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
《证券
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
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
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万元,使用期限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坚刚 胡旭东 曹衍龙
日期: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