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3—00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
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世辉先
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
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以 3 票赞成全票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核通过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2 年 8 月
(4)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
通过列席每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定期查看公司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
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运作。公司认真领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
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
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
保值增值。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
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2022 年,公司各项决策完全合法,没有发现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会计报告真实公允地表达了公司在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进行了认真检查,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有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示的 2021 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中,深圳
华强信息披露工作再次被评定为 A(连续第 9 年被评定为 A)。
(4)报告期内,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
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公平合理,没有
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 16,363,460,014.24 元,总负债 8,539,926,465.01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7,025,936,303.98 元,公司 2022 年度共实现合并
净利润 1,079,710,723.60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952,406,473.47 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 年度公司
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952,406,473.47 元,母公司净利润 220,373,66
配的利润为 1,139,620,565.07 元。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2 年
末公司总股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
(含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313,772,796.60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和公司《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属电子
元器件授权分销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
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2 年,公司未有
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对《监事会议
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3 月)》。
上述二、三、四、六项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