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议
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高坚强、毛巍、邵双平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高坚强、毛巍、邵双平先生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
人品德,具备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及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
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
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自营或者为
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本次董事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先认可。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
原则,其中收入分成系根据《授权经营协议》、
《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
定,其他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曹国熊 章丰 傅怀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