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以电
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振祥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
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
励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修
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将有利于保持团队的稳定
性,提高公司经营质量,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从而更好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
长远利益。
本次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修
订有利于规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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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