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议案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上述提案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要求,提案 5、提案 6、提案 7、提案 9、议案 10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
独立董事将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
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公室;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
人原因不能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
议案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
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 至浙江
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