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振
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和石”)持有公司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香港和石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98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自本
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7,96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0%,合计不超过 26,944,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6.00%。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振石集团(香港)和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69,788,636
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振石集团(香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 超 过 : 2023/4/12
港)和石复合 不超过: 过:8,981,400 股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
材料有限公 6.00% 价格 得 金需求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3/10/8
司
过:17,962,800 股
注: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
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
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香港和石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
披露。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为香港和石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香港和石并非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及香港和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