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培华 联系电话:010-851428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洪泽 联系电话:010-851428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 月 31 日改为 2022 年 7 月
的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优
化调整,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
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募投项目投资进
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其次受项目建设和投入
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募投项目
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7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募投项目
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0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募投项目施
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
项目(二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期
原因主要系项目建设和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
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
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保荐机构已 提请公司 关注募集 资金使用 进度
未达预期进度相关事项,并将督促发行人根据
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外,保荐机构将督促公
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
息披露工作。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3 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公司治理及日常规范运作、董监高行为规范进
行培训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变更。变更前,保荐代表人为王培华、付焱鑫,
变更后,保荐代表人为王培华、刘洪泽。变更
事由:因保荐代表人付焱鑫先生工作变动,无
法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相
关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荐机构决定委
派刘洪泽先生接替付焱鑫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
的持续督导工作。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培华 刘洪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