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或“公司”)向创业板转
板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泰祥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267 号),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4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6.4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229,88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分别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账户 ( 账 号 :
业部账户(账号:8111501012200730687)108,469,800.00 元。该次发行业经公证
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20]B067 号验资报告予
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
便保荐机构监督和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账户分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
部账户(账号:42742738101100002853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
部账户(账号:8111501012200730687)。此两个账户开立之后一直仅用于募集资
金用途,未作其他用途。
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 始 存放金额
日余额 方式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 427427381011000028538 2,592,408.56
存款
限公司十堰分行 104,468,000.00
定期
营业部 427899999601000000793 88,000,000.00
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
活期
限公司十堰分行 8111501012200730687 108,469,800.00 110,143,831.19
存款
营业部
合计 212,937,800.00 200,736,239.75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9,880,000.00
支付发行费用 20,148,653.96
收取银行结息 11,369,464.63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费用 4,836,860.64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费用(含支付银行手续费) 15,527,710.28
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费用及支付银行手续费合计 20,364,570.92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200,736,239.7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20.65 万元。
根据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2022 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置换资金总额 81 万元。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障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总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通知性存款和交通银行的大额存单,累计金额 39,800.00 万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泰祥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余额为 8,8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的
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苏公 W【2023】E1040 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情况鉴证报告》
合伙)认为:泰祥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泰祥股份募集资金 2022 年
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大额交易付款凭证、相
关的合同和发票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表,查阅内部审计报告、公
司董事会出具的《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
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
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泰祥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荣峰 熊又龙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募集资金净额:209,731,346.0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20,364,570.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净额:20,364,570.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2 年:11,471,896.61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调整后投资净额 否发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资净额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 否 108,469,800.00 108,469,800.00 4,836,860.64 2024-05-31 不适用 否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 否 146,211,500.00 101,261,546.04 15,527,710.28 2024-08-31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4,681,300.00 209,731,346.04 20,364,570.92
超募资金投向 无超募资金
由于生产线的布局、设备数量、功能与种类等均需要根据提名信中拟量产产品进行论证与规划,因此公司生产线自动化升
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目前的产量和新产品的规划相关。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的汽车行业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公
司主要客户的部分项目出现延期,因此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近年来新获取的 EA888 系列第五代发动机、EA897 系列发动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和东风日产的 HR13 发动机配套的主轴承盖产品订单将在未来 1-2 年内进入批量交付阶段,公司就新产品差速器壳也和潜在客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户进行了多次技术方案的沟通和报价,公司将根据产品交付的时间进度来合理安排募投项目进展。
体募投项目)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进展主要基于公司研发模式开展。公司已按照计划完成了武汉研发办公场所的购置,并按照研发
进度投入了研发资金。其中,公司研发课题中对于新产品的研发主要为差速器壳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目前公司的差速器壳已
实现了工艺成果,但仍在与有关客户进行报价沟通中。基于汽车产业特点,汽车零部件企业获取客户的项目定点需要持续深度
参与客户的同步研发中,以具体产品为导向有效开展相关研发活动。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针对全新产品进行的产品和技术
储备研发需具备较为明确的下游市场需求,一旦差速器壳有关产品获得了客户项目定点,公司将加大该领域的研发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无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方式调整情况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20.65 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时间不超过 6 个月。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长江证
投入及置换情况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对上述事项
予以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活期存款、大额存单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