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2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豁免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瓦房店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的
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与原鸿环保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鸿环保”)、瓦房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
投资建设瓦房店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
资为 64,758.38 万元,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项目若能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双碳”发展战略,可以拓展生态
环保产业规模,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同意该议案,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授权经理层办理该项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成立项
目公司的相关事项等。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瓦房店市生
活垃圾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瓦房店中部、北部生活垃圾转运特许经营项目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拟与原鸿环保共同投资建设瓦房店中部、北部生活垃圾转
运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 22,611.96 万元,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项目若能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双碳”发展战略,拓展生态环保
产业规模并延伸产业链,同意该议案,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理层
办理该项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事
项等。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瓦房店中部、
北部生活垃圾转运特许经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3)。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在 2023 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将泰达环保
向两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将泰达环保向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
公司(简称“衡水泰达”)的提供担保额度调增 15,000 万元,同时,将泰达环保向黄山
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简称“黄山泰达环保”)提供担保额度调减 15,000 万元。调整后,
泰达环保向衡水泰达提供担保额度为 16,000 万元;泰达环保向黄山泰达环保提供担保额
度为 50,300 万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改变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担保总额度,符合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事项,相关担保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公
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4)和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五)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25)。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
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