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成超声: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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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2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少劼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
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
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
异议。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四)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五)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86 人调整为 184 人,上述 2 名激励
对象放弃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分配至本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77.28 万股。本次调整
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86 人调整为 184 人,上述 2 名激励
对象放弃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分配至本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仍为 77.28 万股。除上述调
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及授予符合《管
理办法》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
本报告出具日,骄成超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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