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的有关规定,在查证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情况;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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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签字页
罗 飞 黄亿红 张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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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都航 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签字页
罗 飞 黄亿 红 张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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