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核字[2023]00030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1-8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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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 000308 号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
科技)《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时空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时空科技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时空科技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3] 000308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时空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时空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时空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时空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家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贺爱雅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08 月 2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1,772.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以下简称“大华
会计师”)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462 号”《北京新时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42,456,908.23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0.00 元;于 2020 年 08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30,949,061.46 元;本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 11,507,846.77 元。此外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6,012,913.63 元,购买的
理财产品收益 5,748,746.23 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2,941.26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3,783,904.99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
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中国银行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北京银行
西单支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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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北京银行西单支行 20000009503100035858939 378,798,217.25 199.08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北京国际贸
易中心支行
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
支行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
业部
合 计 1,055,521,617.25 93,783,904.99
注:华夏银行北京新发地支行期末余额中,其中 9,000.00 万元为 7 天通知存款,存于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
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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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银行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
凭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认为: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时空科技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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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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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2,448.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0.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428.0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245.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35%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行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已变更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4) 定可使用状
分变更(如有)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差额 =(2)/(1) 态日期
化
(3)=(2)-(1)
补充照明工程施工
业务营运资金
信息化平台及研发
-3,428.01 15,672.34 12,244.33 12,244.33 1,138.30 3,253.62 -8,990.71 26.5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心建设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12.48 14,025.28 25.28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02,448.21 102,448.21 102,448.21 1,150.78 94,245.69 -8,202.52 —— — —
在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和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将“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48 个月,预计于 2024 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无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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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
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无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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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本年度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实际投 投入金额 (%) 定可使用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 金额(1) 入金额 (2) (3)=(2)/(1) 状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补 充 照明 工程 施 信息化平台及研发
工业务营运资金 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 3,428.01 3,428.01 3,428.01 100.00% — — —
为降低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内容
如下表所示: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 拟投入募集
实施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资金金额 实施地点 资金金额
方式
(万元) (万元)
北京市经济技术
北京市 购置办公场所 15,672.34 开发区经海五路 1 租赁 12,244.33
号院 8 号楼
变更后,“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金额减少 3,428.01 万元,公司将该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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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募投项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4)。
在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和人
员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
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48
个月,预计于 2024 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该项目能够有效缓解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
低经营风险,是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实保障,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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