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高科: 中公高科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3-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勤勉尽职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
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徐世法,男,汉族,出生于 1963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北京学者。1988 年至今,在北京建筑
大学道路工程专业任教。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连燕,女,汉族,出生于 1962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教授。曾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2016 年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
计学院会计学专业任教。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乔祥国,男,汉族,出生于 1974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先后在北京市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北京炬原
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14 年至今,在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
师。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每一位独立董事
及亲属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
录,接受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并与公司监事会、经营管理人员保持顺畅
的沟通。
  二、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会议资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
发表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我们定期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投资项目进展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客观、
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分
别出席了本年度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委员职责。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及现场座谈,全面深入的了解公
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
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对我们
关注的问题予以及时的反馈和落实,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2 度关
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各方
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公司不会
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大股东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
  公司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责
权一致的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为规范
和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加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管理,建立符合国家要
求和企业工作实际的薪酬体系,根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相关薪酬制度,结合
企业现状和发展需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
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继续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查阅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对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情况
  依据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公司制定利
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完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
大会决议要求,分红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
需要。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任职期间,为切实保护股东权益,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
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通过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相关股东均能够严格履行所作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全,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
制度规定进行,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违规行为。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初步将内控制度涵盖到公司各个主要运营环节中,为公司经
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供了必要
的保障。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效性,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能够勤勉尽责的履行
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分别遵照相关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做
到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赋予
的职权,充分发挥我们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依法运行提
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解,保障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以独立判断为宗旨,审慎、认真、勤勉、
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障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徐世法、李连燕、乔祥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公高科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