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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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3月14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23年03月17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其中
独立董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李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林先生因个人
原因于2023年03月17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林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李林先生原定任期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林先生的辞
职报告于2023年03月17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长张鹏程先生提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从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董事长李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李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副董事长及战略
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林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李林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林先生的辞职
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
究决定,拟提名周从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周从文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李林先生在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中的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
非独立董事兼副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参股子公司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评估
价值及挂牌价格的议案》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裕进”)的评估报告评审意见,参照国内49家主流房地
产开发公司的成本利润率,同意对三聚裕进在建工程科目进行调整。调整后,三
聚裕进资产总额评估值由113,956.24万元调增为119,268.84万元,净资产评估值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确定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首次公开披露挂牌底价为不低于12,126.56万元人民
币。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确认具体协议内容、签署有关协议和交
易文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若本次挂牌转让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首次信息披露
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企业国有
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以不低于首次披露转让底价的90%重新确定挂牌底价并继
续挂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
参股子公司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评估价值及挂牌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04月03日(星期一)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
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
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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