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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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
公函【2023】004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
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拟以 24,974.95 万元收购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鸥
创芯)38.87%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凌鸥创芯 61.6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请你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交易估值。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确定凌鸥创芯整体作
价 64,248.54 万元。请补充披露:
                    (1)评估参数、重要假设以及标的公司 2023-
             (2)结合近三年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历史盈利预测的
实现情况,说明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
                 (3)结合标的资产近三年经营情况、所
处行业发展趋势、标的资产核心竞争力,说明本次收益法评估盈利预测的可实现
性。请评估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交易方案。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对方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和舟山和众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舟山和众
信)。请公司补充披露:(1)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历史上获得标的资产股权的
时点、价格及估值情况;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
与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安排;
                        (3)实际控制人胡黎强
先生自愿对凌鸥创芯做出业绩补偿承诺,请说明相关安排是否能有效保护中小投
资者利益。
   三、关于标的资产经营。公告显示,凌鸥创芯 2021 年及 2022 年分别实现营
业收入 9,155.78 万元、12,386.51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41.56 万元、4,222.37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产品、客户拓展情况,说明凌鸥创芯 2022 年
业绩变化的原因;(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业绩情况,分析标的资产业
绩变化的合理性;(3)标的资产 2021 年及 2022 年度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名单、
交易内容。如期间发生重大变化,请分析变化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四、关于标的资产科创属性。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凌鸥创芯的业务及
产品、所处行业竞争格局、技术专利以及研发团队等情况,补充说明标的资产的
核心竞争优势;
      (2)2022 年以来,标的资产在业务拓展、技术、产品以及研发团
队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五、关于业务协同。公告显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与凌鸥创芯在产品、技
术、研发等方面的业务协同性。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
主营业务情况,披露双方协同性的具体体现及业务规划;
                        (2)2021 年及 2022 年
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与标的资产的业务往来、合作研发等情况。若存在,请披露
相关交易占标的资产收入、成本、净利润的比重,并说明是否对标的资产业绩具
有重大影响。
   六、关于资金安排。根据公司 2023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2022 年年度业绩
快报公告》,2022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675.16 万元,由盈转亏。本次交易金
额 24,974.95 万元,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请公司结合目前经营现状及货币资金
储备等情况,补充披露本次现金收购是否会对公司现金流以及日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七、关于整合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经
营管理人员安排;
       (2)上市公司是否具备控制、管理、运营标的资产所必要的人
员、技术和业务储备,并充分提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的整合风险。
   请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督导机构就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之前披露回复内
容。
 ”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的要求,积极就《问询函》所
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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