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上佳: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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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
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在审阅
该次会议相关材料和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未改变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甦、吴武清、卢远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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