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0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3,635.1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3,849.00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裕能新能源
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用于磷酸铁锂及磷酸铁锂前驱体(磷酸铁)生
产线的建设,并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45,000.2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
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超募资金投资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超募、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
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67,939,87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757,253,070.00
元,公司总股本由 567,939,870 股变更为 757,253,070 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对《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进行修订,同时提请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公司签署<管道天然气代输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新奥”)、湘潭产业投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产投集团”)共同签署《管道天然气代输框
架协议》。湘潭产投集团作为公司和湘潭新奥的共同间接股东,为保障合作的顺
利进行,如湘潭新奥发生违约且不按约、足额向公司赔偿的情形,由湘潭产投集
团承担向公司先行赔付的责任。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签署<管道天然气代
输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龙绍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开发协议》,公司对新
型磷酸铁锂产品进行设计开发,并依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需求
生产制造新型磷酸铁锂产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签署<开发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议;
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