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L0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3年3月
事会主席马稚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3—L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L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18.5万元,2022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0%。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
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
的原则,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有序开展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
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管理需要,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
组织结构,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
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
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L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
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