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审〔2023〕560 号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铭达
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恒铭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本报告仅供恒铭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恒铭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恒铭达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恒铭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 (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34 号) 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
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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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对恒铭 达公司 管理层 编制的 汇总表
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恒铭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
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 (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34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恒铭达公
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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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2年期初 资金的利息 2022年度偿还 2022年期末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计发生金额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 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非经营性占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往来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2年期初 2022年度偿还 2022年期末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
资金往来方名称 计发生金额 资金的利息 往来形成原因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 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来、 非经营性往来 )
(不含利息)
其他应收款 5.00 5.00 租赁押金 经营性往来
实际控制人 ( 一
荆京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致行动人) 预付款项 预付房租 经营性往来
属企业
恒铭达包装材料 ( 惠州) 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荆京
司 平控制 其他应收款 2.27 2.27 出售电费使用权 经营性往来
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448.00 1,448.00 资金拆借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 1,457.88 102.82 1,555.70 5.00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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