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ST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1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
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否定意见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披露关联
方资金占用,违反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关于“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的相关规
定,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
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大连热电”变更为“ST 热电”,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
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4 号)。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针对公司 2021
年度内控报告中涉及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公司内控自查工作,对自查中
发现的内控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2022 年以来,公司在日常经
营中持续对关联方识别保持高度关注,全面梳理、制定和完善资金支付审批、支
付环节的流程和制度,严格执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重点管控与关联方非经营性大额预付款项的审批
和支付。经过整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
已消除。2023 年 3 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条款进行了逐
项排查,经排查可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
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6 条之相关规定,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的,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进行了逐项排查,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2022 年度内控
有效运行,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
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
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收到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
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