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3-00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耀工业村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参会监事三人(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两名,监事马蔚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无反
对票,无弃权票。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无反对
票,无弃权票。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无反
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而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
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