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登载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33 神工股份 2023/4/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
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
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
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
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
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
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