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改善资产结构、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济宁如意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如意新材
料”)将部分应收账款、存货作为置出资产,与公司关联方济宁如意万众创业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万众创业”)持有的莱卡新材料(佛山)
有限公司(简称“佛山莱卡”)25.72%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施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
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告》(公告编号:2021-062),披露了股权工商变更及置入、置出资产审计、评
估完成等情况。
于实施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对资产置换相关事项进
行补充说明。
(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收到北海仲裁委员会对上述案件出具的裁决书
【(2022)北海仲字第 3-749 号】,裁定佛山莱卡控股股东创莱纤维(佛山)有
限公司(简称“创莱纤维”)必须履行实物资产出资等相关义务。
审议修改佛山莱卡公司章程、免除公司董监事职务、重新选举董监事等议案。万
众创业以创莱纤维实际持有佛山莱卡不足半数,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
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等事项为由,向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2022 年 11 月 17 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
粤 0607 民初 4681 号】驳回万众创业诉讼请求。2022 年 12 月,万众创业以《增
资协议》第三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佛山莱卡原任职成员职务不变动”;创
莱纤维实缴出资不足注册资本 18%,表决权未达到法定通过比例;会议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事项为由,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已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开庭质证,万众创业和佛山莱卡均提交了北
海仲裁委裁决书作为新证据,并引用该裁决书中“原任职成员职务不变动”请求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修正原审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结果,目前三水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尚无法律效力。
议》及其中的仲裁条款对创莱纤维不发生法律效力,并请求确认《增资协议》第
七条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2022 年 9 月 16 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民事裁定书》【(2022)粤 06 民特 245 号之一】,驳回创莱纤维该请求。
号】,其中仲裁庭已确认《增资协议》的签订真实性有效,协议第三条内容应当
是各方签订主体合议的结果,同时上述约定条款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
定,故仲裁庭确认上述条款约定对签订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作出创莱纤维增资
完成后,佛山莱卡原任职成员职务不变动的裁决。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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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