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 福耀玻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1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财务总监等有关
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及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人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张洁雯                   刘京                     屈文洲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耀玻璃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