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公告
编号:2023-018)。
   公司上述会议同意对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的 21,491,696 股股份及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
额未认购的 2,779,000 股股份进行注销。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金将减少 24,270,696 元,由 1,254,820,847 元变更为 1,230,550,151
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金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
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
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行大厦 44 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汇物流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