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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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5
三、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468101_A06号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
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本报告仅供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
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468101_A06号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悦栋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翠蓉
中国 北京 2023 年 3 月 15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