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4934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1-2
明
二、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 3-4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4934 号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航
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股份)2022 年度财务报表,包
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签发了大华
审字[2023]002209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
》的规定,
就中直股份编制的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
整性是中直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中直股份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
中直股份实施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
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中直股份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
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玲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白莹莹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表 2
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 2022 年期 2022 年度偿 2022 年期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用累计发生 占用资金 占用形成原
核算的会 初占用资 还累计发生 末占用资金 占用性质
金占用 名称 的关联关系 金额(不含利 的利息(如 因
计科目 金余额 金额 余额
息) 有)
现大股东及 非经营性
其附属企业 占用
小计 / / / / /
前大股东及 非经营性
其附属企业 占用
小计 / / / / /
总计 / / / / /
上市公司 2022 年期 2022 年度偿 2022 年期
其他关联资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来累计发生 往来资金 往来形成原
资金往来方名称 核算的会 初往来资 还累计发生 末往来资金 往来性质
金往来 的关系 金额(不含 的利息 因
计科目 金余额 金额 余额
利息) (如有)
大股东及其 航空工业集团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应收票据 货款 经营性往
附属企业 他成员单位 人的附属企业 来
航空工业集团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应收账款 货款 经营性往
他成员单位 人的附属企业 来
航空工业集团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预付款项 货款 经营性往
他成员单位 人的附属企业 来
航空工业集团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其他应收款 保证金 经营性往
他成员单位 人的附属企业 来
航空工业集团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其他反映占 货款 经营性往
他成员单位 人的附属企业 用实质科目 来
航空工业集团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其他反映占 构建长期资 经营性往
他成员单位 人的附属企业 用实质科目 产的预付款 来
上市公司的 非经营性
子公司及其 往来
附属企业
关联自然人 非经营性
往来
关联自然人 非经营性
往来
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
及其附属企 往来
业
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
及其附属企 往来
业
总计 / / / 647,566.92 1,848,828.33 2,201,641.74 294,753.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