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承接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朋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行)》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对芯朋微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800.00 万元人民币。本议案
关联董事易扬波回避表决,已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
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
议公司 2023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 本次预计金额与
占同类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 本次预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业务比 务比例
类别 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
例(%) (%)
交易金额 因
普敏半导体科
向关联人
技(上海)有
销售原材 600.00 / 9.49 140.29 0.22 /
限公司及其子
料
公司
普敏半导体科
向关联人
技(上海)有
采购原材 200.00 / - - - /
限公司及其子
料
公司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金额 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普敏半导体科
向关联人销售 技(上海)有限 根据实际采购
原材料 公司及其子公 需求实施
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普敏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宪伟
注册资本 118.3432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25 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2305 号 B 幢 901 室
经营范围 从事半导体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
发、设计和销售,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企业管
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普敏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委派一名董事。
(三)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
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
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
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
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
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
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
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
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
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志强 何凌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