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3—00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日
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9人,实到9
人(其中吉贵军、姚家勇、邓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
新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
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核
心竞争力分析”、“四、主营业务分析”、“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及“十
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 16,363,460,014.24 元,总负债 8,539,926,465.01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7,025,936,303.98 元,公司 2022 年度共实现合并
净利润 1,079,710,723.60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952,406,473.47 元。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 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952,406,473.47 元,母公司净利润 220,373,665.
配的利润为 1,139,620,565.07 元。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2 年
末公司总股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
(含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313,772,796.60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公司《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属电子元器件
授权分销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经董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未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规
定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2022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持续
风险评估报告》。
因涉及关联事项,共有 5 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另外 4 名关联董事胡新
安、张恒春、李曙成、张泽宏因在关联方担任职务而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公司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
因涉及关联事项,共有 5 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另外 4 名关联董事胡新
安、张恒春、李曙成、张泽宏因在关联方担任职务而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与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
易公告》。
因涉及关联事项,共有 5 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另外 4 名关联董事胡新
安、张恒春、李曙成、张泽宏因在关联方担任职务而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
月内有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近期与
已合作或拟合作银行对未来授信额度及合作方式的沟通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开展
的规划,公司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
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 844,67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币种,下称为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的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以此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授
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
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 年 3 月)》。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
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3 月)》。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
年 3 月)》。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 年 3 月)》。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八、九、十、十三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第
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三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
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第一、三、四、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