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
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