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3-1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
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同意聘任田长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田长华先生满
足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
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田长华先生简历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田长华先生简历
田长华,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毕业于华北工学
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
程师。历任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人力资源部部长,院办公室
主任、保密管理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某
现场指挥部部长,基建管理部部长等职。
田长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