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3-01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分别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2019 年 A 股回购方案”),本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
有资金回购本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长期服务计划。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实施完成 2019 年 A 股回购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 A 股股份 70,006,80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38296%,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5,993,765,118.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79.27 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91.43 元/股,回购均
价为人民币 85.62 元/股。2019 年 A 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其实施情况请见本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临 2019-017)及《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的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0-039)。
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
意本公司注销根据 2019 年 A 股回购方案回购的 70,006,803 股 A 股股份,具体内
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3-01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将相应核减(以
下简称“本次减少注册资本”)。
购的实施方案及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 A 股的用途、后续注销安排等,因
此,本次减少注册资本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特此发
布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可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本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报日期以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