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成柱)

证券之星 2023-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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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周成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缺   是否连续
                    以通讯方式
 会议   应出席会   现场出席           委托出   席   两次未亲
                    参加会议
 名称   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   自出席会
                     次数
                                  数    议
 董事
 会
大会。
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 年 3 月 14 日,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
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提交至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2 年 3 月 15 日,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占用 公 司资金、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发 表 了 专 项 说 明 和独 立 意 见,并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董
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8 月 25 日,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占用 公 司资金、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发 表 了 专 项 说 明 和独 立 意 见,并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10 月 26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2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
场检查,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运用专
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要求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渠
道,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
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身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
制度和文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监局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加深了相关
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发展的重大事项,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性建议。
人员等事项,并对公司治理层和经理层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充分发挥了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能。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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