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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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岛薛家岛支行(以下简称“薛家岛支行”)
就与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一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
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薛家岛支行
  被告一: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简述
金额为 5.3 亿元、7.5 亿元;2018 年 12 月 27 日,薛家岛支行与被告一签订两份
借款合同,分别约定借款金额为 8,100 万元、6,900 万元。后薛家岛支行分次发
放借款共 1,429,974,365.19 元。被告一以其不动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后
薛家岛支行为上述借款办理展期,被告二作为担保人签署展期协议,为展期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告一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
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主要诉讼请求
息及罚息、复利 3,954,418.59 元,2023 年 1 月 2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
利息、罚息、复利,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相应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及罚息、复利 10,050,975.24 元,2023 年 1 月 2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
息、罚息、复利,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相应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及罚息、复利 21,077,767.07 元,2023 年 1 月 2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
息、罚息、复利,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相应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本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行已对本诉讼涉及的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不会对本行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本行合法权益,并将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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