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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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全体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
低于人民币 350 万元。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50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士波、赵利、雷秀清、吕丙芳、黄冲、毛俊波、段毅、郑富生、王宇、张平等
序号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邢士波先生曾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
司股份 2,100 股,价格 4.33 元/股;
      (2)赵利先生曾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3 年 3 月 3 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 53,000 股,成交均价 4.83 元/股;
      (3)毛俊波先生曾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
司股份 40,000 股,价格 4.76 元/股。
      除上述减持情形外,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减
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值的认可,为了进一步激发公司管理团队的战斗力和向心力,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实施本增持计划。
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
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受证券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
及时到位以及增持窗口期限制等因素影响,存在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
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本次拟增持主体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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