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5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15-15:00。
公司会议室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9,270,175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54.669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45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6,817,51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06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划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237,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85,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12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罗剑烨、李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