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
了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8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1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060.2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8,034.53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025.67 万元。本次募集
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74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细则》,对募集
资金的储存、使用与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流程做了具体的规范,并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丰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
情况如下:
序 账 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号 状态
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庄支行 注销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次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支行 注销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直门支行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软件园支行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丰台支行
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
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于 2023 年 03 月 15 日使用
完毕,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13684300035771864)不
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15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
利 息 结 余 145,041.23 元 转 入 公 司 基 本 户 北 京 银 行 天 坛 支 行 ( 账 户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超募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于 2023 年 03 月 16 日使用完毕,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060576013000509364)不再使用,
为便于管理,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17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
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