注:好上好 2022 年 6 月末数据为审阅数。
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8.53、10.02、5.51 和 4.37,2019 年及 2020 年与同行业平均
水平相接近。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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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金额的存货。
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
①受下游客户结构及所处行业、产品类型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公司给予下游客户
的主要账期有所差异。如可比公司中,雅创电子下游客户以汽车电子零部件制造商为
主,该领域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商络电子产品主要以被动电子元器件为主,产品
竞争较为激烈,因此雅创电子、商络电子给予下游客户的账期主要在 90-120 天。力源
信息、润欣科技等企业的下游客户领域分布较广,其给予下游客户的账期主要在 30-90
天。公司代理的产线市场知名度普遍较高且下游客户领域分布较广,公司通常给予下
游客户 30-60 天的账期,因此周转率相对较高。
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分销商的行业地位也会随之加强,能够选择更多知名的
优质客户,客户回款情况也会相对较好。如中等规模以上(营业收入规模普遍在 100
亿以上)的大联大、文晔科技、深圳华强、英唐智控、力源信息等企业,其应收账款
周转率普遍较高,公司的规模与上述企业更为可比,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也相对较高。
③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大且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为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客户回款较为及时。
报告期各期,同行业平均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2.13、2.25、2.28 和 2.00,公司的
平均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2.46、2.60、2.34 和 2.19,高于同行业水平,主要原因系分
销行业不涉及生产制造,营业收入规模及非流动资产的占比对资产的周转率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占比在 2%左右,而同行业企业深圳华强、力源信息、英
唐智控等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占比普遍在 20%以上,因此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同行
业水平。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盈利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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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负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2,229,984.56 96.95 1,719,714.48 96.05 985,266.24 95.42 528,458.44 91.5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0,067.22 3.05 70,656.21 3.95 47,247.27 4.58 49,115.87 8.50
负债合计 2,300,051.79 100.00 1,790,370.69 100.00 1,032,513.51 100.00 577,574.31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分 别 为 577,574.31 万 元 、1,032,513.51 万 元 、
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借入了更多的短期借款以满足业务增长对运营资金的需求;(2)
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等与经营相关的项目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而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各期末占比分别为 91.50%、
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577,552.85 70.74 969,523.10 56.38 664,272.92 67.42 358,311.61 67.80
交易性金
- - 2,620.88 0.15 2,724.95 0.28 - -
融负债
衍生金融
负债
应付票据 645.57 0.03 5,846.93 0.34 2,464.39 0.25 3,194.06 0.60
应付账款 397,414.96 17.82 368,535.62 21.43 160,107.51 16.25 118,083.55 22.34
预收款项 - - - - - - 22,460.39 4.25
合同负债 164,501.81 7.38 262,657.18 15.27 106,243.49 10.78 - -
应付职工
薪酬
应交税费 8,869.39 0.40 10,509.96 0.61 11,906.74 1.21 4,605.82 0.87
其他
应付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49,468.42 2.22 50,345.42 2.93 2,023.33 0.21 1,053.44 0.20
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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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流动
负债
合计 2,229,984.56 100.00 1,719,714.48 100.00 985,266.24 100.00 528,458.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整体随业务规模扩张呈增加态势。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报告
期 各 期 末 , 上 述 负 债 合 计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4.60%、94.66%、96.01%和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信用借款 498,915.17 224,975.08 84,728.66 35,000.00
票据贴现借款 453,838.63 231,743.54 175,587.18 17,077.17
保证借款 441,589.81 342,747.91 227,743.83 242,652.45
质押借款 166,402.45 127,647.89 167,240.23 49,878.00
应收账款保理借款 14,312.46 41,389.70 8,341.36 13,462.04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494.32 1,018.98 631.65 241.95
合计 1,577,552.85 969,523.10 664,272.92 358,311.61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由保证借款、信用借款、票据贴现借款、质押借款等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358,311.61 万元、664,272.92 万元、969,523.10
万元和 1,577,552.85 万元,整体呈不断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
长,公司需要更多的运营资金满足业务需求,短期借款规模随之增长。
(2)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2,620.88 2,724.95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继续涉入负债 - 2,620.88 2,724.95 -
合计 - 2,620.88 2,724.9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分别为 0.00 万元、2,724.95 万元、2,620.8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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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 0 万元,主要由 ABS 业务产生。公司 2020 年开展 ABS 业务时,认购了 1,200 万
元“东方汇添富-中电信息应收账款第 1 期资产专项计划”发行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且公司转让给中电信息的应收账款为该资产专项计划的底层资产,根据该资产支持证
券项目的《风险报酬转移测算报告》,公司对该项目基础资产的风险保留系数为
涉入负债余额分别为 2,724.95 万元和 2,620.88 万元。
(3)衍生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衍生金融负债分别为 0.00 万元、1,171.15 万元、61.25 万元
和 721.75 万元,均由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公允价值波动产生。
(4)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3,194.06 万元、2,464.39 万元、5,846.93
万元和 645.5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60%、0.25%、0.34%和 0.03%,占比
较小。2019 年及 2020 年末的应付票据主要为公司在中国电子旗下的供应链金融平台
开具的商业承兑票据,目前仅有少数与公司有交易的鸿汉(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嘉
视(山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供应商接入了该系统;2021 年末应付票据主要由应付
LG Display Shenzhen Co., Ltd.、Kioxia Asia, Limited 等供应商的信用证构成。公司各期
末应付票据余额的变动主要受与上述供应商的交易金额、交易时间及应付票据的兑付
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5)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均为应付供应商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主要原因为: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采购额也随之增加,报告期各期
采购额较上年的增长率分别为 25.97%、53.30%和 68.79%,因此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也
随之快速增长;2)2019 年公司协助 AMD(超威)开拓了国内服务器市场,报告期内
与 AMD(超威)的交易规模快速增长,各期末对 AMD(超威)的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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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22,460.39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和
付款和提货时间差异所致。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
项按货值和增值税分别计入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7)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同负债 164,501.81 262,657.18 106,243.49 -
合计 164,501.81 262,657.18 106,243.4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106,243.49 万元、262,657.18
万元和 164,501.81 万元。公司的合同负债系预收货款中的货值部分,公司预收货款金
额较大,一方面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预收款金额随之上升;另一方面系 2020 年
以来电子元器件产品下游需求旺盛,部分客户为保证货源提前向公司预付货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短期薪酬 7,667.75 10,759.78 8,227.57 3,952.1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51.90 46.84 - 1.47
合计 7,719.65 10,806.61 8,227.57 3,953.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3,953.61 万元、8,227.57 万元、
因系 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及效益提升,员工数量有所增加,同时
期末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奖金。
(9)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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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企业所得税 8,453.39 9,006.03 5,042.58 1,377.39
印花税 207.51 161.01 86.98 81.70
个人所得税 137.78 430.27 266.78 165.88
增值税 1.55 799.18 6,278.15 2,911.05
其他 69.16 113.47 232.26 69.80
合计 8,869.39 10,509.96 11,906.74 4,605.82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分 别 为 4,605.82 万 元 、11,906.74 万 元 、
末及 2021 年末应交税费较以前年度增加较多,主要系 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
和盈利能力较以往年度增长较多,期末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相应增
加。
(10)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6,795.97 万元、12,673.74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押金/保证金 871.86 63.76 109.77 8,211.60
代收代付款项 789.86 4,410.30 9,130.00 8,020.62
运输、仓储及保险费 521.28 651.73 746.87 374.16
往来款 319.30 107.88 1,339.01 36.39
技术服务及咨询费用 294.80 486.03 363.65 61.16
资产购买款 186.02 123.24 932.67 15.81
其他 31.94 93.45 51.75 76.22
合计 3,015.06 5,936.38 12,673.74 16,795.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受资产证券化代收款项和
押金/保证金的变动影响较大,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① 代收代付款项
代收代付款项核算的主要内容为 ABS、应收账款保理等资产证券化业务下公司按
照既定的业务流程已收取回款但尚未支付给受让方的款项、以及个别原厂通过公司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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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付的推广活动费用。各年末的余额变动主要受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的回款时
间及资产证券化合同约定的资金归集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② 押金/保证金
押金/保证金主要为公司收取的客户押金、装修质保金及物流公司保证金等,2019
年末金额较大主要为深蕾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 8,124.25 万元作为其
子公司采购货款的保证金。
③ 往来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的往来款 2020 年末主要由与关联方香港鸿富港和深圳鸿富港之
间的资金往来形成;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由中电信息为公司提供担保而尚未向其
支付的担保费构成。详细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8,149.62 49,169.42 2,023.33 1,053.44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318.80 1,176.01 - -
合计 49,468.42 50,345.42 2,023.33 1,053.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1,053.44 万元、2,023.33
万元、50,345.42 万元和 49,468.42 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21 年末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较大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入的 47,000.00 万元借款将于
(12)其他流动负债
报 告 期 各期 末 , 公司 的 其 他流 动 负 债余 额 分 别为 0 万 元、13,450.45 万 元 和
动负债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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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67,000.00 95.62 68,000.00 96.24 47,000.00 99.48 49,000.00 99.76
租赁负债 1,872.73 2.67 2,045.80 2.90 - - - -
递延收益 10.40 0.01 20.11 0.03 39.52 0.08 58.94 0.12
递延所得
税负债
合计 70,067.22 100.00 70,656.21 100.00 47,247.27 100.00 49,115.8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49,115.87 万元、47,247.27 万元、
别于 2019 年和 2021 年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借入的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49,000.00 万元、47,000.00 万元、
市分行借入的长期借款。
(2)租赁负债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租赁期限在 1 年
以上的租赁需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赁负债的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租赁负债 3,191.54 3,221.8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18.80 1,176.01 - -
合计 1,872.73 2,045.80 - -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58.94 万元、39.52 万元、20.11 万元和
能硬件创客服务平台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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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原因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固定资产折
旧差异
合计 7,434.42 1,184.10 3,935.37 590.31 1,385.00 207.75 379.54 56.93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 56.93 万元、207.75 万元、590.31 万元
和 1,184.10 万元,主要系公允价值变动、固定资产折旧与税法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产生。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13 1.16 1.24 1.41
速动比率(倍) 0.63 0.55 0.97 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86.94% 83.06% 70.85% 52.07%
资产负债率(合并) 89.98% 88.13% 83.00% 75.82%
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245.55 67,531.69 57,145.24 29,988.62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0 2.52 3.01 1.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41、1.24、1.16 和 1.13,速动比率分别为
长,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增加了较多的银行借款,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
率有所下降。2021 年末速动比率下降较大,一方面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及
备货需求,公司采购额大幅增长,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和短期借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较多;另一方面因部分客户为保证货物的稳定供应,2021 年末向公司预付了较大金额
的货款,从而导致公司流动负债较速动资产增长幅度更大,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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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75.82%、83.00%、88.13%和
一般对接终端电子产品制造商,上游原厂给予公司的账期一般短于公司给予下游客户
的账期,因此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对分销商的资金投入要求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业务
规模快速增长,业务快速扩张及上下游账期差异使得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多,导致报
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公司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
大的需要,加之公司目前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大部分资金需求通过银行借款解决,因
此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较以往年
度上升较多,主要系 2020 年开始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增
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29,988.62 万元、57,145.24 万元、
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快速增长,偿债能力风险进一步
降低。
针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公司一方面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快回款速度;
另一方面扩宽融资渠道,加大银行借款、应收账款保理及 ABS 业务等融资规模,同时
合理安排银行还款计划及资金安排,根据借款到期时间、业务资金需求等提前做好资
金规划,及时获取新的融资或借款续期。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可使用的授
信额度为 1,267,838.51 万元,可用融资额度充足,同时 2022 年 1-6 月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2,117,555.09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
未出现到期债务违约不能偿还的情形。综上,公司不存在明显的偿债能力风险。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简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大联大 1.36 1.35 1.35 1.31
文晔科技 1.44 1.35 1.34 1.27
流动比率 深圳华强 1.60 1.64 1.67 1.44
英唐智控 1.34 1.39 1.80 1.36
科通技术 1.23 1.26 1.29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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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公司简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力源信息 2.52 2.32 2.20 2.16
好上好 1.57 1.39 1.40 1.30
润欣科技 2.16 2.30 2.83 3.42
雅创电子 2.34 3.23 1.87 1.68
商络电子 1.80 1.75 2.57 4.58
行业平均 1.74 1.80 1.83 1.94
发行人 1.13 1.16 1.24 1.41
大联大 0.82 0.88 0.96 0.88
文晔科技 0.75 0.75 0.81 0.67
深圳华强 1.20 1.21 1.37 1.10
英唐智控 0.89 0.95 1.24 1.10
科通技术 0.76 0.58 1.05 0.69
力源信息 1.56 1.50 1.59 1.55
速动比率
好上好 1.02 0.88 1.03 1.01
润欣科技 1.59 1.74 2.48 2.90
雅创电子 1.81 2.75 1.64 1.39
商络电子 1.30 1.38 2.04 3.60
行业平均 1.17 1.26 1.42 1.49
发行人 0.63 0.55 0.97 1.00
大联大 77.49% 75.25% 71.79% 72.23%
文晔科技 72.05% 68.93% 64.80% 76.84%
深圳华强 57.28% 56.89% 50.16% 49.68%
英唐智控 59.49% 57.90% 58.36% 66.42%
科通技术 80.05% 77.73% 76.36% 110.84%
资产 力源信息 34.28% 37.02% 39.01% 27.97%
负债率 好上好 62.92% 71.29% 70.78% 76.47%
润欣科技 41.12% 37.29% 30.84% 23.32%
雅创电子 39.07% 29.47% 48.91% 53.99%
商络电子 51.51% 54.24% 38.29% 22.29%
行业平均 57.53% 56.60% 54.93% 58.01%
发行人 89.98% 88.13% 83.00% 75.82%
注:好上好 2022 年 6 月末数据为审阅数。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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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1)分销行业存在资金壁垒,对分销商的资金投入要求较高,规模越大的企业对
资金需求越高,会更多的借助债务融资,因此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也会相对较低。公
司作为国内分销领域的龙头企业,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
业中规模较大的大联大、文晔科技等企业的相接近,较行业平均水平低,符合行业特
征;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可比公司较低,一方面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及备货需求,公司采购额大幅增长,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和短期
借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较多;另一方面部分客户为保证货物的稳定供应,2021 年
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向公司预付了较大金额的预付款项,从而导致公司流动负债增长幅
度较大,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2)公司业务规模目前快速增长,资金需求大,而
公司为非上市企业,融资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依靠短期借款满足资金需求,受此影响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也会有所偏低。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业务
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需要,加之公司目前
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大部分资金需求通过银行借款解决,因此资产负债率较同行业较
高。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中电港有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所对应的股东名册及相应的持股比例拟定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利润金额
为 16,499,733.72 元。2019 年 3 月 6 日,中电港有限 2019 年度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议
并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中电港有限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所对应的股东名册及其相应的持股比例拟定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利润金
额为 16,447,197.31 元。2020 年 4 月 22 日,中电港有限 2020 年度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
议并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发行人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册股东为准,以未分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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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8773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并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依据发行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所对应的股东名册及
其相应的持股比例拟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现金股利已经支付完成。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2,391.58 4,203,954.18 2,795,703.68 1,822,294.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84,356.65 4,675,081.96 2,969,477.98 1,926,188.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1,965.06 -471,127.78 -173,774.30 -103,893.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15.58 20,475.37 41,169.84 46,589.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307.74 116,503.82 48,707.66 53,396.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92.17 -96,028.45 -7,537.82 -6,807.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12,358.86 3,010,820.70 2,090,208.90 1,581,999.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6,272.74 2,463,088.80 1,875,797.12 1,453,376.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086.12 547,731.90 214,411.78 128,622.7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2.57 -1,189.54 -1,991.07 619.12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93.68 -20,613.86 31,108.59 18,540.0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17,555.09 4,110,558.92 2,718,862.45 1,563,296.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393.16 617.18 524.21 1,4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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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43.33 92,778.08 76,317.03 257,535.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2,391.58 4,203,954.18 2,795,703.68 1,822,294.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30,413.91 4,506,068.05 2,855,777.83 1,708,347.6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315.43 37,518.56 24,793.31 22,697.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925.02 14,708.91 7,462.01 7,318.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02.28 116,786.43 81,444.83 187,825.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84,356.65 4,675,081.96 2,969,477.98 1,926,188.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1,965.06 -471,127.78 -173,774.30 -103,893.92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销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1,563,296.94 万 元 、2,718,862.45 万 元 和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购买商品、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与 同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分 别 为 103.26%、114.14%、121.66%和
来说,公司采购付款时间(尤其在采购预付款模式下)较产品销售时间有所前置,使
公司存在采购支付的现金大于营业成本的情况;此外,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中部分原厂
为 POS 返款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按较高的名义价格进行采购,在相关产品未出货或
已出货但尚未取得原厂返款确认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按约定的账期支付较高金额的采
购货款,进一步提高了公司采购的现金流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893.92 万元、-173,774.30 万
元、-471,127.78 万元和-561,965.06 万元,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且金额较大,
主要系:一方面,发行人上游原厂针对发行人采购时需要预付款或一般仅给予 30 天以
内的账期;另一方面,发行人下游行业多为大型设备制商,下游客户一般都有账期要
求,且普遍在 30 天-60 天,使发行人销售回款相对采购付款有较长时间的滞后性,而
报告期内,发行人正处于快速扩张阶段,由此导致各期采购金额付款持续大于销售回
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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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32.70 20,000.00 40,838.00 46,161.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55.29 470.00 243.12 427.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15.58 20,475.37 41,169.84 46,589.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700.00 114,300.00 46,200.00 52,438.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307.74 116,503.82 48,707.66 53,396.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92.17 -96,028.45 -7,537.82 -6,807.8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807.88 万元、-7,537.82 万
元、-96,028.45 万元和-35,092.17 万元,各期持续为净流出,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
持续大幅扩张,资金需求较为旺盛,公司为获取境外贷款、信用证等,持续加大购买
结构性存款的方式为前述融资方式提供质押;为增强分销业务的协同效应,2020 年度、
部分原因。除此外,公司其他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较大的主要系为提升分销业务能力,
投资建设智能化立体仓库所形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347,559.45 2,295,141.80 1,686,186.53 1,349,063.8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4,799.41 715,678.91 404,022.37 232,935.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12,358.86 3,010,820.70 2,090,208.90 1,581,999.7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969,637.86 2,000,371.84 1,519,394.04 1,242,252.6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2,783.91 440,493.91 341,195.59 195,107.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6,272.74 2,463,088.80 1,875,797.12 1,453,3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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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086.12 547,731.90 214,411.78 128,622.75
公司所处电子分销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所需资金量较大,2019 年度至 2022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8,622.75 万元、214,411.78 万元、
因公司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导致各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持续增长。
(四)发行人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机器设备等。上述资本性支出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支出,是为了公司日常经营
正常开展的必要投入。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支出,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除此之外,
公司近期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五)流动性变化、风险趋势及具体应对措施
报告期各期,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49.47%,公
司业务规模增长速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公司外部融资渠道以银
行借款为主,导致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且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持续为负。
针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带量的资金需求,公司一方面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快回
款速度;另一方面扩宽融资渠道,加大银行借款、应收账款保理及 ABS 业务等融资规
模,同时合理安排银行还款计划及资金安排,根据借款到期时间、业务资金需求等提
前做好资金规划,及时获取新的融资或借款续期,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可
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1,267,838.51 万元,可用融资额度充足。
其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182.23 亿元、279.57 亿元、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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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和 212.24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稳定;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及存货的期后销
售情况良好,资金周转情况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到期债务违约不能偿还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明显的偿债能
力风险,流动性情况良好。
(六)持续经营能力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总资产分别达到 761,805.70 万元、1,244,039.36 万元、
元、241,220.25 万元和 256,058.80 万元,资产规模较大且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与此同时,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
较快,加大了对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从报告期内的业务经营与
现金流量情况看,公司各期资金需求量较大,但所需要资金主要依靠银行等金融机构
借款、自身的利润积累,融资方式的单一制约了公司快速发展。若公司能成功上市,
可为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和丰富的融资方式支持,从而有力地提升
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核心业务,是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领军企业,公司已连
续 20 年荣获行业权威媒体《国际电子商情》授予的“十大中国品牌分销商”。公司依
托三十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发展成为涵盖电子元器件
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稳 步 快 速 增 长 , 分 别 达 到 1,718,314.95 万 元 、
到 8,590.48 万元、31,931.75 万元、33,675.42 万元和 18,536.46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为 97.99%,处于大幅增长态势。
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公司产品线将得以丰富,产业链布局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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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财务结构将不断优化,并同步提升其信息化水平,保证了公司
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成长性。
十三、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
并等事项的必要性、基本情况及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
十四、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涉案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
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如下:
珂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
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之“三、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四、涉及重要关联方的刑事诉讼、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本期无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作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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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一)募集资金总额及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
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89,975,024 股,且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
低于 10%,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届时向投资者询价确定的发行价
格确定。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公司将根据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战略,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
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情况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 深 自 贸 备 案
产品线扩充项目 [2021]0043 号
深 自 贸 备 案
[2021]0044 号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
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
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
司将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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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存储和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后,公司产品线将得以丰富,产业链布局将进一
步完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能力将显著提升,运行效率将得到改善,资金实力将得
到增强,财务结构将不断优化,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巩固行业地位,
实现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
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
情况、市场竞争情况、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
展和深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发展战略要求,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
竞争力,保持市场地位,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同业竞争及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丰富产品线结构,对信息系
统进行升级,并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与客户服务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
争,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本项目拟在网信系统、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智慧网关等市场领域强化应用创新,
积累充分的应用创新技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电子元器件应用组合及系统集成
方案,提升技术支持服务能力,为电子元器件在前述领域中的应用形成多套技术解决
方案;通过加大对 AMD(超威)、Nvidia(英伟达)、Maxlinear(迈凌)、Renesas(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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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等核心产品线的资金投入,加强公司在人工智能、计算机、工业电子等行业市场
的影响力,满足客户对前述产品线增长的需求,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本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在“精专业”领域的市场地位与盈利能力。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90,640.84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6,249.28 6.89%
软硬件设备系统及服务 5,181.40 5.72%
合计 90,640.84 100.00%
本项目主要针对网信系统、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智慧网关等领域的电子元器件
产品进行应用创新研发,以及加大对 AMD(超威)、Nvidia(英伟达)、Maxlinear(迈
凌)、Renesas(瑞萨)等核心产品线的资金投入,系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分
销在应用场景上的深入拓展与技术升级,以及在产品组合与应用上的丰富与补充。
本项目将通过电子元器件在新应用领域的研发创新,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网信系统、
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智慧网关等应用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为客户提供系统性的应
用解决方案,使公司产品线能够适用于更多的终端产品;同时通过对核心产品线的进
一步补充,能够增强公司对客户需求的响应能力,满足下游市场对电子元器件高速增
长的需求,大幅提升产品供给的效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产品将更加贴
合市场的需求,提升产品所附带的附加价值,另一方面下游需求缺口将被有效填补,
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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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本项目拟以公司现有的信息化系统为基础,结合公司运营管理的需求以及行业形
态变化的需要,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主要通过招募信息技术人员,改善现有运
营管理系统,在完善公司内部数字化运营体系的同时,打造产业数据引擎,引领公司
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将显著增
强,公司客户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将得到大幅提升;同时,公司将建成产业大数据平台,
实现电子产业链信息全贯穿,行业数据全共享,为电子产业链的组成企业提供丰富、
及时的行业数据与信息。届时,公司数字化战略布局将得以实现,市场影响力将显著
增强,高效的智能信息化系统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稳固基础。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0,517.65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占比
机房、云服务器及办公场地费用 1,934.40 9.43%
其中:IDC 租金 48.00 0.23%
云服务器租金 1,530.00 7.46%
办公场地租金 356.40 1.74%
设备及服务费用 7,663.25 37.35%
其中:硬件设备 1,423.60 6.94%
软件投资 2,199.43 10.72%
网络及咨询服务费用 4,040.22 19.69%
合计 20,517.65 100.00%
本项目主要通过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打造产业大数据平台,在优化业务管理流
程、提升内部运营效率的同时,构建起电子产业生态圈,实现行业信息互通与数据共
享,系对现有主营业务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通过推动行业生态信息化建设,探索新
型业务拓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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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通过数字化信息建设,提高自身数据收集、处理、分析能
力与风险控制能力,实现对电子产业链生态圈成员的精准定位。公司将拓宽大数据信
息共享渠道,加强电子产业生态圈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交互,全方位优化行业生态结构,
建成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生态大数据平台。同时,本项目将实现公司各部门之间业务数
据的信息协同,大幅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公司业务运营效率。
(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38,841.51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将结
合业务经营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科学地将流动资金投入到公司日常经营
中,合理地制定流动资金补充与银行贷款偿还计划,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与核心竞争力。
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业务开展模式对公司日常运营中的流动资金要求相对较高。
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上游一般对接原厂,下游一般对接终端电子产品制造商,上游供
应商给予公司的账期一般短于公司给予下游客户的账期,因此,公司在营收快速增长
的同时,需要垫付大量的营运资金以支撑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实力系公司已成为分
销商的重要竞争力之一。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收入 1,718,314.95 万
元、2,602,597.05 万元、3,839,100.32 万元和 2,509,541.26 万元,分别实现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103,893.92 万元、-173,774.30 万元、-471,127.78 万元和-561,965.06 万元,流动资
金占用较多,为了支撑现有业务规模持续高速增长,为现有产品线业务扩张提供充分
保障,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5.82%、83.00%、88.13%和 89.98%,
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公司将合理制定银行贷款偿还计划,降低财务杠杆,减少利息
支出,优化财务指标,有效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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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合理制定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贷款计划,为公司
业务扩张提供资金保障,并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
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存储和集中管理。公司将根据业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该部分募集资金投放的进度与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
效使用,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募集资金的支付环节,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管
理制度和审批权限支付使用本项目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安全性。
三、发展战略规划
(一)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公司将以“大平台+精专业”为核心,全力打造以电子元器件为核心的电子
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推动网信系统、人工智能、智慧视
觉、智慧音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业务领域的应用创新成熟落地;连接产业上下
游,探索产业生态运营模式,全面提升对产业链的覆盖能力以及对下游行业的应用技
术实力,加快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进程,助力电子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公司的发展战
略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业赋能的能力
公司将持续完善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的产品线配置,不断提升应用创新能力,
为各细分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选择更丰富的“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公司
在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综合服务价值。
同时,公司将全力推进供应链协同配套平台建设,以现有“虎门仓”为核心,完
成三级仓体系建设和落地,建设和完善自动化与信息系统,配置全球化储运体系,提
高供应链整体管理与协同水平,协助中国电子信息产业提高全球资源配置的效率。
公司将通过建设与整合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产业数
据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完善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圈,促进生态圈企业相互协同、相互赋
能,提高生态圈整体运营效率,成为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圈的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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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加大在网信系统、人工智能、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
等“精专业”应用领域的研发投入力度,拓展丰富公司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下游应用场
景,增强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实力,使得公司在下游各细分领域形成一定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公司亦计划以新基建相关市场作为业务重点拓展方向,以通信、大数据、人工
智能等技术为增长引擎,最大化覆盖行业标杆客户,全方位推进新基建相关业务增长。
公司将依托大平台优势,进一步升级优化电子信息产业数据引擎“芯查查”,探
索大数据新商业模式,以大数据驱动公司业务深入稳定发展。未来公司将重点打造集
产品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大数据、行业趋势大数据于一体的产业大数据平台,成为电
子信息产业中数据挖掘、分析、运营的专业服务提供商。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应用创新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设计链产品与服务类
型,为客户输出造价更经济、功能更强大的产品解决方案,并通过“精专业”业务单
元的建设,在网信系统、人工智能、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汽车电子、工业电子等领
域成功实践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销售平台的综合服务能力,
优化产品线平台的产品配置,充分利用自身在行业中建立的影响力,加强产品线拓展,
布局电子元器件头部原厂授权分销渠道,实现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收入 1,718,314.95 万元、2,602,597.05 万元、3,839,100.32 万元
和 2,509,541.26 万元,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
此外,公司持续加强枢纽仓体系的建设,构建起高效的数字化供应链体系,打造
出具备专业综合能力的产业协同配套服务平台,并通过整合行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大
数据商业模式快速成熟,对以“芯查查”平台为核心的行业大数据平台进行了充分探
索,在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和产业数据服务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竞争优势,确保上述发展战略及目标的实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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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计划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公司在行业
内的综合竞争力。
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资源配置、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完善和加强,以
持续增强公司在同行业的竞争力。
公司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科学利用人力资源管理,设计更具竞争力的薪酬结构和激
励措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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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形成了权力机关、经营决
策与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运转和科学决策的现代公司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和内
部控制制度,以确保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相关人员均能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
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甄选、
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上述机构及人员均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则的
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参照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
重大缺陷。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接受本公司委托,审核了公司管理层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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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内部控制”。
三、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
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公司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
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
保的情形。
公司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
式占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金
往来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
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部分相关内容。
五、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
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由中电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承继了中电港有限的全部资产,公司依
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
的土地、房屋以及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
购和销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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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
决定的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作出财务
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对子
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
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建立
了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生产经营、办公场所与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分开,
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完整的业务流程,拥有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研发设计、采购、销
售和服务体系,在各项业务环节均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拥有独立
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公司经营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发行人始终坚持以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
务为主营业务方向,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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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实际控制人最近三
年及一期内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同时,包括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发行人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没有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其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行人发起人或股东不存在用资产出资的情形。发
行人合法拥有业务经营所必需的土地、房屋、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及其它经营设
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运营系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
的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均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不
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亦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担
保、诉讼以及仲裁等或有事项。
六、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
业务的情况
(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电信息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均为控股型公司,自身不参与或
从事具体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中国电子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国有
IT 企业集团,也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领域主要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中国电子及中电
信息控制的二级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
易”之“(一)关联方、关联关系”之“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是行业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三十余
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发展成为涵盖电子元器件分销、设
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中国电子及中电信息
控制的二级企业中,中电器材、深中电、深桑达存在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具体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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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器材为中电港的创始股东,成立于 1987 年,曾从事的主营业务包括物业经营、
进出口贸易及代理、电子元器件分销等。2014 年,为响应大力发展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的国家战略,中电器材投资设立中电港有限,并将电子元器件分销有关业务及资产注
入中电港。详细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成立
以来的重要事件”。
为保障正常经营运转,中电器材在重组后仍保留了进出口贸易及代理业务,贸易
产品及业务模式与发行人存在一定重合,但中电器材相关业务、资产、人员等与发行
人相互独立,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重合,亦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情形。
为避免双方产生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利益和保证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发展,发行
人已于 2021 年 6 月与中电器材达成协议,中电器材全部进出口贸易及代理业务转移至
发行人子公司广东亿安仓。
深中电经营的主要产品为电子整机,包括显示面板及终端产品、计算机及周边设
备、通用组件部件及元器件、通信及通讯电子等,与发行人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形,但
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具体如下:
(1)深中电与发行人在主营业务、经营定位、产品结构、技术支持、业务模式等
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业务经营相互独立。
深中电定位于商业贸易服务平台,主营业务具体为商品咨询展览、仓储物流、国
际结算、通关通检等贸易服务,主要面向对外出口,主要产品为电子整机,包括显示
面板及终端产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通用组件部件及元器件、通信及通讯电子等。
中电港是行业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三十
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发展成为涵盖电子元器件分销、
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截至 2022 年 6 月末,
公司已获得 126 家国内外优质的授权产品线,覆盖从 CPU、GPU、MCU 等处理器到
存储器、射频器件、模拟器件、分立器件、传感器件、可编程逻辑器件等完备的产品
类别,覆盖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监控、人工智
能等众多领域客户提供多维度、高附加值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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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因此,公司所从事的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与深中电等在业务定位划分、产品及业
务结构、技术体系或业务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因同受中国电子实际控制
而导致的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等情形。
(2)深中电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结构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重叠情形,
不存在通过客户或供应商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3)中电信息、中国电子已承诺将确保发行人作为其控制的企业中主营业务为电
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唯一主体,最大限度地维护发行人的利益,保证发行人的正常经
营。
深桑达成立于 1993 年,设立时,深桑达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产品包
括高科技通信设备,办公自动化系列、家电整机系列以及相配套的元器件等四大门类,
还涉及房地产开发、电子产品的经营与进出口贸易等,后逐渐形成电子制造、电子商
贸等业务布局。深桑达电子商贸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电子成品(如键盘、鼠标、音响、
电视盒等)、LED 灯具及其组件、建材保温材料、汽车配件、氨基酸、植物提取物、
甜味剂、调味剂等,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以电子元器件分销为核心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
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存在明显区别。
深桑达的主营业务变更为数字与信息服务、产业服务,其中,信息服务业务包括云业
务、数据创新业务和数字化解决方案业务,产业服务业务包括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供热服务及其他业务(具体为精密运输、物业租赁)。
综上,深桑达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公司的利益,保证本公司的
正常经营,控股股东中电信息出具了《关于消除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主要内容为:
“1、本公司不参与或从事具体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下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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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
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唯一主体,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
业务。
活动,本公司将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避免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
权益。
或发行人终止上市之日止。”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出具了《关于消除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主
要内容为:
“1、本公司不参与或从事具体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下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
争。
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唯一主体,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
何业务。
活动,本公司将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避免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人或发行人终止上市之日止。”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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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规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电信息,直接持有本公司 41.79%股份。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通过中电信息控制本公司 41.79%股份,并直接
持有本公司 5.74%股份。
中电信息、中国电子的基本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信息、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目前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1)控股股东控制的二级企业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发行人外,中电信息控制的二级企业基本情况如下所
示: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
公司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 1 号桑 信息服务、产
份有限公司 达科技大厦 15—17 层(仅限办公) 业服务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72
有限公司 号,2070 号
精密机械加
东莞市中电爱华电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一路
子有限公司 2号
造、房屋租赁
中电泰日升马鞍山 精密机械加
科技有限公司 工、模具制造
深圳市泰日升实业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 精密机械加
有限公司 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 28 层 2818 工、模具制造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
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 软件园区物业
展有限公司 管理
东莞市泰日升科技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一路 精密机械加
有限公司 5号 工、模具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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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限公司 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 30 层
中国电子器材深圳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
有限公司 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 29 层 2906 室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
深圳迪富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市兴业有限公
司
中国电子器材华东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电物业管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70 号电子
理有限公司 科技大厦 C 座 30 楼 A
深圳市世纪实业有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
限公司 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 28 层 2817 室
深圳市华明计算机
有限公司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 组织策划展览
播有限公司 展示活动
建筑工程设
成都中电瑞科建设 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 68 号 5 栋 1 计、建筑智能
有限公司 单元 15 层 6 号 化系统设计、
工程施工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二级企业
中国电子直接持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 81.66%股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
国电子及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控制的二级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 中国电子旗下资产
中国电子有限公
司
南 台
电子元器件、液晶
南京中电熊猫信
显示业务、电子装
备和现代服务业等
公司
四大板块
集成电路制造;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全控制、功率半导
华大半导体有限
公司
层 计;半导体核心材
料与装备
计算产品及解决方
中国长城科技集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 案;国产通用计算
团股份有限公司 算机大厦 微处理器的设计、
研发和应用推广
彩虹集团有限公 电子玻璃;光伏玻
司 璃;电子功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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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高新电子元器件、
中国振华电子集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
团有限公司 道北段 268 号
新材料
金融数字化咨询、
中电金信数字科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 1535 号 软件产品和运营服
技集团有限公司 2 幢 8 层 814 室 务;重点行业数字
化转型服务
资金结算管理;金
中国电子财务有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融服务;金融资源
限责任公司 号甲 1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集聚;资金集中管
理和金融投资
集成电路封测;电
深圳长城开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终端产品
网信产业园区运营
中国瑞达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
营服务
股权投资、股权运
作和管理、资产盘
中电金投控股有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
限公司 号北 2-204 工业孵化-5-81
资研究;基金运作
和管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
中电惠融商业保 中电供应链金融服
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公司 建设及运营
司)
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 工业互联网平台及
中电工业互联网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进出口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高新电子、国际贸
有限公司 17 号 3 号楼 17 层 1706 室 易
军工电子产品生
产,洗衣机、电冰
甘肃长风电子科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 箱等民用产品生产
技有限责任公司 路 718 号 销售及无人机、智
能机器人等研发生
产业务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
电路供应链服务;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
中国中电国际信 网信产业园区运营
息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智能终端技
术、产品及创新服
务
网信产业园区运营
上海浦东软件园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股份有限公司 区郭守敬路 498 号
关投资和服务
中电(海南)联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 “PKS”技术体系
态软件园沃克公园 8819 栋 研发及应用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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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安全创新操作系统
中国软件与技术 产品及解决方案;
司 件产品、数字化转
型服务
自主安全计算机产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南
中国信息安全研 业研究与咨询服
究院有限公司 务;网信测评和数
公司院内
字科技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南
中电长城网际系 大数据安全产品开
统应用有限公司 发与运营
公司院内 B 栋 5 层
中国电子东莞产 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赤岗 网信产业园区运营
业园有限公司 大道 66 号 服务
地面情报雷达、气
成都中电锦江信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元兴路
息产业有限公司 968 号
安全
装备核心控制设备
的研发、生产以及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南 技术服务;工业控
中电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
地 A 栋 622 室 方案;智能制造系
统解决方案;工控
安全解决方案
中电长城计算机
集团有限公司
干电池、蓄电池、
太阳能电池制造;
武汉长江电源有 经营本企业自产电
限公司 池产品、成套设备
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业务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
深圳中电蓝海控
股有限公司
南
北京华利计算机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
有限公司 务
武汉中元物业发 武汉市江岸区武房大厦(财
展有限公司 富大厦)B 单元 4 层 7 室
华北计算机系统
工程研究所(中 自主安全、网络安
集团有限公司第 域
六研究所)
元
中国电子产业工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高新电子、信息工
程有限公司 6号 程、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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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
数字广东网络建
设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企业主要
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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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
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mpany
Limited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湖南
计算机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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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信息、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联营企业、合
营企业(包括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前述情形的企业亦为
本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该类企业主要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北京华弘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
公司
关联方 持股比例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4.1756% 直接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9.4504% 直接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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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持股比例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4504% 直接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550% 直接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电坤润的一致行动人,二者
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416%
合计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1)公司控制的企业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三级全资子公司
过去十二个月内,器材香港曾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注销,为发行
人的关联方。
(2)公司的联营企业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股 30%的参股公司
过去十二个月内,汇众合信曾为发行人持股 28.21%的参股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发行人不再持有其股份,且目前发行人副总经理周杰担任其董事,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公司的联营企业的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交易的该类
企业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人员具体情况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相关内
容。
过去十二个月内,周生明先生曾担任公司董事,于 2022 年 6 月辞任,为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自然人为公司报告期内
曾经存在的关联方。上述人员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近三年及一期的变动情况”相关内容。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施加重要影响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目前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
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施加重要影响的其
他主要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亿科合融之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陈雯海担任董事、总经理且发行人
参股的企业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伙) 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长周继国的配偶蔡春鸣控制并担任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尹顺川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于 2022 年 2 月辞任
发行人监事王炜的父亲王建平 曾担任执行董
事、经理的企业;于 2023 年 1 月辞任
发行人监事王炜的父亲王建平曾担任执行董事
的企业;于 2022 年 4 月辞任
发行人监事王炜的父亲王建平曾担任董事长的
企业;于 2022 年 6 月辞任
发行人副总经理周杰的母亲杨秀芬持股 50%且
兄弟杨科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发行人副总经理周杰的兄弟杨科持股 50%并担
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发行人副总经理周杰的兄弟的配偶蔡巍持股
发行人副总经理肇敏的父亲肇玉奇控制并担任
负责人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姜帆的父亲姜惠栋控制并担
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姜帆的父亲姜惠栋控制并担
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公司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
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前述人
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关联方。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曾直接持有发行人 5% 于 2021 年 3 月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9.5825%股权分
以上股份的股东 配/转让予中国电子、中电发展
发 行 人 董 事、 总 经 理
深圳市亿科福瑞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事、总经理的企业
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 发 行 人 董 事蔡 靖 曾 担
限公司 任董事的企业
发 行 人 监 事会 主 席 尹
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
限公司
企业
发 行 人 董 事长 周 继 国
深圳市麦西尔贸易有
限公司
总经理的企业
发 行 人 原 董事 贺 少 琨
慧之安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的企业;
发 行 人 原 董事 贺 少 琨
上海影腾企业管理 于 2019 年 8 月注销,贺少琨于 2022 年 1 月辞任
中心 发行人董事
企业
国科嘉和(北京)投 发 行 人 监 事王 炜 的 父
资管理有限公司 亲担任董事的企业
发 行 人 监 事王 炜 的 父
北京科苑新创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长的企业
发 行 人 监 事王 炜 的 父
西藏龙脉得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 发 行 人 原 董事 刘 洋 曾 于 2021 年 1 月辞任该企业董事,于 2021 年 2 月
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辞任发行人董事
发 行 人 原 董事 刘 洋 曾
担任董事的企业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 发 行 人 原 董事 刘 洋 曾
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 发 行 人 原 董事 刘 洋 曾
于 2020 年 2 月辞任该企业董事
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 发 行 人 原 董事 刘 洋 曾
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紫光展锐(上海)科 发 行 人 原 董事 刘 洋 曾
技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紫光展讯投资管 发 行 人 原 董事 刘 洋 曾
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硅谷数模(苏州)半 发 行 人 原 董事 刘 洋 曾
导体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元禾璞华(苏州)投 发 行 人 原 董事 刘 洋 曾
资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 发 行 人 原 董事 刘 洋 曾
限公司 担任董事的企业
曾 为 发 行 人所 属 企 业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
技有限公司
的联营企业
曾 为 发 行 人实 际 控 制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
有限公司
企业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 曾 为 发 行 人控 股 股 东
公司 中电信息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 曾 为 发 行 人控 股 股 东
技术有限公司 中电信息控制的企业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 曾 为 发 行 人控 股 股 东
技有限公司 中电信息控制的企业
发 行 人 原 独立 董 事 周
广州联合创芯科技有 于 2021 年 7 月辞任该企业董事,于 2022 年 6 月
限公司 辞任发行人董事
企业
发 行 人 监 事会 主 席 尹
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企业
发 行 人 原 董事 贺 少 琨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的企业
发 行 人 原 董事 贺 少 琨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董事的企业
发 行 人 董 事会 秘 书 姜
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企业
发行人已注销的主要关联方系因业务发展需要或战略调整等原因注销,注销前不
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者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包括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其中,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
劳务和支付费用、关联方金融服务、关联担保、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密切相
关且持续发生,为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委托贷款和关联资金往来、关联资金归
集等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且具有偶发性,为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租赁、关联资
产采购、关联方代收代付与公司业务经营辅助性活动,为一般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
下: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1-6 月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26.99 39,499.11 46,121.92 3,470.27
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717.82 34,856.69 33,238.56 13,464.42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957.92 18,338.60 27,986.98 11,364.3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11.11 36,426.31 - 111.31
艾德蒙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991.08 16,371.94 8,654.04 2,534.34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4.25 3,421.35 4,113.21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
销售商品 - - 5.17 8,079.52
公司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606.04 5,224.21 4,449.39 97.81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6.25 3,498.51 2,426.84 23.93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42.11 2,779.21 1,510.57 175.06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71.24 4,184.83 - -
深圳中微电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4 810.78 2,810.18 -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46.94 895.45
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03.07 1,705.40 788.99 493.45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0.66 797.15 352.30 1,234.44
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94 4.72 - 1,743.17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7.84 311.25 262.33 213.94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
销售商品 171.63 1,186.67 - -
公司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9.40 1,977.07 244.21 733.22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2.90 351.13 215.80 398.61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84 60.46 65.60 60.11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8.93 307.57 316.70 189.34
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36.45 2,843.95 - -
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69.82 1,206.35 2.32 1.16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54.42 796.94 29.37 -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98 750.19 - -
湖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646.63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联交易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1-6 月
陕西长城信息终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747.25 - -
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98 15.66 353.06 186.16
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1.26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61.04 321.94
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
销售商品 - 273.86 39.02 70.88
公司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9.55 8.98 134.43 130.13
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9.47 40.08 72.89 115.56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3.78 53.84 76.47 75.84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27.95 41.74 92.97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139.54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3.14 340.53 41.16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01.22 1.08 -
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1.64 25.46 54.05 23.97
中国电子温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85.00
深圳长城开发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37.74 42.66
香港产融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7.26 67.08
北京长城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45.92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10.09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东莞分
销售商品 - - - 12.89
公司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4 22.09 4.20 3.19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17.45 7.92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64 30.28 - -
公司 A1 销售商品 - - 24.21 -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1.42 10.85 -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9.56 19.41 - -
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8.23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0.12 - 0.36
文思海辉智科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5.00 - -
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
销售商品 68.48 0.55 4.20 -
公司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55.29 59.84 - 3.42
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0.45 0.17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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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1-6 月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2.07 0.82
公司 F 销售商品 1.76 - 1.49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0.82
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41 3.05 - -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0.08 -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0.03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0.00
深圳市汇众合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7.39 - -
中电(海南)联合创新研究院有限
销售商品 11.81 3.23 - -
公司
TPV Technology (Thailand)
销售商品 - 1.32 - -
Company Limited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73 0.91 - -
湖南计算机研发中心
高怡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11 0.18 - -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 - 0.94 - 226.94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 - - 96.92 249.63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 服务 1.77 0.50 111.68 100.84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 44.78 120.58 - 101.24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服务 - - 18.87 -
公司 F 服务 - - 51.89 -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东莞分
服务 - - 5.36 33.63
公司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 - 9.43 9.43 9.43
深圳中电前海仓储运营有限公司 服务 - 10.14 - -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 - - 2.83 -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 14.56 6.11 - -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 1.47 - 0.37 -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服务 0.98 0.74 - -
陕西长城信息终端有限公司 服务 1.04 1.00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 31.17 - - -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 4.72 - - -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 4.63 - - -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服务 4.63 - - -
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服务 0.32 - -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联交易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1-6 月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服务 0.18 - - -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服务 1.69 - - -
合计 27,118.88 176,242.79 134,924.08 51,520.88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08% 4.59% 5.18% 3.00%
注: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后不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深圳神彩物流有限
公司 2020 年 4 月后不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后不再属
于发行人关联方,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后不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江苏芯
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后不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行人关联方,公司对上述关联方客户报告期内的销售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51,520.88 万元、134,924.08 万元、
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艾德蒙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等客户,关联销售内容主要为板卡、处理器、存储器、
显示器等产品,关联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公司对主要关联方客户的关联销售的交易内容、交易背景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销售内容 业务合作背景
中国长城(000066.SZ)业务覆盖自主可控关键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 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军工电子、重要行业信
份有限公司、湖南长 息化等领域,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中国长
中国长城 存储器、显
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 城(000066.SZ)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对各类
(000066.SZ) 示屏等
司、深圳中电长城信 电子元器件形成一定需求,公司主动接洽客
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户,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产品线资源优势,为
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电子元器件。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是全球
冠捷显示科技(厦 第一大显示器及领先的液晶电视智能制造企
门)有限公司、冠捷 业。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在
电子科技(福建)有 开展智能显示终端产品制造业务时,需要引入
限公司、冠捷显示科 处理器、存 部分的国内电子元器件产品线,中电港拥有丰
冠捷科技 技(咸阳)有限公 储器、板 富的国内电子元器件产品线资源,相关产品线
(000727.SZ) 司、冠捷显示科技 卡、电子成 资源能够有效满足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武汉)有限公司、 品等 的下属公司的需求;同时,公司与部分显示
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 器、电脑一体机生产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
有限公司、艾德蒙科 系,相关产品能够充分满足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技(武汉)有限公司 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的采购需求,因此公司与
客户建立起合作关系。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业务开展云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处理器等 计算服务器业务的过程中,对处理器等产生一
定需求,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商,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联方名称 销售内容 业务合作背景
关产品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因此公司主动接洽
客户开展业务合作。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路由器、交
存储器、模
换机等网络设备的过程中,对各类电子元器件
拟器件、射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等产生一定需求,公司主动接洽客户,充分利
频与无线连
用自身丰富的产品线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与
接等
其需求相匹配的电子元器件。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电子制造业
务的过程中,对电子元器件方案形成需求,公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处理器等 司技术团队主动接洽客户,并通过方案设计将
相关产品成功运用到客户产品中去,因此公司
与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始业务合作。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液晶显
示面板的过程中,对电子元器件方案形成需
求,公司技术团队主动接洽客户,并通过方案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模拟器件等
设计将相关产品成功运用到客户产品中去,因
此公司与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开始
业务合作。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触摸屏的
过程中,对各类电子元器件形成一定需求,公
传感器件、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司主动接洽客户,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产品线
显示屏等
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电子
元器件。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液
晶显示面板的过程中,对模拟器件形成一定需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模拟器件等
求,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商,能为客
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电子元器件。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咨询
展览、仓储物流、国际结算、通关通检等贸易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模拟器件等 服务,其客户对模拟器件有一定需求,公司相
关产品能够满足其需求,因此与其建立起业务
合作。
深圳中微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
GPU、嵌入式 SoC 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以及
CPU、GPU 的 IP 授权业务,在业务开展的过程
深圳中微电科技有限公司 处理器等
中对处理器形成一定需求,公司作为电子元器
件授权分销商,能为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
的电子元器件。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底,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2018 年深
处理器、电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渠道尚未
子成品等
搭建完善,因此向公司临时性采购了部分产品
用于补充。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显示屏加工业务
的过程中,对显示屏形成一定需求,公司拥有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显示屏等
相关供应商资源,能为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
配的产品。
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开展智能显示平
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电子成品
板加工业务的过程中,对电子成品形成一定需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联方名称 销售内容 业务合作背景
求,公司拥有相关供应商资源,能为客户提供
与其需求相匹配的产品。
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在开展光通信
器件和模块业务的过程中,对处理器、模拟器
处理器、模
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件等形成一定需求,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授权
拟器件等
分销商,能为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电子
元器件。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级网络
安全、云计算、IT 基础设施与物联网等业务,
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对存储器等电子元器件形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储器等
成一定需求,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商,能为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电子元器
件。
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为数据存储和数据
安全提供领先的原创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在
晶圆、存储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对晶圆和存储器件形成一
器等
定需求,公司作为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商,能
为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电子元器件。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支付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1-6 月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0,784.73 4,762.83 10,006.94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
采购商品 - - 17.13 2,928.54
公司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94 8.35 11.17 5,634.99
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
采购商品 -3.81 2,765.65 6,324.40 5,011.79
限公司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878.00 13,105.52 3,081.82 643.72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4,897.08 1,927.68 6,949.64
南京熊猫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808.26 7,676.61 1,216.38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186.76 4,477.39 2,614.08 4.35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08.49 1,770.08 1,421.75 1,011.11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2,937.96 575.72 -
智成兴业(香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783.05 920.27 -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
采购商品 104.61 805.50 404.53 1,359.94
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3.59 449.15 375.90 452.00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26.80 2,927.59 - -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08.32 525.94 155.09 1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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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1-6 月
华大半导体(成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 969.93
公司 F 采购商品 101.74 389.90 134.91 -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30.91 488.65 48.62 19.68
大联大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159.85 171.98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
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 采购商品 - 1.01 2.25 50.80
六厂)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199.21 -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9.01 757.05 3.45 -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
采购商品 301.59 50.10 11.66 35.65
司
江苏振华新云电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27 20.21 39.69 2.08
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46.83 5.10
深圳中微电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45.18 - -
北京华弘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
采购商品 - - 12.59 21.23
公司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00 3.76 17.28 -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2.77 1.55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70 - -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815.18 178.63 - -
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05.05 76.27 - -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7,805.42 32,057.83 12,598.37 10,052.85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27.57 6,624.38 - -
晶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415.71 669.49 -
深圳南方信息企业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 4.37 -
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1.42 - -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1.02 0.64 0.01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0.44 - -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0.27 - -
深圳市汇众合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接受劳务 - 7.55 - -
司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14.72 - -
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23.06 - -
合计 48,257.45 89,205.12 44,220.97 46,681.72
占营业成本比例 1.99% 2.41% 1.77% 2.82%
注:大联大商贸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后不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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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 月后不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后不再属于发行
人关联方,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后不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公司对上述关联
方供应商报告期内的采购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采购额分别为 46,681.72 万元、44,220.97 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晶门科技有
限公司等供应商,关联采购内容主要为显示屏、处理器、存储器和模拟器件等产品,
关联采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公司对主要关联方供应商的关联采购的交易内容、交易背景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采购内容 业务合作背景
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长城
(000066.SZ)在香港的采购平台,主要从事电子元
器件及其他原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上游原厂建立
中国长城计算机
了较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部分客户对处理器、存储
(香港)控股有 处理器、存
中国长城 器等产品有一定需求,故公司向中国长城计算机
限公司、湖南长 储器、电子
(000066.SZ)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采购相关产品用于补充。
城计算机系统有 成品等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电脑一体机、平板
限公司
显示组件能够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公司向湖南
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采购相关产品销售给客
户。
贝岭和微盟分别系公司 2009 年、2015 年开拓的授
权分销产品线,贝岭和微盟主要从事电源管理芯片
上海贝岭股份有 等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公司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
上海贝岭 模拟器件、
限公司、南京微 司、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已开展多年业务合作,
(600171.SH) 存储器等
盟电子有限公司 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2020 年 7 月,上海贝岭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公司与其
的业务继续延续。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显示屏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中电熊猫显示
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显示屏业务,公司部分客户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显示屏 对显示屏有一定需求,因此公司主动接洽客户开展
业务合作。
华大电子系公司 2015 年开拓的授权分销产品线,华
大电子主要从事智能卡芯片、嵌入式安全芯片、物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
处理器 联网安全芯片的研发与销售,公司与北京中电华大
公司
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已开展多年业务合作,建立
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显示
屏业务,公司部分客户对显示屏有一定需求,因此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
显示屏 公司主动接洽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开展业务合作。2021 年,随着市场客户对显示屏需
求的调整,公司与其停止合作。
南京熊猫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电子成品等 公司为客户开拓了供应商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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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采购内容 业务合作背景
司,其生产的显示屏、电视机等产品能够满足客户
显示屏、电 的需求,因此公司在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的
智成兴业(香港)有限公司
子成品等 指定下,向南京熊猫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智成兴
业(香港)有限公司下单采购相关产品。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英晶
其他产品
体、晶振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晶体、晶
客户对晶体、晶振有一定需求,因此公司主动接洽
振)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
分销业务,2018 年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储器等
富士康供应的资质尚未办理完成,因此通过公司向
富士康临时性供应了一批产品。
盛科系公司 2015 年开拓的授权分销产品线,盛科主
要从事以太网交换芯片的研发与销售,公司已与苏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处理器等
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多年业务合作,建立
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华大半导体系公司 2016 年开拓的授权分销产品线,
华大半导体主要从事 MCU 的研发与销售,公司已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小华半导
处理器等 与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开展多年业务合作,建立了
体有限公司
稳固的合作关系,并自 2021 年起开始与其控股子公
司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江波龙系公司 2016 年开拓的授权分销产品线,江波
龙主要从事 SSD 存储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公司已与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存储器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多年业务合
作,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晶门系公司 2017 年开拓的授权分销产品线,晶门主
要从事显示驱动芯片的研发与销售,公司已与晶门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模拟器件
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多年业务合作,建立了稳固的合
作关系。
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存储芯片
封装和测试服务,具备动态存储颗粒和 SSD 固态硬
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加工费 盘的封装测试量产能力,满足公司部分外协加工产
品的技术要求,因此公司自 2021 年起与其建立合作
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费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1-6 月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 14.90 42.74 175.53 237.54
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 - - 14.04 22.18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 - 6.68 13.44 2.96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 14.03 19.50 4.47 5.05
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 4.20 - - -
深圳中电智方舟运营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 - -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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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2022 年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内容 1-6 月
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 - 0.77 1.88 0.29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 0.24 0.57 0.52 0.61
运输费、报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 0.24 2.49 37.75 127.84
关费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营销费 6.48 8.71 - 7.24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办公费 - 0.04 0.68 1.14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费 - 0.14 - -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费 - - - 0.05
合计 40.09 81.63 258.55 404.9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物管水电费、运输费、报关费、营
销费、办公费,相关费用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3)关联方金融服务
作为央企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与集团内财务公司中电财务之间存在存款、
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中电财务是经北京银监局批准成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营业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票据
承兑与贴现等。中电财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090836Y
经营期限 1988-04-21 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注册资本 175,094.3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
经营范围 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
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股权结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7,478.90 61.38%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4,000.00 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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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5.71%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8,685.70 4.96%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3,756.00 2.15%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173.70 0.67%
合计 175,094.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与深圳中电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存在贷款交易。深圳中电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的营业范围为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深圳中电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中电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MU909U
经营期限 2019-06-05 至无固定期限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湾保税港区(园区)深圳中电前海保
住所
税仓 102 室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是: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
经营范围
存款)。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股权结构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存在票据贴现、应收账款
保理转让交易。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的营业范围为从事保付代理业务、
商业保理相关咨询业务、担保业务等。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基本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B2Y018
经营期限 2018-09-21 至无固定期限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住所
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
咨询业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系统的技术开发;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
经营范围 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
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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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股权结构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①关联存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电财务之间的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且存款利率与市场同期
水平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存款余额 22,500.98 43,081.02 55,961.98 32,575.98
占期末货币资
中国电子财 16.54% 29.12% 20.91% 34.55%
金余额比重
务有限责任
公司 存款利息收入 129.98 118.43 421.20 84.90
占当期同类型
交易比重
长期以来,公司与中电财务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中电财务作为中国电子的资金管
理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公司在中电财务开设账户并进行存款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
公司和中电财务作为独立的法人,均具有完备的治理结构,双方完全遵循商业化、
市场化原则办理相关业务,公司与中电财务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②关联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电财务、深圳中电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币种 贷款金额 利率 贷款起始日 贷款归还日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3,000.00 4.05% 2020/03/10 2020/09/11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10,300.00 4.05% 2020/08/11 2020/10/26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11,400.00 4.05% 2020/08/11 2020/10/29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14,370.00 4.05% 2020/08/12 2020/09/25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4,330.00 4.05% 2020/08/12 2020/10/29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14,000.00 4.05% 2020/09/07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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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币种 贷款金额 利率 贷款起始日 贷款归还日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17,700.00 4.05% 2020/09/28 2020/10/26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11,700.00 4.05% 2020/09/28 2020/10/29
深圳中电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人民币 1,500.00 5.20% 2020/09/03 2020/10/29
深圳中电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人民币 1,400.00 5.20% 2020/09/03 2020/10/29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电财务的贷款主要系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营运资金
需求上升,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缺口。2020 年,公司向深圳中电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贷款,相关资金亦用于经营性资金周转。公司向关联方贷款的利率按照市场
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贷款利息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贷款余额 - - - -
中国电子财务 占期末短期借款比重 - - - -
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利息费用 - - 508.02 -
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 - - 3.71% -
贷款余额 - - - -
深圳中电小额 占期末短期借款比重 - - - -
贷款有限公司 贷款利息费用 - - 23.46 -
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 - - 0.17% -
③关联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委托中电财务贷款给境外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委托中电财
务贷款给公司的情况,公司为此类业务向中电财务支付手续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手续费 56.63 53.89 13.75 75.53
④关联票据贴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进行票据贴现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
票据贴现利息 177.83 482.64 409.68 274.70
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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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惠融商业保理
票据贴现利息 - 25.80 79.15 165.19
(深圳)有限公司
合计 177.83 508.44 488.83 439.89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将部分应收票据向中电财
务、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进行贴现。公司向关联方进行票据贴现的利
率根据出票人信用资质、票据类型、市场利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向关联方进行票据贴现而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形成的短期
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短期借款 9,786.26 12,925.88 9,141.00 5,376.15
⑤关联保理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进行应收账款保理转让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资产证券化利息 - - - 234.50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
资产证券化利息 2.96 1,605.11 1,572.60 -
服务有限公司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
保理费 24.23 1,166.70 241.45 167.15
(深圳)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因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由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公司将部分
应收账款保理转让给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应
收账款转让的利率,向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转让的
利率根据应收账款信用质量、市场利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向关联方进行应收账款保理转让而未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形
成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 20,000.00 - 13,4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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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担保
①一般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一般保证以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一般保证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 合同起始日 合同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器材国际
中电亿科 一般保证 25,000.00 2014/11/03 2019/11/03 是
香港亿安仓
中电信息 中电港 一般保证 50,000.00 2019/09/29 2022/09/29 否
中电信息 中电港 一般保证 35,000.00 2019/10/12 2020/10/11 是
中电信息 中电港 一般保证 10,000.00 2020/01/02 2021/01/02 是
中电信息 中电港 一般保证 10,000.00 2020/02/19 2021/02/19 是
中国电子 中电港 一般保证 30,000.00 2017/04/25 2019/04/24 是
中国电子 中电港 一般保证 30,000.00 2017/06/06 2019/04/24 是
器材国际、香港亿安仓为中电亿科提供的一般保证主要系为中电亿科因基础设施
建设需要向银行借款的 2.50 亿元提供保证,中电亿科已于 2019 年 11 月 3 日偿还相关
款项,相关担保已解除。
中电信息、中国电子为中电港提供的一般担保主要系为公司向银行借款进行担保。
②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
报告期内,关联方以最高额保证或最高额抵押方式为公司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 合同起始日 合同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器材深圳 中电港 最高额保证 16,000.00 2016/04/20 2019/01/24 是
器材深圳 中电港 最高额抵押 11,000.00 2016/10/28 2019/06/21 是
器材深圳 中电港 最高额抵押 38,800.00 2019/01/24 2019/10/29 是
中电信息 中电港 最高额保证 10,000.00 2019/03/27 2019/11/09 是
器材深圳、中电信息为中电港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主要系为公司向银
行借款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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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海关保函
报告期内,中电财务为公司出具海关保函及公司为中电财务反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
担保 反担保 反担保 期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币种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币种
金额 类型 金额 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中电信息最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800.00 2018/02/26 2019/02/25 人民币 800.00 是
高额保证
中电财务 广东亿安仓 人民币 700.00 2018/03/07 2019/03/06 存单质押 人民币 700.00 是
中电财务 广东亿安仓 人民币 500.00 2018/11/01 2019/10/31 存单质押 人民币 500.00 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800.00 2019/02/22 2020/02/21 存单质押 人民币 800.00 是
中电财务 广东亿安仓 人民币 700.00 2019/03/05 2020/03/04 存单质押 人民币 700.00 是
中电财务 广东亿安仓 人民币 300.00 2021/02/01 2022/01/31 存单质押 人民币 300.00 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1,200.00 2021/02/01 2022/01/31 存单质押 人民币 1,200.00 是
中电财务 广东亿安仓 人民币 300.00 2021/11/12 2022/11/11 存单质押 人民币 300.00 否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1,200.00 2021/11/12 2022/11/11 存单质押 人民币 1,200.00 否
公司在海关拥有“分送集报”的业务资质,海关保函系公司从事进出口货物或报
关等经营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文件,因此公司向中电财务申请出具海关保函,并为此向
中电财务提供反担保。
④备用信用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委托中电财务向银行申请出具备用信用证的情况,公司为此
向中电财务提供的反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
反担保情况 反担保起始日 反担保到期日 币种 反担保金额 反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存单质押 2018/01/05 2019/01/03 人民币 700.00 是
存单质押 2019/01/03 2019/01/17 人民币 700.00 是
中电信息提供担保 2018/01/18 2019/01/17 人民币 1,300.00 是
中电信息提供担保 2018/01/23 2019/01/22 人民币 2,300.00 是
中电信息提供担保 2018/01/30 2019/01/29 人民币 1,280.00 是
中电信息提供担保 2018/04/17 2019/04/17 人民币 650.00 是
保证金质押 2018/05/16 2019/05/22 人民币 3,900.00 是
保证金质押 2018/07/20 2019/07/26 人民币 700.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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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
反担保情况 反担保起始日 反担保到期日 币种 反担保金额 反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保证金质押 2018/08/09 2019/08/19 人民币 350.00 是
中电信息提供担保 2018/09/12 2020/09/11 人民币 530.00 是
保证金质押 2018/07/20 2019/07/26 人民币 2,100.00 是
存单质押 2019/07/25 2020/07/15 人民币 2,150.00 是
存单质押 2020/06/22 2021/06/22 人民币 2,200.00 是
存单质押 2021/06/22 2022/06/22 人民币 2,200.00 是
存单质押 2020/09/03 2022/09/02 人民币 2,200.00 否
保证金质押 2018/10/11 2019/09/17 人民币 700.00 是
存单质押 2019/09/18 2020/09/16 人民币 750.00 是
存单质押 2018/11/13 2019/09/17 人民币 1,400.00 是
存单质押 2019/09/18 2020/09/16 人民币 1,400.00 是
存单质押 2019/09/18 2020/09/16 人民币 100.00 是
存单质押 2022/6/22 2023/6/22 人民币 2,200.00 否
备用信用证系公司通过中电财务向银行申请为器材国际、供应商科信(香港)数
码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文件,公司为此向中电财务提供反担保。
⑤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
公司一般担保、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费率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试行)》
并结合中电港的信用情况综合确定,关联担保定价具有公允性。
海关保函、备用信用证的关联担保费率具有合理性,关联担保定价具有公允性。
⑥公司向关联方收取、支出关联担保费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支出关联担保费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公司名称 项目 同类型 同类型 同类型 同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中电亿科 担保收入 - - - - - - 34.81 100.00
中电信息 担保支出 211.42 100.00 420.73 84.24 517.68 95.72 141.34 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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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公司名称 项目 同类型 同类型 同类型 同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器材深圳 担保支出 - - - - - - 50.73 21.30
中电财务 担保支出 - - 6.07 1.21 23.15 4.28 -1.66 -0.70
中电器材 担保支出 - - - - - - - -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09.84 2,165.46 1,425.09 1,151.81
(1)关联委托贷款和关联资金往来
①中电信息对公司发放的关联委托贷款
报告期内,中电信息通过中电财务对公司发放的关联委托贷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方/借出方 受托方 借入方 币种 借款本金 利率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60,000.00 4.00% 2021/06/29 2021/12/24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20,000.00 3.77% 2021/09/27 2021/12/09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25,000.00 3.77% 2021/10/27 2021/12/20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25,000.00 3.77% 2021/11/1 2021/12/09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26,500.00 4.14% 2020/08/11 2020/12/03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18,000.00 4.14% 2020/08/11 2020/12/03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8,500.00 4.14% 2020/09/03 2020/10/10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6,900.00 4.14% 2020/09/03 2020/12/03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2,200.00 4.14% 2020/09/07 2020/10/10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12,500.00 4.14% 2020/09/07 2020/12/03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600.00 4.14% 2020/09/28 2020/09/30
中电信息 中电财务 中电港 人民币 11,000.00 4.14% 2020/09/28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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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电信息通过中电财务对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该款项主要用于满足公
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②直接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直接进行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出方 借入方 币种 金额 利率 起始日 到期日
中电港 中电信息 人民币 5,000.00 3.78% 2020/01/16 2020/12/30
中电港 中电信息 人民币 5,000.00 2020/03/19 2021/02/03
中电信息 中电港 人民币 25,000.00 0.00% 2020/02/20 2020/02/20
中电信息 中电港 人民币 6,744.39 0.00% 2020/07/08 2020/07/24
中电信息 中电港 人民币 5,250.88 0.00% 2020/07/08 2020/08/07
中电信息 中电港 人民币 8,004.74 0.00% 2020/07/08 2020/08/31
中电港 深圳鸿富港 人民币 370.00 4.35% 2020/06/01 2020/10/30
中电港 深圳鸿富港 人民币 370.00 4.35% 2020/06/08 2020/10/30
中电港 深圳鸿富港 人民币 500.00 4.35% 2020/07/13 2020/12/28
中电港 深圳鸿富港 人民币 300.00 4.35% 2020/07/20 2020/12/28
中电港 深圳鸿富港 人民币 1,500.00 4.35% 2020/09/23 2021/08/05
香港鸿富港 器材国际 美元 50.00 3.75% 2020/06/01 2020/11/04
香港鸿富港 器材国际 美元 50.00 3.75% 2020/06/08 2020/11/04
香港鸿富港 器材国际 美元 70.00 3.75% 2020/07/13 2020/12/29
香港鸿富港 器材国际 美元 45.00 3.75% 2020/07/17 2020/12/29
香港鸿富港 器材国际 美元 200.00 3.75% 2020/09/22 2021/08/04
中电信息 中电港 人民币 50,000.00 4.275% 2019/03/29 2019/12/23
中电信息 中电港 人民币 25,000.00 4.75% 2019/08/21 2019/10/25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2,550.00 4.75% 2019/01/15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300.00 4.75% 2019/01/28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300.00 4.75% 2019/02/26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1,600.00 4.75% 2019/03/20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300.00 4.75% 2019/03/21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1,263.78 4.75% 2019/03/27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1,536.22 4.75% 2019/03/27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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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方 借入方 币种 金额 利率 起始日 到期日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100.00 4.75% 2019/04/26 2019/12/31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200.00 4.75% 2019/05/30 2019/12/31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250.00 4.75% 2019/06/17 2019/12/31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2,340.00 4.75% 2019/06/20 2019/12/31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30.00 2019/01/25 2020/03/31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10.00 2019/02/21 2020/03/31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140.00 2019/02/21 2020/04/09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60.00 2019/02/22 2020/04/09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90.00 2019/02/22 2020/06/30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60.00 2019/04/12 2020/06/30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240.00 2019/04/12 2020/07/17
深圳鸿富港 中电港 人民币 800.00 4.35% 2019/01/18 2019/08/23
深圳鸿富港 中电港 人民币 700.00 4.35% 2019/04/03 2019/11/19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100.00 3.75% 2019/01/22 2019/08/23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100.00 3.75% 2019/04/03 2019/11/19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44,044.53 2018/08/16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2,000.00 2018/09/20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800.00 2018/10/11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800.00 2018/11/07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1,650.00 2018/12/20 2019/12/23
中电港 器材深圳 人民币 900.00 2018/12/25 2019/12/23
中电港 深圳鸿富港 人民币 200.00 6.20% 2018/01/18 2019/08/26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30.00 2018/04/19 2019/12/31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70.00 2018/10/25 2019/12/31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100.00 2018/10/25 2020/01/21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50.00 2018/10/25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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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方 借入方 币种 金额 利率 起始日 到期日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110.00 2018/11/07 2020/03/31
深圳鸿富港 中电港 人民币 420.00 4.35% 2018/11/27 2019/08/23
深圳鸿富港 中电港 人民币 1,100.00 4.35% 2018/12/19 2019/11/19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60.00 3.75% 2018/11/27 2019/08/23
器材国际 香港鸿富港 美元 160.00 3.75% 2018/12/21 2019/11/19
注:上表 2018 年度仅统计借款起始日为 2018 年但到期日为 2019 年的情形,即仅统计报告期内存
续的借款。
利率及公司融资成本综合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故未支付利息。
信息承诺的担保额度,中电信息要求公司为中电信息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公
司将相关款项交付至中电信息,利率与公司该笔向银行借款的利率相同。
分销业务平移接近尾声,器材深圳借入款项用于往来账款清理,另一方面是由于器材
深圳的松山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对资金形成一定需求。公司对器材深圳的借款利率根
据市场利率及器材深圳信用风险综合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港刚刚成立,资金实力相对较弱,为支持其发展,器材国际借款至香港鸿富港,借款
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及香港鸿富港信用风险综合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因此将富余的资金借款至器材国际,借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及器材国际融资成本综合
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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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公司为支持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借款至深圳鸿富港,借款利率根
据市场利率及深圳鸿富港信用风险综合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款至公司,借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及公司融资成本综合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股公司发展,将富余资金借款至深圳鸿富港,借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及深圳鸿富港信
用风险综合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中电国际信
- - 1,580.42 8.71% 949.85 6.94% 1,811.60 12.43%
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富港科
- - 98.61 0.54% - - - -
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鸿富港科技
- - 65.68 0.36% - - - -
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占当期同 占当期同 占当期同 占当期同
金额 类型交易 金额 类型交易 金额 类型交易 金额 类型交易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中国电子器材深圳
- - - - - - 2,576.13 70.19%
有限公司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
- - 14.21 2.86% 318.75 59.67% - -
服务有限公司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
- - 76.45 15.38% 52.55 9.84% 384.56 10.48%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
- - 86.45 17.39% - - 7.91 0.22%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
- - - - 35.94 6.73% - -
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合计 - - 177.11 35.62% 407.24 76.24% 2,968.60 80.89%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主要包括公司因资金借出至器材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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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息、香港鸿富港、深圳鸿富港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针对客户深圳中电长城信
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逾期支付款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针对向供应商香港鸿富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支付货款收取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利率综合考虑市场利率、
资金成本、客户及供应商资信状况等因素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关联资金归集
根据中电信息对下属企业实施资金统筹管理的要求,中电信息采用一二级账户联
动的方式对下属企业的资金进行实时归集,中电信息下属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
自主将部分闲置资金通过一二级账户联动的方式归集至中电信息。
级账户的资金存在被归集至一级账户的情形,中电信息及其下属企业的相关收支活动
在一级账户联动反映。公司资金归集账户的一级账户余额以及一二级账户之间的资金
上划下划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期初余额 资金上划 资金下划 期末余额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开始参与资金归集业务,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终止参与
资金归集业务,中电信息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将剩余已归集至一级账户的 1.37 万元归还
至公司,公司已不存在资金归集的情况。
(3)商标许可事项
器材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部分商标以无偿方式许可中电港在中国境内使用,商标许可期
限为自 2018 年 6 月 11 日起三年。报告期内,中电器材许可发行人使用的商标情况如
下:
序号 注册号 注册商标 类别 注册地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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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号 注册商标 类别 注册地
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 126 号),
中电器材以公允价值 928,000.00 元的价格将上述 8 项商标转让至中电港,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之日,该 8 项商标的转让已经核准并公告。
(4)中电亿科向中电港有限转移对零度智控的债权
约定中电亿科基于原《进口代理协议》所享有或承担之全部权利、义务及责任均由中
电港有限享有、履行及承担。2020 年 8 月 21 日,中电亿科将零度智控支付的 745.17
万元货款定金转让至中电港有限。2021 年 2 月 23 日,中电亿科、中电港有限签署《债
权转让协议》,确认中电港有限有权以零度智控债权人身份主张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
零度智控破产清算等法律规定的权利。
(5)收购器材香港事项
议转让并增资扩股的批复》(中电资[2019]558 号),同意中电器材将持有的器材香港
转让至中电港,转让对价以中电器材在中国电子备案的器材香港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
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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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及车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确认的租赁费
租赁资产
出租方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种类
同类型 同类型 同类型 同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上海贝岭股份有
房屋 101.79 19.71 138.88 9.33 117.90 9.10 106.64 7.08
限公司
中国电子器材深
房屋 - - - - 112.00 8.65 251.31 16.68
圳有限公司
广东中电亿科电
房屋 49.27 9.54 151.15 10.15 167.74 12.95 227.20 15.08
子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器材有
房屋 33.86 6.56 63.36 4.26 59.45 4.59 - -
限公司
武汉丽岛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东湖 房屋 14.69 2.85 30.20 2.03 - - - -
分公司
东莞中电熊猫科
房屋 11.72 2.27 23.18 1.56 20.81 1.61 20.65 1.37
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智方舟
房屋 - - - - 16.75 1.29 - -
运营有限公司
长沙中电软件园
房屋 - - 7.87 0.53 9.52 0.74 9.36 0.62
有限公司
珠海南方软件园
房屋 0.71 0.14 1.71 0.12 1.76 0.14 1.86 0.12
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器材深
车辆 - - - - - - 1.34 0.09
圳有限公司
合计 212.04 41.07 416.35 27.97 505.93 39.06 618.37 41.05
注:除上述关联租赁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的情形,根
据公司与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空间使用协议》,在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
司享受园区免租或减租期间,公司使用区域享有同样的免租或减租条件,因此公司在该房屋租赁
期间未支付相应租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和车辆,租赁房屋主要用于公司各地分支
机构、办事处人员办公,租赁车辆主要用于业务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的场地并非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公司部分关联租赁
的价格与市场租赁价格有所差异,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租赁起始时间较早,低于当
前市场价格;②公司租赁起始时间较早,续租未涨价;③当地政府给予政策优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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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赁场地附带装修与家私,相关差异具有合理性,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关联租赁
价格公允,出于便利性考虑,预计该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
(2)关联资产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关联交易
关联方 易定价 同类型 同类型 同类型 同类型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原则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广东中电亿科
电子器材有限 办公设备 市场价 - - - - 1.59 1.34 - -
公司
运输设备 市场价 - - - - - - 4.68 100.00
中国电子器材 电子设备 市场价 - - - - - - 4.00 2.45
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 市场价 - - - - - - 3.85 3.31
软件 市场价 - - - - - - 10.85 2.01
深圳中电投资
电子设备 市场价 - - 18.94 3.23 22.45 3.63 - -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方信息
机器设备 市场价 - - - - 19.47 26.03 - -
企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采购少量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及软件系统等资产,交易价格按照账面净值确定,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司采购了一批笔记本电脑用于办公,向深圳南方信息企业有限公司采购了一批监控设
备用于仓库安防,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3)代收代付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代收代付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广 东 中 电 亿 科 代付工资、奖
公司 电 子 器 材 有 限 金、五险一 - 2.03 108.73 254.19
作为 公司 金、福利费
代付方 深 圳 中 电 蓝 海 代付工资、奖
- - 71.25 71.11
控股有限公司 金、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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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国电子器材
代付五险一金 - - - 15.62
有限公司
广东中电亿科
电 子 器 材 有 限 代付五险一金 - - - 5.94
公司
公司
作为
中国电子器材 代付社保、工
被代付方 - - - 2.52
深圳有限公司 会经费
中国中电国际
信息服务有限 代付奖金 - 2.83 - -
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为中电亿科代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福利费,主要是由于中
电亿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公司派遣相关人员参与该项目,相关人员薪酬费用由
中电亿科承担,但由于相关人员劳动关系仍保留在中电港,因此公司代为支付相关薪
酬费用。截至 2020 年 11 月,相关派遣人员已回归公司任职或其劳动关系已转至中电
亿科,相关代付事项已终止,中电亿科于 2021 年 3 月与公司结清了代付薪酬费用相关
款项。
集团调任某员工至中电蓝海任总经理,其薪酬费用由中电蓝海承担,但其劳动关系仍
保留在中电港,因此公司代为支付相关薪酬费用。
(1)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
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1,887.29 3,846.17 5,943.32 2,879.30
应收账款 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39.00 2,090.36 6,377.17 344.88
应收账款 艾德蒙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781.05 - 2,863.80
应收账款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28 71.11 - -
应收账款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4.32 378.13 1,864.87 1,594.41
应收账款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5.34 - 370.85
应收账款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368.21 1,471.60 2,939.41 34.41
应收账款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80 - 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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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61.05 101.15 515.48 177.03
应收账款 深圳中微电科技有限公司 - - 592.29 -
应收账款 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57.17 531.98 347.06 186.00
应收账款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34.28 2.98 - -
应收账款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0.47 503.98
应收账款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111.40 186.74 159.48 117.70
应收账款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49 21.04 697.09
应收账款 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92.70 712.97 - -
应收账款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10.94 8.65 30.52 358.97
应收账款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0.54 173.07 11.04 -
应收账款 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1.01 - 53.32 185.31
应收账款 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82.96 191.02 - -
应收账款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97.22 39.29 99.50 22.73
应收账款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37.90 19.04 62.20 50.04
应收账款 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 2.23 - - 144.61
应收账款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6.54 24.20 38.47 32.40
应收账款 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 14.84 11.36 13.75 33.84
应收账款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33.21 25.95 36.09 30.87
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
应收账款 - - 8.95 8.05
公司
应收账款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9.44
应收账款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7.54 - 6.06 35.25
应收账款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6.70 55.55 -
应收账款 北京长城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 51.89 -
应收账款 深圳长城开发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 - - 36.06
应收账款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0.44 - -
应收账款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4.51 2.87
应收账款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15 - 4.74 -
应收账款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31 0.31 - -
应收账款 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14.01 67.61 - -
应收账款 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 0.46 2.68 - -
应收账款 高怡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64 0.21 - -
应收账款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 1.8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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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7.60 - - -
湖南计算机研发中心
应收账款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69 - - -
应收账款 陕西长城信息终端有限公司 0.72 - - -
应收账款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1.30 - - -
应收账款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8.26 - - -
应收账款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0.62 - - -
应收票据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833.93 730.95 -
应收票据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426.31 1,023.18
应收票据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70 8,585.71 - -
应收票据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9 14.82 - 6.62
应收票据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8.02 - 1.09 -
应收款项融资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302.76 2,418.42 3,218.61 -
应收款项融资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578.68
预付账款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1,618.24 45.16
预付账款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0
预付账款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9.25 70.68 71.47 -
预付账款 南京熊猫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0.06 586.07 84.20
预付账款 智成兴业(香港)有限公司 - - 602.68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
预付账款 - - - 27.10
司
预付账款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 - 311.48 -
预付账款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 26.17 21.51 1.09
预付账款 公司 F - 16.84 0.64 -
预付账款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 2.29 2.29 -
北京华弘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
预付账款 - - - 2.05
司
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
预付账款 - 155.09 - -
公司
预付账款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 0.48 -
预付账款 广州超云科技有限公司 - 107.10 - -
预付账款 晶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 29.62
其他应收款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6,818.75
其他应收款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5,410.24 -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500.00 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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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收款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18.89 18.89 23.62 605.57
其他应收款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 150.00
其他应收款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58.64 58.64 31.22 31.22
其他应收款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11.35 10.80 10.80 -
其他应收款 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5.00 5.00 5.00 5.00
其他应收款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0 4.50 4.50 4.50
其他应收款 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 - - - 11.65
其他应收款 深圳中电智方舟运营有限公司 - - 11.31 5.76
其他应收款 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 - - 1.50 1.50
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湖分
其他应收款 5.24 5.24 - -
公司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2.90
其他应收款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0.20 0.20 0.20 0.20
其他流动资产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329.41 346.69
其他流动资产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 - 9.82 9.82
其他流动资产 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 - - 2.70 2.38
其他流动资产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 - 0.20 -
(2)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应付账款、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应付
股利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账款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387.52 1,201.74 91.98 81.02
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
应付账款 179.27 170.46 480.07 708.86
公司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
应付账款 17.37 381.44 130.08 536.36
司
应付账款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 397.68 - 471.98
应付账款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816.60 - -
应付账款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 586.66 -
应付账款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89.44 15.07 31.10 31.08
应付账款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147.03 132.03 134.43 45.14
应付账款 华大半导体(成都)有限公司 - - - 281.37
应付账款 大联大商贸有限公司 - - 15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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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账款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19.28 16.58 18.36 22.16
应付账款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50.18 22.99 26.83 8.55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
应付账款 - - 32.80 35.07
司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
应付账款 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 3.60 3.60 4.71 5.04
厂)
应付账款 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62.20 117.96 - -
应付账款 江苏振华新云电子有限公司 2.78 3.37 12.83 2.08
应付账款 公司 F - - 2.74 -
应付账款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2.79 -
应付账款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1.44 0.01 -
应付账款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1.13 2.84 - -
北京华弘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
应付账款 0.06 0.06 0.06 -
司
应付账款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473.15 178.63 - -
应付账款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16 - - -
应付账款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4.12 - - -
应付账款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1,589.53 818.97 764.62 1,203.98
应付账款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5.07 296.34 - -
合同负债 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575.66 650.50 - -
合同负债 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 - 80.85 -
合同负债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26.20 - -
合同负债 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 - - 5.02 -
合同负债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0.02 0.02 3.33 -
合同负债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53 -
合同负债 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 1.46 -
合同负债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0.54 -
合同负债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0 - 0.11 -
合同负债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1.86 - -
合同负债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 15.83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
合同负债 - 1.56 - -
司
合同负债 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 0.01 - - -
合同负债 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0.00 - - -
合同负债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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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同负债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0.07 - - -
合同负债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3.77 - - -
合同负债 公司 F 9.42 - - -
预收款项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 778.75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东莞分
预收款项 - - - 50.00
公司
预收款项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98.03
预收款项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64
预收款项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09
预收款项 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 - - 0.03
其他应付款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304.98 -
其他应付款 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34.03 36.39
其他应付款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 18.09 - 40.00 40.00
其他应付款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 - - 46.43
其他应付款 武汉光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 - 22.50
其他应付款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12.33 -
其他应付款 深圳南方信息企业有限公司 - - 1.05 1.05
其他应付款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19.30 107.88 - -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回
避程序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的决策程序
如下: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额绝对值 5%以上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经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且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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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的交易;2)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4)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但尚未达到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长决定: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成交金额超过 20 万元的交易;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但董事长本人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关联交易对
方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
(5)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或公
司拟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0.3%的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但总经理本人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关联交易对方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
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1)为交易对方;2)拥有
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4)与交易对方受
同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5)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
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职;6)交易对方及其直接、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7)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
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8)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
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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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1)为交易对方;2)在交
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3)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4)为交易对方
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
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或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发生
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预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预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报告期内(注: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该等关联交易
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和条件公允、合理,
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
公允的原则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及预计 2022 年
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及预计 2022 年度发生的
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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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关于 2021 年
度关联交易的确认和 2022 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因此,自公司章程制定以来,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与章程相符,关联股东
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已回避,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
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
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此外,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成员中有 3 位独立董事,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
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信息、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国家集成
电路基金、国风投、中电坤润、亿科合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
《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八、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
易”之“(一)关联方、关联关系”之“10、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主要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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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前滚存利润由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根据其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有关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公
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有关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了有关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具
体如下:
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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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现金分红,单一年度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
于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指: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预计支出累计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投资事项。
(二)有关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
制,具体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批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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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但因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不进行现
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
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承诺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
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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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所披露的重大合同是指对报告期内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
要影响且正在履行的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签署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期限
主体
长期有效
长期有效
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长期有效
(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签署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期限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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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期限
主体
展讯通信(上海)有限
公司、Spreadrum Hong 处理器、射频器件、 2022.04.06-
Kong Limited、RDA 电源器件、存储器等 2024.04.05
Technologies Limited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 2022.03.31-
公司 2023.12.31
长江存储(香港)科技 2022.03.31-
有限公司 2023.12.31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有 2020.12.01-
限公司 2022.12.31
Non-Exclusive
Advanced Micro 2018.12.10 起
Devices, Inc. 长期有效
Distribution Agreement
处理器、无线连接与
Qualcomm Technologies 2016.01.22 起
International, Ltd. 长期有效
口和隔离等
Micron Semiconductor 2019.10.01-
Asia Operations Pte. Ltd. 2022.09.30
处理器、射频器件、
传感器、电源器件、
NXP Semiconductors 2016.07.04 起
Netherlands B.V. 长期有效
器、无线连接与模组
等
接口和隔离、存储
Maxim Integrated International Non-
器、传感器、电源器 2017.12.05 起
Limited Agreement 件、模拟器件、无线 长期有效
连接与模组等
AUTHORIZED
ANALOG DEVICES 2021.12.12-
INC., 2022.12.11
AGREMENT
存储器、可编程逻辑 2021.02.22 起
器件 长期有效
Montage Technology
长期有效
Offshore Limited
江波龙电子(香港)有 2022.01.01-
限公司 2022.12.31
长期有效
SUNRAY
香港 2020.11.02 起
亿安仓 长期有效
CO.,LTD
长期有效
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 广东 成品电路板、电源器 2021.01.05-
公司 亿安仓 件 2023.01.04
注:上表所列的第 9 项的供应商 Maxim Integrated Produc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已被第 10 项所列的
供应商 ANALOG DEVICES INC.,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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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信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 3 亿元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前述
标准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的银行授信合同及对应的
担保合同如下:
主债务是否
序号 合同编号 授信主体 授信对象 授信额度 授信期间 担保方式及担保合同
履行完毕
QH06(融
华夏银行
资)
股份有限 2021.11.02-
公司深圳 2022.11.01
《最高额融
分行
资合同》
每次提款需提供足额
华夏银行
保函,且每次提款不
Facility 股份有限 2021.12.09-
Letter 公司香港 2022.12.09
日前十个工作日(以
分行
较早者为准)
交银深中电 交通银行
港授信 2022 股份有限 2022.01.17-
号《综合授 公司深圳 2023.01.05
信合同》 分行
最高额保证金质押:
中电港与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署“(2021)深银
综授额字第 000360
(2021)深 号-担保 01 号”《最
广发银行
银综授额字 高额保证金质押合
股份有限 2021.07.07-
公司深圳 2022.07.06
《授信额度 最高额权利质押:中
分行
合同》 电港与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署“(2021)深银综
授额字第 000360 号-
担保 02 号”《最高额
权利质押合同》
保证:中电港有限与
星展银行 星展银行(中国)有
P/GZ/PL/202
(中国) 8,000 万 2021.07.14 起 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
有限公司 美元 长期有效 “CG/GZ/PL/202107
《授信函》
广州分行 14 号”《最高额保
证合同》
《授信协 公司深圳 2022.07.31
议》 分行
部贸融授字 口银行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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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是否
序号 合同编号 授信主体 授信对象 授信额度 授信期间 担保方式及担保合同
履行完毕
易金融授信
业务总协
议》
保证:广东亿安仓、
器材国际、香港亿安
仓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HTZ4420080 中国建设 市分行签署
N02C 号《综 有限公司 2021.12.30-
合融资额度 深圳市分 “HTC442008008ZG
合同》 行 DB2021N03B 号”、
“HTC442008008ZG
DB2021N03C 号”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
同》
SX16202100 江苏银行
立国际信用 公司深圳 2022.08.05
证合同》 分行
兴银深坪山
授信字 兴业银行
(2021)第 股份有限 2021.11.02-
度授信合 分行
同》
中国银行
福额协字第
股份有限 2021.12.30-
公司深圳 2022.12.16
《授信额度
福田支行
协议》
保证:中电港与平安
平银深分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二综字 平安银行
圳分行签署“平银深
第 001 号 公司深圳 2023.02.23
《综合授信 分行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
额度合同》
同》
CMBLB2021 招商银行
单笔提款由国内银行
-C083 号 股份有限 1.4 亿 2021.11.23-
《贷款协 公司伦敦 美元 2022.11.22
受的保函作为担保
议》 分行
中国银行 器材国 保证:中电港与中国
Facility 2022.06.14 起
Letter 长期有效
有限公司 亿安仓 司签署《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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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借款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 3 亿元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前述
标准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的银行借款合同及对应的
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编号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担保方式及担保合同
保证:中电信息与国
国家开发银行深 2019.09.29-
圳市分行 2022.09.29
合同》 “44302019011000024
国家开发银行深 2021.06.30-
圳市分行 2024.06.30
合同》
PSBCSZ01- 中国邮政储蓄银
动资金借款合同》 前海分行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表所列的第 1、3 项的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的情况。
三、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涉及重要关联方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
事诉讼、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且涉案金
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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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且涉案金额
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三)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涉案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如下:
求裁决:(1)彩虹奥特姆(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奥特姆”)向香港
亿安仓支付货款 3,891,088 美元;(2)香港奥特姆向香港亿安仓支付资金服务费(截至
付违约金(截至 2020 年 9 月 7 日,违约金暂计 835,364.22 美元);(4)深圳市彩虹奥
特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特姆”)对香港奥特姆应承担的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
裁决香港奥特姆向香港亿安仓支付货款 3,888,088 美元、资金服务费 76,219.95 美元及
违约金,深圳奥特姆对香港奥特姆应承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案尚未执行完毕。
请求判令被告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铭”)立即支付拖欠货款
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本案为涉港买卖合同纠纷,且诉讼标的超过 1,000 万元,
故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书》,判决东莞金铭向香港亿安仓支付货款 10,339,198.35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深圳金
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2018)粤 03 破 380 号《民事裁定书》、(2019)粤 03 破申 331 号《民事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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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书》,深圳中院已受理深圳金立、东莞金铭破产清算一案,香港亿安仓已向管理人申
报了债权。2020 年 12 月 3 日,深圳中院裁定东莞金铭进行重整;2021 年 8 月 30 日,
深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东莞金铭重整程序;2021 年 9 月 18 日,深圳中院作
出(2019)粤 03 破 407 号之四号《民事裁定书》,确认 68 家债权人对东莞金铭的债权,
其中香港亿安仓的债权确认金额为 11,299,970.52 元。
裁定确认东莞金铭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东莞金铭破产重整程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深圳金立的破产清算程序尚在进行中。
(以下简称“前海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徐红英、胡杰对香港奥特姆
在(2020)深国仲涉外裁 5736 号《裁决书》项下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立即向
原告香港亿安仓偿还 3,964,307.95 美元、违约金 1,170,418.79 美元、仲裁费人民币
元。前海法院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受理本案。
,
判决:(1)被告胡杰、徐红英应就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20)深国仲涉外裁 5736
号仲裁裁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确认的香港奥特姆所
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胡杰、徐红英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前述款
项;(2)被告胡杰、徐红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香港亿安仓支付律师费人
民币 80,000.00 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案一审判决的上诉期尚未届满,一审判决尚未发
生法律效力。
李珂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
诉讼,两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谷美电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美公司”)
向两原告支付拖欠货款 5,746,965.13 美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判令原告广东
亿安仓对被告黄文丽、钟育华、曾坚元名下的四处房产享有抵押权,判令被告黄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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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育华、吴色色、曾坚元、李珂对被告谷美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1)被告谷美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亿安仓、香港亿安
仓支付拖欠的货款 5,746,965.13 美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公证费、证据固化
费;(2)被告钟育华、黄文丽对被告谷美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
告吴色色、曾坚元、李珂对被告谷美公司上述第一项所欠货款中折合人民币 1,800 万
元的部分及对应的违约金及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原告广东亿安仓对被
告曾坚元、钟育华、黄文丽名下的四处房产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依法处置该房产所
得款项优先受偿。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案尚未执行完毕。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
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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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周继国 陈雯海 潘 玫
吴志锋 刘 迅 蔡 靖
蔡元庆 王明江 吕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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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尹顺川 王 炜 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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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 迅 周 杰 肇 敏
张文学 陈红星 姜 帆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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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刘桂林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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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曾 毅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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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李邦新 王申晨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吴友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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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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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首席执行官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席执行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黄朝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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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
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张学兵
经办律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喻永会 谢 静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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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审阅报告(如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
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
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如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谭小青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潘传云 侯光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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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陈圣龙
签字资产评估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李朝霞 王莹(已离职)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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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
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
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谭小青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潘传云 侯光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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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附件
一、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
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审阅报
告;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说明;
(十三)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四)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五)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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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
(一)发行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 A 座 25 层
联系人:姜帆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人:李邦新、王申晨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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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
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
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相关权益。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
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司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六条规定,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
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
宜。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
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
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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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八条规定,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官方网站、
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方式,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
析师调研等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公司可以在官方网站设立投资
者关系管理专栏,用于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信息。公司应当为中小股
东、机构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提供便利,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过程,
做好信息隔离,不得使来访者接触到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
务。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
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不
得通过相关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信息等非正式渠道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
公司(包括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接受特定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或者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
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只能以已公开披露信息和未公开非重大
信息作为交流内容。否则,公司应当立即公开披露该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为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在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提
供制度保障,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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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批准。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
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
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变更的机制如下:
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遇战争、自然灾害
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
论证报告并经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董事、监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对法定
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
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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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
之三十及以上的,除只有一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的情形外,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
召开通知中载明的其他明确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
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
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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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与投资者有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电信息的承诺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
将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委托本公司管理,且若发行人未来实施配股、缩股、股份
拆细、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本公司受托管理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受托管理的该部分
股份。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
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存在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则发行价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有关本公司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锁
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除权除
息情况进行调整)。
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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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
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2)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相关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否则发行人有权暂时扣留应支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该上交的违规减持所得
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3)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承诺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均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按照《股份托管协议》委托中电信息
管理的情形除外)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守上述承诺。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
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存在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则发行价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有关本公司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锁
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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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除权除
息情况进行调整)。
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
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2)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相关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否则发行人有权暂时扣留应支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该上交的违规减持所得
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3)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亿科合融的承诺
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有关本企业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锁
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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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除权除
息情况进行调整)。
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行人
股份。
(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亿科合思、亿科合达、亿科合拓的承诺
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
上述承诺。
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
定。
(五)公司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中电发展的承诺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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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上述承诺。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有关本企业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锁
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行人
股份。
(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中电坤润、国风投
的承诺
业/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有关本企业/公司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
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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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企业/公司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
行人股份。
(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大联大商贸、同沁同立的承诺
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
持的相关规定。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公司/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
行人股份。
(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周继国、刘迅、张文学、
肇敏、周杰、陈红星、姜帆的承诺
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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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
在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存在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发行价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如本人在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将在就任相关职务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述承诺: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但,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本条承诺转让比例
的限制。
(如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应按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
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
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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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稳定股价的措施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公司制定了《深
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如
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
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时,应当在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下述稳定股
价措施。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公司可以视实际情况按照如下优先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式。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 30 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并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之后实施。
(1)公司回购
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行使表决权时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行使的表决权包括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
的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
会中直接行使表决权时投赞成票。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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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控股股东增持
且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控股股东最近一次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增持方案。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
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且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税后)的 10%。
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
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作出的相关承诺。
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
止实施增持方案。
(4)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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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制定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允许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之后实施。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稳定股价的相应措施和具体方案
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
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
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如公司、控股股东、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预
案和具体方案的要求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公司未按照本预案和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要求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公
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还应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如控股股东未按照本预案和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要求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且
在发行人告知其在限期内履行相关义务后仍不履行的,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控股股
东支付的股东分红,同时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稳定股价
方案实施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3)如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预案和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要求实
施稳定股价措施,且在发行人告知其在限期内履行相关义务后仍不履行的,则发行人
有权暂停或暂缓发放相关人员薪酬,直至其按稳定股价方案实施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为止;如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履行本预案和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规定的义务的,则控股股东或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
事、总经理或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提请董事会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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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因不可抗力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发生变化等客观原
因导致控股股东、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或实施
其他稳定股价措施的,不视为违反本预案的规定、不视为违反相关主体关于稳定股价
的承诺。
(二)发行人的承诺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三)公司控股股东中电信息的承诺
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履行相应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决权时将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公司行使的表决权包括本公司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及本公司接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委托管理的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承诺
本公司已了解并知悉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中电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本
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执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发行人为稳
定股价之目的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直接行使表决权时将对回购
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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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继国、陈雯海、潘玫、吴
志锋、刘迅、蔡靖、周杰、肇敏、张文学、陈红星、姜帆的承诺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价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对稳定股价做出决议时,就该等稳定股价事宜在相关会议上的表决投赞成票。
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遗漏。
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办理。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中电信息的承诺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
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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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发行人
股份。
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承诺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
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
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发行人
股份。
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人将暂停转让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
份(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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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
序,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
五、关于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电信息的承诺
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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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承诺
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继国、陈雯海、潘玫、吴
志锋、刘迅、蔡靖、周杰、肇敏、张文学、陈红星、姜帆的承诺
公司利益。
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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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
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
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中电信息的承诺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份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 5 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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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承诺
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
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司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
支付给发行人。
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公司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
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周继国、陈雯海、潘玫、吴志锋、刘迅、
蔡靖、蔡元庆、王明江、吕飞、尹顺川、王炜、唐艳丽、周杰、肇敏、张文学、陈红
星、姜帆的承诺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如有),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发行人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份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有);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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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 5 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
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
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之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
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根据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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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合理因素。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现金分红,单一年度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
于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指: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预计支出累计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投资事项。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大会批准。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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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
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
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机制
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遇战争、自然灾害
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
论证报告并经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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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
承诺事项
一、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电信息的承诺
“1、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
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严格控制与发行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发行人公
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发行人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或其他资产,亦不会要求发行人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以及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
条件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同等条件
下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本
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
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
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守上述承诺。
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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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承诺
“1、本公司不利用自身对中电港(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中电港在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
自身对中电港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与中电港达成交易的优
先权利。
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电港《公司章程》
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
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电港及其股东的利益。
港《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切实遵守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
度,且该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以及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
条件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同等条件
下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电港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中电港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致使中电港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公司将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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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中电港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三)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风投的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外,2018 年 1 月
至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发行人未发生、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易无法避免,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发
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
市场原则以及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要求发行人给予比在同等条件下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交易协议(如有)。
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中电坤润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发展的承诺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外,2018 年 1 月
至今,本企业及本企业控股、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以
下统称“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发生、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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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无法避免,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发
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
市场原则以及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要求发行人给予比在同等条件下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交易协议(如有)。
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亿科合融的承诺
“1、2018 年 1 月至今,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以下统
称“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发生、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易无法避免,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发
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
市场原则以及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要求发行人给予比在同等条件下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交易协议(如有)。
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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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依法履行应尽
的诚信和勤勉责任,不利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及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
系损害发行人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或其他资产,亦不会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发行人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以
及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
人给予比在同等条件下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人保证不利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
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
外的利益或收益。
承诺。
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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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高效、平稳、有序、
规范运作,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召开了 11 次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规范运作,股东依法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
董事会现任董事有 9 名,6 名为非独立董事,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召开了 14 次
董事会,历次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
运作,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召集程序。董事认真履行义务,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了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监事。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历次监
事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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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
完整规范。监事认真履行义务,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
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
立董事任职条件、选聘、任期、职责、工作条件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独立董事负有诚
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均能够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职权,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公平和公允,
协助公司审慎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展战略,以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
良好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公司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三会制度、培
训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证券知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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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士,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并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自设立以来,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依法对需要其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在公司的财务规范、
内部控制、战略发展、人才培养、人员激励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行水平、提高公司竞争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审计委员会 吕飞 吕飞、蔡元庆、潘玫
战略委员会 周继国 周继国、陈雯海、刘迅、吴志锋、蔡靖
提名委员会 王明江 王明江、吕飞、刘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蔡元庆 蔡元庆、吕飞、吴志锋
注:吕飞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
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
司的财务信息;(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6)公司董事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技术和产品的
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
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
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公司章程》
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其
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6)对前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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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
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研究国家有关薪酬方面的法律、法规;
(2)研究国内外、行业内外的薪酬案例;(3)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交被考核人员的绩效评价报告;(4)研究和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5)
研究公司薪酬激励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方案等;(6)监督检查薪酬方案执行
情况;(7)解释公司薪酬计划;(8)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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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一)募集资金总额及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
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89,975,024 股,且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
低于 10%,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届时向投资者询价确定的发行价
格确定。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公司将根据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战略,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
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情况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 深 自 贸 备 案
产品线扩充项目 [2021]0043 号
深 自 贸 备 案
[2021]0044 号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
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
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分析
公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数字化转
型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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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
司将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相关
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存储和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发展战略要
求,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保持市场地位,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快
速发展。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同业竞争及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丰富产品线结构,对信息系
统进行升级,并进一步巩固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与客户服务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
争,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一)国家产业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理论基础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电子元器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出台了多项支持性政策,
电子元器件行业迎来蓬勃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国务院发布的《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提
出,要不断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按照市场机制提供聚焦集
成电路和软件领域的专业化服务,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并加大对服务于集成电
路和软件产业的专业化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提升其专业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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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各类消
费电子产品如手持平板电脑、以触摸屏作为基本输入设备的个人电脑、车载智能终端、
可穿戴终端以及其它移动智能终端等,研发新型显示技术、新型触控技术、增强现实
技术、语音图像识别、体感操作等新型人机交互技术,推动信息技术产业向中高端迈
进,支持集成电路、信息光电子、智能传感器、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建设,积极
推进创新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
同时,国家大力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新型数字化商业模式成熟落地。习近
平总书记在政治局会议上曾多次强调,要加快 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
设进度,新一代信息技术是新基建的重要推动力量,推动经济结构向以数字经济为代
表的新兴经济转变。
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的《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倡议》提出,政府和社会各界
联合起来,共同构建“政府引导—平台赋能—龙头引领—机构支撑—多元服务”的联
合推进机制,以带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为重点,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推行普惠
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提升转型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打造数字化企业,构建数字
化产业链,培育数字化生态,形成“数字引领、抗击疫情、携手创新、普惠共赢”的
数字化生态共同体,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所实施的募投项目受到国家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强有力的政府
政策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理论支持与基本保证。
(二)优质的客户群体为项目实施提供了需求基础
公司凭借在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等领域的长期深
耕,积累了包括消费电子领域的小米、传音、创维、美的、海尔、海信,通讯系统领
域的中兴、移远通信,工业电子领域的浙江中控、雷赛智能,计算机领域的华硕,汽
车电子领域的比亚迪、华阳集团,电子制造领域的富士康等全球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客
户。公司与上述知名客户合作稳定,并通过持续的产品应用创新研发,将公司的电子
元器件产品广泛应用与客户产品之中。
未来,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能更迅速地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开拓更多样
化的产品解决方案,并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形成电子元器件“一站式”
采购服务体系,有效提高客户满意度,挖掘客户潜在价值,延长客户服务的价值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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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过网络信息化系统建设,建设电子产业生态圈大数据平台,能有效增强生态
圈企业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互动,利用行业大数据为客户赋能,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赢
局面。公司现有的优质客户群体为项目实施提供了稳定、庞大的需求基础。
(三)丰富的产品线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供应保障
公司凭借多年以来积累的深厚业务资源,已成为众多全球 IC 产品设计制造企业的
国内代理商。公司代理的产品线品牌包括 Qualcomm(高通)、AMD(超威)、NXP
(恩智浦)、Micron(美光)、ADI(亚德诺)、Nvidia(英伟达)等国际原厂,以及紫
光展锐、长江存储、华大半导体、澜起、豪威科技、兆易创新、长鑫存储、圣邦微、
矽力杰、思瑞浦等国内原厂,产品的质量、品质能得到较大程度的保障。公司围绕国
内外产品线深入进行应用研发创新,为产品线配备了多种应用解决方案组合,使得产
品更加贴近市场需求,精准地满足了市场对产品线的多样化需求。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与国内外知名原厂继续深入开展业务合作,在现有产品线的
基础上,开拓出更丰富的产品线类型,并通过不同产品线的配置与组合,优化应用创
新解决方案,以此满足下游更多样化的需求,丰富的产品线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强
有力的产品来源供应保障。
(四)客户需求导向的研发模式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一直以来,公司充分注重电子元器件产品的应用研发能力,采用“FAE+AE”的
客户需求导向型的研发模式,协调销售人员、技术应用工程师以及原厂工程师共同作
业,快速响应客户在产品设计、样品生产、规模量产等方面的技术需求,及时协助客
户完成电子元器件产品应用研发,交付具有针对性的产品解决方案。公司已在消费电
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解决方案案例,
形成了多样化的产品解决方案供客户选择。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及技术积累,有效降
低了客户产品的开发成本,缩短了其产品的上市周期,系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
根本驱动力。
未来,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持续在多个下游应用领域进行应用研发创新,客户需
求是公司研发创新的核心。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模式,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
化的产品开发服务,协助客户的产品概念快速成熟落地,有助于公司针对下游客户的
需求进行精准客户开发,该研发模式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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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本项目拟在网信系统、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智慧网关等市场领域强化应用创新,
积累充分的应用创新技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电子元器件应用组合及系统集成
方案,提升技术支持服务能力,为电子元器件在前述领域中的应用形成多套技术解决
方案;通过加大对 AMD(超威)、Nvidia(英伟达)、Maxlinear(迈凌)、Renesas(瑞
萨)等核心产品线的资金投入,加强公司在人工智能、计算机、工业电子等行业市场
的影响力,满足客户对前述产品线增长的需求,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本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在“精专业”领域的市场地位与盈利能力。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90,640.84 万元,建设期为 2 年,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 占比
号 T1 T2 合计
固定资产 5,652.09 597.19 6,249.28 6.89%
软硬件设备系统及服务 4,887.70 293.70 5,181.40 5.72%
合计 48,495.97 42,144.86 90,640.84 100.00%
本项目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投资金额为 5,181.40 万元,具体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
选择及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序号 名称 T1 T2 投资总额
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合计: 4,887.70 293.70 5,1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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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序号 名称 T1 T2 投资总额
电子
设备 17 复印机 1.50 - 1.50
匹配 AMD Milan 系列 CPU 的通用服务
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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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序号 名称 T1 T2 投资总额
频谱仪(第三代半导体电源、瑞萨产品
线用)
Base Line StarLab System 基本系统
Starlab
SATIMO SH650 Reference Antennas
SATIMO SH650 标准天线
CMW270(支持信令 BT1.0-5.0,支持信
令 Wifi 802.11.a/b/g/n/ac/ax)
ZND8(支持 100KHz-8G,包含机械校
准件)网络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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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序号 名称 T1 T2 投资总额
小计 2,410.53 206.78 2,617.30
办公及 5 固定投影仪 5.00 - 5.00
其他
设备 6 机架 3.00 - 3.00
小计 50.78 23.33 74.10
软件 10 研发管理支撑云系统 90.00 - 90.00
小计 2,426.40 63.60 2,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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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研发人员投入合计为 4,896.30 万元,具体人员配置及工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项目 项目 T1 T2 合计
研发人员人数 15 24 -
网信系统
研发人员工资合计 750.00 1,272.00 2,022.00
研发人员人数 6 9 -
智慧视觉
研发人员工资合计 300.00 477.00 777.00
FAE 2 4 -
AE 3 4 -
智慧音频 测试工程师 2 2 -
研发人员人数 7 10 -
研发人员工资合计 350.00 561.80 911.80
FAE 2 2 -
AE 5 8 -
智慧网关 测试工程师 2 3 -
研发人员人数 9 13 -
研发人员工资合计 470.00 715.50 1,185.50
合计 1,870.00 3,026.30 4,896.30
本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会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物,固体废
弃物主要为生活、办公垃圾等,基本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年 第二年
工作内容
可行性研究、市场调研
规划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应用创新项目研发
产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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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 第二年
工作内容
产品线运营
注:表中时间以月为单位
本项目主要针对网信系统、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智慧网关等领域的电子元器件
产品进行应用创新研发,以及加大对 AMD(超威)、Nvidia(英伟达)、Maxlinear(迈
凌)、Renesas(瑞萨)等核心产品线的资金投入,系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分
销在应用场景上的深入拓展与技术升级,以及在产品组合与应用上的丰富与补充。
本项目将通过电子元器件在新应用领域的研发创新,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网信系统、
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智慧网关等应用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为客户提供系统性的应
用解决方案,使公司产品线能够适用于更多的终端产品;同时通过对核心产品线的进
一步补充,能够增强公司对客户需求的响应能力,满足下游市场对电子元器件高速增
长的需求,大幅提升产品供给的效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产品将更加贴
合市场的需求,提升产品所附带的附加价值,另一方面下游需求缺口将被有效填补,
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 年。根据测算,本项目完全达产后,所得税后内部收益
率为 14.83%,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 2 年建设期)为 4.68 年。
(二)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本项目拟以公司现有的信息化系统为基础,结合公司运营管理的需求以及行业形
态变化的需要,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主要通过招募信息技术人员,改善现有运
营管理系统,在完善公司内部数字化运营体系的同时,打造产业数据引擎,引领公司
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将显著增
强,公司客户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将得到大幅提升;同时,公司将建成产业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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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电子产业链信息全贯穿,行业数据全共享,为电子产业链的组成企业提供丰富、
及时的行业数据与信息。届时,公司数字化战略布局将得以实现,市场影响力将显著
增强,高效的智能信息化系统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稳固基础。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0,517.65 万元,建设期为 3 年,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 占比
号 T1 T2 T3 合计
机房、云服务器及办公场地费用 422.00 604.00 908.40 1,934.40 9.43%
其中:IDC 租金 16.00 16.00 16.00 48.00 0.23%
云服务器租金 230.00 500.00 800.00 1,530.00 7.46%
办公场地租金 176.00 88.00 92.40 356.40 1.74%
设备及服务费用 3,085.02 2,419.06 2,159.16 7,663.25 37.35%
其中:硬件设备 833.80 307.80 282.00 1,423.60 6.94%
软件投资 1,229.18 622.13 348.13 2,199.43 10.72%
网络及咨询服务费用 1,022.04 1,489.14 1,529.04 4,040.22 19.69%
合计 5,922.02 6,703.06 7,892.56 20,517.65 100.00%
本项目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投资金额为 3,623.03 万元,具体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
选择及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序号 名称 T1 T2 T3 投资总额
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合计: 2,062.98 929.93 630.13 3,623.03
硬件 3 云桌面设备 149.00 15.00 15.00 179.00
小计 833.80 307.80 282.00 1,423.60
软件 2 Adobe 全家桶 19.20 13.50 13.50 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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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序号 名称 T1 T2 T3 投资总额
焦 图 35 个 芯 查 查 许 可 与
License 费用
Vmware Work Stations PC 端
工具
Mindjet Mindmanager 思 维 导
图软件
焦图(服务器安全加固监
控)
云桌面、行为管理及加密系
统
Biztalk 及 相 关 数 据 库 、
Software
数据中台与 BI 软件异地容灾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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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序号 名称 T1 T2 T3 投资总额
IT 内 部 软 件 需 求 ( 开 发 工
具、运维平台、公共办公)
ARM Keil 软 件 、Altium 与
Keil 软件扩容
小计 1,229.18 622.13 348.13 2,199.43
本项目研发及技术人员投入合计为 10,920.00 万元,具体人员配置及工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拟招人员累计
业务类别 序号 岗位名称 薪酬总额
T1 T2 T3
产业数据引擎 8 前端开发工程师 6 7 7 500.00
小计 40 58 75 4,490.00
电商平台 1 互联网产品经理 2 2 2 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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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人员累计
业务类别 序号 岗位名称 薪酬总额
T1 T2 T3
小计 14 21 27 1,600.00
外部营销数字 6 数据分析工程师 2 3 4 315.00
化平台、内部
运营数字化
平台 8 运维工程师 1 2 3 150.00
小计 35 60 83 4,830.00
合计 89 139 185 10,920.00
本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会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物,固体废
弃物主要为生活、办公垃圾等,基本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 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工作内容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项目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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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工作内容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季度
办公场所租赁及装修
机房、云服务器租用
软硬件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与培训
开发运作
本项目主要通过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打造产业大数据平台,在优化业务管理流
程、提升内部运营效率的同时,构建起电子产业生态圈,实现行业信息互通与数据共
享,系对现有主营业务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通过推动行业生态信息化建设,探索新
型业务拓展模式。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通过数字化信息建设,提高自身数据收集、处理、分析能
力与风险控制能力,实现对电子产业链生态圈成员的精准定位。公司将拓宽大数据信
息共享渠道,加强电子产业生态圈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交互,全方位优化行业生态结构,
建成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生态大数据平台。同时,本项目将实现公司各部门之间业务数
据的信息协同,大幅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公司业务运营效率。
本项目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一部分,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其经济效益主要
体现在公司信息数字化能力的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效率的提升,因而不进行单独的财
务测算。本项目完成后,将为公司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业务数据的信息协同、构建产
业大数据平台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38,841.51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将结
合业务经营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科学地将流动资金投入到公司日常经营
中,合理地制定流动资金补充与银行贷款偿还计划,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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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与核心竞争力。
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业务开展模式对公司日常运营中的流动资金要求相对较高。
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上游一般对接原厂,下游一般对接终端电子产品制造商,上游供
应商给予公司的账期一般短于公司给予下游客户的账期,因此,公司在营收快速增长
的同时,需要垫付大量的营运资金以支撑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实力系公司已成为分
销商的重要竞争力之一。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收入 1,718,314.95 万
元、2,602,597.05 万元、3,839,100.32 万元和 2,509,541.26 万元,分别实现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103,893.92 万元、-173,774.30 万元、-471,127.78 万元和-561,965.06 万元,流动资
金占用较多,为了支撑现有业务规模持续高速增长,为现有产品线业务扩张提供充分
保障,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5.82%、83.00%、88.13%和 89.98%,
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公司将合理制定银行贷款偿还计划,降低财务杠杆,减少利息
支出,优化财务指标,有效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合理制定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贷款计划,为公司
业务扩张提供资金保障,并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
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存储和集中管理。公司将根据业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该部分募集资金投放的进度与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
效使用,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募集资金的支付环节,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管
理制度和审批权限支付使用本项目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支付和使用的安全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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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公司产品线将得以丰富,产业链布局将进一步完善,资金实
力将得到增强,财务结构将不断优化,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行业地
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及研发费用等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全建成后,预计公司每年新增折旧、摊销及研发费用将有一
定增长。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公司业务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扣除折旧、
摊销和研发费用的影响后仍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不会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
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有所
提高,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偿债能力、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有效
降低财务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对公司盈利能力不能产生较
大贡献,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会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与
实施,项目的经济效益将逐步体现,长期来看,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营
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公司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随之升高。
五、发展战略规划
(一)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公司将以“大平台+精专业”为核心,全力打造以电子元器件为核心的电子
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推动网信系统、人工智能、智慧视
觉、智慧音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业务领域的应用创新成熟落地;连接产业上下
游,探索产业生态运营模式,全面提升对产业链的覆盖能力以及对下游行业的应用技
术实力,加快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进程,助力电子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公司的发展战略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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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以电子元器件为核心的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圈,全面提升公司为生态圈
企业赋能的能力
公司将持续完善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的产品线配置,不断提升应用创新能力,
为各细分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选择更丰富的“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公司
在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综合服务价值。
同时,公司将全力推进供应链协同配套平台建设,以现有“虎门仓”为核心,完
成三级仓体系建设和落地,建设和完善自动化与信息系统,配置全球化储运体系,提
高供应链整体管理与协同水平,协助中国电子信息产业提高全球资源配置的效率。
公司将通过建设与整合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产业数
据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完善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圈,促进生态圈企业相互协同、相互赋
能,提高生态圈整体运营效率,成为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圈的领跑者。
(2)以“新基建”为方向、“精专业”为依托,深入拓展下游应用领域
公司将加大在网信系统、人工智能、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
等“精专业”应用领域的研发投入力度,拓展丰富公司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下游应用场
景,增强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实力,使得公司在下游各细分领域形成一定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公司亦计划以新基建相关市场作为业务重点拓展方向,以通信、大数据、人工
智能等技术为增长引擎,最大化覆盖行业标杆客户,全方位推进新基建相关业务增长。
(3)数字化转型升级,探索大数据服务新模式
公司将依托大平台优势,进一步升级优化电子信息产业数据引擎“芯查查”,探
索大数据新商业模式,以大数据驱动公司业务深入稳定发展。未来公司将重点打造集
产品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大数据、行业趋势大数据于一体的产业大数据平台,成为电
子信息产业中数据挖掘、分析、运营的专业服务提供商。
(1)加大应用创新研发投入力度,丰富设计链产品与服务类型
公司将加大“萤火工场”设计链研发服务的投入力度,开发更具附加价值的产品
方案,围绕下游行业客户的核心痛点,为核心产品线提供更深入的产品技术服务,增
强公司的方案设计输出能力,为客户输出造价更经济、功能更强大的产品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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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设计链服务类型与产品种类。
(2)加强“精专业”业务单元建设,力争成为下游行业领先技术方案服务商
近年来,在世界新经济格局的背景下,保障信息系统安全成为电子信息产业的重
要发展方向,网信系统行业蓬勃发展,政府、交通、金融、能源等国家关键领域和通
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前沿科技行业的业务机遇持续增加,应用领域广泛拓
展,行业规模快速增长。
公司将为网信系统业务配备专业团队,建立以网信系统业务部门为核心,以萤火
工场、IDH、芯片原厂为补充的综合研发体系,开展 PC 及服务器主板、交换机、路由
器、智能终端的应用研发设计,促进核心芯片与信息安全技术的融合,集成相关模组
产品,形成自主研发方案。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AI 快速进入公安、交通安全、智能楼宇、自动驾
驶、智慧医疗、新零售、公共卫生、防疫等领域,同时基础算力和大数据的蓬勃发展,
使得人工智能的应用领域加速扩张。
未来,公司将持续引入国内外 AI 芯片原厂,并结合行业应用在算法上进行开发和
投资,满足差异化 AI 应用需求,以技术赋能的方式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将与上游原
厂形成多元化配合模式,以系统级芯片结合算法的形式,进行 AI 芯片代理、硬件方案
以及自研产品的销售。
随着网络传输、深度学习算法和芯片性能不断发展提升,智慧视觉行业不断发展
成熟,关键零部件、芯片和算法的集成化模组逐渐成为视觉识别领域最核心的竞争要
素。
公司将以现有产品线为基础,顺应智慧视觉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自身技术研发
能力,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设计与方案服务,并在视觉识别、安防监控等领域
形成自主研发的解决方案,开拓公司在智慧视觉领域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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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音频解决方案涉及蓝牙连接、语音识别、主动降噪等功能技术,随着物联网、
智能家居、车联网等行业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智慧音频产品销量在过往三年内迅速
增长。公司计划拓展智慧音频团队业务范围,打造上游芯片设计至下游产品应用的定
制化服务完整生态链,为客户提供物料整合服务、PCBA 产品定制、智慧音频芯片定
制等“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成为智慧音频领域领先的产品设计、技术服务提供商。
随着汽车行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的趋势日益显现,汽车电子产
品快速迭代,汽车电子行业迎来持续高速增长阶段。公司将通过加强汽车电子团队建
设,整合关键汽车电子相关产品线资源,为下游应用客户提供“可量产”的解决方案。
公司将重点通过服务客户,加强核心技术能力的建设,建立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行
业影响力,并通过持续积累技术解决方案,逐步转型为头部客户的方案与服务提供商。
工业控制是制约工业发展升级的瓶颈,是工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发展程度决定
了国家工业和科技的水平。工业控制领域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工业控制相
关产品未来强劲的升级需求,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公司将重点发展工业控制领域的相关产品,与相关
原厂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加强工控产品、工控系统与相关电子元器件功能模组的设计
与构建,加强相关集成模组的兼容与交互,为目标用户提供性能更可靠、功能更丰富
的工控芯片产品。
公司拟通过建立为客户交付“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的销售平台,综合利用产品
线资源优势和技术应用研发实力,为电子产业生态圈企业提供集电子元器件销售、技
术支持和应用配套方案于一体的综合分销服务。公司将同步加快海外渠道建设,致力
于成为芯片原厂在国际市场的分销主渠道。
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加大产品线平台的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完善产品线组合配置,
为客户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最优化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行业中建
立的影响力,加强产品线拓展,布局电子元器件头部原厂授权分销渠道,促进中国电
子信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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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以现有仓储体系与信息系统为基础,加快二级枢纽仓与三级园区仓建设,
对现有仓储信息系统进行升级,逐步形成网络覆盖全国的数字化供应链体系。
为了实现电子产业生态圈供应链的高效运营,公司计划联合国内其他电子元器件
分销和供应链企业,实现仓储体系信息系统对接,形成有效联动机制。仓储体系信息
系统的对接能够协助公司有效拓展供应链的保障渠道,提升公司供应链平台的统筹协
调能力与协同配套能力。公司还将通过建立需求统筹系统、电子元器件数据库、电子
元器件搜索引擎及仓储管理系统等方式,整合行业重点供应链资源,满足各类客户对
电子元器件的供应需求。同时,公司将综合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高效的搜集与分
析,形成更精确、专业的决策机制,提高供应链效率,成为具备专业综合能力的产业
协同配套服务平台。
公司将继续以“芯查查”平台为基础进行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进一步探索大数
据商业模式的创新与落地。
公司将在未来三年内整合上游更多原厂和代理商的市场资讯及方案信息,搜集更
多电子元器件产品物料型号,形成电子元器件数据手册,进一步完善芯片数据库信息,
打造完善最全面的电子元器件数据库,为行业用户提供海量芯片信息查询、选型替代
与参数对比服务,并提供企业风险查询、行业资讯查询、技术方案查询、BOM 优化、
物料风险管控、行业趋势分析、供应链波动分析、行业舆情监控等数据信息服务,全
力推动电子信息产业数据平台的建设,促进大数据驱动的商业模式成熟落地。
(二)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竞争优势,确保上述发展战略及目标的实
现。
展计划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公司在行业
内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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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资源配置、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完善和加强,以
持续增强公司在同行业的竞争力。
公司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科学利用人力资源管理,设计更具竞争力的薪酬结构和激
励措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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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 10 家控股子公司及 4 家参股公司,主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5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5890996D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骏马路 6 号中国电子东莞中电器材配送中心项目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配送中心仓库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 主营业务包括非授权分销、仓储物流等供应链配套服务,定位为发行人
业务板块中的定位 的供应链业务平台
公司名称 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2 月 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2KTCL4Y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 万元
注册地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513 办公-515 办公
主要生产经营地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横琴创意谷 1 栋 101 室-141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行人业 定位于数字化应用平台,主营业务包括非授权分销、电商分销、产业
务板块中的定位 数据服务等
公司名称 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10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22PYWL7M
注册资本 1,45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1,450 万美元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飞天大道 69 号 1036 室(江宁开发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亿安仓,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
定位为发行人供应链业务的区域性经营平台
块中的定位
公司名称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11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GA6Q6B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 151 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一期 A 座 2001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
主营国内品牌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块中的定位
公司名称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8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5MA7AE2HRXF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 1 号 137 房 5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 主营业务为提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系
块中的定位 统集成服务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8 月 21 日
已发行股本 100 万港元(普通股)+987.1 万美元(A 类普通股)
G03, Kerry Warehouse (Fanling 1), 39 On Lok Mun Street, On Lok Tsuen,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Fanling, N.T., HONG KON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
主要从事境外授权分销业务
板块中的定位
公司名称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立时间 2009 年 8 月 21 日
已发行股本 100 万港元(普通股)+987.1 万美元(A 类普通股)
G03, Kerry Warehouse (Fanling 1), 39 On Lok Mun Street, On Lok Tsuen,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Fanling, N.T., HONG KON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
主要从事境外非授权分销业务
板块中的定位
公司名称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12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5T3U22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 1129 号前海易港中心 W6 号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仓库辅助楼 508-529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
区域性重点企业、支柱产业电子元器件供应链服务平台
块中的定位
公司名称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6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21MABN421B1Y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区块黄花镇黄花综合保税区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
报告期内尚未开展业务
块中的定位
公司名称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12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LTC01A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 4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层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
报告期内尚未开展业务
块中的定位
(二)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广东亿安仓 183,383.76 15,242.66 200,767.23 1,452.28 174,672.04 14,515.67 427,714.76 2,557.04
艾矽易 23,889.93 -1,923.86 37,857.79 -4,014.66 41,441.32 2,180.43 77,672.97 460.54
南京亿安仓 9,765.84 9,749.06 = 94.45 9,671.87 9,654.62 226.41 60.71
思尼克 32,247.00 5,185.63 33,862.65 87.17 7,846.01 5,135.40 20,687.97 136.48
弈安云 123,260.49 9,885.19 39,476.60 -290.73 113,511.12 10,240.50 29,433.09 239.16
器材国际 1,196,326.66 47,801.72 - 15,297.27 798,246.19 32,816.61 - 4,697.85
香港亿安仓 214,794.68 17,788.19 234,394.28 547.09 168,809.29 16,666.75 509,049.37 767.85
深圳亿安仓 293,360.21 9,578.27 134,160.47 -421.73 - - - -
长沙亿安仓 - - - - - - - -
思尔泰 - - - - - - - -
注:以上数据已作为合并报表范围的一部分经信永中和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二、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发行人参股的 4 家公司均对发行人无重大影响,发行人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12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WMRD1K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7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 2 号富士康工业园 B9 栋 301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 主营业务为代理销售电子元器件和提供电子元器件供应链技术支持服
块中的定位 务
鸿富港的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如下: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000.0000 100.00
公司名称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M7U526
注册资本 212,800 万元
实收资本 212,8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大厦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B 座 3101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
报告期内尚未开展业务
块中的定位
交易中心的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计 212,800.00 100.00
公司名称 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ERW44J
注册资本 16,968.1612 万元
实收资本 16,968.1612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注册地
务秘书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南山区麻雀岭工业区 M-8 栋西座 4 楼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
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技术分销和芯片设计
块中的定位
深蕾科技的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号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智慧互联电信方舟(深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张家港深投控赛格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号 (%)
深圳投控建信创智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市前海科控富海优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投控园区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科辉灿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富海精选二号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6,968.1612 100.00
公司名称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Q9C35K
注册资本 86,304.0573 万元
实收资本 86,304.0573 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宝路 1 号星河 WORLDF 栋大厦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
从事导航定位芯片、算法及产品的自主设计、研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块中的定位
华大北斗的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电中金(厦门)智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共同家园(深圳)互联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中电科核心技术研发股权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弘远泰富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桐乡市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86,304.0573 100.00
(二)参股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参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鸿富港 51,084.14 8,765.84 1,815.10 48,696.33 6,512.07 1,306.26
交易中心 - - - - - -
深蕾科技 290,021.95 122,204.16 11,677.15 305,831.43 104,731.50 14,973.70
华大北斗 164,475.26 132,247.66 -4,842.48 125,356.93 105,055.67 -7,506.86
注: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