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3-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积极履行了对公司
及相关主体的监督职责。独立董事认真开展调研工作,运用各自
所长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提质增效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
姓名                      投票情况          备注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王富炜   16   16   0   0   全部赞成     4    现任
胡天龙   16   13   3   0   全部赞成     1    现任
黄建福   16   16   0   0   全部赞成     5    现任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发表了建设性意见,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2月1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对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八)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公
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设立全
资子公司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关于制定公司投
资管理制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 5 家全资子公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和投资建设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
目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对需决策事项提供专
业、准确的咨询和建议,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促进了公司长远的发展。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
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
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协商进场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
计划进行了审阅,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
交审计报告。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了制定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办
法的议案。
  (四)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并提出意见,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
要求,通过了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选举公
司董事长的议案。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重大事项审议决策方面,对于公司须经董事会审议的
重大事项,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我们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
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自
我规范,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建议,为上市公司稳健发展不断助力,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情况
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
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公
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特别职权。
  我们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在议案决策和信息披露的合
规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
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
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王富炜          胡天龙        黄建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安林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