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子窖: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3-003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口子窖”)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
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陈利民先生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
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徐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
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安徽口子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
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
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
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终止本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包含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
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口子窖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