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 动力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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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就《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向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锦城支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锦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就《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迪赛奇正向中国银行北京远洋天地支行申请融资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远洋天地支行申请融资授信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公司
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季桥龙          许国艺           李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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